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我们出去走走!”
罗宾正傻傻地看两位主人迫不及待地激吻呐,丹佛一把将他拽出门外。
罗宾还在回味着,笑得满脸都是牙齿:“我好开心啊,虽然他们在一起那么久了,主人还是这么幸福……”
回过神来,罗宾这才发现自己被困在了丹佛的两只胳膊与外墙之间,那对银眸正炯炯地盯着自己。
“四脚怪,你干嘛?”罗宾收起笑容愣了愣。
嘴唇上瞬间传来柔软湿润的触感,当那软舌想要探进来之时,罗宾慌忙扭过头闭紧嘴巴,眼睛也吓得闭上了。
“又不是第一次亲你了,干嘛这么害怕?我又不会吃了你。”丹佛的语气有些不满。
“不要,会很痛……呜呜呜,你老欺负我。”罗宾很是委屈。亲嘴后会发生什么又不是不知道,丹佛动不动就说要跟自己玩插棍子游戏,真不明白那有什么好玩的?自己每次都痛得要命,他还叫的特起劲。还是当蝙蝠好,当蝙蝠就不会有这种麻烦事了。
“傻瓜,只有对喜欢的人才会做这种事啊。爸爸妈妈就是这样的啊,你不是说他们很幸福吗?”
“可我们……不一样的吧。”罗宾想了又想,犹豫地开口。
“有什么不一样?”丹佛眉梢微扬,“我就是喜欢你傻得可爱,你不是也喜欢我吗?我们在一起不挺开心的吗?那不就成了?”
罗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似乎是这样吧,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太复杂的问题小蝙蝠的脑袋瓜想不过来。好怀念过去当宠物蝙蝠的日子,无忧无虑,每天只要跟在主人的身边就好,最大的幸福就是倒挂在屋顶上唿唿睡大觉。
变为人形后,许多事情自己都不明白,也懒得去琢磨。丹佛总是说傻人有傻福,可为啥自己就不觉得呢?
丹佛的嘴唇又凑了过来,这一次,罗宾红着脸没有拒绝。抛开胡思乱想,其实每回他亲自己的时候,心跳得好像要从胸口蹦出来了……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吗?
接下来的日子,四人都在小镇中渡过。
白天佩文蒂斯陪着夏晨在租住的民宅里睡觉,夜晚则是外出闲逛的时间。这里的人们是善良而友好的,一张张古铜色的脸庞上洋溢着质朴的笑容。感受着小镇纯朴的风土人情,贴近大自然的怀抱,生活格外悠闲惬意。夏晨还买了不少当地人制作的手工艺品,喜欢得不行。
发觉自己的伴侣虽然已有近4百年的血龄,却还保持着一颗珍贵的童心,佩文蒂斯总是忍不住微笑。
第三日的深夜,两人手拉着手走在小河边,挥洒着月华的水波静静流淌,夜风中飘来薰衣草的清香。
“……你怎么会想到,诱我来这里的?”佩文蒂斯笑着随口问道。
夏晨停下脚步,咧着嘴揽住他的腰:“亲爱的,我们的生活太一成不变了。永生还相当漫长,日复一日看到同样的人同样的表情,你还会有激情吗?我可不希望我们的爱被时光冲淡,不希望有一天连做爱也变得像例行公事。”
“这么说,你已经腻烦我了?”佩文蒂斯故意微微敛起赤眸。
“才不是。”夏晨郑重地回答,“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渡过千余年的时光的,我只是担心,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对我、对我们的相守失去兴趣的。单纯靠典礼上的誓言和褪色的爱情来维系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
“所以,我们需要多一些惊喜和意外,让爱情永远保鲜?”佩文蒂斯勾起嘴角,原来这就是晨的心病啊。
“佩你太聪明了,就是这个意思!”夏晨搂紧他狠狠亲了一口。
“好吧……”佩文蒂斯顿了顿,突然一把横抱起他就朝小河中走去。
夏晨还没反应过来,泛着光辉的河水已经漫过了小腿:“佩……你干嘛?”
“我们还需要一点刺激,不是吗?”佩文蒂斯悠悠地回答。
“就在这里?会被人看见的!”夏晨有点慌,河里真的很亮,水也不是太深,“而且衣服全湿了,我们待会怎么回去?”
