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建设领地(55)
可是后来,他又恨极了他的故作清高,偏袒自私,麻木疏远。
他的好师尊啊……披着大仁大义的假皮,心底却厌极了他骨血里的污秽。
于是后来的后来。
他索性把他的神祗给“哔——”了。
在那之后,郁承期变成了一只猫,重归宗门。
尽管这只猫喜欢钻进师尊的衣服里,啃他,咬他,对他喜怒无常,张牙舞爪,睚眦必报,仿佛隔着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可师尊仍会对这只小东西宽容忍让。
甚至轻轻戳着它的额头发笑。
低声喃喃:“你好像他……”
……于是,郁承期发觉自己那半辈子果然荒谬可笑极了。
“世人都是无辜的,只有我不是……对吗?”
“师尊……”
“你教本尊怎么不恨你。”
*小剧场
男人高大的阴影从背后覆压下来,手臂锁锢得很紧,嗓音低沉,语气狎昵低劣的开了口:“好师尊,徒儿最喜欢猫崽啦……从今日起,您便试着帮徒儿怀一只吧,好不好?”
顾怀曲眉间微皱,暗暗攥紧了指尖。
男人嗤笑了声,下巴搁在他肩上,“徒儿知道师尊是男人。”
“但不试一试……”
“又怎知师尊的身子怀不上种呢?”
《穿成炮灰的白月光[种田]》by画东楼意外身亡后,秦遥川成了渣攻贱受文的小炮灰,父母早亡,负债累累。
穿书第一天,秦遥川就遇到了土匪袭村,好不容易活下来,却发现自己马上就要参加童试了!
好在他过目不忘,又有原主的记忆。
一路披荆斩棘,夺得了状元,见了皇帝才知道原主居然是遗落民间的皇子。
众皇子:抢皇位吗?
秦遥川:不约不约,我只想当个小官。
本以为可以安稳的度过这一生,偏偏没想到有人居然想抢自己的心上人!
秦遥川:皇位可以不要,楚林琅必须是我的!
秦遥川有一个秘密,他重生后采药的运气爆棚,再珍贵的药他都能找到。
他喜欢书中的男配,医仙楚林琅,听说对方容貌绝世,性情冷淡,没有一个人能入他的眼,妥妥的高岭之花。
后来,秦遥川靠自己堪比草药勘测器的运气把这朵花摘回了家。
别人都说楚林琅高不可攀,冷淡不理人,只有秦遥川知道,对方情深似海,爱上一个人愿意为对方付出生命。
以前秦遥川送一株珍贵的药草,楚林琅才会正视他一眼。
后来,秦遥川随手送了一朵花,楚林琅会开心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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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父皇勿要动怒,贼匪之事只需要交给儿臣,儿臣定然将他们打趴下,打的他们娘都不认识。至于刘知府,魏大将军就让他们将功折罪吧,您就只管等着我们的好消息!最后祝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千秋万载,一统江湖!ps:要是父皇手里还有余钱,不如救济救济儿臣!江湖救急急急!”
看到最后,皇帝陛下哭笑不得。这,这都是写的些什么东西!这个混账玩意儿,是专门来讨债的吧?他就说嘛,老十四一开口能有什么好事儿?还不是要他这个当爹的给银子?不过他这一番胡搅蛮缠倒让皇帝的气消下去了许多。
明烨察言观色,见皇帝脸上乌云散去,有了些许笑意,心中也松快了些,笑道:“父皇,不知十四弟说了些什么?”整个皇宫里,恐怕也只有明钰能轻易改变皇帝的脾气了,如今少了他,宫里都清冷了许多,没有以往的鸡飞狗跳,还让人有些不习惯起来。
“还能说什么?还不是在朕面前叫苦叫穷,唉!儿女都是债,这话古今皆然。”皇帝的话虽有埋怨,却隐隐透着高兴,儿子再大不还得需要他这个父亲。
明烨也不点破,皇帝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能揣测圣心,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包括他这个太子,也是万万不敢表露出来的,什么时候雷霆发作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说起来,宫里也就明钰不怕这一套,反正插科打诨,胡搅蛮缠之下,哪怕圣心深不可测的皇帝也会吃他这一套。
明烨紧着皇帝的话,笑道:“十四弟虽然不着调了些,可心里到底还是想着父皇您的。上次他特意派人送进京给父皇的那片水晶琉璃什么镜来着?”
