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人设我都有(148)
大家的环绕立体音,成功传递到FF团休息室内,几位哥哥立刻停止沙雕,围住弟弟起哄。
郝千帆:“笙笙你听,大家都是冲着你来的。”
苗禾:“等会要好好跳哦,好多人都在看着你呢。”
蒲笙点点头,收起手边两张流程表应声,“嗯。”
孙朗紧张的一直打嗝,宋贤伸手拍拍他的背,跟蒲笙确认道,“小队长,我们是开场表演吧?”
“是的。”蒲笙又确定了一遍流程,严肃又正经的回答,“开始之后,我们要跟主持人一起上去。”
“喂喂…”凌柏叫住他们,不确定的问,“咱们团真的要让笙笙当队长?最开始不是说了,绝对不选他的吗?”
因为要出席大舞台的缘故,几个人训练时,临时决定选出一个队长。
本次选举采取匿名投票的方式,开始投票之前,大家都在说绝对不选蒲笙,理由有很多很多。
蒲笙是队伍的一番,如果再加上队长的工作,他肯定会很辛苦。
而且笙笙年纪小,对人情世故不太了解。作为男团的队长,肯定要跟各界人士打交道。
总之,他们都清楚,弟弟其实是最不适合当队长的。
结果投票结果出来,蒲笙以绝对优势,成为了新的队长。
苗禾:“投票的时候,你们都是怎么想的,怎么那么多人投笙笙?”
“嗝,因为笙笙一票都没有,太可怜了。”孙朗委屈兮兮的说。
“对对对!”郭晓附和道。
凌柏:“我觉得,苗苗,帆哥,贤宝都很适合当队长,我选不出来,所以想弃票,就投了笙笙。”
“我也是打算弃票,我以为没人选笙笙呢。”
“我不一样,”宋贤说,“我觉得,笙笙真的适合当队长。他无论唱,跳,还是演技,都非常优秀。而且,还是咱们团的核心人物。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觉得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带领咱们团,那一定是笙笙。”
其他几位表示赞同,唯独本人不太确定,软着声反问道,“我可以吗?”
“你可以!笙笙冲啊!”
“好的。”蒲笙捏紧拳头,没什么气势的给自己打气,“呀。”
“哈哈哈哈哈哈热血瞬间就没了!”
FF团作为开场表演嘉宾,紧跟着主持人后面上场。
主持人报幕之后,灯光暗下来,团歌的前奏缓缓响起。
在万众期待中,重新亮起光芒的舞台上,出现十个人影。蒲笙背对着正面舞台,腾空一个侧翻,顺势蹲了下去,更大家齐声唱歌曲的前奏。
四句歌词结束,全场团粉齐声大喊:FF!
喊完团Call,第一part轮到蒲笙,几家粉丝都热情呼唤他的名字。
接下来轮到郝千帆,声音并没有降低,依旧保持同样的热情。一直轮到最后的孙朗,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打call。
最后,大家又合唱了一个part,舞台上的动作整齐划一,已经非常有男团的感觉。
很多专业出身的爱豆,也纷纷为他们点赞,敬佩这个团的业务能力。
盛典还没结束呢,FF团舞台就被转载到各个平台,引发热议。
许多人纷纷参与讨论,用自己的标准,评价选秀FF团第二次舞台。
【不愧是全民Pick 的水平,FF团冲鸭!】
【讲道理,我搞过那么多选秀,男团女团混合团都有,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像‘团’的出道团】
【+1,他们不像选秀出道团,感觉好像一起磨合了很久】
【这个团的粉丝太让人感动了,明明是一堆唯粉,结果演出的时候好像商量好了一样】
【就是商量好了,十家联合的团体打Call词,每个后援会都有教程的】
