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退了一小步的奥狄斯舔了舔嘴巴,似乎一脸甘之如饴,好脾气的样子,很难想象出他会说那么渣的话。
乔七夕就在想,憨憨奥狄斯搞不好是中文水平太低,自己就不要跟他计较了。
哼,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清楚的。
奥狄斯,你刚才说‘甩了我’不仅仅是落下我,还蕴含着跟我分手的意思。
为了让对方更加理解‘分手’到底是什么意思,乔七夕眨了眨眼,给出详细解释:分手就是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了,我会寻找新的伴侣,对方从此以后代替你的位置,疼我爱我。
说完一席话,不出意料地看到奥狄斯似乎愣住,乔七夕爽了,然后转身没入原始森林中。
而奥狄斯则是掉进了亚历山大编织的‘分手以后’中,对岸的警员根本猜不透他站在岸边干嘛?怎么了吗?
被奥狄斯的反应娱乐到,感觉心情不错的乔七夕,保持着欢快的步伐在森林中小跑。
横在地上的障碍物对他来说形同无物,轻松一跃就跳了过去。
百年大树在这里随处可见,根系粗壮发达和土地虬结在一起难舍难分,茂盛树冠则遮天蔽日,为动物和逃窜的罪犯提供了藏身之处。
乔七夕跳上一棵大树的根部,正想看看下一步该往哪里走,这时后面一道身影扑过来,非常凛冽的气场,他却并不害怕地站在那里。
因为他知道奥狄斯会拿捏距离,对方绝不会让他受伤。
乔七夕猜得没错,来势汹汹的奥狄斯贴近伴侣的时候就减了速度。
似乎非常懊恼,他侧头咬了咬乔七夕的耳朵,表示:不分手,永远不。
奥狄斯不能接受‘分手以后’的世界,他和小熊不应该这样。
只是一个小误会罢了,乔七夕当然没有为难对方:嗯,好吧。
实则内心窃喜,那你以后还敢不敢对我乱用威胁!
收了收心,乔七夕放眼望向四周,征求伴侣的意见:我们该走哪条路?
奥狄斯随意扫了一眼,带头走去:这里。
必须得承认,他的野兽直觉比半路出家的乔七夕强很多。
两只狼犬的身影在对岸消失之后,周围恢复静悄悄的,只有水流湍急的声音。
刚才跑得气喘吁吁的几名警员,都在想办法怎么渡河,目前唯一的选择就是游过去,可是水流太急了,他们可没有警犬的游泳技巧那么好,加上身上还背着物资,一点都不方便。
注视了对岸片刻,虞邵隐隐感觉到两条狼犬有意甩开自己和这些警员的意思?
应该是错觉…
他干净利落地决定道:“我们先在这里安营扎寨,等待直升机投放皮艇。”
一路上训导员都表现得沉稳冷静,大家都倾向于听他的,其中一名警员担心地问:“警犬不会有事吧?”
之前牺牲了两条警犬,事情还历历在目,他们不得不担心。
“放心,平安和蛋蛋很厉害,他们跟一般的警犬不一样。”虞邵虽然也担心,但他非常确定自己的犬很厉害:“之前他俩在地窖里对付杀人狂屠夫,把人咬得面目全非,我在旁边就跟多余的似的。”
枪和警棍什么的都没用上,当初要是没有自己在场,虞邵相信两条狼犬也能把屠夫搞定。
“不愧是狼犬,比德牧野多了。”众人听了也稍微安心了不少。
他们在这里等到日落,安抚了别人,自己心里却在打鼓的训导员,把目光移向河对岸,偷偷叹了口气。
平安和蛋蛋真的有这么厉害吗?
