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他可能会忘记今天一天的事情,也会忘记今天认识的人,更别说地址了。
更加倒霉的是,057不久后就被这个世界屏蔽了。
这导致蒲遥只能自己记地址。
蒲遥再三的背诵,牢牢的记住,在感觉记忆要消失的时候不断的背诵,最终又在手心里写下了地址才放了心。
而他也似乎忘记了057的存在,仿佛是真正的南下打工的少年。
因为057的提示,他潜意识的知道这趟路程十分危险,周围人都可能是坏人,会让他死。
仿佛到达地址所在之处是他唯一的活着的出路,他一定要到达,一定不能失败。
现在地址因为他擦眼泪擦模糊了,一路来本来就人生地不熟担惊受怕,于是瞬间崩溃。
蒲遥哭得仿佛世界末日了似的,好像这地址看不清会要了他的命。
继那二十九块八之后另外一件要命的事情来了。
他手上的地址。
王超连忙打开他的手瞧了瞧,“别哭别哭了,我给你轻轻擦擦,广州我熟,我帮你认字。”
蒲遥哽咽了一两声,泪眼汪汪的看着他,“真的吗?”
方宝利说:“没骗你,我们广州本地人,我们哪里都知道。”
王超一帮子兄弟都围了过来,连忙从口袋里拿出质地软的纸巾,轻轻的帮他擦手上湿哒哒的泪水。
他的手真漂亮。
能看得出很多茧子,也常年劳作,但是实在是非常漂亮,不知道怎么长的,一根根白玉似的。
他的指尖温热湿润,一碰像是触电般。
王超那冰冷的声音突然响起。
“方宝利,你脸红什么?”
方宝利一下子惊得大声喊了起来,“我没有!”
“呵。”
王超一点点帮他印干手中的湿意,贴近看那些字。
那字着实难以辨认,主要是这少年本来就不太会写字,也不知道是不是写对了,这一糊谁看得清?
“广州市……”王超艰难的念,“白云区……”
白字看起来不太像,但是好在有个云字,能辨认是白云区。
其他的字一个字都不认识,别说是糊了,就是没糊也可能认不得他写的字。
几个人都有点气馁,只能问蒲遥,“你去那儿干嘛?其他字都认不得了,但是你要是记得其他信息,我们可能可以找到。”
少年的记性好像不太好,这一串地址背了那么久都能忘,其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没想到少年想了想,却精准说出了出来:“我要去皮鞋厂打工,找许钧。”
第77章 我去广州找你3
皮鞋厂打工?
王超记得方宝利家在白云区有好几个厂。
还没等他问,方宝利已经自己赶上前说了:“我二姐在白云区开了好几个皮鞋厂,我让她帮你找找这个人。”
蒲遥仔仔细细看自己的手心,那字糊成了一团,他小学都没读完,上学的话要走三个小时的路,因为小时候摔到了脑子,总是记不住什么东西,天天忘记天天学,字也不怎么会写,读到三年级实在读不下去了,于是回家跟着跟着奶奶干活。
这些字也不知道刚才怎么写下来的,这会儿蒲遥再写可能写不出,仔细就看下来也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知道自己要去皮鞋厂打工,投奔隔壁村的许钧,跟着他才会安全。
而这些人、一个个的,都可能是拐子。
已经开始放大话吹牛皮自己家开厂是大老板了。
大老板可是自己开汽车的,哪里还要坐火车?
蒲遥把钱紧紧攥在手心里,低着头不说话,看见旁边两个男人、也就是这伙人的同伙把一大把钱捡起来交给了那个特别凶的叫“阿超”的男人手上。
这么多钱十有八九来路不正,要么就是假的,要不然谁会像疯子似的把钱乱扔?
