让主角崩坏的我,又活了(97)
而在之前,迟墨还是人类的时候,仿真人的处境就不好。
不过当年,他几乎没有见过几个仿真人,因为仿真人产业自从受到民众的反对,就很快沉寂下去,只有几个帝国的研究所会制造,并且被贵族发现了其中的妙处之后,仿真人的价格也变得极为高昂起来。
毕竟贵族并不需要一个从事工作的机器人,这样的普通人就已经太多了,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完美的,会讨他们欢心的,和人类几乎一模一样的“人”。
所以仿真人的处境不佳便很能够理解。
未成为仿真人的时候,迟墨还不能体会到那种感觉,不过他应该很快就能获知一二。
而在此之前,转变心态也是很有必要的事情,这也是迟墨多年以来做任务的经验,适应自己的每一个身份。
随着迟墨继续往外走去,这时他也注意到了什么。
其实从刚才他就发现了,今日的皇宫比平日里更加热闹一些。
来往的仆人都穿着鲜艳的服饰,皇宫各处都装点着一些喜庆饰品,如果透过窗户往外看的话,还可以看到整个天空都在燃放着盛大的电子焰火。
这种焰火是通过星球上的光幕释放的,可以昼夜不息,通宵达旦。
所以今天应该是什么节日。
而这时迟墨不知不觉已经快要到了寝宫的门口,这里有不少护卫把守着,他们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并没有注意到附近的迟墨。
迟墨低头打量了一会自己的双手。
这具仿真人的身体,给他的感觉很好。
他刚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这一点了。
无论是力量、速度、控制以及各种性能,都远远超出了平常人的水准,再加上几乎与人类别无二致的协调性,迟墨还有一种如臂轻使的感觉,这也是他能够很快适应这具身体的原因之一。
那么测试一下呢?
想到这里,迟墨向前移动了一步。
而这边门口的几个守卫其实并不如面上的那般专心致志,毕竟今日是陛下的诞辰,谁不想好好放松庆祝一下,而陛下又早早回了寝宫,看样子是不会出来了,现在只需要等候换班的下一批守卫就好了。
况且皇宫有着最安全的电子防卫系统,没有人可以随便进出,再加上嘛,谁不知道他们的陛下有多么强大?被誉为帝国之冠的陛下当然不只是外表如同帝国的冠冕那般散发着闪耀至极的光芒,更是因为他也是星际帝国最强大的战士,可以轻松地摘夺名为胜利的桂冠。
不过也有传言说,陛下在首都军事学院的时候,并不是第一名的成绩毕业的,而是第二名,至于第一名据说只是一个平民!
但这个传言听上去太过荒诞不经,况且现在的几位将军除了科林将军以外,其余都不是那所学院毕业的,而科林将军更不可能打得过陛下了,毕竟从小如此嘛。
总之,他们知道陛下无比强大就是了。
八年前能够击退虫后的也是陛下率领的军队!
就在这时,忽然他们感觉眼睛一晃,就像是一道风吹过了一样。
不对,那道风好像是有颜色的。
当他们无比警觉的时候,却发现眼前的系统并没有任何反应,或许是看错了吧,不然系统怎么会出错呢?
*
这边罗兰瑟实在是无心再洗浴下去,一想到刚才的事情,他的心还有些摇曳不已,好不容易等反应降下去,在进入池水后,他草草地侵泡了一下便出来了。
然而当罗兰瑟回到住处后,看着空荡荡的寝宫,眉心狠狠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晚上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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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0章 星际帝国(六)
【宿主,好了!】
111高兴地叉起腰说道,刚才111成功地连接了安保系统,并且篡改了一下,这也是为什么刚才系统没有一点反应的原因。
之前两个世界里,111基本上都没有什么作用,一来末世的时候,一切都百废待兴,别说高科技了,就是电子产品都很少,二来,现代的时候,宿主又被保护地太好,根本就用不上111,111每天可无聊了呢。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一想到之后还会帮到宿主更多的忙111就有劲了。
随意地夸赞了一下111之后,迟墨这时也出了寝宫。
刚才竟然这么顺利就出来了,这让迟墨也有些意外。
其实在未来,人们已经开始将目光投放到了基因上。
众所周知,普通人能够发挥基因的能力不到百分之一,只有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基因试炼,才能解锁更强大的基因。
如此一来,人类也能够更加适应星际的活动,乃至于驾驶着机甲和虫族进行战斗,毕竟这其中需要的力量远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
但迟墨发现,这具身体竟然和之前他解锁到第三层基因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也就是说,这具身体完全是根据他储存在光脑的数据中所造的,并且由于机械体更好控制的原因,再加上机械体不会轻易受伤,迟墨感觉自己比以前还要强上一些。
这也不难猜想为什么仿真人在战场上发挥的作用会那么大了。
一出了寝宫之后,迟墨就进入了旁边的林荫小道,倒不是怕人注意,因为迟墨发现,那些仆从对于仿真人一点都不在意,大概是见过不少的原因吧~
迟墨淡淡地猜想着。
而他之所以不走正殿的宫门,只是因为这附近有许多监控,如果让111一一屏蔽也太显眼了一点,况且这些小道的景色远远好上不少。
果然迟墨很快遇到了一些来去匆匆的仆从,然而他们至多看他几眼,绝不会上前询问。
这边不知不觉,迟墨便走到了一处中庭花园。
这里应该是罗兰瑟御用之地,作为宫廷的中心,地面仅用天青石略作铺设,附近放置有大量的雕像,盆栽,以及一个巨型大理石喷泉,四处繁花似锦,秀丽至极,和天上的烟花相得映彰。
看到这样的美景,迟墨的心情也愉悦了几分,他踩在草坪上,风信子波浪如海,整个草地都蔓延着淡淡的紫青色,间隙的夹角处还有嫩黄色的野百合锦簇成团,围聚在修建得宜、高低相近的棵棵柏树下。
清风拂来,花香醉人,正在迟墨走动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拐角处的橡树后,传来一些声音。
很快迟墨判断出这是两个男子低声闲谈:
“埃德加大人,恭喜您,这次回到首都星了。不知道大人之后还打算去埃斯蒙德那边吗?”
这些声音虽然压的极低,不过得益于迟墨的感官比以前更强了些,所以他能够听得比较清楚。
原本迟墨只是随意听了一耳朵,正打算离开,但听到“埃斯蒙德”这四个字的时候,迟墨停住了脚步。
因为埃斯蒙德正是之前迟墨曾经战斗过的星系,那是一个离银河星系非常偏远的星系。
即使乘坐飞船通过空间跳跃点,也要用上整整五天的时间。
但正因为是边缘地带,所以当年虫族第一次入侵的时候,蚕食的速度极快。
再加上当时任职星际监查员的疏忽和隐瞒,等星际帝国发现的时候,星系中的三个星球已经完全沦陷。
不过后来,帝国派了不少军队,包括自动请愿前往战场的学生,18岁的迟墨和19岁的罗兰瑟也远赴埃斯蒙德星系,这一呆就是三年。
所以迟墨对于埃斯蒙德星的记忆是很鲜明的。
虽然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迟墨也从111那里获得了一些信息,比如在他死后的一年,仿真人也加入了战斗,并且成功击退了虫族,所以现在星际帝国正处于一片安稳祥和的氛围之中。
但毕竟那个地方实在是留给他太过深刻的印象,也是他的埋骨之地,迟墨不由得有些在意起来。
只听到两人继续闲谈道:
“当然不,谁愿意呆在那个地方,你是不知道那里有多少的仿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