可以独自对付持枪的罪犯…
而目前更值得关心的是,他们没有食物。
河对岸茂密的森林中,日落之后光线更加昏暗,这是人类恐惧的环境,但却是狼犬占足了上风的乐园。
他们的眼睛可以肆无忌惮地看清楚周围,哪怕是一只小动物也逃不过…
除了视觉他们还有灵敏的听觉,更逆天的是嗅觉,只要找到一个罪犯走过的脚印,没有被雨水冲刷过,那么对方的行踪就暴露无遗。
努力工作了一天的955社畜,打着哈欠跟男朋友说:奥狄斯,我饿了,咱们先下班吧。
宠爱小熊的奥狄斯毫不犹豫地收工:好。
很久没有在野外生存过,他有点怀念甚至有点期待,环视了一周,问道:你想吃什么?
这片森林,奥狄斯不熟悉,他不知道这里有什么食物可以吃。
这话问得…
乔七夕不好意思地说:这里的动物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多的,当然是有什么吃什么。
能吃饱就不错了,还挑。
确实,奥狄斯一路走来,没有看到多少动物的踪迹,跟草原上的盛况是不一样的。
以至于他很疑惑:这里的肉食系动物都是怎么生存的?
他们活得下去吗?
很难啊,还要防着猎人,不过这边有个自然保护区,里面的动物生活得还可以,有什么困难人类也会帮着点。
乔七夕记得好像是这样,他以前来这边旅游的时候听过。
此刻的环境,漆黑幽暗,有点潮湿,脚下踩着一层厚厚的腐烂树叶,耳边听着森林里各处传来的古怪动物叫声,大多数是鸟类。
走着走着,乔七夕眼睛一亮:奥狄斯看,树下有一簇漂亮的蘑菇。
那不好吃。
似乎担心小熊会饥不择食采蘑菇吃,奥狄斯赶紧带他离开。
其实乔七夕错了,神农架山里很多动物,老虎、熊、豹子,野猪,一般的猎人也不敢乱闯这里。
太容易迷路了,在这里失踪的人和死亡的人每年都有不少,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的,大多数都是死了。
要么就是迷路了生活不下去,要么就是被咬死毒死。
警员们来这里之前都做过万全的准备,山下还随时有人照应,这才不怕迷路。
当然警犬就没有这个顾忌,他们可以依靠气味回到原地。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上岸后,两只狼犬再也没有留下过自己的气味。
一方面是有自信可以靠记忆力回到山下,一方面是担心暴露行踪,当然不是害怕人类找到自己,他们是害怕原始森林里的其他猛兽。
奥狄斯自己就是靠别的动物留下的气味去寻找食物,他现在可不是食物链顶端,他也害怕别的猛兽靠气味找到自己和亚历山大。
他们嗅到了豹子的味道,还有另外一种有威胁力的猫科动物,奥狄斯不知道是什么,而乔七夕知道:可能是老虎。
一种可以和狮子抗衡的大猫。
小心点。
奥狄斯谨慎地说,他当初不选择回到野外生存,有一个原因就是觉得‘自己’太弱。
一旦遇上更强大的对手,他没有100%的把握能够保护好亚历山大的安全。
猎物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当一只獐子的身影在林间掠过,奥狄斯立刻追了上去。
是羚羊吗?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猎物,必须问清楚才知道该怎样狩猎。
是獐子,弹跳力很惊人,不过很容易累,你注意保存体力。
乔七夕也不解释自己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吃饭要紧。
似乎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情,这只獐子为什么无缘无故跑得这么快?
难道后面有追兵?
夜幕降临,猎杀时刻,这座森林里面吃肉的动物可不止他和奥狄斯。
不过怎么说呢,各凭本事,乔七夕真的不介意和神农架的野兽打一架。
就是这么狂。
追兵是有的,追到一定程度,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危险气息,单打独斗的追兵选择了放弃自己看上的猎物。
其实狼在丛林里的地位并不高,只不过他们通常群体出没,一般的猛兽也很少去招惹。
变身为狼犬之后第一次咬死猎物,奥狄斯浑身都舒畅愉快,鲜血的味道和温度是他熟悉的,也许这也是他甩开人类的一方面原因。
短暂释放了天性,奥狄斯趴在猎物旁边,眯着眼喘气。
这一帧画面非常狗子…
獐子血的味道很浓郁,它有个别名叫香獐,林麝,据说身体的某部分可以做成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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