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看着关上的门心里十分的高兴,五英镑可不是个小数目,有时候就算她陪男人睡了一晚上也未必有一两英镑可以拿,今天什么都没做就有了五英镑,实在是太好了,要知道五英镑在十九世纪可是可以买很多东西的。
杨逸走在建筑陈旧的街道上,这里都是昨晚上生意的,所以倒处都点着火把,十分的亮堂,杨逸开心的快步走着,一边不停的摸着自己的左手腕,但上面有一只看不见的手镯,而那个镯子里现在是一堆英镑,足足五十万英镑。
杨逸按着乔治威翰的记忆来到了一个破败的小旅馆,这是他和那两个狐朋狗友最近住的地方。杨逸推门走了进去,酒馆里住的都是一些流氓地痞什么的,现在还有好多坐在大厅里喝着酒聊天,看到杨逸进来都露出了不善的笑容。杨逸可不怕他们,因为他现在也不是好人,所以弯了弯嘴角就露出了一个带着邪气的笑,一看也不是什么好人。
杨逸到了柜台问老板拿了他们几个住的房间要是,然后匆匆的跑上了那个吱吱呀呀看起来随时要倒的狭窄楼梯。说实在的这里的条件真的很差,一个八九米的走廊里只点着两个油灯,暗的几乎看不见路。杨逸摸索着走到房间门口,然后开了那个生锈的锁。
“咔喳。”门开了,房间里一股的霉味和臭袜子的味道,杨逸皱着眉头走了进去,他知道那两个同伴应该还在滚床单,所以就趁机过来把自己的行李拿走,他可不会再和这些人一起待着。
其实杨逸也没什么好拿的,不过是几件看得过去的衣服,还有一条乔治威翰的母亲留给他的银项链。说来乔治威翰其实本性病不坏,只是缺乏正确的教导和足够的关爱,就像是这条项链,就算是在乔治威翰饿的几顿没吃的时候,他也没有动过一丝要卖掉它的心思。
杨逸走到大床前,蹲下身取出床下属于他的箱子,打开看了看里面的夹层,见那条项链还好好的待在里面,才安心的把箱子关上,一动左手腕,箱子就进了杨逸的镯子里。看着消失的箱子,杨逸笑了笑,然后又迅速的离开,现在已经很晚了,他必需去找一个好点的旅馆住下,然后吃些好的食物,再好好的睡上一觉,然后马上离开这个小镇子。
第3章 傲慢与偏见(二)
杨逸最后找到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旅馆,虽然家具装潢很陈旧,但是至少它很干净,住在里面的人看上去也都是普通人,没有什么有钱的也没有很糟糕的。杨逸在女仆的带领下看了一下房间,觉得床铺还算干净,所以给了女仆三个先令的小费,然后让她帮忙准备一些热的洗澡水和食物。
女仆刚开始看到杨逸乱糟糟的衣服接待的时候并不是很情愿,但是得到杨逸的小费之后就马上高兴的对杨逸说道:“先生请放心,我一定会马上帮先生准备好的。”然后便弯着腰快速的走了出去。要知道这个时代人均的年收入也就二十英镑左右,而一英镑等于十二个先令,而女仆一个月的收入却不到十先令,因此杨逸给的这三个先令对她来说真的是很大的一笔收入了。
杨逸现在钱很多,所以也不在乎这几个小钱,反正能让他过的好点他还是乐意给的。其实以杨逸现在的身价来说完全可以买座城堡了,不过一个小混混突然那么有钱必然会遭到别人的注意,因此杨逸连更好一点的旅馆都不敢住,毕竟这可是封建社会,权势十分的重要,要是凭空出现一个有钱无权的人,估计这个人一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再者其实杨逸真的过惯了普通人的日子,上辈子就算他后妈风光无限那会儿,他们家也只是住在普通的小别墅里,而他也顶多穿几件二三流牌子的衣服,所以现在要真让他住在装修的豪华万分的旅店里,他一定会受不了的。
女仆收了钱,动作果然很快,没有几分钟就端来了一些看上去不错的食物,虽然也只是火腿和面包,还有一杯热牛奶而已,不过对于现在的杨逸来说确实是很好的食物了,毕竟乔治威翰这孩子真的不懂得怎么照顾自己,平日里都把钱花在了赌博和喝酒上,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肉了。
杨逸满意的吃了一顿热乎乎的食物,现在浑身都懒洋洋的,正好女仆又和人端来了洗澡水,杨逸让她们把盘子带走之后满意的洗了个热水澡。
洗完澡后,杨逸躺在床上,被子散发着阳光的味道,闻起来很舒服,这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它本身已经开始因为用了太久、洗了太多次而发黄的事情。
