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你们可能不信,我一男的穿成了动物,而且怀孕了。
①汗血宝马娇弱受×马术冠军大魔王攻。
末世驯兽师叶臻一睁眼,穿成了一匹Omega汗血宝马,毛发亮丽鲜艳,马中贵族。
被庄园主人精心保养着,可是他迎来了马生生涯中第一次结合热期。
他的主人给他找了个马中alpha,他被一匹黑马给糟蹋了。
叶臻:……驯兽一辈子,最后成了兽。
这不算最惨的,最惨的是他不多久怀孕了,受不了委屈的叶臻逃离了庄园,奔向了大自然,独自产子。
带球跑了。
为了把崽子拉扯大,他与虎谋皮,与狮争斗,与猛兽为伍,他的崽成了动物世界的团宠幼崽。
他以为大佬们只是喜欢他的崽,没想到再次结合热期到来,猛兽们疯狂撕咬争取配偶权。
而此时,一匹黑马前来,打败了所有猛兽,赢得了配偶权。
黑马:“我老婆你们也敢碰?找死啊!”
叶臻:“……”
②食草傲娇恐龙受×平原霸主霸王龙攻。
③深海漂亮人鱼受×凶残领主人鱼强攻。
……
后来不管他穿成什么,他都躲不掉这种命运,被迫养崽。
而且每个世界他都有一个动物世界的猛A老攻。
叶臻:“……也还行,除了费我自己之外,老攻温柔体贴,崽崽可爱乖萌,我坦然地接受了这种离谱的命运。”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甜文 快穿 萌宠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臻
一句话简介:动物世界娇娇omega恋爱日常
立意:丰富的知识储备,有利于生存。
作品简评:末世驯兽师叶臻穿到了ABO的动物世界,成了各个世界的动物Omega,原本以为可以靠自己安稳过日子,可没想到会遇到各种难题,竟然要和Alpha搭伙才能活下去!为了能够活下去,他和Alpha大佬搭伙前行,结果一不小心把他自己也搭进去,被迫和大佬养起了崽崽,最后收获爱情、亲情,被大佬宠上天的故事。本文构思新颖,文笔干练,阅读轻松,从动物世界视觉出发,展现一个温馨有爱的不同世界,文章情节温馨治愈,不失为缓解疲劳、温暖心灵的必备读物。
第1章 漂亮软O汗血宝马
英国著名的贵族庄园内,一群人聚在一个豪华的马棚里,正激烈着商讨着什么。
然而仔细看的话,这马棚属实建造地比皇宫还要豪华。
而里面,却只住着一匹马,一匹金贵的汗血宝马。
有女兽医安抚庄园的主人:“我亲爱的巴蒂尔,兰斯只是有点小感冒,不要这样紧张好吗?你这样搞地好像他已经活不了的样子。”
庄园的主人巴蒂尔满脸担忧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焦急:“可兰斯不吃不喝已经两天了,我十分担心他的状况。”
原来这围了一圈的人,不是什么神秘的人物,而是一群兽医。
他们围在豪华的马棚前,看着趴卧在马棚里无精打采的汗血宝马兰斯。
这是一匹全身色泽金黄的马匹,全身上下的毛发细腻亮丽,简直就像上帝雕刻的艺术品,长足细颈,它微微仰着头闭着眼睛,看起来是十分地不舒服。
身上因为发烧,导致红色的血管外溢而露出一种金中带粉的色泽,让它看起来十分地美丽动人。
这是一种在全世界都极其稀有的马种,汗血宝马,全世界数量加起来也就不到2000匹。
他们以极其珍贵的数量,被世界称为马中的“兰博基尼”“法拉利”“劳斯莱斯”等等。
事实上,这种纯种血统高贵的马匹,价值远比那些冷工具要值钱地多。
因为太过珍贵和稀有,庄园的主人巴蒂尔不但把它精心保养着,还把庄园的名字都改成了这匹马的名字:兰斯庄园。
这个庄园里豢养着许多名马,但没有一匹名马能和眼前这匹马相媲美。
这是巴蒂尔花了很大的代价,从土库曼斯坦弄来的国宝,血统特别纯,是真正的马中贵族。
尽管他已经十分谨慎小心,却还是让兰斯感冒了,高烧了两天,束手无策。
巴蒂尔十分自责。
末世驯兽师叶臻一睁眼,就见自己身边围着一群英国人,有人摸他的头,有人摸他的尾巴,甚至还有人在摸他的肚子。
而他还处于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而被丧尸分食的疼痛和恐惧中,一时间不知道眼前是什么情况。
他想挣扎一下,这才发现四肢酸软没有力气,他听懂了这些人的言论。
“体温稍微降下去了,应该很快就会没事了。”
“不得不说,兰斯是真漂亮啊,这亮丽无比的色泽,简直让人移不开目光。”
“突然了解那些喜欢动物的变态了,如果是兰斯,我真的可以不要人这个身份。”
叶臻还没明白过来什么情况,想说一句话,却发出了马儿的嘶鸣声。
叶臻:“……”
随着他的一声嘶鸣,周围的人都激动了。
“哦,我可爱的宝藏男孩,你可算是可以回应我了,good boy!”
