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修走上来,站在他旁边打量了一下林子四周,低头对他道:“这可能是因为你还看得见,就容易受林子的迷惑,要不然试试把眼睛闭起来?”
阿彻想想有道理,刚闭上眼睛,就感到什么东西绑在眼睛上,秦修居然把他眼睛给蒙住了,大金毛跳了两下抗议,这也太不信任人了!
“我不是不信任你,我是怕你会下意识睁开眼睛,那就前功尽弃了。”秦修扶着大金毛的脑袋,亲了一下气呼呼的狗嘴巴,“我爱你。”
虽然这前后词牛头不对马嘴的,但那一声“我爱你”的质量无疑是无敌性感的,沈二狗倏地就被玩傻掉了。
秦修笑着起身道:“我会在后面帮你看路,不会有蛇敢碰你一下的。”
阿彻就这么仿佛走在云端一般开始了寻路。不过秦修那所谓帮他看路的承诺真是一点不靠谱,他才走了不一会儿就一头撞在树干上,汪汪汪地回头抗议:“你不是说帮我看路吗?还说什么爱我,我就不该信你的花言巧语!”
秦修理由很充分:“因为我不能确定那是一棵树,万一你穿过去了呢。我只说帮你看蛇。”
“汪汪汪!汪汪汪汪!”
汪了半天秦修才一副做了天大让步的语气道:“好了,下次有树的时候我会先去摸摸。”
说是会先去摸摸,但是也不靠谱啊!阿彻还是碰了好几次壁,每次质问秦修,那家伙就说没来得及去摸,看他把狗鼻子一次次往树上戳,看他用爪子刨着鼻子上的泥巴和蚂蚁,那家伙肯定乐坏了!
阿彻不得不放慢脚步一点点地嗅,小心绕开树木。流水声越来越近,他一抬鼻子,终于迎面闻到泉水清澈的气息。
第108章
那是一条不过十来米宽的小溪,小溪两岸是林子的开阔地。按照地图上的标记,林子上游有两条这样的小溪,最后汇成一条,沿着随便那条往下游走都能通到黄金湖入口的方向。对阿彻来说,找到水就算成功了一半,一来他又顺利地变回了英俊无敌小麦卷青年,二来他们快要告罄的饮用水也有着落了。
那天他们在小溪边安营扎寨,这几天两个人都是啃压缩饼干,啃得都快吐了,一变回人形阿彻就找了根树杈,跳溪水里叉鱼去了。
秦修从帐篷里钻出来,夕阳西下,小麦卷光着背,挽着裤脚正在水里扑腾,他喊了声:“饼干还有最后一包,你吃不吃啊?”
沈彻手持树杈,弓着背双目炯炯地盯着水面下,手指在嘴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秦修靠着帐篷,嘴里叼着饼干,含糊地道:“算了吧,你不可能抓到的。”眼珠又转了转,拿下饼干道,“要不然我来教你?”
在眼珠子转了转那白驹过隙的瞬间,其实秦先生脑海里掠过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你拿叉子的姿势不对,要像这样,挺胸……收腹……靠着我……很好……站在水里的姿势也不对,往后一点,提胯……腿靠着我……再靠紧点……
秦修猫儿一样眯着眼,霞光映照下的小麦色背影十分可口,小蛮腰一弯一伸,水光闪闪,很有嚼劲的样子……
阿彻刚觉得自己掌握到一点要领,就听见身后“哗啦”一声,回头一看,只见秦修一面向后脱掉白衬衫,一面连裤脚都不挽就径直走进水里。
“叉子给我,我示范给你看。”冰山美男裸身站在水中,神情依旧清冷高傲。
秦修就这么长身立于水中央,袒露在阳光下白皙的上身还映着一点波动的水光,合着清秀的面容和乌黑的头发,显得尤其天然不事雕琢,阿彻看得都走了神,不过走神以后又总有种怎么好像刻意在摆冰山POSE的感觉,一不小心瞄到秦修不动声色挺胸收腹的小动作,阿彻顿时觉得好笑:“你自己怎么不去掰一根?”
