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113)
“那年年末,观文组织了一场年会。当时我妹妹大三,回国在公司实习。我当天晚上有另一个局,让谭思照顾她。她是谭思的粉丝,两人的关系很不错,我觉得有他在没什么问题,结果……”他没有说下去,红了眼眶。
任明卿握住了他的手。
庄墨怎么都无法原谅谭思,为什么我把我妹妹交给你,你没有看好她,让她喝酒,最后你自己回来了,她却没有好端端地回来。这个事情导致他再也没法跟谭思好好相处。谭思深感抱歉,但觉得自己罪不至死,他不是始作俑者,庄墨却不那么想,小暮因为他的疏忽眼见着要葬送了这一生。
“我应该叫做父亲的那个人,你也看到了,他是一个非常老派、顽固的人,很自私。”庄墨斟词酌句,说得很慢,“小暮参加的那个晚宴,与会人等都不是等闲之辈。他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而这份侮辱,不是那些大人物施加给他的,而是他女儿施加给他的。她被人□□,后来变得疯疯癫癫,他觉得这是一桩家丑。”庄墨摇摇头,对他极度失望。
这就是为什么他可以跟所有人打好交道,却拿不出半点耐心应付自己的父母的缘故。他厌恶那个家,回家只是为了看他妹妹。他自己都不愿意跟他父亲有联系,更何况让任明卿回去那个地方受着闲气装父慈子孝。
庄墨说完了。
他平时能言善道,但是对于此事,可说的寥寥。他几次三番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语言是很贫乏的,难以道明他复杂的感受,和因之产生的种种变化。这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也是蒙在他心头的一片阴影,他与之纠缠了整整快三年,再挖开来的时候还是鲜血淋漓。他的情绪极其低落,对自己、对整个世界都极度失望。
他中了子宫彩票,诞生在一个富豪之家,从小接受最好的教育,成长为一个聪明、懂规则、有资源的精英人士,事业成功,家庭和睦,对自己所在的阶层和所拥有的生活没有任何不满。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苦难,但从未亲身经历过,因此他秉持着社会达尔文主义,享受着特权,认为本应如此。人类社会本就是等级分明的,他很幸运,他很幸福,他很安全,他要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为自己、为家族保有这份优势。他关注社会新闻,并保持冷漠。他很忙,有生意要做。
直到小暮的事情发生。
庄墨的三观全毁了。
有一度,他和小暮一样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我妹妹身上呢?
诚然,庄墨知道这个社会对女性来说从来就不那么友好,即使现在也一样,家暴、□□、人口贩卖、强迫□□、性骚扰、职场性别歧视……种种想得到想不到的罪恶每天都在发生,他对此清楚得很,甚至因为信息优势,比常人更接近于真相。可是他从未想过这些会发生在小暮身上。小暮不一样啊。她从小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天之骄女,常青藤毕业,聪慧有想法,她会拥有自己的事业,和优秀的精英男士组建家庭,没有经济压力,不用忍气吞声,受到尊重,享有安全。罪恶本不应该发生在她身上。
罪恶本不应该发生在他们身上。
他们如此有钱有势,为什么还会成为受害者?!
“也许这是一种报应。”庄墨在暴怒、抗争、失败、颓废以后,萌生出了这样的念头。
小暮的遭遇是对他过往对一切恃强凌弱的冷漠的报应。
如果世界是丛林,强者是正义,那么总会有比他们更加有权有势的人存在。他引以为傲的一切在对手面前不过是大鱼吃虾米。他自以为高高挂起,事实上离泥潭也不过一步之遥。他们跟其他人本没有区别,他却自负地以为自己可以作壁上观。
洪水来的时候会吞没一切。
只要洪水存在,谁也无法幸免。
只有当庄墨自己变成受害者的那一刻,他才开始对那些不正确却始终存在的阴暗说不。他在观文内部做了一场自查自纠,对文章做了三观上的约束。性暴力是错误的,歧视女性、物化女性是错误的,未经同意的性关系是错误的。身为作家可以描写罪恶,但不能说那是对的,不能让犯罪变成一种上位者的恩赐,即使大多数无线风的读者对此司空见惯。无线风被称为厂妹文学,厂妹是社会底层的年轻女性,她们没有什么文化,小说是消遣的同时也是她们为数不多了解这个世界的窗口。如果小说将她们有可能面临的罪恶包装成“霸道总裁爱上我”提供给她们,哪怕一千个人里只有一个人当真,对于那一个人来说都是毁灭性的。一个人的一生可不是几率问题。
这场自查自纠受到了大量的非议,而这只是庄墨最不激进的决定。他跟他父亲不一样,他还年轻、锋利,绝不低头,有人冒犯了他的家人,他要他付出代价,就这么简单。所以他采取了其他更多冒进的报复行为,将他自己也处于了危险的境地。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他们口耳相传,还原了那起不幸,还在背后嘲笑他的妹妹,嘲笑他疯狗乱咬人的架势。他发誓要把罪犯找出来,得罪了很多人。他固执地跟谭思绝交,除非谭思能通过他的影响力帮他制造舆论事件,查明真凶。
谭思拒绝了。
