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迷迷糊糊想过来的时候, 头顶的挂钟已经转到十二点的位置了,
我去!睡过头了?
林甘之慌忙的站起来准备出去, 旁边的哥们懒洋洋的说道:“兄弟, 没事,接着睡, 刚刚广播又延迟起飞时间了,估计下午两点才能起飞,”
林甘之松了口气,又坐了下来, 他的瞌睡被吓走了大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戴着一个口罩,林甘之直接跟旁边的哥们聊了起来。
原来是中部地区迎来了二十年难遇的暴雪,别说飞机了, 就连火车都停运了, 现在只能先等雪停, 林甘之隐隐感觉到不安,低头打开微信,晏升平在自己发完消息后简单的发了一个嗯。
然后半个小时之后又发了一条消息:赶不回来不要勉强,这边还在下暴雪,你定个酒店好好休息,雪停了我再去机场接你。
林甘之揉了揉眼睛,这种等待的感觉让他有一种热泪盈眶的冲动,从来没有一个人给过他一个叫做家的东西,也从来没有一个家能在远方一直等着他。
林甘之抬头看着头顶的挂钟,
再等两个小时,不行就想别的办法,今天这个家,他是回定了!
不过他没敢直接跟晏升平这么说,以晏升平的脾气肯定会打电话过来训他的,那个人总是不会自私的替自己想想,就问这样的老板是要修几辈子福分才能遇见的!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本次航班因暴雪将暂时停飞......”
“哎嘛我去,咋能这样呢?诶,大兄弟,你干嘛去?”
林甘之拿出自己的行李,回头跟那哥们说道:“我回家!”
“回家?这不是没到吗?还想叫小兄弟来我这边的别墅住呢,看着怪眼熟的,该不会是哪个明星吧?”大哥嘟囔着看着林甘之离去的背影。
林甘之提着箱子出去的时候,外面的冷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跟起飞前的城市完全不是一个温度,林甘之现在就只穿了件薄外套,他上牙磕下牙的开始打车,手指僵硬得打字都比平时缓慢了一倍。
好在司机比较给力,一分钟就开到了他的面前,林甘之查了一下,高铁还没有停运,商务座没票了,林甘之提了提脸上的口罩选了个二等座。
“小兄弟是要去h市的?”路上司机跟林甘之聊了起来。
“是啊,师傅你怎么知道的?”坐进温暖的车厢里,林甘之狠狠的朝手心哈了一口气,太TM冷了!
师傅害了一声,“我刚就从高铁站接了个乘客去酒店的,他也是要回h市的,都在高铁站等了四个小时了,等不下去就退票了,这次谁也没有想到那边能下这么大的雪。”
林甘之心里咯噔一下,希望的小火苗嘶的一声就要熄灭了。
“那师傅,大巴车还有吗?”
“那边路面估计都结冰了,小兄弟,我劝你要不等个高铁,要不就回酒店住一晚上,可别想不开去坐大巴,估计开到临市就要你走路了。”
林甘之这才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那还是去高铁站吧。”
不出所料,现在显示屏上他的车次预计晚点三个小时,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再晚三个小时,到站就要九点钟了,已经没有时间陪晏升平吃晚餐了。
林甘之偷偷给晏叔发消息:【晏叔,今天晏升平的生日是怎么过的?】
晏叔消息回复得很快,话里隐隐带着几分无奈感:【先生很早就提醒我不要给他的张罗生日,他不想过,哎。】
林甘之垂下眼眸,骗子,明明昨天还跟自己聊得好好的,结果还是没有把生日放在心上。
不过也就是这种烦躁的情绪让他放弃了打车去酒店的想法,他就杠在这里了!
来回奔波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林甘之设了两个半小时的闹钟,抱着行李有一次睡了过去,候车大厅的暖气开得很足,林甘之被烘得全身都暖呼呼的,睡梦中一不小心就扯掉了挂在耳朵上的口罩,清新的氧气吸进肺里,林甘之舒适的打了个小呼噜,转个身又沉沉的睡去了。
“等等,那是林甘之吧?”
“我靠,艺人现在待遇这么差了吗?一个人抱着行李箱在候车?”
