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由地停了下来,正要开口,江骞却先笑了,仿佛那片刻的停顿不存在一般,叹了口气:“你要跑也先把鞋穿上啊。”
孟绪初皱起眉,认为江骞是故意稍作停顿,以退为进吸引的他的注意。
他扭过头,一言不发继续往前走。
“慢一点。”江骞很无奈:“这里沙滩很糙,小心石头划脚。”
话音刚落,孟绪初身子就扭了一下,晃荡着要摔不摔的样子,而后才费力又别扭地站定。
江骞一愣,三两步上前扶住孟绪初的手臂,不可思议地:“真划脚了?”
孟绪初嘴唇紧抿着,发丝被海风吹得格外柔软,皮肤在月光下白得像玉,眼角眉梢却统统写着“我不好惹”几个大字。
江骞越看越觉得孟绪初就算生气也是可爱漂亮的,他一边恪尽职守压下上扬的嘴角,一边又忍不住抬手帮他拨开额边的碎发,轻声问:“怎么了宝贝?”
孟绪初冷着脸:“听说过乌鸦嘴吗?”
这么耳熟能详的中文江骞还是懂的。
意思就是孟绪初确实划脚了,但他是个小别扭,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因为害羞光着脚丫乱走才受伤的,撒着娇要把锅江骞的嘴上。
但江骞非常有眼力见的,没把这个解释告诉孟绪初,毕竟他在里面携带了那么多私货,让孟绪初知道了一定会炸毛。
那样就更像撒娇了。
江骞勇敢地背下了这口锅,无比熟练地把孟绪初拉进怀里:“怪我怪我,”哄小孩儿似的拍拍背:“怪我没直接抱你回去。”
孟绪初眉心狠狠一跳:“你在说什么鬼话?”
江骞却身体力行将他抱了起来,“不想穿鞋也可以,抱回去就行,还不会受伤,怪我没想起来。”
孟绪初:“……你可以一直想不起来。”
江骞低低笑了,拖着他的屁|股往上颠了颠,孟绪初霎时一僵,后背不可控制地攀上一片酥麻。
“唉,不至于啊,”江骞拍拍他的后腰:“就抱一下。”
孟绪初深吸了口气,仔细听嗓音有些发颤:“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闭嘴。”
江骞笑着凑到他耳边,带着恶意的玩味,用气声说:“知道了。”
满意地看着孟绪初侧头一言不发维持端庄,耳尖却拼命出卖他,耀武扬威地变成粉色,还会轻轻地发抖。
终于孟绪初忍无可忍:“别盯着我耳朵了,你没有生理反应吗!”
孟绪初坚信自己内心很平静,他从小耳朵就容易红,外界的一点刺激都有可能让它发红充血,但这并不能怪孟绪初。
成年以后手里有了些闲钱,孟绪初甚至想过重金重塑一双崭新的耳朵,奈何科技还没有迅猛到这种地步,他只能和这双与自己性格完全不匹配的、总是羞答答的耳朵苦苦相伴。
所以他习惯把头发留得长一点,盖住耳朵尖,但这样又会让他看起来更加文弱好欺负,对他这种年纪轻轻就需要管理一大堆比他年长许多的老油条的人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长年累月和自己外貌作斗争后,孟绪初才摸索出一套不会损碍自己的威仪的办法,那就是无时无刻保持冷淡,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面部软组织少,五官精致,轮廓流畅,再配上淡漠的神态,就会形成一种捉摸不定,让人看了心里发慌的气质。
这么多年了,这一招对绝大部分人都有奇效,但偏偏吓唬不了江骞,甚至于他越露出这种表情,江骞越像被挠了尾巴似的,恶趣味的要逗弄他。
以前江骞知道收敛装乖,孟绪初好歹压制回去,现在江骞不藏了,孟绪初反倒一时半刻拿他没办法。
江骞抱着孟绪初在轻盈的海风里往回走,揉着他的脊背安抚:“好了好了,不生气,我也有生理反应的。”
“比如呢?”孟绪初一哂,等着他自投罗网,把难堪的秘密公之于众。