杨逸一边摸着手指一边开始策划以后的生活,他虽然很不想见到那位达西先生,但是事实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他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按照剧情来。至少他要在故事发生的时候待在达西先生或者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的附近,然后在两人结婚之后过回自己的小日子。不然的话,谁知道剧情会不会因为他这只蝴蝶而改变了方向,又会不会出现不利于他的事情,因此这显然不利于他的生活。
至于他要不要参军,反正杨逸也不记得那个军队的长官叫什么了,找起来可不方便,所以杨逸觉得还是在和朗伯恩隔着一段距离的地方住下最好,这样只要他不主动出门,那么达西就不会知道乔治威翰在那,而他也可以清楚的知道班纳特家发生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杨逸就起床了,他从那箱子里找出一件看上去最好的衣服穿上,然后下楼吃了早餐。正好端盘子的是昨天接待他的那个女仆,所以杨逸顺便打听着这附近不错的成衣铺子和鞋垫,当然还有驿站,他需要雇一辆马车。女仆对这些十分的了解,所以很快就回答了杨逸的问题。
杨逸吃晚饭,就按照女仆说的,找了离这个旅馆隔了两条街的成衣铺子,这是一家专卖中等成衣的铺子,一般稍微有点钱的人很适合来这,显然昨天杨逸给女仆的那三个先令的小费,让女仆觉得杨逸就是那种稍微有些钱的人。
杨逸对这家店也十分满意,很快的选了五套这家店里稍好的衣服,然后当场换了一套,其他的则让人送到那家旅馆。接着杨逸又去买了鞋子、帽子、手套,以及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中途还去小餐馆吃了午饭。等全部买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两点钟了。
杨逸一看今天估计是走不了了,所以就去驿站租了一辆马车,让车夫明天一早到旅馆接他。现在杨逸给自己的身份定位就是一个一年能够赚个两三百英镑的小商人,而他现在就是要去朗伯恩定居。
第二天早上,杨逸穿上新衣服,对着镜子照了照,要知道乔治威翰这张脸本来就长得不错,不过因为一直穿的邋里邋遢,不注意个人卫生,而且整个人昏昏沉沉十分阴郁,看上去很糟糕。现在杨逸这么一打扮,又加上他从小培养的好气质,整个就是一翩翩佳公子,估计之前乔治威翰的那两个狐朋狗友看见了也只会认为是长相相似的两个人而已。
马车夫到的很早,帮着杨逸把不多的行李扛上马车之后,就乖乖的坐在一边等着杨逸吃早饭。
这个马车夫是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浑身透着朝气,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但是长得很壮实,因为长期的风吹日晒,有着一身小麦色的皮肤。这小伙子长得很不错,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酒窝,当然他的脸上有一般的白人少不了的雀斑,不过不是很多,只是在鼻梁上有一点,这让他看起来更加的可爱。这正是昨天杨逸雇他的原因,因为其他的马车夫看上去都是糟老头子或者粗鲁的壮汉,对于杨逸来说,身边的人长得好看无疑会让他心情愉快。
“你叫什么名字?”杨逸对着马车夫挥挥手,让他坐到自己的对面,然后递了一个面包给他,问道。
“我叫威廉爱德华,先生,谢谢你的面包。”威廉倒也不拘束,直接拿过面包啃了一口,然后笑了笑说。
“你几岁了,威廉?”
“十八了,先生你别看我小,我干这行已经三年里,而且我脑子好使,记路记得快,我驾车也驾的好。”威廉又咬了一大口面包,嚼了嚼说道。
杨逸挺喜欢这孩子,他自己十八岁的时候还在上高中,养家糊口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是想都不会想的,威廉却小小年纪就已经出来干活了,而且杨逸看得出他很喜欢干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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