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豪门恶毒寡夫[穿书](7)
作者有话要说: 大哥下线倒计时,约会那天狗带,原主其实也蛮可爱的我感觉,要是互相喜欢的话也挺搭。_(:з」∠)_
☆、可爱的
大概因为定好了周日的行程,有了期盼,陆轩的心情肉眼可见的愉快,以至于将最大的一个项目大手一挥,给批了下来。
张新宇拿着文件出来的时候,依然有些不可思议,很快,内部微信群里就在聊起了这件事。
常清也在里头,又比其他人闲,因此第一时间看到了消息,说的是陆轩要买一部仙侠大热的ip。
这仙侠原着叫做《剑仙》,是一部连载了有两年历史的仙侠巨作,当年连载期间就占据了零点网站金牌畅销榜第一名整整一年,风头无两,粉丝拥趸也是众多,其中也不乏女粉,到现在书还没完结,但零点网站已经放出了要售出《剑仙》影视游戏动漫等版权的消息,然而因为高额的版权费,很多老牌影视公司都在犹豫和观望,没有第一时间下手。
而天星这样的娱乐公司,单独啃下《剑仙》也太勉强了,即使背靠陆氏集团,这样果断地做下这个决定,也会让陆氏集团高层股东有微词。
风险有些太大了。
不过陆轩批下《剑仙》项目,也说明他们天星可以去争取,就算不能全部啃下,和其他公司分掉一起分这个蛋糕也行。
到底也是好消息,群里热闹的不行,常清看着,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
《剑仙》这个剧,是原着里陆怔拿下的,还请了最老牌的名导和编剧操刀,在原着里也的确成了一部大红大火的剧,直接捧红了不少演员,男主林逸风也因为获得了一个男二的角色而爆红。
剑仙是林逸风征战娱乐圈的起点,在书中的着墨很多,所以存在感很足,他印象还算深刻。
这样的一个剧,居然被陆轩沾了手。
常清感觉有些不妙,他哒哒哒地打字,问:“《男友太霸道怎么办》这部剧是7月暑假播吧?”
他的消息被覆盖的很快,幸好张新宇也在里头,便艾特他回复了他:“你是男友粉丝?”
常清回答:“是啊。”
张新宇回答他:“这部剧已经杀青了,在送审,预计两周就能出结果。”
常清回答:“谢谢。”
放下手机,常清起身去敲陆轩办公室的门。
陆轩在里面闷闷的声音传来:“进来。”
常清进了办公室,反手关上门。
陆轩抬头看了他一眼,顿了一下,有板有眼地问:“有事吗?”
常清说:“你真的要买《剑仙》版权?”
陆轩说:“版权费是高了些,但是容易改编,容易圈粉,天星没有一线明星,只挖了两个二线,几个三线,有挖人的资金,不如自己造星。”
常清看了一眼门口,问他:“我可以坐吗?”
陆轩感觉有些好笑,“你坐吧。”他温声对常清说。
常清坐到了陆轩对面,他在思考一件事,这算不算蝴蝶效应呢?因为他的出现,所以剧情也改变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还好,就怕怎么做都是原地打转,无法改变结局,能改变就说明有机会。
陆轩出的那场车祸,完全是司机吴俊勇的错,陆承辉夫妻的车祸瞧不出任何疑点,无非就是醉酒的轿车司机横冲直撞,直接将陆承辉夫妻的车撞扁,撞人方和被撞方都重伤不治。
而陆轩的死是吴俊勇突然发了疯,带着车直接撞死了一个带着孙子过马路的老奶奶。
那场车祸,陆轩死了,老奶奶死了,那个小男孩也死了,只有吴俊勇活了下来。
而这场车祸也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地方,那个吴俊勇竟有家族遗传精神病,母亲和外婆都是疯子,而吴俊勇的“疯”也被判定为发作性精神问题,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了刑事责任,不过还是被送到了精神病院。
然而陆怔又怎么可能让他活,吴俊勇最后还是死在了一场意外中。
直到陆怔自己也出事的时候,才找到了问题。
无论是那个醉酒的货车司机和吴俊勇还有对陆怔下手的二世祖都有同一个人的影子
常清想到这里,问陆轩:“你之前那个司机你安排他去哪儿了?”
陆轩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他会问吴俊勇的事情,“吴俊勇,我解雇他了。”
常清惊讶,“你怎么把他解雇了?”
陆轩说:“他给我开了十年了,不应该一直给我开车。”
常清好笑,“你给他开多少工资?有一万了吧?这么高的工资,还只是一天工作五小时不到,你辞掉他是心疼他,但他怕还要怨恨你。”
陆轩对此也没什么反应,他平静地说:“我看他也不想一直开车,所以你说换司机,我也就顺势解雇他了。”
一个人眼里的**和野心骗不了人,陆轩一直都知道吴俊勇不□□分,总蠢蠢欲动着好像藏着什么事,陆轩也不是很喜欢他,但是他开车很稳,从20岁就给他开车,现在也有八年了,他也用习惯了,要不是常清说要换,他还不一定会换。
常清听他这么说,懂了,“解雇了也好。”
他多少还有几分心眼,“他不会报复你吧?”
