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蜜[穿书](118)
“你就跟我说哪里比较适合我们,我自己去订。”
“长春路的迎宾楼吧,离你住的地方也近。还是我帮你订吧,一个电话的事,你等会。”
不一会肖遥就接到了周海权秘书的电话:“肖先生是吧?周总帮您订的是晚上七点,牡丹房208.”
秘书的声音很是甜美,做事更是滴水不漏,挂了电话以后立即把地址给发过来了,还说自己打电话去确定了迎宾楼的招牌菜,如果有需要,她也可以一并发过来。还有就是如果他需要车子,她随时都可以让公司的司机去接送他。
肖遥头一次尝到和霸道总裁谈恋爱的好处。
他以前和周海荣谈恋爱的时候,这种派头其实他感受的不多,主要是因为周海荣没工作,本身自己最擅长的就是吃吃喝喝,他喜欢亲自带着肖遥去这里吃,那里玩。人其实都是爱物质的,钱能带来许多愉悦感,对于男人来说,金钱地位绝对是加分项,会提升一个男人的性魅力,这也是为什么世间男人都追逐名利的原因之一。肖遥年轻,以前不过十八十九,如今也不过二十出头,年轻人恋爱更注重人,他爱周海权是出于真心,当然不是为了钱,不过有个这么体贴的,又这么有能力的男朋友,幸福感真是爆棚。
他就想着自己也得努力才行,什么锅配什么盖,婚恋当中两个人差距太大是不会幸福的,因为得到和付出不对等,迟早会失衡。他觉得周海权太优秀了,什么都好,他也要努力提升自己才行,争取自己有一天也有这样的能力,不说跟周海权媲美,起码配得上,不管是经济上还是个人能力上,都不要比周海权差太多。
但是他这样的人,如果做普通职业,大概一辈子也无法和周海权匹配,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想一想,也只有出名这一条路。艺术家和豪门总裁,感觉也比较匹配。
肖遥是从年后这段时间,才真正决定要做一个优秀的乾旦,梨园算是文艺圈的,比娱乐圈传统一点,带了点文化气息,如果出名了,也比较有身份。他下定决心为此努力。
他要迎着周海权跑,做他匹配的爱人。心中有爱,就全身是劲。世上最好的爱情,就是因为爱你,我才变得越来越好。
第132章 玫瑰花
迎宾楼是粤菜馆, 百年老店了, 很有名气,店里的包间也布置的古色古香,以百花命名, 牡丹房是最贵的包间, 肖遥到了地方一看,就知道要花不少钱, 不过他看了店里的菜单表以后吁了一口气, 好在菜品不贵,三个人应该几百块就吃的饱了。
他先到了店里看了一下, 不一会苏括就也到了,他出去接,见苏括过了个年,好像还瘦了。
“好久不见。”苏括很热情地跟他拥抱了一下。肖遥说:“师兄你是不是又瘦了。”
“对啊,瘦了五斤多。”他说着看向肖遥, “你倒是好像胖了一点。”
“过年吃的太好了。”
“听师父说, 你在法国玩了好几天,怎么样, 好玩么?”
肖遥点点头:“我还给你和师父买了小礼物呢。”
他说着就领苏括进去, 然后把自己准备的礼物给了苏括。他给苏括的是香水, 赵之兰跟他说的,到了法国, 香水和化妆品是最常见的小礼物了, 他当时逛香榭丽舍大道, 买的最多的就是这些。苏括爱香,果然很喜欢,说:“多谢,有心了。”
苏括比约好的时间早到了十几分钟,沈星之还没来,两个人便聊了一下天,他们两个生活中其实不大熟悉,主要聊的还是戏曲方面的东西:“你在巴黎的演出我看了,演的真好,比 以前好太多了,怪不得师父常说你有天赋。”
肖遥腼腆地说:“师父倒是说了我几点不足。”
“那是师父爱深责切,师父最喜欢你了,你戴的头面我也看到了,师父给的吧,我当初刚入行的时候,可没你这待遇。”
大概那时候沈星之还年轻,走的是严师路线,没有这样的舐犊情深,他一开始跟着沈星之的时候过的其实挺压抑的,总怕沈星之对他不满意。但沈星之这几年脾气渐渐收敛了,对肖遥和蔼可亲,这一点他真的非常羡慕,又有些危机感。
沈星之比约好的时间晚到了大概十分钟,肖遥和苏括出门去接他的时候,夜色已经降下来了,沈星之下了车,说:“让你们久等了,路上碰到了个朋友,聊了几句。”
初春时节,还是冷的,沈星之见苏括只穿了件薄外套,便问说:“冷不冷?”
