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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东北1970(13)

作者:本座无忧 时间:2020-11-05 09:57:12 标签:重生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呵,身上咋这个香。”闫永兴边说边歪着脑袋往闫宝书身上嗅了嗅。
    闫永贵受不了这个味,眉头深锁,但碍于闫永兴在场,也不好过重的批评闫宝书,“油头粉面像什么话。”
    闫宝书低头拿筷子,压根就没把闫永贵的话放在心上,对于这样的批评,他一早就有心理准备了,毕竟将来的暴风雨刮的要比这个厉害的多,他可不是那种扛不起事儿的人。
    闫永贵见闫宝书没回嘴,心里稍微舒坦了些,继而没在管他,转过头接着和闫永兴唠嗑。
    闫宝书拿着筷子一时半会没下手,不得不说今天的伙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改善,酸菜炖血肠,里面还放了一小把的粉条,想来应该是土豆粉,不然也不会通体都是黑乎乎的。旁边的盘子里码放着切好的咸鸭蛋,一共四半儿。除此之外,连蘸酱菜都不在是一成不变的大萝卜,而是在此基础上又添加了呼土豆。
    闫宝书不怎么喜欢吃血肠,反而更喜欢呼土豆,他第一时间从盘子里拿了个土豆,蘸着炸好的大酱咬了一口。
    好吃……真香……一口两口三口,一个土豆就被闫宝书给造了。
    闫永兴见闫宝书吃的香,满脸笑意道:“这都是你二婶娘家人从农村带来的,这不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了吗,村里人口多,啥啥都得提前预备着,这不,前个儿你二婶她妹子从村里来过看她,就带了点过来,都是自家弄出来的,不花啥钱。”
    闫宝书有种解了馋的感觉,脸上洋溢着难掩的微笑说:“谢谢二叔。”
    闫永贵心情极好,招呼闫永兴说:“孩子家家的跟他解释啥,咱喝咱的。”说着,闫永贵往闫永兴的碗里倒了点白酒,这是一种散装的白酒,从食杂站打来的,五分钱二两。
    闫永兴没听闫永贵的,醉眼迷离的把面前的碗推到了闫宝书面前,“宝书啊,喝过酒没?尝口?”
    闫宝书一愣,再看闫永贵那边,也挺意外的。
    “都是大人了,喝点酒不怕啥的,这样吧,就陪二叔喝一口。”闫永兴又说。
    闫宝书想了想还是朝闫永贵投去了目光,只见他点了点头,闫宝书这才端起碗,待闫永兴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后,叔侄两便一同干了。
    一碗酒也有小一两了,并且味道辛辣,闫宝书被呛的直流眼泪,赶忙端起碗喝了口大碴子粥,待嘴里的酒味渐渐散去后,反倒是脸上传来阵阵滚烫。
    不胜酒力说的就是闫宝书这样的。
    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长,如果不是闫永兴的媳妇儿找上门把人给接走了,这顿饭还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闫永兴是闫永贵的弟弟,也是唯一一个在闫永贵被挂了牌子之后愿意和他来往的人,除此之外的那些亲戚,大多都是见了他就躲开了。
    闫永兴离开后,闫永贵从被货架子里拿了两个枕头,一个扔给了闫宝书,爷两就这样一个炕头一个炕梢的睡下了。
    闫宝书这一觉也不知睡了多久,总之他是被一阵嘈杂声给吵醒的。
    闫宝书趴在炕上打了呵欠,闫宝龙从外屋地进来,看见他醒了就说:“三哥,你可醒了,咱家进来黄鼠狼了。”
    “啥玩应?”闫宝书蹭地从坐了起来,“黄鼠狼?在哪呢?”
    闫宝龙说:“好像是在仓房,咱二哥和咱爸去逮了。”
    “我瞅瞅去。”闫宝书下炕穿鞋,急匆匆的出了大屋。
    闫玉芬这会儿正手持炉钩子镇守在玄关重要地带,严肃的模样就好像遇上了阶级敌人,听到脚步声,闫玉芬一扭头便看见了闫宝书,“出来干啥,回屋去。”
    闫宝书做起了农民端,眉开眼笑地凑到闫玉芬身旁往仓房门口瞧,“宝龙说咱家进来黄鼠狼了?咱家那两只鸡没事吧?”
