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良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既浪费时间又糟蹋心情,于是给了对方一个台阶,“我们双方各让一步,这桌子菜没法吃,但也被我砸干净了,我付五十块钱,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吧?”
他这话虽然是疑问却没给对方讲价的机会,直接丢下五十块钱拉着楚天走了。
楚天一脸不乐意:“凭什么给钱,就那三个怂包,我一只手也能揍的他们满地找牙。”
“是是是,楚少最厉害了,你不饿么?咱们还要回去吃饭呢,浪费时间做什么。”
楚天回头看了安静的餐馆一眼,见没人追出来,撇撇嘴:“被这么一闹,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没事,我回去做给你吃,保证你胃口又回来了。”
楚天这才满意,然后端详了一会儿温良的侧脸,“真没看出来啊,你还挺敢拼的。”
温良嘴角抿了抿,“没办法,不拼不就等着挨揍了?”其实他心里后怕的很,这会儿手还是抖的,差点连把手都握不稳了。
不仅是他,楚天也后怕的很,叮嘱他,“以后可别这样了,这次是刚巧碰上几个装横的,要是真遇上狠人,吃点亏息事宁人也好。”
温良诧异地看着他,没想到会从楚天口中听到“息事宁人”四个字。
“怎么了?我说的不对?”楚天皱着眉头劝他:“你就孤身一个人,去哪都危险的很,真要受了伤谁来照顾你?那些地痞流氓最好别招惹,他们当下打不过你也会事后报复的,你……”楚天越说越觉得放心不下,等自己走后,温良就要一个人生活了,再遇到事可怎么好?
不过自己在好像也没什么用,一条胳膊是废的,也帮不上什么忙,反而要温良站出来替他挡着,真是窝囊透了!
再一次的,楚天恨透了楚梁河和那小三,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不会成半残废,再遇到今天这种事,哪需要温良出手?
温良只觉得满心温暖,迎着热风也觉得身心疲惫俱消,“好,我知道了,下次不会冲动的。”要不是楚天在这,他应该会囫囵吃下那顿饭,结完账走人,生活不顺意的地方太多了,他根本计较不过来,强行争执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可他伤不起。
回家的路上没有再发生其他意外,温良本来要去市场买菜重新做饭,楚天没让,有那时间不如睡一觉,于是两人就在小区外吃了拉面,吃完回家倒头睡午觉。
一觉睡到夕阳西下,温良起来的时候还以为是早上,满脑子惦记着今天要去哪里买东西,直到房门被敲响才从床上爬起来。
他打开门,看到精神奕奕站在门外的楚天,瞥了眼墙上的挂钟,“啊,都这个点了啊,该吃晚饭了。”
楚天盯着他脑袋顶上翘起来的一撮头发,好想伸手压平他,“别折腾了,午饭吃的迟,还不饿。”
温良摸摸肚子,“我也不饿,那我去整货,今天晚上争取早点回来。”
温良去柴火间把剩下的东西整了整,衣服鞋子都没剩多少了,倒是当时买的饰品还剩不少,除了被他用在衣服上搭配的,还有几十件,他想了想,跑回房间找出一块黑色的绒布,再拿上菜板,装上东西就带着楚天出门了。
因为出门太早,夜市还没正式开始,陆陆续续有摊子支起来,温良今天的东西小,不占地方,就随便找了个银行门口的台阶把架子支起来,衣服也没拆就直接摆着,然后把菜板放上,盖上黑布,把饰品一件一件摆出来。
饰品中以项链居多,大半是毛衣链,还有就是手链、耳环、脚链、戒指,做工粗糙,乍一眼还挺亮眼,却经不起细看。
楚天拿了一枚夸张的骷髅戒指戴在手指上,嘿嘿直笑:“谁会买这样的戒指戴,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混混么?要是我,就在这骷髅的眼睛上镶两颗水晶,把骨头打磨一下,再把戒指改成蛇形的环,至少卖个稀罕。”
温良心想,我这一打批发来的小饰品还能精雕细琢不成?长成这样不错了。
而且别说,还真有人买这种戒指,温良第一个开张生意就是一个小男生,盯着那一排奇形怪状的戒指看了半响,一个个试过去,最后就选了那楚天戴着的那枚。
“多少钱?”小男生略带紧张的问温良。
温良之前还真没好好想过这些饰品的价格,略一犹豫,伸出两根手指,“两块钱。”
男生明显松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块钱递给温良,温良找了他钱,又问他:“要包装袋吗?只有这种透明的自封袋。”
男生摇头,“不用,丑死了。”说完戴上手指,边欣赏边走了。
楚天看着他的背影啧啧有声,“这审美,彻底歪了啊。”
温良才不管别人什么审美,要是各个都像楚天这样眼光,他的东西都不用卖了。
温良瞅了瞅楚天那修长白皙的手指,又拿了一个戒指,抓着他的手就往他手指上套。
“喂喂……”楚天被突然戴上戒指,老脸一红,支支吾吾地说:“你不知道戒指是不能随便乱戴的吗?还给我戴在无名指上。”
温良目光游移,想笑又不敢笑,心虚地解释:“这不是看你这个活招牌有用么?指不定看到你戴的好看,买的人就多了。”
“真的?”
