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回苗疆继承家业 上(16)
那人疼的满脸冷汗,面容惨白,进气多,出气少。眼睛和鼻子都在向外流血——等到七窍流血的时候,也就到死期了。
外婆却是不慌不忙,看了眼便吩咐其中一人找枚熟鸡蛋过来。自己则在巫嵘的搀扶下勉强坐起,口中不知念叨着什么,把小青蛇捞起,掐开它的嘴,将毒牙在那人人中处一按。
本来男人气若游丝,眼看就要不行了,剧毒注入后更是浑身抽搐痉挛。突然他支棱起身,开始大吐狂吐,恶臭弥漫,他吐出来的竟都是些类似豆腐渣似的黄沫子,掺着血丝,里面有许多蛔虫似的长条白虫,被吐出来的时候还在扭动。
“起火塘,全都烧了,灰埋在寨东枫树下。”
在外婆吩咐下那些人立刻将混着虫子的呕吐物收好,这时去寻鸡蛋的人也回来。应该是刚刚煮好,鸡蛋还冒着腾腾热气,被巫婆拿到手里,放在那人已干瘪下来的肚子上滚。她口中念念有词,下到肚脐,上到胸部,细致又缓慢。足足五分钟她才终于停手。
那枚熟鸡蛋被寨老拿去,他小心拨开蛋壳与蛋清,露出蛋黄给外婆看。巫嵘也看到了,只见蛋白内侧乌黑如墨染,膨胀变形,与蛋黄交接处竟附着一层密密麻麻针尖大的黑色虫卵。
外婆看了眼,点头:“蛋黄拿去喂公鸡,蛋清蛋壳放火塘里烧。引勾只要回去后每天喝草药,一周后就没事了。”
解决了这事,巫婆再也坚持不住,昏睡了过去。巫嵘则被暂时安置在村中一座吊脚楼上——之前的道路崩塌,他至少要呆上一周。寨老也前后脚到了,抽着旱烟凝重把寨子以前的事讲给了他听。
灵异复苏初期时死了很多人,寨子这边虽然离城市偏远,没有那些一传就死千百万人的大鬼,但也熬得极其艰难。每天都有人死去,但最令人绝望的却是以前用的那些蛊基本都对鬼没有作用,偶尔有一些有用的都极为珍贵,培养不易,还在世界阴气越来越重的情况下死了很多。
在这种情况下,一支苗人分裂了出去,失去本心与厉鬼为伍,生活在鬼域中,靠猎杀活人用灵魂培养鬼蛊。手段极其凶残恶毒,被称为恶苗。而选择留在人间,坚持不为恶的苗支中,最大的一支便是现在巫嵘外婆这支。因为他们有一只特殊的蛊王。
只有巫家人的血才能将它唤醒,这头蛊王能够不受鬼域气场影响,繁衍下许多新蛊,被寨子称为蛊种。恶苗这次有备而来,就是要夺得蛊种的。
“恶苗人多势众,上次来的时候巫婆虽然将他们打了下去,自己也受了伤,一直养不好。寨子里没有别的巫家血脉,唤不醒蛊王。”
寨老忧心忡忡:“巫婆身体还好时联合周围其他寨子,和恶苗定下了两年后的生死决战。但现在才过了半年,周边那些小寨子基本都被恶苗用鬼祟手段灭了,我们独木难支。恶苗现在还不敢直接找来,是怕巫婆玉石俱焚,毁了蛊种。”
“这次叫翠翠和你回来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你外婆她本不想让别人冒险,准备一年半后自己去。但前日她摔断了腿,精气神也一下子不行了,唉。”
“你先安心休息吧。”
寨老一刻不停抽烟,眉眼间是那种穷途末路的凝重,却还冲巫嵘笑了笑,安慰道:“巫家对寨子有恩,你放心,我们不可能做那种背信弃义的畜生,让巫家断了后。周围山林都被恶苗围了,我找机会送你出去。”
寨老和巫嵘聊了很久,灯一直亮着。他们聊了多久,白牯就远远在外面徘徊了多久。眼看月上柳梢,他白日温柔神情尽褪,目光阴沉,系上面巾遮蔽容貌,悄然沿一条小路下了山。
密林重重,月光洒落,大山树林中有一汪清泉,萤火虫栖息在藤蔓间,闪闪发亮,如梦似幻,草地上开满了淡紫色的小花,映着月光。
这是个极为浪漫的幽会之地。
当白牯到来时,有一人已站在泉边等待,看到他后笑着应了上来。
“宝贝真是让我好等。”
他张开手就要抱,但对上的却是匕首锐光。男人习以为常收回手,深情望向手持匕首的白牯,低声用亲昵口吻抱怨道:“你我幽会了这么久,怎么还对我如此警惕。都说事成之后,蛊种和寨子里那些好东西都是你的,到时候你来鬼域就能活的自在逍遥,何必再受巫氏的气?”
