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术士需得恭敬庄重地请出无常鬼,但对无常仙而言,无常鬼就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喽啰。
“把她带入地府投胎。”谢必安淡淡吩咐。
“是!”两名无常鬼领命,勾走应小雯的魂魄去地府投胎,来无影去无踪。
欧阳枫一脸崇敬。他以前打交道的都是无常鬼,觉得那些鬼穿着黑白衣裳,戴着高帽,已经很有无常的气派。而今见了本尊,才知道那些都是低配山寨。
范无救乐不可支地看着他:“百年不见,你竟落魄成这样了?”
好歹是十世的老朋友,之前每一世欧阳枫都德高望重,富贵滔天。相比之下,这一世实在穷得叮当响。
欧阳枫一愣,随即了然:“看来无常仙与我有前缘。”
他并不意外。以前他每次请无常,请的时候那些无常鬼还可能怠慢,来得慢了些。可一旦来了,见到他态度绝对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他功德无量,迟早成仙,日后苟富贵,勿相忘。
这么深的功德,不是一世能够累积的。前世的他认识黑白无常也就说得过去了。
欧阳枫叹气,分明是头一回见面,言语却不觉熟稔,像与老朋友交谈:“这年头人们都不信鬼神了,改信仰马克思主义,一个个都是无神论者。就是有宗教信仰的,也有佛教、基督教这些外来宗教挤占本土道教的生存空间。现在干这行的就少,能靠这行混口饭吃的更少。”
不过就算不被相信,被当成神棍,被骂江湖骗子,他也就嘴上抱怨几句,行动还是诚实的。
谢必安看着故人的转世,想到当年眼前人其实也有受万人信仰,被奉为神明的时候。
那是欧阳枫的第一世。他生逢乱世,正赶上战乱永不止歇,百姓民不聊生的时候。疆场上的十万将士,最终都成十万阴兵,人间家家户户缟素,是地府的鬼神看了都为之恻隐的地步。黑白无常那时刚上任不久,就险些累得在岗位上再死一次。每天都是勾不完的亡魂,神绝望,人更绝望。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王朝腐朽,君王昏庸,百姓无可指望,无所倚靠,唯有将信仰寄托于神明。那时庙里的香火最旺,人人都有家国平安的愿望。
此时就诞生了欧阳枫这么一位大国师。他耗尽毕生修为,以身为祭,结束了经年的战乱,成为天下百姓心中的神明。他身陨时,天上降下一道功德金光,黑白无常去勾他的魂,险些被金光闪瞎眼。
那金光中有浩瀚如海的信仰之力。
那时万人景仰宛如神明降世的国师,与现在做个法都要担心被警察请去喝茶的小道士,可真是截然不同的境遇。
“其实这样也好。”谢必安一哂。
欧阳枫睁大眼睛:“哪里好了?”
谢必安道:“古往今来,但凡百姓集体求神拜佛,大都是正在经历乱世、瘟疫、天灾等祸事,且多半摊上一个无能的朝廷。人力无法阻挡,生活不见光芒,才会将精神寄托于虚无飘渺的鬼神。若是太平盛世,人人吃饱穿暖,无性命之忧,精神物质皆富足,自然可以当无神论者。倘若这天下能一直太平安康下去,我倒宁愿凡人不信我们了。”
欧阳枫肃然起敬。不愧是无常仙,觉悟是真的高。原本身为天生阴阳眼的道士,他对唯物主义嗤之以鼻,但听君一席话,他只想高呼——
共产主义万岁,马克思主义万岁。
第15章 别吵
欧阳枫走南闯北,浪迹天涯,走到哪儿看到哪里出了问题,就顺手解决了。像应小雯这样的怨灵,他大大小小超度了几十个。有些攻击性强、为祸一方的恶鬼,他也收服不少。
此次与黑白无常萍水相逢,纯属偶然。他问:“七爷八爷是来厦门出差?”