秦修闻言正中下怀,贴身就走到沈同学身后,声音低沉性感:“那我这么教你也成啊。”
哪晓得沈彻转身就把叉子递给他了。
北极熊皱着一张脸握着那根树杈。
十五分钟后。
阿彻从帐篷里钻出来,太阳都落得没边了,北极熊白皙纤瘦的背全湿透了,看起来非常惹人怜惜,在溪水里扑腾得比他还厉害。“饼干还有最后一块了,”他晃着手中的饼干,“你吃不吃啊?”
“啰嗦!”
阿彻看秦修抹去溅了一脸的水,咬着饼干得瑟道:“算了,你这样抓不到的,还是我来给你传授点经验吧。”
秦修豁然直起身,扭头冷冷地睨了他一眼,顺手就把树杈往水里一插,阿彻见那分明就是泄愤的动作,刚要喊“我好不容易找到这树杈你别打它主意啊”,就见秦修表情一愣,然后诧异地捞起树杈,阿彻看着树杈上扭动的肥肥的鳟鱼,呆若木鸡,有没有搞错这样都能叉中?!
虽然心里有点不服但不管怎样晚上就有烤鱼吃了,狗青年抖着耳朵晃着尾巴颠颠儿地跑过去,秦修侧头看他一眼,一脸冷傲地丢下一句“叉鱼有什么难的”,而后连叉带鱼扔回了水里。
阿彻都快跳起来了:“秦修!!”
冰山美男优雅地扶了扶头发,走上岸来,捞起衣服就进帐篷了。
阿彻扑进水里,好不容易摸到了树杈,但是上面的鱼已经没了。夜幕降临,不信邪的小麦卷还在水里折腾着。
天都黑了,根本不可能看得见,秦修抱着手臂站在小溪边:“瞎子摸鱼。”说完就掉头回去了。
沈瞎子气坏了,这家伙就是故意出来膈应他的,心说我今天还非抓到不可了!
秦修躺在帐篷里跷着二郎腿睡大觉,直到听见帐篷外“噗——咕噜”特别好玩的一声,跟有巨人在水里放了个屁似的,他睁开眼笑了笑,躺在帐篷里懒洋洋地喊:“卷二,回来吧,我不嫌弃你!”
沈金毛仰头浮在水面,四只爪子在水里狗刨着,鱼儿滑溜溜地从他爪下溜过,变成狗虽然是没法子拿树杈了,但也有别的优势,感到一群鱼在靠近,狗东西一猛子扎下头去,张口就咬住一条滑溜溜的小鱼。
阿彻得意极了,忙浮出水面,汪汪地冲帐篷喊:“秦修!我抓着——”
“噗通”,狗嘴一张开,鱼就一腾跃进水里,尾巴一摆像在说“谢谢傻逼”,眨眼游得老远。
秦修闻声钻出帐篷,见湿漉漉丑兮兮的大金毛大受打击地站在小溪边。
帐篷口,秦修用干毛巾擦着狗东西湿透的身子:“你刚刚在叫什么呢?”
阿彻心中一阵苦涩。
秦修也没多问,毛巾揪住一搓湿淋淋的狗毛使劲一把拧干,就这样反反复复,阿彻感到先前还在滴水的身体在秦修的搓揉中渐渐暖和过来。
“我想象中找黄金湖的旅程比这更苦,更艰辛。”秦修说着,抬头看了一眼有些不解他何出此言的卷二,淡淡道,“所以我有心理准备。”
大狗歪着脑袋看着他,然后又摆正狗头:“汪!”我也有!
秦修笑着继续擦着狗毛:“其实现在这样子比我想象中好太多了,至少我不是一个人。”要是一个人在这鬼气森森的林子里走迷了路,饶是他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淡定得了,可是两个人就不一样了,如果身边的人碰巧是自己所爱的人,那真的就无畏了。就算一辈子走不出去,就算死,也是和这家伙在一起的,无畏这两个字,这么想想也挺简单的。“有时我也想,你凭什么非得陪我来受这份罪,连王子琼都不相信那个湖真的存在,沈彻,”秦修放下毛巾,直视着大金毛的眼睛,“你真的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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