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愿意, 任何季节都可能有蚊子落在你鼻子上。”
沈问言在这方面反应还是有点慢, 没懂余歇的意思,他还傻了吧唧地开玩笑说:“你是臭妃吗?”
“什么臭妃?”余歇一头雾水。
“《还珠格格》看过吗?”沈问言说,“那里面有个香妃,能招蝴蝶的。”
“……你说我招蚊子,所以是臭妃?”余歇无语。
沈问言笑得不行, 之后故意凑到余歇身边说:“你也是香的。”
这话说完,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赶紧往前快走两步,深呼吸来平复心情。
余歇笑着跟过去的时候,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干嘛呢你!”
“害羞呢。”沈问言说,“我这人太纯情了,说完肉麻话就不好意思了。”
余歇低头笑着,耳朵也有点泛红。
他红耳朵不是因为不好意思,而是被沈问言这样弄得有点心猿意马了。
“我想到了。”沈问言突然说。
“想到什么?”
“咱俩这应该叫亡命鸳鸯!”
余歇更无语了:“你能不能盼着咱俩好?才在一起,怎么就亡命鸳鸯了?要亡你自己亡,我房贷还没还完,我不跟你一起亡。”
沈问言又被他逗得大笑不止,搂着余歇下巴搭在对方肩膀上笑,笑得余歇觉得自己快要耳鸣了。
“那等你还完房贷再说吧。”
“滚蛋吧你!”余歇把人推开,“要亡你自己亡,我得长命百岁呢。”
沈问言笑得脑门儿都疼,跟在余歇身后依旧絮叨着:“那要不我也不亡了,你自己长命百岁还挺无聊的,我陪着你一起呗。”
“行啊,”余歇说,“陪着我长命百岁,当社畜到六十多岁,退休之后咱俩就天天找人一起打麻将,小区楼下支个桌子,二缺二,看哪个路过的顺眼就抓来跟咱俩来一把。”
沈问言还真的幻想了一下那个画面,说了句:“夏天可能会有点热,咱们在超市旁边支桌子,热了就去买雪糕。”
俩人对视一眼,像俩大傻子笑了起来。
余歇这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谈恋爱是这么让人开心的一件事。
好像不仅仅是满足了青春期对感情的所有幻想和对心上人的渴望,也让现如今这一成不变的枯燥生活突然之间变得生机盎然了。
他都不记得自己上一次这么不顾形象毫无负担地大笑是什么时候了。
很久没有了。
他没忍住,过去抱了一下沈问言,但也只是一下,然后转身继续往前走。
沈问言跟上,勾他的手指,俩人沿着那条从前几乎每天都会走的校园小路慢慢悠悠地散着步。
那时候的余歇总是跟在沈问言后面,总是只能遥遥地望着沈问言的背影。
十二年过去,他们俩并肩而行了,还手牵着手。
余歇看着那盏在这里伫立了不止十二年的路灯想:还记得我不?我跟当年那个人牵手了。
刚确定关系的情侣总是觉得在一起的时间不够用。
晚上十点半,余歇表示照理说自己这个时间应该睡美容觉了。
余歇说:“莎士比亚说,年轻人不能总熬夜。”
“我以为这是亚里士多德说的。”沈问言跟着他一起胡说八道,“但十点半怎么也不算熬夜吧。”
十点半,我之前这个时间还躲在家里给你做项目宣传海报呢!
沈问言说:“我想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原本嚷嚷着要睡美容觉的余歇听他这么一说兴致立刻就来了:“说走咱就走。”
余歇毫不犹豫,拉着沈问言就往学校外面走。
都这个时间了,那帮年轻小伙子还在打篮球,旁边站着两个女孩子,手里拿着矿泉水和纸巾,眼睛望着球场上的人。
余歇看着他们,笑了笑,觉得青春真好啊。
两人出了校门后没有打车,沈问言就那么带着余歇一路沿着人行道往前走。
余歇心说:这是要送我回家?
他们走的这条路就是以前上学那会儿每天都会走的。
余歇说:“沈问言,你该不会在圆你青春时期的梦吧?”
“啊?什么梦?”
“送心爱的女孩,啊呸,男孩回家。”余歇说,“友情提示一下,我家现在没法住人,我住酒店。”
沈问言笑:“我青春时期没有这个梦。”
“那你那会儿都做什么白日梦?”当时的余歇可是想过这样的画面——他跟沈问言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在晚自习放学后,手拉着手一起回家。
多青春,多美好,多浪漫。
虽然不提倡早恋,但没早恋过也真的有点可惜的。
青春时代的感情,无论在什么年纪回头看,都有种酸酸甜甜的水果气息,说不好是苹果还是桃子,总之就是青涩又真诚。
“我那时候的白日梦是帮助湘北高中拿下全国高中生联赛的冠军。”
余歇想掐死他。
沈问言一脸认真:“我说的是真的,球衣我都买好了,结果一直没机会上场。”
“确认了,真的是白日梦。”跟我那个白日梦的离谱程度差不多。
这么想着,余歇又笑了出来。
十几岁的男生脑子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啊?余歇突然发现,自己真的不了解过去的沈问言,原来那会儿的这人就是个喜剧演员。
他们一路走着,竟然路过了余歇的家。
“不是送我回家?”
“说了不是的。”沈问言回答后又说,“好像没说,但确实不是。”
从那里继续往前走,余歇开始有了猜测,但又觉得应该不会。
然而,事实证明,虽然余歇不知道十几岁时的沈问言究竟在想什么,但他的确猜中了三十岁的沈问言今晚要做什么。
沈问言带着余歇来到了自己家住着的小区大门口。
“带我来这儿干嘛?”余歇心跳有点快,“我都说了不能这么快就见家长,我还没准备好呢。”
沈问言用力捏了捏他的手说:“我知道,你没准备好我不会勉强你,就是想带你看看我长大的地方。”
这话有点动人了,余歇望向了他。
“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家就搬到这里了,住了二十年了,我长大了,房子也老旧了。”沈问言说,“之前我跟爸妈说让他们换一套新房子住,我给他们买,在好地段,买大房子,但是他们不要,他们说这地方住习惯了,有家的感觉。”
沈问言带着余歇往里走:“还说,我就是在这儿长大的,我一年到头也不怎么在家里陪他们,但这地方有我成长的痕迹。”
余歇听他这么说,自己也挺感慨的。
“你看那棵树。”沈问言指着小区里人行道边上的一棵大树,“我小时候搬来那会儿它还是棵小树苗,我家大黄还在树根底下撒过尿,现在它都长这么大了。”
余歇看着那棵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时光”和“岁月”。
“大黄是谁?”难不成是沈问言的小名?
小小年纪不学好,在外面随地大小便!
余歇这么一想,觉得沈问言的人设已经彻底翻车了。
“大黄是我家的狗,一条特别懂事的金毛。”沈问言说,“我大学毕业那年大黄去世了,去世的时候十六岁,也算是长寿了。”
听到这个,余歇还挺难受的,他特别受不了家庭成员一样的宠物离开。
“后来我有跟我爸妈说过,要不就再养一只,我们还叫它大黄,但我妈说不养了,再养多少只也都不是原来我们的大黄了。”沈问言长长地叹了口气,虽然过去这么多年了,但提起来还是很想念一直陪着他长大的大黄。
“叔叔阿姨一定都是特别有爱心的人,真的把大黄当成家里重要的一员了。”
“那是,他俩对大黄比对我都上心,大黄是亲儿子,我基本上是路边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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