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凄惨男主出来找我了?(17)
温固被他看得后颈汗毛都竖起来了,他甚至以为这个神经病要对他动手了,可是他直直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就从他腿上起身。
压迫感瞬间消失,温池夏站在沙发边上,看着温固说,“我会让你记起我,我有东西证明你我的关系。”
有你妈的关系死神经病!
温固心里骂着,可控制着自己没有骂出口,免得再刺激到他。
温池夏没有再停留,很快开门出去了。
外面还下着大雨,他连伞都没拿,温固在他走后急忙把门关上,听着他下楼的声音一点点的消失,这才靠在门上深深地吁出一口气。
他不应该这么刺激他,要是他真的发疯做什么,神经病杀人也不犯法。
可如果报警的话,对方没有给自己造成实质伤害的时候,警察也管不了的,难道要说他被神经病亲了?
温固蹦着去洗手间漱口,面无表情地想,他丢不起那个人,就当给狗咬了。
这天晚上他在家里住了,他爸打麻将半夜一点多才回来,根本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第二天早上温固嘴唇破了一块结痂了,吃饭的时候有点不敢张嘴,温成山还问他,“那个小夏怎么没有住这?昨晚雨那么大,他怎么走的啊。”
温固提起这神经病就脑子疼,他昨天被他压着啃了两口,昨晚上一晚上都是鬼压床的噩梦。
尤其是今早上才注意到嘴里破了好几块,温固整个人都十分的暴躁,“他住这干什么,又不熟,以后再看见他也不用理。”
温固不是个不懂礼貌的人,虽然他内心自我封闭,可是伪装的很好,亲戚朋友左邻右舍的都对他观感很好,连温成山也很惊讶他居然这么说。
“你们吵架了?”温成山不由得问,“我还奇怪,那小夏看着不大,你在哪里认识的这样的小孩子?”
“垃圾桶里面捡的,现在扔回去了。”温固平静地说,把嘴里的东西塞完了起身,“我走了,猪爪不用带,昨晚上都啃了。”
他昨晚气得把猪爪都吃了,啃骨头的时候咯吱咯吱的十分解气。
温成山起身送温固到门口,鲜少见他这么暴躁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劝,毕竟不了解情况。
所以只是叮嘱他小心腿。
温固的腿没事,他昨天划了,可上好了药缠好了绷带,那么发火也没有再出血,温固想起了温池夏被揍的时候一直抱着他这条腿,他气疯的时候不知道他什么目的,以为他是在求饶,后来才发现他压着他是怕他伤口再严重。
可温固还是气得要疯,心里彻底把温池夏划到危险的神经病行列,坐车回住处的时候还在想,要是再遇见他肯定要报警。
就算警察不管没有发生实质伤害的事儿,至少也吓唬吓唬他。
可是温固是真的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再遇见了这个疯子,他在回到自己家开门的时候,对面的门又开了。
阴魂不散的疯子站在他对面,换了一身十分干净的浅青色休闲装,看着人模狗样贵气逼人,可他的眼神让温固浑身发凉。
他是第一次想自己必须搬走的事情,温固冷眼看着这疯子还要干什么,他却只是看着自己,半晌才说,“给我点时间,我来证明我是谁。”
你爱他妈谁谁,就是个神经病!
温固索性把家门关上,抱着双臂靠在门上,故作淡定地对这疯子扬了扬下巴,“说吧。”
温池夏把手里一直拿着的笔记本递给温固,“这个你记得吧,上一次的雨天,你毫不犹豫地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温固这才注意到温池夏手里拿着的这个笔记本的绿色封皮看着确实眼熟。
可是他接过来,打开确定了之后,震惊地睁大眼睛,是他扔掉的手稿大纲!
“这就是我,”温池夏说,“我叫温池夏,你记得了吗?”
