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前后的情感转变明显突兀,可连续好几句彩虹屁一吹,陆泓景整个人都被吹得轻飘飘的,连脑子都糊涂了,还管什么突兀不突兀?
陆泓景内心是绽放的烟花,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巴是虚伪的假装:“好了,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这有什么可厉害的。”
“很厉害哦,真的很厉害,叔叔很厉害!”
裴慢慢还在继续,原地蹦蹦跳跳,看上去都要围着陆泓景转圈了。
“我长大了,要跟叔叔一样聪明!”
“我也想跟叔叔一样,这么厉害哦!”
炖一百碗十全大补汤都没这么营养滋补,可把陆泓景听爽了,只感觉浑身舒畅,每一个毛孔都展开了。
谁家爸爸不想听到孩子这么说?
谁家爸爸不想自己成为儿子前进路上的榜样?
但在他们家,这样的可能性向来渺茫。
并不是陆时祈不够尊敬他,只是所有人,包括他自己在内,都认定了陆时祈将来的成就肯定会超过他这个当爹的。
就拿毕业的母校来说吧。
一般小孩听到父亲毕业于世界知名高校时,正常反应都是:哇,爸爸好厉害,我要跟爸爸一样,以后努力考上这所学校。
可陆时祈听到他的母校时,却是一脸从容地安慰:没事的爸爸,你能考上这所学校很好了,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
这还叫老父亲怎么说呢?
老父亲只能夹紧尾巴,拼命工作搞事业。
过分优秀的儿子同样给人带去危机感,抽打着他一把年纪了还在努力提升自己。
直到裴慢慢今天这一顿夸,令陆泓景如沐春风,终于找到了些许做爸爸该有的快乐跟自信。
最终还是没忍住,伸手将小家伙抱到怀里,用鼻子蹭了蹭他的小脸蛋。
因为没亲下来,裴慢慢尚能忍受。
陆泓景心满意足地蹭完后,才对着小家伙说:“以后不愿意的时候,慢慢可以直接拒绝,不用强迫自己答应。”
今天幸亏他们看出来了。
但要是稍晚一步才看出来,裴慢慢已经强迫自己答应,事情都没有抢救的余地了。
“这是你的小汽车,你有权利拒绝任何人,没人能强迫你做不想做的事,知道吗?”
在这边生活这么久,受到了很多照顾,也学到了很多新的道理。
要再说一点不知道,他都对不起一家三口的付出。
可对这么小的孩子来说,知道仅仅只是知道。
“知道”跟“可以这么做”之间就像相隔着千山万水,设置了一道很难逾越的屏障。
裴慢慢眨眨眼,此刻将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已经算能做到很多了。
他小声地说:“……可是,那样的话,不借的话,我很小气了。”
“好孩子,不可以小气的……”
听着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但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
“慢慢这么想没有错,愿意把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别人,是值得表扬的好孩子。”
首先认可他的想法,接着再说:“但不分享也没事啊,不分享不是小气,也不会变成坏孩子,慢慢照样还是好孩子。”
这就跟裴慢慢的认知有点冲突了。
小家伙睁圆了眼眨啊眨,小脑袋正在接收重塑改造中。
“如果你有好几辆小汽车,借给别人不影响自己,那你可以大方分享。”
“可你就这么一辆小汽车,借给别人自己没得玩了,不想借就很正常,换了谁都会舍不得借的。”
后面那段正是小家伙的内心写照,听得很有代入感,连忙点头认同:“是的,我很舍不得,那是我的小汽车……”
“对啊,所以你不是小气,你只是舍不得。”陆泓景捏捏他鼻子,“这说明慢慢很珍惜自己的东西,明明是个懂得珍惜保护的好孩子啊。”
同一件事,看待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结果也就完全不同了。
