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惊讶道:“作为一个刚来哥谭的游客,你还挺熟悉这片的。”
“个人习惯,我喜欢提前做足准备。”
说完,两人在警局门口分道扬镳,墨菲去汉斯旅店定了个房间,回想自己今晚的经历,觉得事情不能这么算了。
他还不确定那具尸体与乐高城有没有关系。
既然无辜的路人墨菲住在了警局旁边,正好方便乐高小丑重出江湖。他打开系统换上皮肤,系统又强调:“我庄严宣誓绝不干好事。”
“好的好的。”墨菲敷衍地保证道。他打开旅店的窗户,找到摄像头死角,悄无声息地降落到被夜色笼罩的花园里,往警局停尸房方向走去。
在他走后不久,一条无光的长巷中突兀地传来重物落地的声响。
几只老鼠被声音惊到,吱吱叫唤着仓皇逃进下水道,留下一具新鲜的尸体蜷卧在垃圾堆边缘,瞳孔散开的无神双眼倒映着布满星子的城市天空。
**
大审判官维塔利斯刚下飞机不久。
他从哥谭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交通工具被带到刺客联盟总部,屁股还没坐热又原路返回。审判官登上这个位置年纪已经不小了,幻影地带里面不需要串门很少舟车劳顿,他从来没想过长途旅行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现实宇宙科技仍然有待进步,现在维塔利斯只有一个感受:腰疼。
刺客联盟不是慈善组织,也不是天使投资人,对于维塔利斯开出的空头支票秉承着只信三分的态度,提供的帮助能缩水就缩水。于是大审判官现在手头资金有限,排场不足,下飞机之后还要由他忠实的下属去哥谭二手车行租车。
司机也是在车行雇的人,由于种种原因,行车路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讲话。
行至中途,大审判官忽然想起一件事:“我们离开这么久,他应该已经到了吧?”
属下:“您指得是……”
“总统。”维塔利斯压低声音说道,“整个乐高城都为他服务,他不可能没有发现,现在说不定已经来到这座城市了。”
属下:“那我们?”
大审判官的手指在膝盖上敲击两下。
“莫尔珀斯,就像传说中的魔神一样,他是个很傲慢的人,自己的工作与权力绝不会假他人手。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要调整计划。”他若有所思的说,“除寻找我的炼金术书《血液之旅》外,再加一条首要目标。”
“——不惜一切代价,刺杀总统。”
“……”
司机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差点撞上电线杆。
作者有话要说:
乐高城是不会死人的!
大审判官明知道自己杀不死主角还要动手,这是什么精神。
第7章
红罗宾正在蝙蝠洞里看超英论坛。
起因是达米安自从被蝙蝠侠从小丑手中带回来之后,就陷入阶段性自闭状态。据提姆所知,他在近一个星期里做了四次体格检查、三次血常规、两次听力测试还有一次聊做心里安慰的精神疾病量表。蝙蝠侠基本已经否决罗宾身中致幻剂的可能性,但是怎么说呢,考虑到直面两个‘小丑’的人是罗宾本人,提姆觉得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说他不该有压力。
布鲁斯一个人的精力分成两份,一半在调查哥谭出现无名尸体的事,另一半在追踪小丑。提姆想要尽可能在这个多事之秋给大家提供帮助,所以这几天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蝙蝠洞与哥谭上。
忙碌的间隙他打开论坛,想要看看自己一直关注的一个手工大佬在不在线。对方出过好几次超英冷兵器模仿制作视频,不乏确实具备实用性的作品,提姆觉得说不定可以交流一下,有机会把人拉进泰坦。
但今天他没找到手工大佬的教程贴。
而看到了出售自制超英周边的帖子。
从来无人问津的二手周边交易区居然真的有天没有愧对自己的名字、开始卖周边了!这得是让版主感动到流泪的程度,提姆没忍住点进去看了一眼。
底下回复寥寥无几,五条里只有一条在问价格,剩下的都是问帖子标题里面的‘乐高’指什么。
他随意地扫过一排姿态各异、看上去不大聪明的小人,被照片里放在‘乐高蝙蝠侠’身后充当背景的玩具蝙蝠车吸引了注意。
咦?