“宝贝你担心的太多了,先好好享受吧……”
“扑通”一声某人落入了水中,接下来又是一阵水花乱响。没过一会儿,湿嗒嗒的衣服便被一件件扔上了河岸。
不着寸缕的夏晨奋起反击。……
佩文蒂斯的身体明显震了下,低笑出声。飞速拉下自己的衬衣丢上岸去,佩躬身将笑得一脸无害的晨压制在水中,赤眸深处跃动着地狱的火焰:“知道勾引我的后果,嗯?”
夏晨抬手勾上他的脖颈,动情地吻住他的嘴唇:“和血族的太阳——伟大的佩文蒂斯纵/欲死在这儿,也是个不错的结局哦……”
撩人的喘/息渐起,月光亲吻着河水中激烈纠缠在一起的身影,也映照着河岸附近立着的数个干草垛。
其中一个高高的草垛正不断簌簌颤动着。
“不行啦四脚怪!佩文蒂斯殿下要我们做警戒来着!”罗宾手忙脚乱,试图摆脱丹佛身体的钳制。
“他们哪里需要人做警戒?只不过是把我们支开罢了,傻瓜。”丹佛嗤笑着,不客气地在对方的脸上身上乱亲起来。
被他亲得一脸口水的罗宾快晕了,哎呀心脏跳得太快了,哎呀为什么眼前有这么多星星在飞……
直到似曾相识的痛楚蔓延开来,罗宾瑟缩了下身体,又想哭了。
“傻瓜,别哭啊……”丹佛深深躬下腰吻去他眼角含着的泪水,轻舔着他的眼皮他可爱的小脸他肉嘟嘟的嘴唇,“你越哭,我越是想狠狠地欺负你……”
嘴里说着令人生气的话,声音却是从未有过的温柔,罗宾有些发愣。
……
“你好坏,呜呜呜……”插棍子游戏中从未体验过的快乐让罗宾害怕,身体炽热的不像是自己的了,都是四脚怪惹的祸……
“我是坏,但我保证这一辈子只对你一个人坏,好不好?”
丹佛喘息着问,银眸中却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好不好?”
伏到罗宾的耳边,丹佛再次轻轻问了句。
小罗宾的脑袋已经成了浆煳,无法去想这句话到底啥意思,只是在他的温柔追问下应了一声:“好……”
甜蜜与躁动融入轻柔挥洒的月华,静谧夜色中,时光悄然流逝。
凌晨时分,佩文蒂斯和夏晨上了河岸。
在树丛后穿好佩用法力弄干的衣物,晨咧开嘴仰起脸庞:“亲爱的,肚子饿了吗?带你去个好地方!”话音未落拉着佩就走,也没顾上不见踪影的两个小家伙。
这一夜疯狂着实耗费精力和体力,晨的血管深处早已是饥渴难耐了。
闻到空气中愈发浓烈的牲畜味道,佩文蒂斯不禁失笑。没想到晨所说的好地方居然是座牲口棚。
他们的潜入并未惊动安静睡着的牛群。晨四处看了看,向佩示意棚边跪眠的小牛,意思是牛犊的血液味道棒极了。
佩文蒂斯令几头小牛犊沉睡着,在毫无痛苦之中完成了它们献祭血液的过程。热腾腾的鲜浓血液流过唇齿,滑下喉咙,涌向四肢百骸,佩、晨瞬移至树林跃上高高的树梢,沉浸在血能转换的无边惬意中。
“最早在曼特尔庄园时,我的食物就是牛羊血液啊。”夏晨慵懒地靠在佩文蒂斯的怀中,微笑,“现在再回过头尝尝,感觉别有一番滋味呢,好像躺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与大地融为一体。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壮年男子的热血,格外醇厚,美妙……佩,你有在听吗?”
“你知道,我最喜欢谁的血液吗?”佩文蒂斯低沉磁性的嗓音传入耳中。
“啊?唔,佩……”
身体蓦地被搂紧,感觉冰寒利齿刺入自己的颈部,夏晨低吟出声。
遥远的记忆被悄然唤起,似乎又回到了初拥的那晚,全身洋溢着微醺的酥麻与甜蜜,比欲念更强烈的渴望自夏晨的胸口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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