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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是逆言灵(56)

作者:语惑绯 时间:2018-08-01 10:47:14 标签:情有独钟 灵异神怪 现代架空 古穿今

  他满心满眼的看着孟奕煊,真心实意的笑着回答:“嗯,你说得对。”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

  想了好久,还是决定就停留在这里了,构思大纲时我就决定写一个金手指十分粗壮的受和一个相比较而言似乎十分平凡的攻,因为想看两个世界的灵魂如何碰撞在一起擦出火花,写到一半也有些怀疑人生,因为感觉我就是我以前写的那种世界意识,为了让两个主角在一起,各种凑剧情拉近他们的关系……对恋爱戏真的苦手,所以干脆下本就开无cp了_(:з」∠)_确定开文时间的话会在预收文案标明的。

  然后估计大家也能看出来我这次是有尝试群像,然而失败了【羞愤捂脸】,还是要多加学习啊我。

  之后的4个番外,大家可看可不看。


第66章 番外一

  我喜欢美人, 不分性别。

  不过和时杭那个下半身总是在蠢蠢欲动的家伙儿不同,我的喜欢只停留在单纯的欣赏层面。

  我喜欢认识各式各样的美人,观察他们的神态, 注意他们的身姿,同时职业病发作,估摸他们最适合什么装束,若是那样打扮起来后又该会是怎样的令人惊艳。

  但我绝对没有时杭的恶趣味。时杭喜欢送情人衣服,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喜欢那种亲手脱下他专门给情人买的衣服的兴奋感。

  他还为此和我特地交流过一番,满心以为能得到我的赞同。但我实在认同不了, 比起美人的胴体, 我想我更愿意去了解衣服的设计。

  美人,只需外在的欣赏就已足够了, 我也的确喜欢与美人调情, 欣赏他们羞红的脸颊,但更进一步的交流?我却觉得没有必要。

  这样的距离刚刚好,不是吗。

  “你可真是个怪胎。”时杭这样评价我,而最为纯情和保守的卫元飞虽然没有直说, 但我看得出他眼中的赞同。

  我笑着接受了这个评价。怪胎, 也许吧。但又有谁规定,我不能这样做呢。

  虽然没和任何人发生过关系, 但似乎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甘心止步于此,悄悄试探着夸大我们的关系, 我没有去理会,任由他们去虚构, 捧起我的“盛名”。

  这样虽然会带来一些麻烦,但也会解决另一些麻烦,比如一些想和我发展真爱的人。

  我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反正家里的事不需要我操心,我对未来的伴侣也没什么期望,因为我想象不出来我会喜欢什么人。

  我想我能够负起责任,至于爱情,很抱歉给不了ta。大概唯一能让我提起点兴趣的,也就只有服装设计这个小爱好了。

  这种想法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说过,因为我能想象到他们要不然会震惊我这个时候就有了老头子的想法,要不然会嗤笑说我只是太天真年轻,还没遇上真正对的那个人,可我是真的觉得我的生活犹如一潭死水,虽然平静,却十分无趣。

  然后我就被打脸了。

  讲道理,活了二十四年,我从来都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哪怕我从不会对他人的宗教信仰进行评价,但我内心是从不相信这些存在的。

  直到孟奕煊的出现。

  最开始注意到这个人,还是因为他身上那身材质特别的复古衣袍,当然后来我也知道那不是复古,是实打实的大虞朝服饰。

  后来再度遇到他时,他倒霉的被人抢劫,我便趁此机会想和他认识一下,虽然解围没解成,但目的还是达到了,让我哭笑不得的是,这竟然还是一个所谓的小道士。

  我自然不信这些符的作用,说到底,这些不过是人给自己的一种安慰手段罢了。但鬼使神差的,我还是将那枚平安符留了下来,现在想来,这是我做过的最正确不过的决定。

  狐妖、鬼魅、符咒、道士,我得承认,这个不科学的新世界让我有点兴趣。而这个新世界也让我第一次生出力不从心的感觉。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我竟然还有不服输的一面。明明我一直以为我是随波逐流的类型,绝对不会去做难为自己的事。

  但我偏偏就去做了,我努力去查资料,寻找孟奕煊那个世界的话题,假装自己也融入其中。

  我这样告诉自己,孟奕煊救了我,我们是朋友,我需要对他更加了解,朋友是平等的,需要互相帮助,我不能做永远拖后腿,等人来救的那一个。

  越是了解,越是靠近,就越是觉得我们之间的差距太大,大到我好像一辈子都追赶不上他,以往让我骄傲的那些在孟奕煊面前完全不算什么。

  我该怎么才能真正接触到他,让我们的距离不再那么遥远?

  【你想要什么?只要你付出一定的代价,我都能满足你的心愿。】

  这是恶魔的低语。古往今来,和恶魔做交易从来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我坚决的拒绝了它。

  【我能感知到你的心愿。你在渴求着力量,你想要守护一个人,但仅凭现在的你是做不到的,你需要我的帮助。】

  不,我不需要。

  【你以前从来都不会对一个人这么上心,你变了,你没有发现吗,你的双眼总是在追寻着他的身影,你总是在闲暇时间去思考他的事情,你们真的只是单纯的好友吗?你还没有发现自己心中那隐秘的心思吗?】

  我们是朋友,只是朋友。

  【真的吗?得了吧,没有人会用这样的目光去看好友。孟奕煊那么好的一个人,也不会要求朋友一定要为他两肋插刀。况且朋友也有朋友的层级,他不会轻视你的,也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改变,你很明白这一点的,不是吗?那你又是为何如此努力呢?】