陆轩思忖了几秒,有几分犹豫,“不会吧。”
常清没说话,陆轩看了他一眼,就见他忽然伸手,抓住了陆轩手里握住的笔,然后慢慢地抽了出来。
“我在这儿,你看文件不看我?”常清有些无理取闹地轻声说。
陆轩是吃这一套的,他在这方面总是显得生涩许多,总要对方主动一些才好。
常清说完,陆轩愣了一下,很快目光就从桌面上的文件落到了常清那只手上,他缓慢眨了眨眼,忽然伸手握住了常清修长干净的手指。
常清反过来捏住了陆轩的手心。
陆轩看了他一眼,动了动嘴,伸出另一只手将手指上的戒指慢慢地摘了下来。
陆轩比常清高一些,身材也要厚重一些,手指也比他粗长一些,但也是读书人的手,很白皙细致,不那么柔软,带着厚重的力量感。
他抓着常清的手,将那枚戒指慢慢地戴到了他修长的手指上。
陆轩的指围比他要大一些,但也大不了多少,这枚属于陆轩的戒指在常清手指上,也不太能看出来不是常清的戒指。
他做完这些,又看了常清一眼,那眼珠子也温温润润的,带着点灼灼的光。
常清伸展手指,看着那枚戒指在白皙的手指上透出低调奢华的淡色光泽,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从你手上抢来的缘故,倒比我那只要好看许多。”
说着又摇了摇头,叹息着说:“拥有它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时已追悔莫及。”
陆轩言简意赅,“我的你先戴着。”
常清刚想说什么,一个电话打了进来,他低下头,看了一眼来电,是一个无意义的字母“X”。
常清心头一跳,顿时觉得手都有些烫,X是秦朗。
这家伙给他打电话做什么!
常清头皮发麻,马上将电话挂掉了。
“谁?”陆轩问。
常清说:“……哦,是骚扰电话吧。”
陆轩信以为真,他皱眉说:“我给你换个手机。”
常清:“不是手机的缘故,我之前去了美容院,留了电话号码,然后总能接到美容院的电话,来通知我有什么活动。”
他语气很随意地说着,陆轩没觉得哪里不对,便揭过了这茬。
常清转动手指上的戒指,笑着说:“这个尺寸还是大了一点,要是又被我掉了怎么办?”
陆轩唇角微微翘起,一脸正直地说:“正好换新的。”
常清笑了起来,他收拢手掌,说:“行吧,那我就收着了。”
陆轩:“嗯。”
常清站起身,“那我出去了?”
陆轩说:“等等。”
常清看向他,“有事吗?”
陆轩问:“你是《剑仙》粉丝?”
常清摇头:“不是。”顿了顿,他笑了笑,说:“我只是找借口来看看你而已。”
陆轩薄薄的脸皮一红,他清了清嗓子,故作严肃地说:“你等等,我还有些事要安排你做。”
闷骚归闷骚,到底还通透,常清心情有几分愉悦,顺势坐了回来,“好的老板,老板你说。”
陆轩看了他一眼,又飞快地移开目光,唇角微微翘起,又被他压下来抿成了一条直线,“你看看这些文件。”
常清故作苦恼:“老板我看不懂。”
陆轩:“你可以问我。”
常清实在忍不住想笑,他也确实诚实地笑了起来。
陆轩问:“……你笑什么?”
常清乐得不行,他努力止住笑意,才说:“笑你啊,你很可爱。”
陆轩:“……”
他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回敬:“你也可爱。”
常清将文件推了回去,“你看吧,我是看不懂的,我给你泡泡咖啡倒是可以,别的就不行了。”
他就算混日子做咸鱼也是坦坦荡荡的。
他说着,站起身,居高临下着,对他笑了笑,说:“我去给你泡咖啡。”
陆轩送他出门,有些惆怅地捏了捏太阳穴,觉得自己有点傻。
手上没有戒指也有些不习惯,但是他心里高兴。
也许是常清在他身边的缘故,连上班也变得有滋有味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抛弃我…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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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他是可怜又脆弱,是我绝不会倾心的人,他暴戾恣睢喜怒无常,却把我供奉心头,给我温柔,赠我玫瑰,又把我抛入荆棘。
我听到金丝雀的尖叫,也看到他又笑又哭,我开始明白,他只是一个病人。”
牧颜
姜也南
双性/带球跑
☆、不疼
时间很快就到了周日,陆轩和常清心照不宣的约会日。
早上的时候两人都悄悄地精心打扮了一下,一起到楼下吃早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本来经常甩脸色的叛逆少年陆适经常出现在了常清会出现的地方,连吃饭的时候,也不再避着,非常积极地坐到了常清对面,那双眼睛总是盯着他,似乎想抓到他的马脚。
这天早晚,陆适已经坐到了餐桌旁边,他看见常清走过来,挑剔的目光落到他身上转了转,看着他穿着一身把皮肉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点儿锁骨和手臂的衣服,哑着嗓子开口:“喂,你怎么不穿以前的衣服?我觉得你那样穿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