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一定是被什么人带走了!
庄焱想起来的路上董筱茹提到的那辆深蓝色的保时捷,心中忽然就有了一种预感。
确实,狗仔是买不起这种车的,但是富家子弟买得起。
跟林蔚南有关联的富家子弟,不就只有那么一个人吗?
……谈思。
像是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一样,庄焱浑身冰凉,指尖处有种快要麻痹的感觉。
是他太蠢了,谈思是多精明的人啊,他随口扯出来的拙劣的谎言,怎么可能骗得过谈思!谈思多半是意识到自己是想甩开他,所以才跟了上来。
林蔚南现在这个状态,根本完全就没有反抗之力,谈思想对他做什么都是轻而易举。
庄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灯红酒绿的酒吧街上拔腿奔跑起来。
他还记得那辆保时捷的样子,一定能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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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蔚南从温暖的酒吧里被扶出来,吃了一嘴的冷风之后又被塞进开着暖气的车厢里。他本来体质就不是特别好,受不得这种刺激,闭着眼睛坐在后座上靠了一会儿,鼻子越来越痒,最终没忍住打了个小小的喷嚏。
原本正在向前驶去的保时捷忽然停下,谈思握着方向盘吐了口气,起身打开后座的门重新坐了进去。
“身体差得要死,还死折腾。”谈思凑过去用自己的额头贴了下林蔚南的额头,也有点被他们之间悬殊的体温差吓到了,“不会吧,你喝酒喝发烧了?还是忙病了?”
林蔚南没有回答谈思,在酒精和发烧的双重攻击下他的大脑几乎已经不能思考,更不能言语。
谈思静静地忘了他一会儿,忽然开口道:“林蔚南,我真的好恨你。”
“我以为只要待在你身边你就总有一天会对我有一点点喜欢,结果你却还是把我当成个累赘。”谈思伸手抓住林蔚南细瘦的手腕,用了很大的力气,以至于几乎没什么直觉的林蔚南都不禁皱起了眉头。
“林蔚南,你太小看我了。我在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混的,只要老头子不让人盯着我,我立刻就能拿到我想要的情报。”谈思的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带着愤懑,“你不喜欢我、设计让老头子把我关起来,这些我都可以忍。但是你竟然想让我做庄焱的垫脚石,唯独这点我忍不了……!”
“……为什么你的眼里就是容不下我呢?”
谈思自顾自地发泄完情绪,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很好笑:“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反正你现在也听不到。”
他抬手拨开林蔚南黏在侧脸上的碎发,俯身在那两片沾着浓重酒气的嘴唇上轻轻一碰,笑着说:“好久没见面了,今晚好好陪我一下吧。”
说完,谈思正要起身回驾驶座上继续开车,却忽然被林蔚南扯住了衣摆。
林蔚南口中似乎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谈思听不太清,便把耳朵凑近了些。
“……不、不要走,对不起。”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谈思顿时又惊又喜,但是又不敢确定林蔚南这句话到底是不是对他说的,他有些激动地握住林蔚南的手,说,“蔚南,我是谈思,你认得出我吗?”
林蔚南微微撑开眼皮,艰难地点了点头。
这让谈思几乎欣喜若狂。他立刻张开双臂拥住了林蔚南的身体,将人压在了后座上,将脑袋埋在了林蔚南颈间,嘴唇在颈侧柔软的皮肤上辗转流连。
林蔚南皱了下眉,视线漫无目的地投向车顶,目光显得有些冰冷。
本来他真的已经快要昏死过去,也是多亏了谈思刚刚对他说的那番话,才把他游离在黑暗边缘的意识拉了回来。不过他现在没有力气反抗谈思,手机也不在身边,唯一能做的就是暂时迎合谈思,阻止他回驾驶座去开车,拖延时间等着庄焱找过来。
幸好来的路上董筱茹提过一嘴谈思这辆车的颜色和型号,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车应该没有开出去太远,他相信庄焱是能找到的。
谈思这两个月里憋坏了,动作非常着急且鲁莽。他伏在林蔚南身上亲吻过侧颈和锁骨,便伸手去扯林蔚南的西装外套,下手没轻没重的,把外套的纽扣都崩落了好几颗。
“还好你一直有打领带的习惯。”谈思笑了笑,将林蔚南脖子上的领带取了下来,“虽然你应该没力气了,不过还是把你捆起来比较好,不然我很难安心。”
“……行,你捆吧。”林蔚南道。对现在的他而言,捆不捆差别也没有很大。
于是谈思就将林蔚南的双手拉到了头顶,将他的两只手腕用领带死死地束缚住了,然后将林蔚南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真是不错的风景。”
林蔚南的视线落在了窗外的那道黑影身上,附和道:“确实。”
下一秒,刺骨的冷风灌入车厢,谈思还未及反应,便被人扯着后衣领从车里拽了出去、掼在了地上。
“操?!”谈思倒进矮木丛里,大骂道,“谁他妈的敢动老子!”
庄焱本来只打算把他扔开,结果听到谈思破口大骂便临时改了主意,回过身来一把提起谈思的衣领,照着他脸上狠狠地给了一拳,揍得谈思齿间都冒了血沫。
谈思也就嘴巴厉害点,其实并不擅长打架,体格跟常年锻炼的庄焱也完全没法比。他被庄焱几乎用尽全力的这一拳打得眼冒金星,脑袋完全懵了,坐在地上半天没反应过来。
“我告诉你,绑架犯法。”庄焱刚刚狂奔了半天,此时气息还没完全平复下来,一直在喘粗气,“要不是我怕我因为打人进局子,今天我就报警了!”
“哪有人威胁人的时候还把自己的弱点说出来的。”林蔚南笑得不行,“你真的好傻。”
庄焱一边为他解开手腕上的领带一边不好意思地笑道:“要不是我傻你也不会喜欢我啊是不是?”
林蔚南点了点头,很赞同地说:“确实。”
庄焱为他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又摸了摸林蔚南的额头,把羽绒服脱下来披在他的肩头:“走啦,我们先去医院。”
“好啊。”林蔚南点点头。
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想明白了。原来他之所以会喜欢上庄焱,是因为这个呆呆的家伙即便看到他脸红的样子,也会先担心他的病情,而不是先占他的便宜。
还真是个朴实的理由啊。
林蔚南和庄焱肩并肩走在月光下,不禁轻快地笑出声来。

完结啦!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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