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娱乐圈](64)
“你吃这个吗?”沈霄举着手里的方便面和火腿肠问。
“这是什么?”黎若森好奇地问,他坐在沈霄的木板床上,小腿一晃一晃的,脚上也换上了全新的布鞋。
“方便面,你没见过?”
黎若森摇摇头。
“电视上也没见过?”沈霄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黎若森还是摇头,他是真没见过,黎家的餐桌上或者说厨房里,肯定不会出现这种速食,不说是顶级厨师,但是常在黎家帮佣下厨的厨娘,也是不会让这种不健康的食物,出现在黎家小少爷的食谱上的。
“那烧烤吃过吗?”
黎若森还是摇头。
沈霄也不问了,看出来了,眼前这个真是大户人家的,平民的消费一概没见识过,但是在他这儿是没什么海参鲍鱼吃了,只能跟他一起吃方便面。
他很快就烧了一锅热水,这栋房子为了最大限度地租出去,没有厨房,想做菜自己买电磁炉自己在房间里烧,于是沈霄就买了一个电磁炉,上面烧了热水,里面又下了泡面,快做好之前,放了火腿肠。
“吃吧。”他把泡面盛到了碗里。
黎若森低头看着放在小凳上的泡面,有些好奇,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卷曲的面条,他拿着筷子,姿势倒是很标准,小心翼翼地吃了一口。
“怎么样?”
黎若森皱着小脸,似乎不知道怎么形容,“挺特别的。”
“别废话了,吃吧。”沈霄说,然后把盒饭热了一下,吃了起来。
“吃完了我带你去找你家人。”
“我不去。”
“那你去哪儿?”
“我跟着你。”
“跟着我?”沈霄笑道,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顾忌黎若森在,没点燃,叼在嘴上,“你能吃苦吗?就跟着我。”
“跟着我有什么好,下顿在哪里都不知道,小少爷。”
“玩够了就回去吧。”
第 86 章 番外
只不过没没轮到沈霄去找人,自己租住的房门,就被敲响了。
“谁啊?”沈霄坐在自己房间里问,思考是不是哪个没有带钥匙的合租人。
门外没人回答,只是执着地敲着门,沈霄嘴里骂了声,还是踩着拖鞋去开门了——
“……?”沈霄看着门外一群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领头的是个有些年纪的男人,穿着西装,面上带着和蔼的笑容。
沈霄脑中的念头转了几秒,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找那小孩的?”
领头的男人点点头,“没想到二少爷趁着我们不注意跑了。”
沈霄点点头,“下次看好点。”他说着,就踩着拖鞋,去自己的房间,看着那个坐在小凳上吸面条的小孩,“找你的。”
“窝不取。”小孩吸着面条,嘴巴里也说不清楚。
“吃完再说。”沈霄坐在床上,看着坐在小凳上吃面条的小孩,他是想等会儿就带他去找父母,没想到别人家人来这么快……他想着刚刚站在门口的男人,“那是你爸?看着不像。”
“是钟叔。”
“谁?”
“管家。”
妈的,有钱人,沈霄叼着那根没有点燃的烟,盯着黎若森头顶的发旋,“你怎么会来这地方的。”
“我想来看看。”
“然后我说我想上厕所,然后从窗户里溜了。”黎若森咬了一口泡面里的火腿肠,他似乎是第一次吃这个,表情有些心情,嘴巴也塞得满满的,抽空才说了一句话。
“胆子真大。”沈霄说,他靠在床上,就看着眼前的小孩埋着头吃方便面,这玩意儿这么便宜,估计眼前的小孩一辈子都没见过。
“那找到你以后呢。”
“就要把我交给大哥了。”黎若森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皱着小脸回头对沈霄说,“我不想去见大哥。”
“很凶?”
