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元知道原主每天都会在同一个时间点山上砍柴,他特意算好时间,在原主的必经之路上假装与原主偶遇,然后趁原主不注意将引兽粉撒在原主身上。两人简单的交谈了两句,孟元就以家中有事为由离开,原主则如常的上了山。
原主家中落魄后,孟阿爹和孟阿麽对他都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唯一让原主安慰的是他的未婚夫态度依然如故,所以原主对孟元十分信任,从没有想过孟元竟然会害他,况且正常人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心思竟然会那般狠毒,仅仅因为一个婚约就要置人于死地。
原主上山后准备砍柴,却没想到一只野猪冲了出来,他当下一慌,急于逃走,反而扭伤的脚,他跌倒在地,看着冲过来的野猪脑中一片空白,谢景行正是这时候穿过来的。
原剧情中,没有谢景行的到来,原主被野猪撞了个正着,当场就被撞成了重伤,野猪自然不会因此而放过他,原主没有如谢景行这般伤了野猪,野猪没有发出嚎叫,自然没有引来人的救助。等周阿爹见原主迟迟不归带着几个村民找上山来的时候,原主躺在血泊里,已经没有了呼吸。
失去了唯一的哥儿,周阿爹当场就昏了过去,醒来后知道原主确实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像失去了精气神一般,没多久也去了。
原主死后,孟元故作伤心好一阵子,还装模作样的为原主茹素了三个月,因此还博了个有情有义的好名声。
接收了记忆和剧情,谢景行总算明白男人刚刚为什么在他脱衣服时会转过身去了,这具身体是个哥儿,男人这是在避嫌。
从原主的记忆中,谢景行找到了男人的信息。男人名叫闫峰,是猎户的孩子。在闫峰十三岁时,闫阿爹在山中打猎时遇到了野狼,死在了山中,闫阿麽没多久也跟着闫阿爹去了,留下闫峰一个人。之后闫峰同样靠打猎为生,村里有流言说他是天煞孤星,刑克六亲,大多数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闫峰十六岁那年,独自一人离开了村子,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过了十年,闫峰又回到了村里,脸上多了一道疤,气势也十分骇人,一看就知道杀过人,村里有人说他是去做响马,有人说他是去当兵 ,总之都不敢接近他。
闫峰回来三个月,原主只是从别人那里听说过他,两人还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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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被退婚农家哥儿(二)
“快到山下了。”闫峰见谢景行一直闭着眼睛: 提醒道: 若是到了山下他还背着谢景行: 被人看到怕是对谢景行的名声不好。
谢景行却像听不懂一般:“我叫周瑾: 我家是村东头的周家: 麻烦闫大哥了。”
他自然知道男人这是顾忌他的名声: 但他总要给孟元一个借口让他退婚,他可不想一直和孟元绑在一起,和其他男人有肌肤之亲不正是个极好的借口吗: 他相信以孟元的急切: 一定不会放过他特意给他制造的退婚机会。
至于名声: 他本就是因为受了伤才会被闫峰背着: 事急从权,村里人虽然会说几句闲话,但不会太难听,只有像孟元这样的别有目的的人才会揪着不放。况且他几乎可以肯定闫峰就是自己的爱人,只要孟元退婚后,闫峰来他家提亲: 那点名声的影响根本不算什么,毕竟村里人并不像贵族世家那般讲究。
闫峰本就对谢景行有好感,见谢景行没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也不再解释,背着他继续往前走,私心里他恨不得背谢景行一辈子。
“瑾哥儿,你这是?”下山后: 路上的村民见他被闫峰背在身上,忍不住问道。
谢景行道:“我在山上遇到了野猪,扭伤了脚,正好遇到闫大哥,他好心将我背下来。”
“野猪?你进深山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莽撞?”虽说是责备的话,但话里带着明显担忧,村里人虽然八卦,但大多数人还是十分淳朴善良的。
