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狼崽子的后妈[穿书](15)
“当然,”叶恒宠溺地笑笑,夹了一块点心在钟灿盘子里,“我要是没完成,哪能回来。不过,妹妹,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的任务了?”
“什、什么任务?”钟灿的心中有不好的预感,筷子夹着的糕点掉在了桌上。
叶恒瞥了眼他的动作,抬了抬眼皮:“莫非妹妹你不记得了?”
我哪知道!钟灿心里都要吐血了,为什么女主还有任务?他怎么不记得书中有写这回事?
“你是装作不知道,还是不愿去做?”叶恒放下了筷子,看他。
这早饭估计也吃不下去了,钟灿放下碗筷,用很为难的眼神回望着他。既然叶恒这样说,那么这件事一定很让女主难做,倒不如不做声,看看叶恒接下来说什么。
叶恒紧盯着钟灿的面部表情,随即阖下眼帘,拿了一块曲奇放进嘴里,全身往后靠,架起二郎腿,“我让你去偷高珈海的那样东西,还记得吗?”
钟灿:“.................”
第十六章
“你怎么那一副表情?”叶恒凑近看他,“你该不会在高家乐不思蜀,忘记了吧?”
钟灿欲哭无泪,他突然觉得女主好可怜,被父亲“卖”就算了,自家哥哥还要派她去做任务,果然不是简单的联姻!
但问题是,偷高珈海的什么东西?要是下一秒叶恒问他这个问题,他就死翘翘了!
叶恒:“你不会连偷什么也忘了吧?”
钟灿:“...................”
叶恒忽然笑了,点了一根烟抽起来,烟雾袅袅的,“我让你去偷挂在高珈海脖子上的骨灰瓶,你和他同床这么久,有看到过吗?”
钟灿;“.........!!!”
这是钟灿今天受到的第三次惊吓,他万万没想到叶恒要他偷的是这个!更没想到高珈海这么重口味,竟然把骨灰瓶挂在脖子上!毕竟他从没高珈海同床过!
“既然你已经嫁给了高珈海,木已成舟,哥哥也改变不了什么,也不是不能改,只是要在拿到高珈海的骨灰瓶之后。你知道这个骨灰瓶对他、对我们有多重要吗?”
钟灿很诚实地摇摇头。
叶恒啧了一声:“高珈海脖子上的骨灰瓶,是他的最爱冬年唯一留给他的遗物,当年冬年和他在一起时不被世俗看好,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冬年被活活烧死,烧到最后就剩这么一点东西,所以高珈海很宝贝它,甚至愿意为它失去生命。要是我们有了这个,扳到他就不难,更别说你和他离婚这件小事了。”
“等等,冬年是男的女的?”
“男的啊。”
钟灿:“..............”高珈海的白月光竟然是一个男人!?钟灿觉得今天的自己三观已经被震碎了。
叶恒以为钟灿得知高珈海的白月光是男人后在伤心,便安慰道:“你也别难过了,或许以后他就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爱上你了呢?”
但叶恒不知道的是,钟灿只是觉得自己很危险了。
本来女主的后半生就要车祸半身不遂,还要被高境给报复,要是再让高珈海得知叶家也是有所图谋,怕是还没回到那个时候,就要被高家四父子封杀。想到这,钟灿坚定地拒绝:“哥,我不能做这件事。”
叶恒蹙了蹙眉:“为什么?难道说你真喜欢上高珈海了?”
不知怎么的,钟灿的脑海里闪过的是昨晚高境冷漠地关车窗的画面,他摇了摇头。
可在叶恒眼里却是钟灿默认了,叶恒头疼地抓了抓头发,呼出一口气:“算了,你别拒绝得太早,这件事我让你慢慢考虑,你想好了再告诉我。”
钟灿心里很复杂,眨眨眼:“为什么是我?”
“因为只有你的美貌才能打动高珈海。”
钟灿不再说话了,而是说要去附近转转,叶恒欣然同意,看来叶恒也不担心自己会向高家告密,便到酒店楼下的花园转了转。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个牵着猎犬的的男人,男人很正气英俊,寸头,眉骨很突出,瞳孔很黑,见到钟灿时眼睛在放光,一步不离地紧跟着他,钟灿不舒服了,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他是谁,一字一顿道:“这位先生,请问我认识你吗?”
“我是你的初恋啊,宁宁。”
钟灿:“...................”
钟灿没想到他这两天过得这么胆战心惊,先是被绑票,又见到了女主的哥哥,现在还碰到了这个疑似女主的“初恋”,他今天要不要买个彩票庆祝一下?
钟灿看着面前的男人,想着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闭着眼睛往回走,这时身后的男人脱口而出:“宁宁,你还是不肯原谅我是吗?所以,你才当作不认识我,对吗?”
大哥!我本来就不认识你好吗?钟灿走路的速度加快了许多,男人又牵着狗追上来,拉住钟灿的胳膊,钟灿只好转过身来,离他远了些,柳眉倒竖:“你谁?”
“你果真还恨着我。”俞方云眼神中透露出伤感与可怜的神情,“你一直都恨着我,从来没有把我忘掉。”
钟灿抽了抽嘴角。
“我那时候的确窝囊,不该说好了私奔,却到最后关头把你抛弃,留你一个人在那傻傻等。宁宁,你信我,我真的后悔了,我俞方云真的已经后悔了!如果有可能......”
