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情GL
作者:夏岚馨
时间:2018-08-05 08:19:54
标签:GL百合
夏岚馨,女,生于七十年代。心理学学士。系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2000年开始小说创作,在《花城》、《清明》、《特区文学》、《作品》等杂志发表小说,主要作品有中篇小说《泛滥年代》、《欢腾的火与疲倦的灰》、《无人演绎爱情》、《飞走的女人》等。其中《泛滥年代》被美国《侨报》等多家海外报纸转载,《飞走的女人》被收入《海南省建省十五周年文学作品选集》。出版有长篇小说《紫灯区》、《广州,我把爱抛弃》。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了郁达夫的一篇小说《她是一个弱女子》,它是一篇描写校园女同性恋的小说。读完之后,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原来小说中的她们早就淋漓地爱着、苦着、甜着、痛着了……于是,我与那两个女子的不凡经历,异常清晰地凸现出来。困惑和思考已沉淀多年,终于在我的灵魂之中飞升了。我也终于悟出,爱情不只是存在于男女之间,爱情是可以超越性别的!
序
当爱情超越性别——题记
长篇女同性恋小说《湿情》的创作缘起
同性恋古而有之,传说从黄帝开始。同性恋者,男女都有。在古代,称男子同性恋的隐语为“断袖”、“分桃”;称女子同性恋的隐语为“对食”。
“断袖”出自汉哀帝与其幸臣董贤的故事。《汉书·佞幸传》记载,董贤“为人美丽自喜”,哀帝很爱他。贤“常与上卧起”。一日昼寝,帝醒而贤未觉,“帝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分桃”说的是卫灵公与其男宠弥子瑕的事,弥子瑕与卫灵公游于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分君。”《汉书·外戚赵皇后传》记载,“房(宫女名)与宫(宫女名)对食。”东汉人应劭解释说:“宫人自相与为夫妇名对食。”
关于同性恋的成因的研究一直进行。医学界对于脑神经、遗传等领域的研究不断有新的发现,前两年《纽约时报》曾报道过脑科神经专家列维做过一些同性恋者脑部解剖,分析发现人类专司性倾向的下丘脑,在同性恋者和非同性恋者具有差别。当时这一研究引起轰动和争议。后天论者则不赞同这种分析。还有人从遗传学的角度进行的研究,结论是同卵双胞胎与异卵双胞胎和不是双胞胎的兄弟或姐妹,同时发生同性恋的比例是不同的。但同性恋的成因是关天还是后天的,这些研究都不足以形成定论。
同性恋问题在当今中国仍是个很大的禁忌,不少人认为同性恋是一种丑恶现象。事实上,同性恋者不过是性倾向指向同性而非异性,除此之外,他(她)与一般人没有任何区别,不应该受到歧视。这其中还应当包括一些双性恋者,他们和异性恋一样结婚、生子,又有同性恋者的烦恼。就像蝙蝠,鸟类不认它,兽类也不认它,背负着双重痛苦。
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的李银河博士,1989年开始研究同性恋课题。她认为多元化更符合人性。人性本来就很丰富,把人装在一个设定好的模子里,就是对人性的压抑。文化多元、价值观的多元、性倾向的多元,更符合人性的态度和立场。
中学时期,一个同班女生和我关系相当密切。无论从哪方面讲,她都是非常优秀的。她像个“假小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把男生设为假想敌。整个中学六年,她喜欢我,但和我的交往一直是理性的。高中毕业后,她去了北京读大学,我则去了武汉。大学毕业后,我们又回到了同一个城市,在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后,她骑着摩托车送我回家,冲动地表白了多年压抑的爱情。我在惶恐和厌恶之下,当即和她绝交了。从此,她默默地离开了。多年之后,每当我回忆起她,总抱有许多内疚,当初不该以那么简单而冷漠的方式,对待一种无法接受的爱情。我多次打听过她的下落,却至今未果。
几年前,我在北京邂逅了一个读研究生的同龄女性,当时我的情感和生活都处于低潮。她以幽默为己任,使我首先在心理上接纳了她。随着交往的频繁,我在她身上感受到了在男性身上从没感受到的强大魅力,她也水到渠成地把她的性取向告诉了我,并表明心迹。这回我没有惶恐,也没有厌恶,却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变成一个同性恋者。局势僵化下来,两个人都经历了矛盾和痛苦。终于有一天,她孤注一掷地说,你答应和我做一次吧,体验之后你就再也回不去了。可是,就是因为她这句话,我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离开了北京,之后再也没有联系。她一定恨我没有勇气,恨我是个害怕打破既有生活的胆小鬼;但是,她并不理解,一个异性恋者的性取向并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
我的长篇小说《紫灯区》出版之后,酝酿下一本小说的主题的同时,广泛阅读了中外经典文学作品。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了郁达夫的一篇小说《她是一个弱女子》,它是一篇描写校园女同性恋的小说。读完之后,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原来小说中的她们早就淋漓地爱着、苦着、甜着、痛着了……于是,我与那两个女子的不凡经历,异常清晰地凸现出来。困惑和思考已沉淀多年,终于在我的灵魂之中飞升了。我也终于悟出,爱情不只是存在于男女之间,爱情是可以超越性别的!我强烈的创作欲望就这样萌发了。我想为我生命中的那两个女子,为所有的女同性恋者,写出一部书。我想告诉能看到我的书的所有人,同性之爱,虽然永远不会成为社会的主流,却同样是纯洁的、美好的,高贵的!
