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黑馅的小白冷酷地穿好了鞋子出去洗漱,任由李慕雪扭扭糖似的在床上发梦,过了好一会儿,李慕雪才磨磨蹭蹭地把衣服穿起来,又不肯好好弄整齐,非要扯开一大片衣襟,让人窥见他从脖颈到胸膛上点点斑斑的红痕,张小白一看脑壳就疼起来了,“把衣服穿好!”
李慕雪不太乐意,他今天要回一趟天元城,还想让李家人也看看小白在他身上留下来的“战绩”呢。
张小白无奈地说道:“听话,这些不能给人看。”
李慕雪小声地说道:“我其实还想登报……”
张小白:“……听话,乖。”
两个“听话”下来,李慕雪就是再不想听话也只能老实起来,不过衣襟拉好之后他就发现了,在他脖颈靠近脸颊的那一小块地方,有一个浅浅的桃花瓣似的痕迹,只要他把脖子歪过来就能让人看见。
抱着一点藏了小秘密的心情,李慕雪一整个早上都非常乖。
五年过去,张小白其实也明白了那些口音天南地北的“外地客人”其实是各大世家派来的优秀子弟,但开门做生意总不至于把客人往外推,这些世家子弟别的不说,素质倒是都不错,李慕雪说的什么勾引纯属无稽之谈,倒是有不少明里暗里打听李慕雪的。
既想娶到小白又想嫁给李慕雪的世家子弟们:……行吧。
李家食肆不让提前排队,每天到了开店的时候才能排,这倒是考验了不少世家子弟的武艺身法,而且来李家食肆还有几条不成文的规矩,其中一条就是不得连续吃五天还不走,一年只能来一次,这是为了给大部分世家子弟机会。
通过五年的反复摸索,世家也清楚了李家食肆的东西并不是无底线提升,而是会将人的天赋提升到极限,比如第一个吃螃蟹的周九,他的天赋极限就是四十点,之后再怎么吃也还是四十点,但到达了天赋极限之后,再吃进去的东西就会化为精纯的灵气,强烈推荐快要进阶的时候食用哦~
这五年里凭借着李家食肆的吃食,无数世家天才崛起,但都不如一个李慕雪。
李家后来没有再为李慕雪测过天赋,但谁都知道,一个初始天赋就有五十四点的传奇妖孽,被顿顿投喂甚至都吃成胖子的超凡,也许他的天赋点已经提升到了让人害怕的程度,谁信李家不给李慕雪重测一次呢?那必然是测试结果骇人听闻到了没法传扬的地步,才会对外这么说啊!
李家占据天元城之后,虽然没出什么太厉害的人才,但按照一般世家的标准经营天元城就已经很不错了,天元城本身地理位置优越,铁路一通,多的是商人奔忙,五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世家新城的崛起,更何况李家有李慕雪这样的活字招牌。
其实李慕雪回到天元城的时候不多,虽然李明启多次提议让他和小白到天元城定居,但张小白习惯了江渚城的气候,也觉得在李家眼皮子底下不自在,除了偶尔跟着李慕雪去看看之外,几乎和李家不再接触,但天元城的居民几乎都认识李慕雪那张脸。
……可说呢,这些人崇拜李慕雪到就差给他在天元城里立个雕像了。
也不怪是这样,当年南家把天元城占为己有,几乎就是当成家族族地一样经营,完全不顾及城中那些世世代代居住在里面的人,后来因为大小姐的事情,怕走漏风声,又严令禁止天元城居民外逃,那些年天元城的老百姓几乎就是在黑暗深渊里挣扎着熬过来的,李慕雪是天元城的救星,更是天元城人心目中的大英雄。
大英雄今天回城的时候一直歪着脖子,见人不说话,先把脖子歪给对方看,偏偏这种暗示很难对不熟悉的人起效,有一大半的人都觉得李超凡怕是昨夜睡觉落了枕,还相当积极热情地向他推荐了很多土方子,有的人想得比较多,认为李慕雪歪着脖子,很有可能是外面正流行歪着脖子的风尚,李慕雪走过的地方,有不少年轻人都偷偷摸摸学起了他歪脖子的姿势。
说起来,超凡就是超凡,歪着脖子都能看清路啊!