  我只是想要帮到他。

  【伴侣之间都不一定有你这样强烈的想法,你的心思真的如此单纯吗?你没有力量,远离他才是帮助他的方式。】

  不要,我不想远离他。

  【可你终有一天要和他保持距离。你能接受孟奕煊将来有一天对着别人说爱吗?你能祝福他和另外一个人白头偕老,携手共度一生吗?】恶魔还在蛊惑,描绘着孟奕煊和一个看不清脸的人恩爱在一起的场景。

  我突然发现,我不想要看到这样的画面。

  【你喜欢他,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你渴望帮助他,而我,能提供给你力量。】

  ……

  【你心动了,这没有什么好犹豫的。想要获得什么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不,孟奕煊不会想看到我这样做。

  ——“每个人出生时都有灵力吗?”

  ——“基本是,只有极个别是天生绝灵体。不过如果没有尽早踏入修行路,随着人体增长,灵力也就会逐渐萎缩,一般十岁之后灵力就会消耗殆尽……”

  所以我已经没有机会了,是吗。

  【不,你还有机会,我可以给你灵力,给你力量,只要你支付一定的代价。早些下定决心吧,不然你会离他越来越远。】

  ……我要想一想。

  在与恶魔的博弈中,我最终还是占了下风。我知道这很不妙,因为恶魔一旦瞅到缝隙,就会毫不犹豫的撬开它,从而粉碎我的整个心防。

  所以我想我要避开孟奕煊一段时间,也许不见到他,冷静下来,我就能填补好这一道缝隙。

  只是我高估了我自己,我以为我已经冷静下来,却在见到孟奕煊的第一眼就溃不成军,不见面、不交流而积压下来的思念翻倍反弹,我听到恶魔欣喜的欢呼声。

  我害了孟奕煊。

  【哈哈哈哈哈这真是意外之喜,没想到孟奕煊这家伙这么信任你,看在你令我愉悦的份上,小子,我赐予你控制情绪的力量,代价是,将身体献与我!】

  看着倒在怀中,紧闭双眼的孟奕煊。我无比清楚的认识到,是我害了他。

  我没有脸面再见他。

  趁恶魔不备,我也进入幻境,将自身堵在幻境之门希望能抵挡住恶魔的侵袭,却没想到阴差阳错成了生门,真的将恶魔隔绝在外了。

  知道孟奕煊暂时不会有危险后,我陷入了“沉睡”。我怕在这个能被我掌握的幻境中,我会成为那个危险。

  但我还是没想到,我竟然还有了心魔,如果不是心魔被孟奕煊刺激的太狠,我恐怕也醒不过来。

  但其实从本质上来讲,心魔也就是我,只不过是少了些束缚,刻意遗忘了一些东西,但在我清醒过来之后,那些记忆也是存在的。

  他竟然能亲昵的喊出“阿煊”,他还能搂住他的腰,他的腰竟然这么软,他竟然因为害怕阿煊再露出厌恶他的眼神而蒙住了他的双眼……

  某一瞬间,我真的在想,我现在有能力困住他了,我能让他看不到任何人,只和我永远的在一起,只能看到我一个人。

  可那样,阿煊是不幸福的。

  那不是我的初衷。

  所以,我选择了放手。这么长时间了,外面那些担心阿煊的,又比他有能力多了的那些家伙一定也有能力拯救阿煊,不让他落入恶魔之手的吧。

  归根究底,是我贪心犯了错,就该由我一力承担。

  我也同样害怕着那个眼神,所以我懦弱的选择在黑暗中从背后轻轻抱了下他:“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我爱你。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最好死了永远不要再出现!”阿煊语速极快,声嘶力竭,似乎真的很讨厌我,讨厌到恨不得我去死。

  我却看到了那双特殊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像是万年黑珍珠,又像是黑夜中的万千星辰汇聚在他眼中。

  阿煊他,想让我活着回来。

  他没有厌恶我,真好。

  我似乎也有了满满的勇气,可以抵抗恶魔的诱惑,与恶魔拼斗了。

  因为阿煊他,想要我活着啊,这样就很好了,已经很好了。

  “我永远不会爱你。”

  犹如光束刺破黑暗,这句听起来无情决绝的话,却是我听过的最动听的告白,瞬间给了我无限勇气与力量。

  世上还有什么是比两情相悦更美妙的事情?

  我想没有了。

  那么,为了这个世间最美妙的事情不至于变成悲剧,我必须要赢。

  幸好,我做到了。

  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有些错误无伤大雅,有些错误造成的后果却是难以弥补,无从改正。

  幸好,我还有机会,有能力去改正。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情深。也许这份爱意一开始其实没有那么深,而是受了恶魔的蛊惑,但那又怎么样。即便没有恶魔,这份爱意终究也会发芽长大,成为参天大树。

  “臻然,下班啦!”扎着长马尾的黑发青年敲了敲我的桌面,一双黝黑宛若黑珍珠的眸子里满是笑意。

  我伸出手,将他的手握在掌心里,感受着那份实在的温热,也轻轻勾起唇角:“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有话要说:
  先补一个番外_(:з」∠)_

  番外二 露草山日常

  1

  露草山,某旮旯地,烟火缭绕,同时空气中飘散着掺有蜂蜜的烤肉香味。

  有三个看起来年纪在10岁左右的确来说,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正盘腿围着烟火坐着。三小孩穿着统一的月牙色道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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