    “谁知道钻哪去了。”
    姐弟两正说着,闫宝福便拎着一只浑身是血但依旧不停挣扎的肥鸡走了出来,“快找个盆,这鸡脖子上被黄鼠狼叨了一口。”
    闫玉芬急忙放下炉钩子去找盆了,闫宝书站在一旁瞧的仔细,“这是母的那只吧?”
    “可不是咋地,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那咋地,还宰了吃啊?”闫玉芬端着盆放在中央。
    闫宝福心疼道:“还能有啥办法,宰了吃了吧。”说着,闫永贵和金桂琴已经从仓房退了出来,进屋后关了门,金桂琴说:“那老大的口子,还是宰了吧,省的让它活受罪。”
    家里就这么两只鸡,一公一母,现在母的被黄鼠狼给叼了,这往后想吃个鸡蛋啥的也就没那么方便了。
    此时,闫玉芬已经把菜刀递给了闫宝福,正准备给鸡抹脖子时,闫宝书走了过去,伸手拨开了鸡脖子上的毛看了一眼,笑道:“别宰了,我有办法让它活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下一章出来,而且还会和小受坦诚相见,光腚啥的,还是挺有看头的吧。
    那个时候剪头都是削薄剪,普通得很,电推子也没有,是手动的,像钳子似得那种推子。
    头油的牌子有很多,桂花牌还算可以,在当时来说。
    酸菜炖血肠,自家的做法就是用猪肠子灌上猪血上锅,熟了之后切成一片片的扔进酸菜锅里,我个人是不太爱吃血肠的,口感实在……喜欢不起来。
    土豆粉通体颜色比较深,所以炖菜里放它会有点发黑。
    呼土豆大家吃过没?就是煮熟的土豆蘸大酱吃,嗯,好吃,香,哈哈。
    东北的冬天黄鼠狼也有出没,因为饿啊,而文里写的黄鼠狼与鸡的故事,是真实的,我至今都还记得。
    用什么法子能把那只母鸡救活,大家能猜到不?哈哈哈
    第十章
   
    闫宝书说能把这只鸡救活多半是因为私心,如果说这只母鸡因为被黄鼠狼叼了一口就送了命,这往后老闫家上哪里找蛋吃去!菜样本来就少的可怜,恨不得一点荤腥都不见,闫宝书可不想剃光了头跟家里头当和尚。再说了,外面购买鸡蛋要一块多钱,最多也就十二三个,这和养只鸡比较起来,哪头轻哪头重他还是拎的轻的。
    闫宝书所掌握的医学知识非常地浅薄,绝对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才说的大话,之后的十几分钟里,闫宝书在一家人的注目下完成了有生以来,不对……是迄今为止,人生中的第一台大手术。
    闫宝书从屋里拿了金桂琴的针线笸箩,穿针引线的同时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待他在针屁股上穿了恨不得有一丈长的黑线后,手术正式开始。
    其实这东西贼简单,闫宝书让闫宝福抱着鸡别动,拨开鸡脖子上的毛找到被黄鼠狼叼出来的大口子,接下来就是针线游走,左出右进,一眨眼睛的功夫,母鸡脖子上的伤口就被缝好了。
    “好了,能不能活下来就听天由命吧。”闫宝书被折腾出一身的汗,把手里的针线扔进笸箩里便站到了一旁凉快去了。
    “这样就完了?能行吗?”闫宝福持怀疑态度地把怀里的母鸡扔到了地上。刚才他抱着鸡的时候,它不停地挣扎,叫声惨烈,可见这十几针下去够它受的了。
    “先看看吧,能活着总比被吃肉强。”
    母鸡先是和黄鼠狼斗争,接着又被闫宝书一通缝针,体力消耗的实在是有点多,爪子刚着地那会儿还能走两步,现下已经是猫到碗架子底下软弱无力的咯咯哒去了。
    “哦对了。”闫宝书解开了棉袄扣,忽扇着衣襟说:“妈,我提议把鸡笼子搬到外屋地来,黄鼠狼爱吃鸡,今儿没偷成说不定就惦记上了,安全起见,还是搬进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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