一路上都没人提起脖子上的那块红痕,李慕雪的心情有些灰暗,在见到家主李明启的时候脖子不歪了,但李明启也是个超凡,一眼就看出李慕雪和平时有什么不同了,再定睛一看,那张宛如青年人的面容上就露出了老练的笑容。
“我其实以为小白不会忍这么久,魔族的亚成年期很难熬,你还天天在他面前晃。”
李慕雪起初一脸懵逼,直到被科普了一番魔族的生理构造,大狗勾顿时就脸红了,但脸红可不代表害羞,反而李慕雪相当诚恳地向李明启求教了很多事情,李明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到最后李慕雪有些狐疑地打量了一下家主,觉得别看家主现在老了,年轻时候或许在情场上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虚岁不满两百.李明启:……
从人生导师李明启这儿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建议,李慕雪差点忘记了今天来的目的,一心想要回家试验试验,还是李明启知道他的不靠谱,多问了一句,才知道他今天来是为了李雪风。
李雪风这几年在李家过得相当沉寂,李二爷在家族里的地位虽然不低,也是真心疼这个流落在外的儿子,但李二爷也不止这一个儿子,能给的资源都是要分出去的,在李雪风修习什么秘法把一身本事都废了之后,李家也为这个曾经的天才找了不少药剂师来看,可结果只有一个,这孩子不像修岔了路子废功的,倒像是从来没练过一样。
习惯了系统外挂的氪金升级,李雪风虽然起初还能用重来一次脚踏实地来安慰自己,但他在李家得罪的人不少,那些原本和他差不多的李家子弟和他的差距一旦拉开,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李雪风本身能弄到那么多资源也不是全靠外挂,他也是有几分歪门邪道的本事的,不免又想捣鼓起了捷径。
李雪风曾经在系统外挂的启迪下冒充过炼药师,也明白一些高阶丹药应有的品相气息,他其实做得很谨慎,但骗得多了总会遇到鬼的,李雪风前些日子伪造了一批丹药,原本是卖给小世家的,但不巧这小世家又和大世家联姻,两下一对就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这消息还是在张小白那儿吃饭的世家子弟背地里告诉张小白的,李慕雪瞬移来这一趟是给李明启提个醒,免得对方上门了才知道面子上难看。
果然李明启的脸色一下子就比吃了屎还难看。
李慕雪对李家归属感不深,也没觉得李雪风倒霉有他什么事,通知了李明启一声,然后就带着一肚子宝贵的知识回家找他的小白了。
张小白现在开店只卖到中午,有时候人多一早上没过去就卖空了,李慕雪回来的路上又按照李明启的话买了一些道具和衣服,回来的时候才中午,张小白刚刚到家就被拉进了房里。
张小白:“……你想干什么?”
戴着一对仿真狗耳的李慕雪:“家主说魔族最喜欢这种惊喜,小白,惊不惊喜?”
说着,又把屁股朝向张小白,抖了抖身后毛茸茸的大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
李慕雪:爷学会了!
小白:……哦。
第67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完)
看着仿佛从李慕雪的头顶长出来的狗耳朵, 张小白沉默了一下,觉得家主可能想表达的不是那个意思。
少年情动总是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腻在一起,饶是张小白再惦记着食肆那边, 也被大狗勾撩拨得一个月内关店五六次,关键是第一年如此,第二年第三年往后都如此, 也不怪李慕雪这人常年高居世家仇恨榜第一名。
作为一本只有开头的仙人笔下书, 这个世界的地图其实相当大, 人族之外有精灵冰原, 龙族世代栖息的海岛,南方群魔聚集之地,还有天外之天的升级版图, 这是一个设定相当完善, 也能看得出剧情展开之后会有多么恢宏的世界。
但这和李慕雪无关,他没有半点野心和不甘心, 只愿意和心爱的小白一起蜗居在小小的江渚城里,有一片园林, 闲时写文稿, 喝枸杞茶,晚上泡脚,过提前养老的生活, 有时来了兴致, 就带着小白去大陆各地看一看,从少年到身姿笔挺的青年,不变的只是两个走在一起的, 一头白发和一双长角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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