他鼠标划过去之后又划回来,点开大图仔细看一眼。
屏幕里的乐高蝙蝠侠人仔对他露出一个很‘cooooool’但在提姆看来不怎么蝙蝠侠的表情。
在粉丝眼里布鲁斯穿上制服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性格啊?提姆心情微妙地忽视那个细看造型其实很精致的蝙蝠侠,把视线集中到它身后的自动遥控车上,这台车的造型相对古老,有很多设计停留在二十世纪末期,制造它的人很有可能是个复古爱好者。
除此之外,照片上的蝙蝠车线条流畅、结构完整,与真实的蝙蝠车在核心设计与审美上有许多近似之处,又不至于完全一模一样到暴露某些超英行业机密(理性分析,提姆认为是楼主做不到而非有意避开),属于让人看一眼就不由得想要买下来收藏……不是,是认识下贴主的程度。
真正的蝙蝠车见过也坐过,但和能放心大胆带回家里摆到书架上、甚至拿去学校参加社团比赛的遥控模型车还是不太一样的。而且身为红罗宾,提姆虽然有钱也有技术,但总归不太好意思真的去自己做一台。
别人的为爱发电产品就没问题了。
很难不心动。
他给贴主发了条私信:“请问你乐高蝙蝠侠背景里的车打算对外出售吗?”
半天没有回答。
提姆很有耐心,毕竟不是所有人作息都和自己一样阴间。现在正是晚饭时间,要是再养生一点,对方可能都已经睡觉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提姆收到贴主回复:“久等,之前有点事情,不方便看手机。”
“你指的是蝙蝠车?抱歉,它暂时还是非卖品。”
提姆:“为什么?无意冒犯。我看到你主楼说是最近因为意外正缺一笔钱,相比之下蝙蝠车应该更容易卖出去?”
过了一会,对面回复说:“虽然它由我本人制作,但我需要征得我一个朋友的同意才能出售。”
“理解。”提姆快速回应,“也就是说您未来有交易的打算,对吗?如果可行的话,我愿意提前预定,能否再多展示一些细节?”
贴主:“不好意思,这也需要先询问我的朋友。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台蝙蝠车总共有3306个零件块,附带一个我整理的说明书,从零开始拼完整大约需要……我不确定,也许是一两天的时间。”
“顺便一提,你对其他角色的人仔感兴趣吗?”
这个。
提姆回去看了眼乐高蝙蝠侠照片。
好怪啊。
再看一眼。
“Ummmm……也不能说不感兴趣,但我目前最想要购买的还是蝙蝠车。”
“好吧。”贴主的回话里带着明显的遗憾意味,“我会记得去问我朋友。如果交易成功,你买下来蝙蝠车,我可以附赠你一个乐高蝙蝠侠。”
提姆表情凝重起来。
想想你有一个严肃的导师,他是你前进的方向,是你人生道路的指南针。
你花钱买了导师严重ooc的手办,还不小心让导师和其他兄弟发现了这件事。
救命!
得想办法婉拒友善的贴主,可是……
他身体非常诚实地打字:“谢谢你:)期待!”
算了,以后再说。
提姆关掉聊天框,准备顺手关掉论坛。
回到首页时,他又于惊鸿之间瞥见一个生活区的贴:“求助!!!我是哥谭市一名出租车司机,刚才两个乘客在我车上提到‘刺杀总统’,我不知道他们是神经病、妄想症、还是真的恐怖分子。我现在有点慌,到底是开车去警局还是直接掏枪?呼叫蝙蝠侠有用吗?给点建议家人们,在线等,特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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