“他怎么穿的这么少啊?这么冷!”
毫无察觉的林甘之不知道自己抱着行李箱睡觉的照片已经被发到了网上,然后开始了漫长的发酵。
闹钟响起的时候林甘之才慢慢的睁开眼睛,值得他高兴的是他的班次并没有再往后延迟时间了,然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口罩居然被自己不小心摘掉了,林甘之吓了一跳,赶紧又给自己捂上,他是个糊咖没错,但他是坐拥千万黑粉的名人啊!只能说幸好睡着的时候没有黑粉把他认出来,不然肯定得是一顿折腾。
林甘之提起箱子又换了个位置,半小时之后,林甘之如愿坐上了回去的高铁,天知道他坐在过道的位置上差点感冻得流泪,既感动,又感冻!
当三个小时的高铁走到后半段的时候,林甘之透过窗户看见了蓝灰色,透着碎光的雪地,大地被同一种颜色裹住,所有的生物好像陷入了同一种梦境,林甘之听到已经抵达h市的广播时,几乎都要热泪盈眶了,太不容易了,他只要中间动了一下放弃的念头,都不可能今天之内抵达h市。
晏升平,晏老板,小爷我来了!
下了高铁站,林甘之顶着所有人怪异的目光,披着一件单薄的外套匆匆叫了一辆滴滴,先去了最近的商场,现在已经九点了,林甘之最多给晏升平挑一个小时的礼物就必须要赶回去了,
晏升平喜欢蛋糕,但不喜欢太甜的,好在商场一楼的连锁蛋糕店还没有关门,林甘之订了一个抹茶蛋糕先寄放到店里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向二楼的轻奢区。
尽管商场里开着足够充足的暖气,但是林甘之这样穿个薄外套的整个商场也就他一个了,不过他穿的都是沈飞□□心设计的衣服,一些行家一样就能看出其中的价值,所以还有不少服装店的营业员主动来问他要不要买衣服,
可是林甘之现在哪里有心思给自己看衣服,一路委婉的拒绝了营业员,最后停在了一家欧洲中世纪装饰的店门口,不是别的,是这家店的逼格比他一路看过来的都要高,林甘之都没有搞清楚是什么店就走了进去。
“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吗?”接待他的是一个年级看着跟她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不过小姑娘气质挺好的,穿着打扮也挺前卫的,用林甘之贫瘠的形容词来说的话,就是高级。
“额,你好,我想给对象挑一个生日礼物。”
小姑娘笑了笑,问道:“那请问你的对象是男的还是女的?”
啊?还要问这个吗?不过林甘之赶时间,所以一点也没纠结的就答上来了。
小姑娘带着他绕到了一个分区里,这个跟大厅里摆的东西有点不一样,不过看着都很精美,有充满序列之美的钟表,还有摆在看台上的袖口,林甘之看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放在最中间的钢笔,
那是一支纯黑色,笔盖上镶嵌着一颗墨绿色的钻戒的钢笔,因为林甘之忽然回忆起晏升平在书房跟自己说话的时候,偶尔有转笔的习惯,在这里他就不得不夸自己观察仔细了,晏升平这个平时看着无欲无求的男人都被他看出了那么一点点喜好真是不容易了。
“这个钢笔是多少钱啊?”
“哎呀,客人您的眼光真好,一眼就看中了我们店的镇店之宝!”小姑娘看着挺兴奋的。
而林甘之却被这句话吓得一抖擞,他最怕的就是店员夸自己有眼光,因为一旦被这么夸了,那么恭喜你,你即将成为冤种,选中了店里最贵的套餐,这让作为穷人的林甘之无法承受夸奖的重量,
不过,等等,他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是一个有钱人!还怕什么!
林甘之给自己鼓励打气,勇敢的问出了价格。
“不贵不贵,看在您跟这支钢笔有缘,只要99999元。”小姑娘笑得灿烂,
一支钢笔99999?林甘之一口老血差点吐了出来,有钱人的世界他可能没法这么快接受,这要是他,打死都不这么买!
“那,包起来吧,”林甘之颤抖的拿出了自己的手机,谁让是给老板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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