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聊斋抽卡(69)
搞得王晟也逐渐放松了些警惕,有时候去的地方不远,干脆就不让应龙出来看家了。
毕竟每次看到两张如出一辙的扑克脸相顾无言,其实他心里压力也是蛮大的。
今天倒是难得没下雨,王晟心情不错,甚至还多买了个柚子打算拿回家做个柚子灯去去味道,最近天气潮湿,屋子里老是一股子霉味。
谁想刚走到小屋附近,他差点没被浓重的沉香木味冲了个跟头。
王晟脸色唰的白了,扔了篮子就往屋里冲。
一进门,他就看到生姜正瑟瑟发抖趴在门板后面,小脑袋死死的埋在爪子当中,耳朵连着尾巴都颤得不行。
王晟只觉得浑身的血都在往脑子里冲,他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心慌,大声喊着姜洵的名字。
最后,王晟是在靠近后屋的一个角落里找到姜洵的。
他当时的情况非常糟糕,整个人都在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微微发抖。王晟蹲下来扶他的时候,甚至能听到对方因为过度用力咬牙时发出的咯吱轻响。
王晟大脑一片空白,早就忘了之前差点被这个状态下的姜洵掐死的事情。
他将倒地不起的姜洵搀扶起来,一边用力圈着他的手臂防止他伤到自己,一边低不可闻的念叨着:“没事了没事了,不痛不痛。”
姜洵这次倒是没有显现出攻击性来,他把脸埋在王晟的肩窝处,一言不发,只有紧绷的肌肉和青筋毕露的手背,还昭示这漫长的痛苦尚未结束。
王晟徒劳的抱着他的头,不停的轻轻拍着他的背试图降低他的疼痛。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姜洵才慢慢放松下来,他头一歪,直接昏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出来,我每次的标题都是乱取的哈哈哈哈哈哈
第56章
王晟张开嘴试图喊他的名字, 却发现自己嗓子早就哑的不行了。
轻轻咳嗽了两声,他又试了试姜洵的鼻息, 发现还算平稳, 王晟才稍微松了口气。
这口气不松还好, 一松下来,他整个人几乎也快要软倒在地上了。
一旁的生姜这时候才怂兮兮的从角落里钻出来,轻轻舔了舔王晟的手指。
他没什么心思逗狗,只轻轻拍了拍生姜的脑袋,就让它自己玩去了。
姜洵这时候又恢复了往日眉眼沉静的样子,王晟盯着他看了半响,才将视线移到他的手腕。
就在方才,王晟看到对方的手腕上带着一串红色的手串, 但他分明记得之前帮姜洵换衣服的时候, 那手串明明是黑色的。
刚刚情况太过紧急, 他也没工夫细思,这时候才想起来, 连忙扯过对方的手仔细查看。
却惊讶的发现那串木头珠子不知何时又变回了黑色,王晟不信这个邪, 凑近了仔细看了好久, 最后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串货真价实的黑色手串。
首先排除了自己看错这个选项,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手串会变色。只是上一次姜洵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穿的是自己的黑袍, 那袖子十分宽大,导致王晟根本没注意还有手串这回事。
若不是他现在身上的衣服有些短了,不那么合身,恐怕在方才那么危机的情况下,自己也不见得能发现这点。
唯一知道真相的人还在昏睡中,王晟心累地叹了口气,胆大包天的伸手掐了掐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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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晟,饭好了。”
正拿着肉干逗生姜的王晟闻言,笑眯眯的转过身,也不管狗子还在脚边疯狂打转,连声应道:“我马上来!”
