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忽明忽暗中,林想朝季凌走过去,坐在了他身边,然后伸出手,从侧面抱住了季凌。
那盘DVD演到结尾处了,两位主角在一个悬崖上袒露心扉,因为年代久远,还能看到女主角身后,没被处理干净的威压线。
“怎么了?”季凌开口问。
林想的头贴在季凌的脖子附近,细软的头发来回扫过,传来他低低的声音,“我觉得你好像不高兴。”
季凌没说话,拉开了林想,因为刚刚靠在自己的肩膀上,林想的刘海变得有些乱,贴在脸颊上,他眼睛沁着一些水汽,轻而易举被季凌看出羞涩和喜欢。
季凌想起自己养过的那只猫,母亲一定要从片场带回来的那只流浪猫,曾经也因为发情,趴在自己的身边,用耳侧蹭自己,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
突然,他看到林想把手放到了自己的睡衣扣子上,似乎要去解开,衣服原本就很宽松,林想瘦了一些,扣子很容易解开了第一颗。
灯光太暗,只能偶尔在画面明亮时看清林想,季凌发现他在抖,很快,季凌按住了他的手,他没有兴趣在母亲的忌日这天和人做爱。
“不用了。”季凌抓着林想的手腕,沉声说。
大约一周后,刘铭在书房打电话时被林想听到,他打给一个用了很多年的狗仔记者,让他放消息出去来偷拍,明天要上头条。
季凌以为林想会闹,但他没有,他找到季凌,坦白说自己听到了那通电话,问他能不能让自己拿到身份再走,他愿意配合。
站在卧室的门口,季凌以为林想会问一句:你有没有真心喜欢过我?但他没有,林想理智地提出交换要求,只字不提任何感性情绪。
前方拥堵了片刻,司机说下雨了,季凌方从回忆里回过神来。
快抵达机场时,季凌收到了汪雪发来的微信,说体检提前到了今天,正在过去的路上,过了一会儿,又发来一条说:你和你爸爸,有什么说不开的呢?
季凌放下手机,只针对前面的微信回了一句‘谢谢’,便不再回复。
刘铭急匆匆赶到,把公司里季凌的私章和剃须刀拿到了贵宾室里。
“克莱尔说,三十号是周四,您能赶得回来吗?”刘铭问道。
“可以。”季凌说。
距离登机还有一段时间,刘铭在旁边问:“林想妈妈的钱已经还掉了,等他拿到身份后,还用管吗?”
贵宾室的空姐送来一杯茶,放到了棕色的桌子上,又走开。
“不用了。”季凌看了一眼还在下雨的窗外,沉声说道。
极其微妙的是,季凌在尚未睡醒的此刻 -- 一个不太合适的环境下,仿佛搞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他对林想会有一些若有似无的“亏欠感”。
大概是因为,他和自己一样,在经历了一段如梦般的日子后,突然被告知了事实,他在某种程度上,和林想感同身受过。
林想被告知爱是假的,而季凌被告知,自己的亲生父亲是如何利用母亲,甚至间接将她害死才能有的今天。
不同的是,林想在一个平凡无奇的午后明白了真相,而季凌是在自己二十岁生日那天。
btw:说起来,我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备忘录又拟了两个新的设定,但,一定先好好写完这篇!谢谢看文的大家!