【唯粉能做到这种程度太不容易了,团魂炸裂】
【蒲笙家没意见吗?其他八家人头加起来,都没有蒲笙家多,你们打团Call是扶贫吧?】
【楼上是没朋友的孤儿吗?见不得我们沙雕团关系好,非要挑一挑】
【……今天舞这么帅,别叫沙雕团了】
【啊啊啊啊对啊,舞这么帅,笙笙的侧翻我都炸了,蹲一个大A站直拍】
【求直拍嗷嗷嗷我能舔一辈子!】
团体舞台结束,所有成员一字排开,盛典的主持人匆匆上台。
“哇,太精彩了!”今晚的主持人,正好是跟他们合作过的芳菲菲。她对台上的大部分成员还算熟悉,简答打了招呼之后,让大家依次自我介绍。
轮到蒲笙时,他在哥哥们的催促中,正式官宣自己的新身份。
“大家好,我是FF团的队长蒲笙。”
“笙笙是队长?”芳菲菲有些意外,“很厉害哦。”
“嗯,虽然哥哥们选队长的时候,都说我已经很辛苦了,不能选我。结果投票的时候,大家还投给我,让我猝不及防成为队长。”蒲笙平静的阐述了大家的‘罪行’最后总结道,“我会努力的。”
“笙笙队长加油,我们都很期待你的表现。”芳菲菲给他打了气,笑着说,“这是FF团第一次以唱跳的方式跟大家见面,我知道你们是演员团,表现的这么好,让我们非常惊喜。”
“我们自己也很惊喜。”郝千帆笑着说,“感觉可以转型成唱跳爱豆了。”
“我本来就是唱跳爱豆。”宋贤自黑了一句,又顺势说,“不过,我们团还有更让人惊喜的技能。”
芳菲菲配合的问,“哦?什么技能?”
几个人配合的往后退了退,让蒲笙占据视觉中心,还给他做了撒花的特效。
“当当当当~有请我们的队长,为大家献上接下来的表演。”
蒲笙这段表演,本来节目单上没有,是主办方看到团票分配之后,又跟他们临时沟通好几次,才加上来的。
偌大的会场,突然投下来一束光,照在侧舞台上。
侧舞台不知何时,多了一架三角钢琴,钢琴周围还摆了一个小桌子,桌上有一束洁白无瑕的玫瑰。
蒲笙走到钢琴前,什么都没有说,食指搭在钢琴键,流淌出舒缓又动人旋律。
听起来很温暖,仿佛睡前爱人的亲吻,让人不由得感觉到幸福。
一曲结束,所有人都被温暖和幸福包围着,想在这种气氛里永远沉沦。
“好听好听!”芳菲菲带头鼓掌,“你这是什么曲子?我要单曲循环。”
“这是我自己写的钢琴曲,还没有名字。”蒲笙看向台下,认认真真说,“我想把它送给一直喜欢我,支持我的…唔,怎么称呼?”
蒲笙不愿意用‘粉丝’概括。
底下一群带着灯牌的粉丝,扯着嗓子大声回答,“王母!”
“不,是王妃!!”
“等等,说好的蒲公英呢?这种场合,你们不要犯蠢啊!”
可惜,蒲公英党喊得太晚,蒲笙采纳了前两个回答。
“送给我的王母和王妃。”蒲笙小朋友一副乖巧的样子,“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哈哈哈哈哈!”舞台上的几个人,和现场的别家粉,都被惹得笑出了声。
“这算是正主盖章吗?”
“以后,他家粉丝名就叫王母和王妃了。”
“干脆综合一下,叫王母妃好了,也符合他家定位,一会当女友粉,一会当妈粉。”
“王母妃听起来…好不可描述啊。”
而庞大的蒲公英群体中,许多人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
“本来气氛多好啊,崽崽给我们写了钢琴曲,结果都被你们毁了。”
“什么王母王妃啊,听起来多蠢?”
“我第一次觉得,蒲公英如此高大上……我们回不去了吗?”
“本蒲公英要哭了。”
“呜呜呜呜……”
“怎么还真哭了?”
“感动,我感动…崽崽写的歌太好听了,他居然为我写了歌,我要爱他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