陆泓景这么一说,裴慢慢顿时觉得心里堆积起了好多底气跟勇气。
原来他不是小气,不会变成坏孩子。
他还变成更厉害的好孩子了。
心情有点激动。
在陆泓景怀里晃了晃身体。
陆泓景知道他这是开心了。
小家伙虽然话少,但有时候肢体语言挺丰富。
“何况就算真做一回坏孩子又怎么了?我们偶尔坏一次也没事,下次再做回好孩子就行了。”
这话也只能对裴慢慢说了。
因为他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本质永远是个好孩子。
相同的话要对陆时祈说,那大少爷怕是今晚就要出动,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了。
裴慢慢听完后,感觉心口都变得热烘烘。
一种恍然如梦初醒的顿悟,是哦,原来这样也行,原来他不必时时刻刻都这么紧张,非要自己做个好孩子才行。
陆泓景不仅大显神通帮他留下了小汽车,还说了这么多话对他进行安慰鼓励,这一刻,在裴慢慢的心中,陆泓景的形象就犹如天神降世,霸气威武。
而他也不再感到害怕。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以前会让他感到害怕的陆泓景,竟逐渐变成了令他崇拜的模样。
像这样被陆泓景抱在怀里,他不仅能完全接受,还能主动伸出双手,环住陆泓景的脖子,点头应道:“……嗯嗯!我知道啦!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哦!”
一句话又哄得陆泓景魂神颠倒。
但他心安理得享受这一刻的赞美跟拥抱,这是他拿坏人剧本,欺负小朋友应得的回报。
……
在家休养了十来天后,陆时祈的伤势恢复了大半。
除去骨裂的左手还需继续打绷带,身上的淤青基本褪去,其余伤口也差不多都结痂脱落,已经不影响日常生活。
为了促进伤势恢复,这十来天里,家里天天给他补钙,多多摄入蛋白质。
陆大少爷这回挺配合,一日三餐都有好好吃。
有用没用不知道,反正个子又往上蹿了蹿,身上却不见长多少肉。
看上去因此还更瘦了些。
气得凌玥只想往他的米饭里多加两勺猪油。
与精瘦的大少爷相反,吃着相同伙食的裴慢慢倒是又圆润了些。
是的,没长身高,全变成了小家伙身上的幸福肉。
因为他真心觉得猪油拌饭很好吃。
蒸得干干爽爽的大白米饭,加上两勺猪油,倒上酱油,拌得颗颗分明油润,再撒上一点小葱花。
热气腾腾的时候最好吃。
都不需要其他配菜,光这样他就能猛猛吃两碗。
怎么会有这么美味的吃法!
发明这种吃法的人一定是天才!
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好吃的拌饭,哥哥又不爱吃,一口都不吃。
没办法,那他只好再帮哥哥吃掉了。
看他猛猛再吃一碗,一顿狂炫三碗。
这么吃不胖才怪。
短短十几天,衣服吃胖两个码,好多新衣服都还没穿,直接就不能穿了。
不过裴慢慢原先的体型太过消瘦,胖一点刚好,再胖一点都没事。
而且人一胖,小脸变得圆溜溜,皮肤也更白更细腻,看上去还更可爱了。
在这十几天里,小家伙也没闲着。
除了要去上幼衔小的辅导班外,还要继续去上另外的表演课。
每天忙忙碌碌,又在凌玥的安排下,接到了一部新戏。
是一部古装仙侠剧,裴慢慢则要饰演男主小时候的角色。
虽然不是什么主要角色,总体戏份也不多,但凌玥亲自把关,确定这部戏从剧本到制作都是上乘水平,绝对不是去浪费裴慢慢的时间。
她是可以给裴慢慢争取到主角剧本,但在裴慢慢拥有这样的实力前,她没必要这么做。
因为他将来会有很多很多当主角的机会,现在一步步慢慢来,先放到靠谱的剧组里,周围都是有演技的大人——还有比这更好的学习环境吗?
就当打怪升级,给小家伙累积增加经验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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