温固:……
温池夏,怪不得听着奇奇怪怪的,原来是他小说人物的名字。
他荒谬地合上笔记本,想起他把东西扔垃圾桶,而这个自称是温池夏的,就是在他扔了笔记本第二天之后在垃圾桶里面照面的。
“你再说一遍,你刚才说什么?”温固拿着笔记本,在自己的手上拍了一下,“你是谁?”
温池夏从未有过的严肃认真,在温固的询问下甚至微微站直了身体,垂落在身侧的手微微攥紧,俊挺的眉峰微动,然后开口,“我就是温池夏,你坑掉那本小说里的人物。”
温固:……我可去你妈的吧。
温固毫不犹豫地把笔记本砸在了温池夏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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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始乱终弃……
温固把笔记本砸在温池夏的脸上之后,转身开自己的屋门,就在刚刚那一刻,他决定尽早搬家,等会就跟中介说,房子不一定要金山里面,哪都行,他没有执念了!
温池夏被砸得鼻子酸疼,他接住了笔记本,捂住了自己鼻子看着温固开门进屋,实在难以想象,他为什么是这个反应!
温固进屋之后在屋子里暴躁地转了一圈,嗤的笑出声,然后他就真的报了警,说明了一下独居老太太招收了精神不稳定的房客,以及自己被骚扰跟踪等等。
警察对于这种没有直接造成伤害的案件,并不会真的对温池夏怎样,可租房不通过正规手续,温池夏很快被赶走了。
温固亲眼看着他走,自称是他小说里面人物的神经病,那一副不甘但是又解释不了的表情,让温固十分的愉快。
他愉快地去给周老太太送了房费,这两个房子他都租了。
温池夏被赶走之后,温固消停了足足快一个月,一直到九月下旬,温固真的看好了一处金山的房子,对方是一家三口,因为男的换工作搬走,正好急着转手。
交接很顺利,首付十八万,剩下的贷款,温固虽然没有固定工作,可是他妈妈用自己家的房产帮他做了抵押。
因为是二手房,拎包入住,温固找人收拾了一阵子,又和现在租房的房东软磨硬泡了好久,这才退了大半的房租,终于在十月中旬,天撒冷的时候,顺利地搬进了新家。
虽然背着房贷,但他成了有房一族,房子不带车库,但小区下面有地下车库,只需要定期交停车费就行,因此温固又买了辆十来万的二手车。
到现在手里还剩十几万,做个小买卖足够了,他已经在留意,虽然身上背着房贷,要还十五年,可是他每个月还的并不算多,正好是他能够开销得起的那个等级。
而他出息了买房买车这件事,在这个不大的农港市里面,并没人在意,只不过他的亲戚朋友知道了他发横财的事情,都在感叹他能干,厉害。
温固到最后也没有和家里说是他狗屎运中彩票,而是说他出版所得的稿酬,天知道他就出了一本,还是白菜价,但是外行不懂,所以他这么说,顿时那些曾经觉得他在家写作是不务正业的亲戚们,都张口闭口的叫他大作家。
温固对此微微一笑,表现得很淡然,实际上内心还是有些郁闷。
他要是真的能够靠写小说吃饭,他何至于放弃他这么喜欢的工作。
这世上可没有一个职业,是不用直面人群,在家宅着就可以。
但温固向来不把这些心酸对任何人吐露,他还打算开个小店,就在他们这公寓不远的地方,弄个小门脸卖奶茶,里面再弄点炸鸡之类的,那里的隔壁就是个超市,客流量是很好的,只是租金有些高。
他想着卖奶茶也挺好,至少他站在柜台里面,带个口罩,也不需要太多和人接触,或者等到上了正轨,他还能招个店员,直接继续宅家里。
打算得很好,但他没料到,他家段凤霞女士,以为念叨了他多年的成家立业终于见了成效,他没成家先立业了,然后本来对他死肥宅没人要的那颗在放弃边缘反复徘徊的心,竟然又活了。
他被按着头拿着一个照片在咖啡厅等相亲对象的时候,温固是真的很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