喊他吃饭的人正是姜洵。
说来也奇怪,自从之前那次的意外之后,姜洵竟然逐渐恢复了些神智,虽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是正常交流已经无碍了。
他倒是对自己失忆这件事情接受良好,半点都没有放在心上,比谁都淡定。
但是王晟还是发现了姜洵和之前的许多不同。
比如现在,王晟转身,看着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的高大男子,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张嘴想说什么,但看着那双黑亮的眼睛,又闭上了。
自从那日恢复正常睁开眼之后,姜洵就莫名其妙对王晟有了一种雏鸟情节,天天有事没事就喜欢跟在他后面走来走去。
加上生姜正蹭着他的裤脚疯狂打转,王晟从未感觉自己像是今日这样举步维艰。
他深吸一口气,思考了片刻说道:“你去给生姜弄点吃的去,它也是家庭的一份子,光看着我怕它有小情绪。”
“恩。”姜洵低声应下了,弯腰抱起了还在哼唧着撒娇的生姜往厨房走去。
总算把这两位请走了,王晟才算难得的拥有了一点个人时间,他轻轻哼着没调的歌词,悠闲地摆起碗筷来。
谁想没过一会,身后就忽然传来的一道低磁的声音。
“好了。”
姜洵走路没声,忽然来这么一下,差点没把王晟吓死。
他转过身来,就见对方老老实实的垂着手站在不足五米远的地方。
王晟绕过他一看,果然看见生姜就差把整个脑袋埋进自己的饭盆里了,看它摇尾巴的频率,应该是十分满意姜爸爸的厨艺水平。
那傻样子实在好笑,王晟忍不住站在原地看了才没两分钟,就被姜洵掐着肩膀提去吃饭了。
要说他以前就有点喜欢管着王晟的三餐作息,但基本都是采取柔怀政策,有时候耍耍赖,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尽是不同于往日,姜洵他变了,变得不讲道理且流氓。他现在压根不听你说什么,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装听不见。
每次连嘴巴都懒得张开,成天把他拎来拎去,十分有效的改善了王晟不按时吃饭睡觉的恶习。
他一开始还想揭竿而起,然后就被无情镇压,到现在已经老实了,其中过程不说也罢。
老实的王晟老实地坐在了桌前,乖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今日姜洵做了他最爱的辣子鸡,咸香酥脆,当真是绝顶美味,哪怕他现在半傻不傻的,但一身好厨艺倒是从来没忘记过。
以前王晟总以为姜洵应该喜欢清淡口,毕竟他平时看起来总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样子。
再加上他们之前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一种菜系表示出特别的偏爱来,但实际上,姜洵居然是个重口味爱好者。他非常爱吃辣这件事,还是王晟刚发现的。
他在恢复一定的神智之后,便开始主动揽下了做饭这活儿。王晟本来就不擅长这个,见状当然乐见其成。
谁想这厨房大权一放就不可收拾,姜洵忽然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开启了无辣不欢模式。
天天饭桌上都红红火火,王晟这种川菜爱好者看了都害怕,谁想姜洵倒是适应良好,筷子都比以前下得勤快了。
通过几顿饭的观察之后,王晟终于确认了,对方是真的喜欢吃辣。
但姜洵之前却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准确的来说,他在失忆之前,就基本没有表露出自己的任何偏好,他永远平静而又可靠,仿佛天生就是如此。别人无论和姜洵在一起住多久,都无法探寻到他内心世界。
想到这里,王晟心里莫名的有点不舒服,手里的筷子不由也跟着停了下来。
他抱着碗筷没丧上五分钟,又自我振作了起来。
看来人傻了也有人傻了的好处,至少比以前坦诚了两百倍,王晟看着姜洵专心吃辣椒的样子,感觉自己才像是那个老父亲。
吃完饭,姜洵自觉洗碗去了,王晟怀里抱着生姜,躺在屋外的木椅上晒月亮发呆。
当时他和李修远分别的时候,只约定了两人一个月之后不管找没找到人,都先回江城一趟汇合。
现在才过了一星期不到,所以他倒也不太着急,只等着姜洵这边稳定点了,就带他回江城。
王晟最近的作息被纠正得很标准,躺着躺着就有些迷迷糊糊地睁不开眼睛,不一会就被洗完碗回来的姜洵拎去床上睡觉了。
他们两个现在倒是十分纯洁的共享一个被窝,王晟是怕对方半夜跑路,姜洵单纯就是喜欢凑在他旁边。
尽管已经睡在一起好几天了,但是王晟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