王超见他又不说话了,那眼泪还没干,一颗颗挂在脸上,眼圈红红的,鼻头也红红的,可怜得要命。
王超耐心的说:“你别着急,下了车我们带着你走,就去白云区,宝利家在那边开了不少厂,就算找不到你村里的大哥,我们给你介绍去打工肯定比其他岗位好。”
闷头闷脑不说话,整个人瘦得很,漂亮的手背都青了,刚才那样的凶,但其实力气特别小,可能很久没吃东西了,什么力气也没有。
王超一直观察他,就见他只吃了颗薄荷糖。
这会儿凑近还能闻到淡淡的薄荷香。
在一众乱七八糟的早餐气味中尤为突出。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薄荷糖这么好闻?
甜甜的、一股子清凉味,特别在夏天,闻起来又清爽又舒服。
王超凑近他想嗅嗅,又觉得这么近可能会吓到这小孩。
于是装作和他说话:“地方要下车才能找到,现在要不吃点东西,广州很大,不吃东西走不动的。”
他说着把早餐那过来,拿出两个肉香四溢的大包子,天气热,这会儿包子还是热乎乎的,蒲遥远远看着别人买包子或者包子被袋子封好的,他没闻着味,这会儿包子就在眼前,那鲜美的肉香一下子就钻进了他的鼻孔里。
紧接着,他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动静还不小。
王超轻笑一声,“呐,别客气,就当哥刚才没轻没重把你弄哭了,现在给你赔礼道歉好不好?”
蒲
遥渴望的看了一眼包子,那包子实在太勾人了,他在村里也很久没吃过肉和鸡蛋。
这包子是大肉包,香得他要流口水。
他纠结得手心都出汗了,差点把手里的钱给沁湿,也连忙擦了擦手心,窸窸窣窣的把钱藏在衣服里面。
刚才是他大意了,藏钱的地方虽然是在里衣,但是在大袋子,现在他放在小口袋里。
小口袋紧。
然后王超听见他小声的说:“谢谢,我不吃。”
明明想吃得要命了,为什么不吃?
王超不知道他这漂亮的小脑袋在想什么?
看谁都像坏人?那二十九块八毛钱是他的命,都快饿坏了还在藏钱。
他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又把钱往小肚兜里藏啊?”
王超这么一说,几个人下意识往他露出来的一点点里衣的边边看去。
是少数民族的服饰花纹,有银色的花纹,还戴着了小巧的银饰。
一副打扮土得要死,但是他皮肤雪白,脖子也长,骨体特别漂亮,天热只解开几个扣子露出一点里衣的边,不知道整件衣服是什么样子的,只觉得他脖子好看得显眼,当然,脸更是漂亮。
这么哭一顿,眼泪擦过好几遍,长长的的头发被擦得散开了,精巧的耳朵、漂亮的脸全部露了出来。
一看过去,只觉得他好看得不行。
方宝利一下子耳朵全部红了,见蒲遥没听懂似的,又想起刚才王超说他脸红,不由得有些恼。
于是凑过去说:“小傻子、小土包子,这都听不懂吗?阿超在调戏你啊。”
他一副懵懵的样子,又漂亮又傻,看起来单纯好骗极了,王超可是从北京过来的,家里很有背景,那边的公子哥、光是他认识的,就有两个是双性恋,会喜欢男孩的。
王超见过的世面大,又对这小孩这么感兴趣,这才一天,光是故意搭讪就有七八回,这小土包子要被他玩死。
当然,小土包子可能不了解什么调戏不调戏,他是男孩子,以为根本没什么事,谁知道社会险恶呢?
蒲遥顿了一下,才听懂了一点,然后漂亮的眼睛斜着瞥了一眼王超,像看什么变态似的。
然后他张了张嘴巴,声音真的很软。
“没有穿小肚兜,我不是女孩子……”
一瞬间王超的脸爆红,他抓狂的揪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真的没有想调戏他啊,就是脱口而出,他把钱藏来藏去的,又是可怜又是可爱,但是真的拿他没办法,就下意识想逗他。
本来就那么一句话,这个方宝利特意这样一解释,完全把人给带偏。
然后他……就那样、这样,说出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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