谭思是想和庄墨和好,但不是自杀式和好。他是个什么人物呢?畅销书作者,通俗小说家,说起来风光,其实没这么重要,他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当时就在晚宴上,那个晚宴上的人他一个都得罪不起。他说庄墨不清醒,这个计划行不通,暗地里腹诽庄墨太自私,他妹妹出了事,要他赌上所有作陪。他受不了庄墨的道德绑架,站到了许唯那一边。
庄墨迅速地失势了。
他是高傲的人,道不同不相为谋。他变了,观文没有变,他对观文很失望,离开的时候没有留恋。
一眨眼三年过去了。他东山再起,有了新的人生,新的事业,新的伙伴,甚至有了自己的伴侣。可他始终没有忘记阁楼上的小暮。没有那件事,他的妹妹本来应该大学毕业了,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现在她甚至都不会说话。伤害对其他人来说总是轻描淡写,“那又怎样”、“不至于吧”,但对经历的那个人来说,她可能永远就停留在那一天,陷进去、走不出来了。她过往的所有幸福,可期的所有未来都消失殆尽。
庄墨的父亲是个军人,庄墨从小被灌输了一些因循守旧却并不那么糟唾的观念。他是男人,要照顾自己的家人,照顾自己的妹妹,对他们负起责任。他从小被这样教育长大,也从小以此为信条。他比小暮大四岁,却从来没有欺负过她。
母亲的老家在乡下,一个风景秀丽的村庄,水泽遍布。他还记得他和妹妹小时候赤着脚去草甸上捉泥鳅,挖河蟹。水草丰美,即使是成年人也分不清楚哪里是水,哪里是草,水看起来很清浅,但是水底下的淤泥很危险。他在前面探路,叫妹妹跟紧他的脚印,踩在他走过的地方,那里是坚实的,可是妹妹比他轻,脚底打滑。
她陷进了淤泥里,一眨眼就被吞没了下半身,尖叫着扑腾。水浑浊的时候,才现出沼泽的真相。
庄墨表现出了不符合他年龄的沉稳。他先是叫妹妹不要哭,不要动,他的威严起到了作用,妹妹虽然很害怕,但还是抿着嘴照做了。下沉的速度有所减缓,她绝处逢生,泪眼汪汪地挤出一个紧张的笑,朝他伸手要抱抱。庄墨伸手试图把她拉起来,可是淤泥很沉,他所站的草甸也不怎么坚实。
妹妹知道事情难办了,嘴一咧,又哭出来了。
“没事,不要哭。”庄墨安慰她道。
他想回去叫人。可是他们走得太远了,村庄缩得小小的,像一排黑白相间的老旧积木。他们是偷溜出来的,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出来找他们。也许等他跑到村子里,妹妹已经被淤泥淹没了。
庄墨左右一瞧,瞧见了田埂上的一截竹竿。那是村里人用来钓鱼、钓龙虾的,用过一次就丢掉了,一头还坠着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腐肉。庄墨跑到那里捡了起来,掰了掰硬度,不知道足不足够承担一个小女孩的重量,他不确定。他还小,不知道很多事。他也很害怕那片吃人的泥潭,可他是哥哥,他的妹妹现在陷在里面。
他站在田埂上,把长长的竹竿递给妹妹。淤泥已经没到了她的胸口,她举着双手,小手在空气中挥舞,期待着来自哥哥的救援。等她抓住竹竿的另一头,她泪眼惺忪的眼睛里亮起了光。
“抓住,别松手。”庄墨估计了一下距离,“可能会没到泥里,不过千万别松手。”
千万别松手。4岁的沈从暮记牢了这一点,哭丧着脸看哥哥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唾沫。
“很快。”他保证。
他开始把竹竿往回拽。小暮整个人往前倾倒,泥潭很快没过了她的脖子,她可怜地仰着脸,看着岸上的哥哥和大片大片的天空。他绷着脸,咬着牙关,拽着不平整的竹竿,对抗着四岁小孩的重量以及淤泥的巨大阻力。他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一点一点收手,小暮越来越靠近岸边,不过她也因为自身的重量不断下陷。
“哇!”小暮吓得闭上眼睛哭了出来。
“闭上嘴!”哥哥焦急道。
哭声截然而至,因为泥潭把她整个都吞没了。无孔不入的粘稠液体灌入她的耳蜗、鼻孔与嘴巴,她陷入了一片可怕、窒息的黑暗中。
“抓住!”哥哥冲她喊。
她照做。她手中抓着一截竹竿,是这个混乱的、不定型的泥潭中唯一坚实的东西。
竹竿一点一点地前进,她跟着一点一点地浮出水面。脚下能吞噬一切的淤泥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坚硬的田埂,哥哥丢掉了竿子,用被竹竿刺得鲜血直流的手把她拉出了泥潭,抹掉她鼻孔和嘴巴里的泥。
“哇!”像个泥人的沈从暮一头扑进哥哥的怀里要抱抱。
“没事了、没事了,哥哥在。”他把她整个抱了起来,往回走,将那个泥潭丢在后头。
没事了,哥哥在。小暮大概一直记得这句话,一直很黏他。虽然他越来越忙了,但她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崇拜他,信任他,在美国时间给他发自己的坏心情,想要得到他的安慰和保护。
他很忙,有时候回,有时候放到一边。他的妹妹每次见面变化都很大,从他印象中的小姑娘出落成成熟优雅的女士。他感叹时光匆匆,去朋友圈翻她的近况,点个赞。
那天晚上,小暮给他发信息,说她喝醉了。
他回复道:谁叫你喝酒的?
他有客人要陪,脱不开身,心想谭思陪在她身边,不会有事的,她是个大姑娘了。
然而……
庄墨现在总想起他们小时候在泥潭边的那件事,有时候做梦还做到,听见那个男孩稚气却充满担当的声音——
“抓住,别松手。”
“可能会没到泥里,可是千万别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