江骞忍着笑:“比如我会像贝壳一样发|情。”
“…………”
孟绪初差点直接恼羞成怒。
别墅渐渐靠近了,窗户里的暖光星星点点洒出来,孟绪初揪着江骞的衣领咬牙切齿:“别出声,从后门进,被人看见我真的会掐死你。”
“好。”江骞一点不敷衍,非常尊重他的意思小心打开后门,抱着他轻手轻脚往楼上走,还认真帮他分析掐死自己的可行性——
“但是你现在太瘦了,”他说:“你需要明天多吃一点,后天也多吃一点,每天都多吃一点,这样未来某一天就有机会掐死我了。”
“…………”
孟绪初累了。
万幸的是,他把江骞当成一根树枝子,自己像考拉一样挂在上面被抱回来的样子,没有被人看见。
孟阔好像出去玩了,而王阿姨在自己卧室里看八点档伦理剧,整座屋子静悄悄,除了江骞带着笑意的絮叨外,只有孟绪初无声的沉默。
回到卧室,孟绪初觉得脚心有点痛痒,趁江骞转身时悄悄看了眼,脚心确实被石头划了个小口子,破过皮流过血现在已经结痂,变成一道深红的血线。
依照孟绪初对伤病的态度,没再流血就约等于痊愈,他不打算管这道小小的口子,把江骞往门外推:“时间不早了,你去休息吧。”
江骞刚拿了碘伏和创可贴过来,闻言不置可否,只拉着他的手腕,按他坐到床边:“脚抬起来我看看。”
“不。”
“?”江骞笑了:“为什么?”
孟绪初警惕地收紧脚趾:“那你为什么要看?”
江骞失笑:“给你擦药啊。”
“不用,不需——”
话没说完就被人抓着脚腕抬起来,江骞“啧”了一声:“怎么长的口子还不用?”
孟绪初平静的:“这么浅的口子再晚一点都愈合了。”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无声地对峙几秒,江骞忽然蹙眉,用平常的语气说出了句骇人听闻的话:
“你怕我要娶你?”
孟绪初心里“咚!”的一声,像被砸了一闷锤,茫然又惊悚地:“什么?!”
江骞却收敛了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我听说在传统的亚洲,男人看了女人的脚,就意味着要娶她,你在担心这个吗?”
“…………”
孟绪初极其罕见地露出了呆滞的表情。
他张了张嘴却因为槽点太多而一句话也说不出。
要怎么告诉江骞那是封建社会才有的说法?而且——
他是个男的啊!
“你……”孟绪初欲言又止:“你都是哪里听来这些的?”
“以前你罚我抄书,书上提到的。”
孟绪初顿觉心在滴血,原来这都是他自己造的孽?!
“你就只记这些了?”孟绪初抓紧被子:“我让你抄的书里,还有那么多行侠仗义波澜壮阔的故事,你都不记就记这些?”
“那些我也记得。”江骞说。
孟绪初闭上了眼。
见他久久不再说话,江骞神情更加严肃,郑重道:“虽然我的确想娶你,但你放心,我不会因看了脚就逼你,至少要多看——唔?”
孟绪初用力捂住江骞的嘴,指尖都有些发抖。
他越来越觉得江骞说这一切根本就是在逗弄他,这人还不至于蠢到认真觉得那种封建习俗至今还在沿用。
果然,江骞眼睛弯了弯,被捂住嘴后,灰蓝的眸子更加深刻,在昏暗的卧室里闪烁着恶劣的光。
孟绪初头晕了一瞬,气恼之下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一直以来都太过于纵容他,导致这人现在敢对他蹬鼻子上脸。
他低下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按住江骞的肩膀,用力往外一推:“行了,滚吧。”
江骞却不走,“你脚还有伤。”
孟绪初低声:“药留下,我自己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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