他苦苦思索,却又想不起来,还是皇帝提醒道:“是眼镜又叫叆叇的东西。”
得到提醒的明烨高兴道:“正是叫这个,父皇用着好,不是还夸奖了十四弟有心嘛?”
上次明钰特意送进京的这个玩意儿确实好用,每次批奏折只需要戴上这个,看东西确实清楚爽利不少,眼睛也没那么疲累了。也是难为这个儿子能够时时想着他了,只是老子赐下的珍品水晶琉璃,整个大燕朝都没几个,他就这么给挥霍掉了,实在是让人心肝疼。老九磨了他那么久他都没舍得赐给老九,到现在老九还常常在他面前抱怨说自己偏心呢。
皇帝心中得意,表面上却不显,“哼!老十四成日里正事不干,这些奇淫巧技他倒是琢磨上心得紧。”
明烨低下头不敢接话,皇帝看着这个克己守礼的太子,心下一叹,缓了语气,“朕也不是真的怪他,你呀,就是心思太慎重了。”
明烨连忙战战兢兢跪下请罪,“父皇恕罪。”
皇帝无奈,他也没说什么啊。哎!要是老十四的话,自己这么一说,铁定顺着杆子往上爬了,就连骂他的话也能当成好话儿。
他看着跪在地上的太子,“起来!我们父子闲话家常而已,跪着说话像什么道理?”
“是!父皇。”明烨站起身,面有愧色。
太子是他与元后的第一个孩子,他与元后少年夫妻,感情甚笃,还记得太子出生后,当时他有多兴奋。为了取名字,他耗费了好几天的功夫都没合眼,几乎将所有的寓意好的字眼都用上了。最后是元后亲自挑中了一个烨字,代表了明亮光盛的意思,他们都希望这孩子一生都光辉灿烂,是他们的寄托。
当初那个捧在掌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温润如玉,灼灼其华,只是性子到底谨慎温顺了些,作为大国储君,魄力还是有些欠缺啊。罢了罢了,现在时日还多着,慢慢来吧!
皇帝见他这样子,软和了语气,“今儿这里没有君臣,唯有父子,咱们谈谈家常闲话。像你十四弟,成日里给朕找麻烦,难道朕还真能不管他?到底是父子,血浓于水,谁说天家无父子?真要没点亲情,老十四早不知道掉了多少回脑袋了。”
“是!儿臣明白了。”明烨感动的说道。
可也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罢了,他身处在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心里很清楚明白自己面对的是悬崖峭壁,哪怕一个不慎,就会摔得粉身碎骨。兴许也只有十四弟这个性子能够享受到天家的所谓亲情吧。
“父皇仁爱,想来十四弟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他虽然任性妄为了一点,可也知道是父皇包容慈爱之心,所以才会每次闯了锅都跑来父皇这边躲了。”
“这倒也是。”想到明钰那些年闯的祸,皇帝不由笑了,还记得惠妃的小库房被明钰放火烧了,当时惠妃气急败坏,明钰不就跑来像鹌鹑一般躲在他身后的嘛!他是又好气又好笑,可是看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的儿子当然要自己护着了。
想到这些往事,皇帝的眼神和蔼了许多,可是想到明钰的来信,又气不打一处来,简直是太不省心了,“说起老十四,朕就来气,竟然来信说他自己会铲除贼寇。这些贼寇心狠手辣,狡诈多端,他把这事儿揽在自己身上算什么?难道就不怕自己有危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