“当然。”
楚天也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目光扫过摊子,又拿了一条项链一条手链,让温良给他戴上。
温良给他戴好后特意多看了几眼,别说,戴上这些,楚天的气质都变了,本来就带着几分痞气的他更加像坏学生了。
不过这活招牌的作用是显著的,来来往往的年轻男女都要往楚天身上瞄几眼,然后看到他戴的饰品,有些人不屑一顾,有些人会停下脚步在摊子前流连。
东西不贵,大多数人问了价格后都直接买了,很快温良摊子上的饰品就卖了一半,等晚上七八点,夜市高峰期的时候,温良摊子前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女生,一个个围在摊子前挑挑拣拣,顺便看几眼帅哥,都舍不得走了。
有些实在没挑到中意的,就转头买件衣服回家孝敬妈妈或者奶奶,十足带动了温良的生意。
不过也就那一阵高潮,过后生意就冷淡下来的,夜市的灯暗,温良又没有自备小台灯,那些饰品在黑夜里更加不显眼,就算看到楚天这么个大帅哥站在这里,也看不清他身上戴着的饰品,招牌作用起不到了,生意自然就不好了。
温良也不在意,到九点半就收摊了,都是些小东西,带来带去也方便,大不了剩下来以后在卖砂锅的时候顺带卖一卖,就算卖不出去也没亏多少钱。
收了摊子,两人也饿了。
温良不敢让楚天吃路边的小摊,“我知道一家酸汤鱼做的不错,我们去吃鱼吧?”
“你喜欢吃鱼?”楚天并不是特别喜欢吃鱼,如果温良只是为了迎合他的口味就算了。
“是啊,挺喜欢的。”
楚天表示意外,“那平时也很少见你做鱼啊。”
“做鱼麻烦啊!”他们这小县城现在还没卖鱼管杀的习惯,鱼买回家要自己杀,光是这一点,就能让温良控制食欲。
楚天完全是个厨艺白痴,自然不知道做鱼是简单还是麻烦,不过知道温良爱吃鱼也就行了,甚至开始回想B市有哪几家做鱼好吃的饭店。
温良对那家酸汤鱼记忆犹新是因为那是他高中时唯一一次在外面吃过的餐馆,还是徐洋请客的。
徐洋上辈子也和现在一样,很关心他,总会想方设法请他吃饭,但他基本都是拒绝的,没那个脸,那次还是因为是徐洋的生日,他才和同学一起去的。
他上大学后就彻底和老同学断了联系,也许是自尊心作祟,不想让人同情他,也不想接受别人的施舍。
他拼命打工,三餐不定,吃的也不好,后来得胃癌也是活该。
而且他底子也不好,高中那几年,他三婶每天念着家里多穷多穷,每餐饭菜都极简单,少有荤菜,至于私底下她怎么给温琦开小灶他就不知道了。
温良兜里没钱,也不敢在外头吃东西,高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他经常都是饿着肚子做作业,常年被虐待的胃,能好才怪了。
上一篇:我在首辅科举文里重生了
下一篇:穿成替嫁夫郎后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