一个中年男人抱住他的头,在他的脸上又是亲又是吻地,这让叶臻一时间处于了懵逼的状态,他不断地躲避着男人的亲吻,瞥眼才发现,自己身处一个豪华的马棚。
没错,是马棚,虽然室内装修地富丽堂皇,但确实是个马棚。
他见过这样的马棚,但也只是以游客的身份见过。
要进去观光,还得花费钱财买票,票价还贼贵。
这样的马棚只存在贵族庄园里,一般都豢养着世界上著名的名马。
末世丧尸爆发,一群名马感染了丧尸病毒,咬死了不知道所少人。
作为驯兽师的叶臻,不畏艰难险阻,走上了驯服或者斩杀这些马匹的道路,但不成想,会因为救一个被丧尸围攻的女孩而搭上自己的性命。
再一睁眼,他就在这里了。
周围的人都说着流利的英语,但叶臻都能听懂,他走南闯北半个地球,懂很多国家的语言。
从这些人的嘴里,叶臻知道了自己目前的状况。
他知道了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他变成了一匹精贵的汗血宝马,叫兰斯。
刚才抱着他激动地亲吻的是他的主人巴蒂尔,而他现在是因为感冒,所以四肢无力,躺在马棚里。
周围的男男女女都是巴蒂尔请来的兽医。
虽然叶臻很不想接受这件事,但事实已经板上钉钉。
他短暂地消化了自己变成一匹马的事实,挣扎着站起来,四下看了看目前的环境。
女兽医告诉巴蒂尔:“要让它多晒晒太阳,出出汗,不能一直待在马棚里。”
巴蒂尔应着,见兰斯能站起来了,还朝着四周张望,他的心可算是回到了肚子里。
他应着女兽医的话,道了谢,走出了马棚,边走边安抚兰斯:“我马上就回来陪你,兰斯,你要听话,吃点东西,这里面有你最爱吃的豌豆。”
叶臻并没有心思听他讲话,他观察了一下周围,这才发现这偌大的豪华马棚里,就他一匹马。
他低头看自己的蹄子,再弯头看自己全身的毛发和色泽。
观察完,在心里感慨:好漂亮的马。
许是因为高烧的原因,兽医给他打了针,他身上正在冒汗。
而皮薄血管浅是汗血宝马最为出名的特征,他一出汗,全身上下的血管都似乎要爆出毛发,显得他身上透着一层旖旎的红,这才是汗血宝马名字的由来。
而他这匹马,全身因是浅金色,再蒙上一层旖旎的血管红,让他整匹马看起来金色中透着粉,十分地涩涩。
但并不妨碍他的漂亮。
四条腿修长健美,鬃毛亮丽顺滑,连尾巴都像是精心设计过的艺术品。
叶臻摆了摆自己的尾巴,回头看了看,终是慢慢地接受了自己变成马儿的事实。
他心想着,既然变成了这样的贵族,他现在开始可以享受安逸了。
驯兽一辈子,最后变成兽,也算因果轮回。
巴蒂尔送走了那些兽医,又和另外一个年轻的金发男人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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