男人同样是苗族打扮,衣服却是纯黑的,没有半点杂色。他十分英俊,看起来有些风流,眉间笼着层阴郁煞气,不像好人。
“阿牯,你如此优秀,那巫氏不过只有个血脉,听说今天新来的还只是个普通人,我一根手指就能把他碾死。凭什么霸占蛊种那么长时间?都说我们是恶苗,但这个世界就是实力为尊,那些弱小者活该成为我们的血粮。”
“这么久了,若不是我劝住寨老们,他们恐怕早就打进来了。到时候哪里还有你的位置。你却连去寨子的路都不告诉我。”
“阿牯?”
似是觉察到白牯的走神,男人不悦提高了声音,终于引得白牯看过来。
“滚,我不干了,我们分手吧。”
白牯冷冰冰把匕首掷到地上,他似乎冷笑一声,面对不敢置信的男人,轻蔑掀了掀嘴唇:“就你还想碾死他?”
“光他的狗都能把你咬死。”
作者有话要说: 虚假的主角:巫嵘
真正的主角:巫嵘的狗
第12章 复生者
白牯万万没有想到,上辈子杀死自己的大鬼竟然就是巫嵘。即使现在的他不是鬼,也没有毁容,但白牯一眼就认得出来。
白牯清晰记得上辈子同样是这时候,恶苗围寨,形势危急到了极点,而最后一支巫系血脉巫翠死在半路上,车跌落悬崖。白牯早就和恶苗的少寨主格朗好上,在格朗带领恶苗施压下,寨老们无计可施,最后只得选择了年轻人一代中最优秀的白牯继承蛊王。
白牯用秘术融了巫婆婆的血,费尽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蛊种的承认。一年后的决战他作为代表去跟格朗打,两人里应外合,寨子毁于熊熊大火。白牯却也没有投奔恶苗——他本就是极聪明的人,知道格朗甜言蜜语是假,垂涎蛊种是真,于是一开始就给自己留了退路。
但在被恶苗追杀的逃亡路上,意外发生了。
白牯被一头鬼拦住了去路。
他身披漆黑兜袍,半面毁容如修罗,怀中抱着头奄奄一息的黑恶犬魂。鬼很奇特,身上没有半点血气煞气,就像没杀过人的弱小幽魂。但蛊种却疯狂叫嚣着危险。鬼不说话,只是盯着他看,那是一双很冷的眼睛,没有半分温度,带着一种令白牯战栗恐惧的气息。
追上来的格朗愚蠢又自负,只认为那是头普通幽魂,甚至还想夺来他怀中的恶犬魂去养蛊。
然后白牯眼睁睁看着鬼赤手将格朗的手下全部撕碎,鲜血淋漓,格朗则被那条病恹恹的黑恶犬咬杀。自始至终,鬼没有露出其余鬼怪见到血后的疯狂狰狞,他神情一直很冷,无论是在杀人的时候,还是把他们哭喊哀求的魂魄细细撕成一块块喂狗的时候。
当那双眼睛再次盯上自己的时候,白牯打了个寒噤。
这头鬼与众不同,和其他失去理智的鬼魂完全不一样,甚至像是传说中的厉鬼。白牯性情凉薄,行事完全只为了变强,无论是里应外合夺得蛊种也好,带着蛊种逃亡也罢,统统是为了自己。
白牯想要活命,为了保住小命他毫不犹豫献出最珍贵的蛊种。白牯还清晰记得自己当时说的话:
“我很聪明,可以听命于您,为您出谋划策。”
“这头犬魂应该是受了重伤,光是蛊种不够,我知道恶苗寨那些珍贵灵药都在哪里。”
“聪明?”
鬼似乎是笑了,声音低沉,还没等白牯欣喜,他就觉得自己天灵盖一凉。
“我想看看聪明人的脑子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厉鬼好奇捏碎了白牯的脑袋,看了一眼,恹恹道:“也没什么奇特的。”
他漫不经心擦手上的血,低头时兜帽滑下,一缕黑发垂落在脸旁,露出的另外半张脸凌厉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