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农家子的田园生涯(23)
沈志伯脸色不好,沈母也不爽快,一时间两人相顾无言,屋子里静悄悄的。
沈母焦心着沈三的身体,不知道跪了这么久有没有冻坏,冻坏了考试的时候影响了答题可怎么好,又想着家里的鸡蛋要留出来几个给沈三补身体,要不还是杀一只鸡好了,更补。而沈志伯则还在想着沈凌做生意的事情。无论如何,沈二做生意肯定是对三儿有影响的,日后万一三儿出门会友,有人随口提一句,说沈家老二卖字为生,或者做生意是个商贾之类的,岂不是让三儿难堪,再有人嫉妒三儿,恶意嘲笑几句……
沈志伯越想越觉得难受,仿佛掏心挖肺一般,对沈凌的怒气更甚。
第二十一章
沈大房间里,沈大郎和自己的媳妇赵水桃正在低声私语。
“看起来,二弟是打定主意要做生意了,爹以后可有气生了。”赵水桃露出一脸看热闹的笑容,神情中有些兴奋。
沈大郎盘腿随意的坐在床边,随手拿过被子盖住腿,并不在意自己媳妇的话,笑了笑,道:“反正跟咱们没关系,咱们只要守着三弟,等三弟当了官老爷了,咱们自然有好日子过。”
赵水桃翻了个白眼,“就知道想着你那三弟,等他过了年考中了秀才,那举人的考试还要再等一年呢!想进京城考试,至少还要两年,等他派官,至少还要三年起步,到那时候也说不定只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想跟着他享福啊!没个四五年可是不成的,我们还要熬那么久呢!”
赵水桃很不满意,她当年也算是前凸后翘的一个美人儿,当年嫁进沈家的时候也正是沈家最风光的时候,沈父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发了一笔财,荣归故里,还给了她好大一笔嫁妆,又听说几个小叔读书好,特别是那个三叔,年级小小的读书比大人都厉害,以后一定能当官,所以她才嫁了过来。
沈家当时家中有钱,沈三沈四又读书识字,算是乡下顶好的人家,所以她才想着嫁进来享福,却不想,人家是顶好的,可是却不是把最好的给她,而是给了沈三,害的她照样是和嫁进了一般农户无二,整日的做活下地,孩子都生了仨了,也没见哪个沾了沈家的光,原本就憋了一肚子怨气,暗暗的对沈家的偏心有些不满,要不是坚信沈三真的能当官让一家人翻身享福,以她的脾气,她早就爆了。
可即使是如此,等沈三出头还是要等个好几年的,赵水桃现在几乎都是倒数着过日子,才能让自己心里平衡一点。她偶尔也会想一想当年要是没有嫁进沈家,而是嫁给了什么富农家做填房或者嫁进了地主家做小妾,是不是会过得比现在好一点,想想自己逝去的青春年华,大好容颜,再看看现在自己粗糙的皮肤臃肿的身材干枯的头发,赵水桃一时间心头百味杂陈。
等沈三当了官就好了啊!那时候,她也可以当官家夫人了,赵水桃心酸的想到,一时间已经把沈凌要做生意的事情忘在脑后,她不过是乡下女子,哪里看得到沈凌做生意对沈三的影响,只不过是大家都这么说,她也就这么随口一提罢了,并没有走心。
转眼间时间已经将近过年,沈凌的‘病’也渐渐的又好了起来,这日天刚微亮,里正家就迎来了沈凌韩实两人。
里正媳妇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人,但是隐约也可以看出姣好的容颜,可见年轻的时候也是乡下顶漂亮的姑娘,沈凌随意的扫视一眼,就弯腰抱拳道:“大娘好。”
“唉。”里正媳妇点点头,显得有些不咸不淡,“沈二啊!来进来坐。”
沈凌拱拱手带着韩实走进去,里正此刻正在家里,见沈凌进来,还有些疑惑,表情温和的问道:“怎么了?来,进来,是有什么事情找我么?”里正态度正常,仿佛之前沈凌在祠堂前给他添的麻烦已经被他忘记了,实际上坐在他这个位置,这种大事小事给他添麻烦的人多了,他也并不太介意沈凌的麻烦,一般只要不是有仇的,他待人接物向来温和有礼,否则也不能年纪轻轻的就当了里正还兼任着族长,要知道,比他辈分大还年轻力壮的人可有的是。
沈凌站在堂前,却没有听从里正的话进屋,恭敬的行了一礼,道:“大伯,给您拜个早年。”说着,就接过韩实手里的礼物,双手捧着递上去。
里正目光里几乎是立刻多了些满意,一开始的冷漠有礼也变得有些亲热起来,但是表情还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几乎看不出这一丝情绪变化,但是旁边的里正媳妇的表情却显然可见的亲切起来,笑容都多了几分真诚。
“这太客气了,我们不能要,也没道理要你的东西啊!”里正媳妇连忙推辞,他们不过是同宗,逢年过节的也从来没有过什么交往,怎么突然就送礼了呢?