“嗯。”黎若森托着脸,似乎是因为想到了大哥,这会儿连面也吃不下了,“大哥话很多,也不怎么笑。”
沈霄盯着黎若森看了一会儿,然后透过没关的门,看到了站在房间门口的一行人,他们居然没进来,是因为自己刚刚没邀请?真讲究。
沈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擦擦嘴。”
黎若森盯着递给自己的纸。
“干净的。”沈霄说着翻了个白眼。
“噢。”黎若森接过来,擦了下手,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了手绢,清理了下嘴巴,最后放到了一边。
“走吧,你家人等很久了。”他说着,就从地上把黎若森的小皮鞋捡起来,拎在手上,另一只手,把黎若森牵到了门口。
“鞋给你们,他脚后跟磨破了。”沈霄说,“他脚上那双就算是送给他的。”
“钟叔。”黎若森喊了声。
叫做钟叔的男人和蔼的笑了下,蹲下来,“你大哥在下面等你。”
黎若森的脸,顿时就皱了起来。
“你们带二少爷下去。”
待黎若森离开之后,钟叔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卡,没等完全掏出来,就被沈霄按住了,“没必要。”
他示意钟叔可以离开了,“我不是为了钱,你也没必要给我钱。”
钟叔点点头,嘴里又说了些客套话之后,便离开了这间局促的房子。
沈霄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小凳子上的面汤现在还是热的,几分钟前,这里还坐了个小孩——手绢居然还丢了。
沈霄捡起来,发现手绢的质感颇好,估计也不便宜,于是准备洗洗就放着,如果哪天有机会了,就还给他。
——会有这个机会吗?沈霄失笑,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
几天之后,就有人通知在片场的沈霄,说是某谍战剧想让他演个小角色,报酬不高也不低,够他生活一年的。
沈霄不会觉得自己是时来运转,想来想去,估计也是自己那天捡到的小孩家人运作之后的结果,他也没有去拒绝。
倒是几年之后,沈霄在圈里逐渐混出了点属于自己的位置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那天遇到的究竟是谁。
而那个男孩的名字也不是什么小森,而是若森。
黎若森。
黎家的二少爷。
手绢他一直留着,跟着他离开影视基地,跟着他住进了公司给他租的公寓,再到他自己买下的房子,因为一直妥善保管的缘故,手绢也没怎么脱色,沈霄偶尔也会想起自己在几年前遇见的小男孩,再然后,黎家再也没了关于二少爷的消息,这个人仿佛失踪了。
沈霄的性格也原来越沉稳,年少时的荒诞不羁似乎也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梦,有时候他也在想,如果是现在的自己,遇到黎若森会如何,起码不会只招待他在出租屋里吃一碗泡面和火腿肠,也不会那么不耐烦。
但这些就是属于20岁的沈霄的。
沈霄一直以为,自己和黎若森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某天,自己的经纪人张林对他说,黎家的二少爷想见他一面,问他是否答应。
为什么不答应呢?
见面前一天,沈霄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在他书房的书桌上,就放着那条手绢,自从那个电视剧之后,沈霄的演艺之路突然顺畅了起来,很快他就被一个导演看中,演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林三。
虽然只是配角,但这个角色让他正式走进了电影圈。
而相中他演这个角色的导演,也不过是因为看过他演的那部谍战剧里的反派配角。
从那之后,沈霄有时候也很好奇黎家,无论是黎铮英还是黎若宇总是有数不尽的新闻,唯独黎若森,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能够找到的,也只有他少年时代,一张不清楚的偷拍,然后很快也被删除了。
似乎没人知道黎家还有个二少爷,也没人知道这个人二少爷长什么样。
沈霄回忆着自己十多年前见过的小男孩,脑补着现在的黎若森是什么模样,他觉得按照黎家遗传的好相貌,长大之后的黎若森,可能会和他的弟弟黎若宇有些像。
却没想到黎若森远比他想的还要惊艳些许,他和黎若宇像,又不像。
相较于黎若宇的英俊,成年后的黎若森,用漂亮来形容,似乎更恰当一些,他不女气,只是有种高贵又矜持的漂亮,就像奢侈品柜台里,最昂贵的高定珠宝系列,注定只有少数人才能见证的美貌。
然而穿得却十分简单,对方穿着一件浅驼色的大衣,里面是米白色的高领毛衣,略微带些棕色的发丝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
他的手上居然还拎着一双儿童布鞋,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让他的漂亮更加惊心动魄——
“沈老师,我来还鞋子了,我以前丢你这儿的手绢还在吗?”
“我以为你不要了。”
“我这不是拿来了……欢迎我进去坐一会儿吗?”
-番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