不少朋友劝我不要涉及这个敏感题材,最现实的不利,就是写出来不好出版。但是,我没有听从这些劝告,花费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查阅大量资料,深入了解同同性恋人群,现在终于最后定稿。相信读了它的人们,会有各种不同的感想和思考。但愿这本书,能给同性恋群落带来更多的理解和宽容;能使人们更宽广和深刻地理解生命和爱情的意义及内涵。
1
我要讲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是女人和女人的故事。
我叫冯翎,我觉得我的命运实在与众不同。
这是临近春节的一天,傍晚下起了大暴雨,这在南方的冬天极少见。我站在窗前抽烟看雨,我的同居女友小满在卧室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和父母过年。
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小别,例行的“吻别”却使她激烈反应起来。她章鱼般吸附在我身上,用坚实的胸脯摩擦我,用舌头舔我的脖子。她这是在挑逗,她的欲望历来像个无底洞。她自己都说自己是个橡皮人,任凭怎么卖力,也“做”不透。
她的皮肤不算白皙,却很紧绷,眼睛不大,却黑得发亮。睫毛浓密,泄露着青春的风情。这个尤物,两片稍厚的嘴唇性感地撮着,在等待……
“还是下次吧……”我推开她,逃避着这个诱惑。我对她的热情几近枯竭。
“不,人家想要嘛!下次就是明年了!”她的嘴又凑上来,含住我的耳垂轻吸。
她太清楚我的“欲穴”在哪儿了。每次想要,她都会这么干。但是,昨夜在一个Lesbian酒吧,她竟当着我的面和别人抛眉送眼。那种不加掩饰的丑态,使我开始厌恶她。
“谁让你是春药?我闻见都受不了……”她呼吸急促。
“能让你受不了的人多了!”我愤愤地说,用力挣脱她。
“你是说昨晚在les酒吧?我喝多了嘛。”她说着,竟开始脱衣服。
这是她的习惯,火儿一上来,就把自己脱光诱惑我。玫瑰红色的套头毛衣脱掉了,牛仔裤也退了下来。她又熟练地解掉胸衣扣子,扯下树叶大小的内裤。
接着,她动手拉我的外套拉链——没等我回过神来,贴身背心就露了出来。我赶紧护住上身,她竟胆大妄为地撕扯起我的裤子。
“Dear……脱光和我做一次会掉层皮吗!”她像固执的小兽般乞求着。
我用力推她,但推不动。她是大学网球队的头号健将,力气比我的大得多。
“给我舌头!我只要一次……”
她冷不防把手伸进了我的内衣,一触到我,我便颤栗起来,血一下子冲向头顶。相处一年多,她早知道,暴露身体对我来说是奇耻大辱。我忍无可忍地猛推她一把,她没防备,跌倒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
我们吵架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但我还是第一次对她动粗。四脚朝天的裸体加上扭曲变形的面孔,使她看起来形同妖孽。她张大眼睛,怔了好一会儿,才喊了出来:
“你以为你是什么?是了不得的男人么?你有阳具吗?你只有手指和舌头!”
她的这句喊叫,点中了我的“死穴”,击溃了我可怜的自尊。我盯着她光裸的肉体,不知为何,想放声笑一场,再哭一场。
“和我赤身做一次,真能脏了你?”她望着我的脸,态度很快软下来。
“你走吧,好好去找个男人吧!”我沮丧地说。
“这,都是因为我把第一次给了男人?”她慢慢地站起身,直挺挺地逼视着我。
“祝你好运!”
“当初,你为什么死活把我从男人手里夺过来?”
“回去吧。”
“我……回不去了!”她忽然哭喊起来,声音里透出哀怨,“女人的手指是鸦片,尝过就戒不掉了!”
“骨子里,你还是渴望男人!”我冷冷一笑。
“我刚才一时冲动,说错了话……”她有些衰颓。
“不!结束了!”
“就这么……一笔勾销了?”
“勾销了!”
她难以置信地望着我,好久。她眼里渐渐涌出的泪水,很快被羞愤的火焰烘干了。这个B型血的女人,容易冲动,也喜欢后悔。此刻,她又失去了理智,脸憋得通红,朝我靠近一步,指着我的鼻子,歇斯底里地诅咒道:
“我清楚,你喜欢处女!好,就是给你个处女,你的手指够长吗?够粗吗?有本事捅破那层膜吗?你把自己留着,当一辈子老处女吧!”
她拾起地上的衣服,堵气往身上穿,像个充气过满的气球,稍微一碰,就会爆炸。在这恶毒的诅咒面前,我无言以对,怔怔地看着她穿好衣服,拎起地上的大背包,走了出去,猛地撞上了门。
人刚一消失,我便虚脱在沙发上。过去,在电影里常看到这类镜头,从没有很深的感觉。现在才明白,是心从没被伤到那个程度。
眼角忽然有一丝痒,我一摸,竟满手是泪。
2
我恍惚地走到浴室,凝望着镜子,整个房子只有这一面大镜子。撩开零乱的短发,我看清了镜中这张清瘦消瘦的脸,苍白得吓人。单眼皮,眼神冰凉,眼眶微陷;鼻子还算漂亮,细长挺直;嘴唇过于紧绷,唇线不够柔和——整张脸看起来不像是女人的。可身体,确确实实是女人的,会分泌雌性荷尔蒙,维持第二性征:尖细的声音、隆起的乳房、还有每月必来的痛经……
我紧张地脱掉衣服,镜子里出现了我从不敢、也不愿正视的肉体!身上没多少肉,乳房却不可忽略不计,乳头因长期束胸有些内陷。腰肢细长,下体没有幻想中的阳具,而是女性外生殖器——除了令我窘迫、自卑之外,没有任何实际作用。不少Les幻想拥有男性的身体,包括我。一些Les喜欢把人造“阳具”绑在身上做爱就是例证,那种勇气野蛮而悲凉。Les的天敌不是女人,而是男人。男人娶女人,既被法律允许,又被社会道德支持。最致命的,男人还能把精子置入女人,使她们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