“没有进深山,我和平时一样在外围砍柴,不知道为什么野猪就冲出来了,当时我都吓傻了,幸好闫大哥及时出现救了我。”谢景行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他趁人不注意,俏皮的给闫峰眨了眨眼睛。
闫峰眼中划过一道笑意,知道谢景行这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杀死了一直野猪,毕竟这样的哥儿太过彪悍,大多数汉子都不喜欢,看着谢景行面不改色的说谎,他不仅不觉得讨厌,反而这种唯有他知道谢景行秘密的感觉让他心里一阵窃喜。
“什么?外围都有野猪?那以后我们砍柴割草怎么办,要是野猪下山了,这可怎么办?”村民们闻言一惊,山中有野兽他们早就知道,但只要不进入深山,一边都不会遇到,如今竟然连外围都有,难保不会下山来。
“那两头野猪已经被闫大哥杀死了,应该没事了,大家不用担心。”谢景行道。
村民们闻言松了一口气,纷纷对闫峰表示夸赞。闫峰为人沉默寡言,回来后和村里人都没什么交流,村民们一见到他那张带着刀疤匪气十足的脸就觉得害怕,更是不敢靠近,如今见闫峰能出手救下周瑾,心肠应该不坏,对他的惧怕也少了一些。
谢景行道:“这两只野猪还在山上,麻烦大家去帮忙搬下来,闫大哥说了,其中一只就用来分给帮忙的村民,是不是,闫大哥?”他以后还要和爱人生活在这个村子里,他不想爱人走到哪里面对的都是对他惧怕的眼神,但即便是为了帮爱人和村里人打好关系,他也不会直接将野猪送出去,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闫峰在村民们期待的眼神中点了点头,村民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农民的日子都不好过,十天半月能吃上一顿肉在村里就已经算得上是殷实人家了,如今不过是帮忙抬一下野猪都能分到肉,村民们如何不高兴。
得了实惠的好处,村民们对闫峰的态度也热情起来,觉得他虽然外表凶悍了一点,沉默寡言的一点,但为人还是不错的。
感受到村民态度的变化,闫峰哪里还不知道谢景行的用意,看着他的眼神更加柔和。
为了多分点肉,村民们纷纷回家叫来自己的家人帮忙,村子不大,很快有闫峰要分野猪肉的事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孟家自然也得到了消息,孟阿爹和孟阿爹听到有猪肉分连忙出门,连事情的始末都来不及大厅。
孟元听到“野猪”,“山上”等字眼,眼中划过一道精光,眼底藏着期待,拉着那村民道:“山上有野猪?有人受伤吗?”
那村民这才想到周瑾是孟元的未婚夫,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你看我光记着分猪肉的事了,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你快去看看吧,周瑾在山上遇到了野猪,怕是吓坏了?”
“他没事?”孟元追问道。
那村民只当孟元担心周瑾,连忙道:“放心,只是扭伤了脚,没什么大事,说来也是他运气好,正好被闫峰救了,否则今天怕是……哦,对了,周阿爹还不知道这事儿呢,我这就去通知他。”说完就急急忙忙的跑了,没有注意到孟元听到周瑾没事时,眼中没有一丝作为未婚夫该有的放心,反而划过一抹遗憾。
他下得引兽粉量可不少,没想到周瑾竟然运气这么好被人救了,只是扭伤了脚,他心中遗憾的同时又恼怒闫峰多管闲事。
为了不落人口实,他还是跟着孟阿爹和孟阿麽来到山脚下。待见到周瑾被闫峰背在背上,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他自己的,他眼睛一转,心中再生一计。
他和一旁过来孟阿爹和孟阿麽耳语了几句,两人听后,眼睛俱是一亮,频频点头,孟阿麽小声道:“就这么办,这次怎么也要将这门亲事推掉。”
三人一走近,孟阿麽就厉声质问道:“周瑾,你可是我们家孟元的未婚夫,怎么能趴在别的汉子背上。”
谢景行闻言,心道来了。他循声看去,只见三人朝他走来,其中一人相貌斯文,皮肤白皙,身着一袭长衫,与周围的皮肤黝黑,穿着粗布衣服,庄稼汉打扮的汉子截然不同,此人正是原主的未婚夫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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