欧阳枫干道士这行,对鬼神了解得比普通人要深。他第一次请无常时,以为请到的是真无常,口里尊称着“七爷八爷”,谁知那两无常鬼听到后惶恐不已,连连摆手:“可不敢冒用七爷八爷名讳。”他才知道无常不止两位。
后来每到一个地方,请出来的无常都和之前的模样不同,他也就明白这些都是负责各自辖区的无常鬼。真正的无常仙地位可高着,只有大人物能请动。而能惊动这两位出场的,离开人世势必会引起轰动。
他心知一般鬼魂轮不到无常仙出马,可最近也没听闻厦门有哪位大人物逝世……
谢必安并未多言:“非也。”
“不是来出差,那就是来旅游的?”欧阳枫恍然大悟,“也是,神仙也要休闲娱乐,不能整天都忙着工作。”
“我刚从莆田那儿过来,那里风景不错。”欧阳枫从善如流地给他们推荐起旅游景点,“反正都在闽省,来都来了,七爷八爷玩完厦门后不妨去莆田看看,还能在湄洲岛坐游轮看海。”
任何华夏人都拒绝不了“来都来了”四字真言,华夏神也不能。
范无救转头问谢必安:“小白你想去吗?”
谢必安:“你去我就去。”
范无救:“我们当然一起。”
谢必安矜持道:“那可以。”
范无救对欧阳枫道:“你的提议我们采纳了,谢谢。”
欧阳枫:“……不客气。”
黑白无常不愧是华夏神里锁得最死的一对神祇,货真价实的“死亡也无法把他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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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谢必安和范无救并肩躺在床上,谁也没有睡着,聊了一宿的天。
这里就是当年他们的家,故地重游,感慨万千,以至于生前那些本已淡忘的事,都随着思绪翻涌重新清晰起来。
范无救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外面马路旁那一圈栽了松柏,我记得以前那是一片竹林。”
“我也记得。”谢必安说,“你总在那儿练剑,毁了不少竹子。”
范无救笑了:“你爱在那儿弹琴,调子很好听,我现在还能哼一段。”
他说着就哼起来,哼得很流畅,显然对这段旋律烂熟于心。
“是我当年即兴而作的竹林调,我都忘了。”谢必安静静听了会儿,开口道,“一千年了,你还记得。”
范无救说:“你弹的曲,我怎么会忘了,我多在意你啊。”
“其实我也记得你的剑招。可惜我不擅剑,不然能给你舞一段。”谢必安阖眸,“不止那片竹林,我记得当年母亲与邻里大娘们晾衣裳。我们玩捉迷藏,你就躲在湿衣裳后,以为遮住自己的眼便让我看不到,殊不知脚都露在外头,真是掩耳盗铃……”
范无救一怔,思绪已然飘远。
老白连自己的琴曲都忘了,竟还记得他的剑招。
就像那曲调是谢必安即兴,这剑招也是范无救自创。世间除了他们二人,再无其他人知道。
可千年过去,就连他们自己都忘了,对方还记得。
兄弟应该做不到这份上?范无救迟疑地想,他能记得老白的曲调,是因为他爱老白,将对方一举一动都铭记于心。老白又是为何?
金箭并不会叫人说谎。可千年之后所中的爱情金箭,总不会让老白从千年之前就爱他。
千年之前就爱他……
怎么可能呢?
范无救脑子里冒出两个声音在吵架。
一个说:“老白应该只是单纯的记性好罢了。老白向来聪明,背书看一眼就能过目不忘,能够记下你的剑招有什么稀奇。”
此言甚是。
另一个说:“可是小白当年不会武功,要想记住你的剑招,那得观察得有多仔细?你想想你不通音律,却能记住他的琴音,那得是相当在意才能做到。”
……好像也有道理。
“我看你是被爱情金箭冲昏头脑,看到老白现在爱你,就真幻想他以前也喜欢你了。别自作多情了,你清醒一点,你要是当真了,金箭失效后你们关系就尴尬了。”
“畏手畏脚才是懦夫!你不拼一把,怎么知道就没有可能?这么好的机会摆在你面前,你还犹豫不决,活该你一辈子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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