“大娘,您可一定要拿着,以前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次来,但是就当我是初次登门吧!怎么能不带礼物就来呢?”沈凌微笑的道。
沈凌倒还真的是第一次登里正家的门,所以,里正媳妇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微笑,转头看向里正,目光中似乎在询问。
里正点点头,沈凌赶紧又往前递了递,里正媳妇这才收下,笑着进屋去泡茶,里正笑骂道:“怎么?说说吧!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来我这里干嘛来了?”
“大伯英明。”沈凌跟着里正走进堂屋,恭敬的站在里正面前,微笑道。
里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家常年人来人往的,所以也常备了茶叶热水还有茶具,跟一般农户并不一样。
里正家的小子是里正唯一的儿子,还是成亲好几年之后才有的,今年不过七岁,正在里屋低声读着书,听到外面有客人来,声音才渐渐的低了下去,弱不可闻,似乎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突然轻轻发出一声低呼,又连忙掩住。
沈凌心知肚明,他在买礼物的时候就打听过里正家里的情况,里正家不知道为什么,生育艰难,至今也只有一个儿子,宠的跟眼珠子似的,从小到大没干过一点活,反而从小启蒙读书,比之当年的沈三天赋虽然差点,但是在农家来看,他在读书上,已经算是极其优秀的了。沈凌送的正是一些镇子里价格比较昂贵,小孩子又喜欢吃的糕点,还有一匹布,估计这小孩是看到了糕点了才惊呼一声的吧!
里正没有说话,又示意沈凌坐下说。
沈凌才坐到一旁,也没有动桌子上的茶水,道:“大伯,你也知道我家那房子实在是没法住了,刚好我手里也有点银子,就想着买一块宅基地,然后自己再盖一间房,不知道村里可有什么地要卖?”
里正放下茶杯,“你身体不好,手里好不容易有几个银子,还不好好攒着,房子怎么就没法住了呢?再说,即使是有银子,买点水田之类的岂不是比买宅基地来得好?自己就算种不了,也可以给别人种,自己收收租子啊!”
沈凌笑道:“应当的,我准备等买了宅基地再跟大伯说这个事情呢!咱们村里有什么荒地要卖吗?我想买一点种种果树养养鸡鸭之类的。”
里正看了沈凌一眼,“你确定要买荒地,我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荒地虽然便宜,但是却不好打理啊!你还不如好好买点水田,再不济日后也不会饿着。乡下人手里有银钱的时候,可都是买水田旱田的,哪有买荒地的?”
“自然,我已经想好了,多谢大伯关心。”
“好吧!你想好就成。”里正看在刚刚的礼物上,好心提醒了两句,但是沈凌不在意,那他也就不说什么了,反正无论是荒地水田还是宅基地,他都是一样的抽成,过一遍他的手,总能赚到点钱,至于沈凌要买什么,倒是与他没有多大关系。
沈凌决定要买地,里正也就跟沈凌确定了了一下要买的地方,村东头倒是有一片荒地,只是靠近大山,地上很多石头,难以耕种,上面长满了荒草灌木树木,但是好的是里面有一处水坑,常年蓄满了水,要是养鸡养鸭,种种果树,倒是好地方。
沈凌一开始也看上了那里,又跟里正确定买了一处距离村东头的荒地较近的宅基地,才道别后离开,里正坐在屋里有些疑惑,忍不住喃喃自语,“写春联能赚那么多钱吗?”要是能赚那么多钱,怎么那些科举无望卖字为生的书生都没有发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