第11章 看起来的确像不会爱人那样
季凌在当地时间十一点抵达了清迈,尽管是冬天,这边依旧很热。当地的合作方派人来接,送到了酒店,原本想要他休息下,但季凌说收拾下就可以直接开会。
刘铭这一趟也跟过来了,他和克莱尔分工不同,主要是跟着季凌做公司里的生意和业务,克莱尔更像是私人助理,处理季凌生活上的琐事。
合作方的主要对接人万昆也是华裔,在泰国呆了很多年,他同季凌在五年前结识,关系还算得上不错。
他们在万昆位于清迈的办公室见面,先聊了一下关于那块地皮的事,万昆说给季凌约一下政府的人,一起吃顿饭。
“这一次就一个人?”正事聊完之后,万昆开口问。
“嗯?”季凌喝了一口他泡的茶,没明白。
“我记得三年前,你那一次来,是不是带了未婚夫?”万昆笑着说,他皮肤黑,身材矮小,笑起来的 时候露出一排突兀的烤瓷牙。
“哦,他在联盟国。”季凌反应过来万昆在说林想。
“还好?”万昆把茶杯洗了洗,随意地问道。
今天清迈阳光很耀眼,万昆的办公室在二十七层,拉开了窗帘后,房间里被照射得过分透亮。季凌恍惚记得,他同林想来清迈那一次,也是这样的天气。
很炎热,空气如同热浪。
“打算离婚了。”季凌说。
万昆倒茶的手顿了一下,不解地看着季凌,过了半天,才说:“离婚?你提的?”
季凌显得有些无所谓地说,“他提出的。”
“和你离婚……”万昆重复了一次,他虽然在清迈生活,但频繁往返联盟国和这边,对于合作伙伴的事情也算是知晓一二,季凌很受欢迎,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位看起来没有什么主见、很粘人的林想会提出这个,“想不开吗?”
“没有。”季凌说,“估计是想过自己的生活了吧。”
万昆并不清楚季凌和林想之间的所谓交易,他摇了摇头,说:“那你再找一个。”
喝光一小杯茶,他又补了一句:“我看上次那样子,以为他很爱你呢。”
季凌顿了一下,不再说话,把目光看向了外头。
克莱尔发来机票,给他买了周三晚上的航班,这样正好能够赶得上周四的审查日,问他是否可以。季凌看了一眼,回复了好。
林想在家看康小姐发来的入职材料时,注意到着装要求这一项,里面明确表示道,员工的制服会由公司派发,但皮鞋需要自己购买,并且只能是黑色,无明显品牌标示和花纹。
今天天气不错,林想在家待了一会儿后,决定去街上逛逛,他联系了司机,问他能不能送自己去一趟中央街,司机说可以,大概二十分钟后能过来接他。
挂掉电话后,林想在卧室的床头柜第一层,翻出了一个收纳袋,袋子不算大,他拿出来后,把里面的东西稀里哗啦地倒在了床上。
一个很破旧的记事本、一枚淡蓝色的胸针 -- 上面的珍珠是假的,和两张照片。
林想把东西拨开,拿起照片,看了一会儿。
一张照片是在星城的林业公园拍的,林想那时候很小,个子刚刚到林玉芝的腰,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袄,带着一顶灰色毛线帽,脸很肉,笑得有些过分灿烂。
而旁边的林玉芝打扮得很时髦,大衣下面穿着丝袜和低跟鞋,还系了一条丝巾在脖子上,她搂着林想的肩膀,甜美地露出笑容。
另一张是林想单人的照片,是他还在义务高中读高一的时候,同桌拍的。
当时学校的单车棚附近有一些流浪猫时常盘踞,同桌和他一起,每周四下午负责清扫单车棚,那位同桌家里条件算不上富裕,但至少是小康,某次他从家里拿来一台相机,在学校里胡乱地拍。
后来两个人在做清扫的时候,又遇到了那几只流浪猫,同桌推了推林想,说我们和他们拍张照,让林想站过去。
流浪猫不怕人,趴在单车的后座上也不躲,林想也觉得可爱,便拿着扫把走过去,弯下腰,等待同桌给自己拍照,但同桌弄不好那个相机,让林想等了许久,他笑累了,嘴角放了下来。
“好了!”同桌突然大喊了一声,林想愣了一下,眼睛瞪大,没什么表情地看过去,照片便被拍下来了。
后来同桌把照片洗出来,送给了他。但因为林想后来与林玉芝偷渡到联盟国,断掉了国内几乎所有社交,那位同桌自然也没有联系了。
他拿到那本记事本,翻开第一页,然后又停了下来。
房间里太安静,林想觉得自己借着这些旧物,回到了自己的某一部分过去。
记事本上记录的内容很凌乱,并不连贯,字迹歪歪扭扭,有些地方几乎没有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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