“停,打住。”钟灿做了一个“stop”的手势,“你的意思是,你叫‘俞方云’?”
“看来你真的把我恨在骨子里,否则你不会特意这样问我的名字。”
钟灿已经不考虑他有多自恋了,因为俞方云这个名字很熟悉,好像卫文临死前说过女主的初恋就叫俞某某,该不会就是他吧?
俞方云上前几步,用极其克制的眼神看向他,铿锵有力道:“宁宁,抛弃你,是我做过的最错的决定。我已经跟着你哥工作三年了,我相信只要通过我的努力,你就能回到我身边。”
钟灿没忍住翻了个白眼,随后把注意力转移到猎犬身上,猛然想到了叶恒说的“正好他养了一只狗,已经两天没吃饭”,心底猛地一抖,这支猎犬该不会就是和高境关在一起的那只吧!?想到这,他指了指猎犬:“这狗是我哥养的吗?”
“是的。”
“这狗昨晚是不是和一个男人关在一起了?”
“是的。”
我的天,钟灿的不安涌进了心里,高境被狗咬了这么多下,怕是要得狂犬病!?
第十七章
钟灿眼睛转了转,心下已经确定关着的就是高境,“这样吧,你带我去这狗关着的地方,我就原谅你做过的错事,如何?”
俞方云蹙了蹙眉心,“就这么简单?”
“不然呢?”
俞方云大喜过望,连忙带着钟灿去狗屋,钟灿跟在身后打量着环境,发现很是隐秘,有些偏僻,杂草丛生,拨开如人那么高的杂草,就见到一座小木屋。屋子并没有窗户,只有一扇大门,门还是紧闭着的,在阴沉沉的天气下,像是恐怖片里的鬼屋。
钟灿心底一凛,看着俞方云,“在这?”
俞方云点点头:“这支猎犬是为数不多的纯种犬,所以住的环境都比较大自然,能发挥它最原始的野性,我和你哥昨天才来这个市,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地方。”
钟灿没说话,这屋子对他这种人来说已经还可以了,但对于在豪门世家出身的高境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奇耻大辱。
该不会未来的世界霸主又把这账算在他头上吧?想到这,钟灿就心慌慌,这得赶紧解释啊!于是对俞方云说:“我先进去看看,你在这守着,不要进来。”
“好。”
钟灿打开门,就看见到窝在角落里伤痕累累的高境。
似乎待在黑暗的地方太久了,一见到亮光,高境就眯起了眼睛,缓了好一会儿才看到来者是谁,钟灿慢慢走近,发现高境身上还到处都是鞭痕,脸上、腿上、身上都是血迹,甚至还有被犬类咬的伤口,极其惨烈。
钟灿打量着这个屋子的一切,的确有犬类住过的味道,看来叶恒说得是真的,真把猎犬和高境关了一夜!
“你来了。”高境背靠着墙,脸色泛起了莫名的红晕,嘴唇惨白一片,眼下一片青黑,无精打采地看着钟灿。
钟灿立即摸着他的额头,滚烫一片,再看到他还在流血的身体时,心口像是堵了一团棉花,唇抿得紧紧的,三秒后,钟灿道:“你上来,我背着你,我带你见医生。”
“你背不动我的。”高境撇过头去,黑暗中看不清他的神情,只能听到他清冷冷地说,“别费心了。”
“背不动也得背!再在这待着,你会死!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的!”钟灿杏眼一睁,看到还在流血的人,闭了闭眼,再睁开,用强硬的口吻说,“你是因为我受伤的,我哥惩罚了你,和我逃不了干系。虽然你做了那种事,但是我不希望你就这么简单地死掉,听好了,我不是同情你,而是希望你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便你,我死有余辜,你哥如何惩罚我都不为过。”高境毫无起伏地说。
“高境!你是小孩吗?到这个时候了,还在跟我闹别扭?”钟灿恨不得把他的嘴巴给捂住。
高境没吭声,钟灿也没管,直接把人带到自己背上,但钟灿的身子太瘦弱了,根本就背不起一米八八个子的人,就是背这个动作都花了不少时间,背后传来吸冷气的声音,钟灿的动作放轻了一会儿,几分钟后,钟灿总算可以背起他了,摇摇晃晃地往前走。
门被钟灿给踢开了,钟灿发誓这是他二十八年人生中最暴力的一次,因为木门“嘭”地一声倒在地上,俞方云听到响动后,立马用枪对上了钟灿,见到钟灿背着高境后,他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回过身来:“宁宁,你......”
高境听到“宁宁”这两个字,抬眸睨向俞方云,两人打了个照面,俞方云眼皮发紧,高境勾着钟灿脖子的手紧了几分,虚弱道:“小妈,我好累......”
“快到了。”钟灿快言快语,“俞先生,这草太高,我不认识回去的路,还要麻烦你帮我带路了。”
“好。”俞方云看到这么大的人叫自己初恋是小妈时,浑身上下不是滋味,面色凝重,“我来背吧。”
说完话的那一瞬,高境就累得闭上了眼睛,仿佛一切都听不见,钟灿没发现他的异样,本想把人交给俞方云背,但看到俞方云还牵着一条狗时,那猎犬还看着高境流哈喇子,登时摇头,明明是柔弱的身体却迸发出一种坚定,“我自己来,你帮我开路,顺便用最快速度叫医生给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