“还好,习惯了。”
沈星之就笑着看向肖遥说:“还是你穿的暖和。”
肖遥穿了羽绒服,款式和颜色都很新潮,看起来更青春一些,像学生,苏括就是精英男士的范儿了。
三个人到了包间落座,肖遥问服务员要菜单,沈星之说:“不用,这地儿我来过好几次,我知道他们这什么最好吃。”
他说着就点了几个菜,九转大肠,蜜汁梨球,清汤柳叶燕菜,坛子肉,四喜丸子,还有一道一品豆腐。
“这都是地道鲁菜,你们尝尝看”,他说着就把菜单递了过来,“你们看着再加点?”
肖遥就让苏括加,苏括点了个玉米甜汤。肖遥数了数,七道菜了,他就加了一个凉拌黄瓜。
三个人,八道菜,基本也够吃了。他们又不喝酒,统共加起来其实也没多少钱。
肖遥有志以后要专心学戏,所以在吃饭的时候基本都在表达自己这个意思,沈星之自然高兴的很,说:“以前我就跟你说,你是没尝到咱们梨园的乐子,咱们昆曲可是百戏之祖,那唱词嘴里吐出来,都觉得口留余香,真懂了这里头的乐子,哪还舍得离开。”
他是真心爱昆曲,所以每次提到就全是赞美之词:“等过了十五,牡丹亭还会去三四线城市巡演,你想演的话,就跟着去锻炼锻炼。”
苏括问说:“师弟去了以后演什么角色呢?”
“先让他在旁边看看,知道大戏整场唱下来是什么流程,至于唱,以后再说,他功力还浅。”
肖遥点点头,苏括就笑了,说:“我当初也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说起从前,沈星之就很感慨,说:“那时候我还活跃在舞台上,对你的关心就不够多,让你跟着戏团跑了两年多,想起来就觉得可惜。如今时间多了,你师弟就不能再这样了,”他说着看向肖遥:“你跟着跑一个月,等三月份的时候,我就让你上台试试戏。”
肖遥笑着点点头,以茶代酒敬了沈星之一杯,说:“我一定尽我努力,不叫师父失望。”
沈星之说:“当初觉得你学戏的心不纯,所以磨了那么久才收你。其实我当初一见你就看好你,扮相好,身骨也好,嗓子更是没的说。好好努力,争取跟你师兄一样唱出个名堂来……最好比我们俩都强。”
这里说的“我们俩”,自然指的就是他和苏括两个。苏括便笑了笑,垂下头喝茶。
沈星之其实是一个比较有责任感的梨园大师了,他的目标就是能给日渐没落的南城昆曲界培养出一个人才来,苏括虽然好,却也有限,更别说超越他了。沈星之觉得他自己其实都差了点火候,心里很是遗憾。肖遥还年轻,作为他的关门弟子,算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你们俩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是我最大的愿望了。”沈星之最后说。
他们三个人边吃边聊,从七点多一直吃到晚上九点多,快散场的时候,周海权发了信息过来,问:“吃完了么?要不要去接你?”
肖遥便回了一句:“不用,等会我师父送我。”
沈星之是开了车来的,先送了苏括,然后又去送肖遥。等到送到小区门口,肖遥下车之前,就把自己的礼物给了沈星之:“在巴黎的时候买的。”
沈星之很高兴地收了,说:“以后不要再买这些东西了,你有出息,师父比收到什么都高兴。”
肖遥站在路边,目送沈星之的车子离开以后,这才往小区走,刚走了两步,手机就响了一下,他掏出来看了一下,又是周海权发过来的信息:“喝酒了么?”
“没有。我已经快到家了,你呢?在干嘛?”
他拿着手机,一边往前走,周海权回说:“我去找你怎么样,想你了。”
肖遥就笑了,踩着夜色,走的很是轻快:“都这么晚了。”
“都这么久没见你了。”
“才一天。”
“见个面吧,咱们争取每天都能见一面。”
这话说的肖遥都有些心动了,便说:“那你过来吧。”
他看了看时间,才十点。
不算太晚。
结果这信息发出去以后,身后忽然有车灯闪了两下,他愣了一下,回头看过去,就看见路边停着的一辆车,开了大灯照着他。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下,忽然就笑了,转身朝那辆车走了过去。
“来都来了,还给我发短信。”肖遥一边走一边说。
车灯便暗了,周海权打开车门,从里头出来,笑着看他。肖遥走到他跟前,问:“来多久了?”
“半小时了。”周海权说。
肖遥闻到了淡淡的酒味,便问说:“你喝酒了?”
“嗯。”周海权说着就弯腰从车里抱了个东西出来,肖遥一看,竟然是一捧花。
他又惊喜又不好意思,周海权递给他说:“刚才路过花店,突然想给你买这个。”
肖遥左右看了看,这才接到手里:“浪费。”
“除了我妈,还没给别人送过花呢。”周海权说:“不知道送什么,问了花店的老板娘,说这个不错,怎么样,喜欢么?”
送的是蓝色妖姬,淡淡的香味飘进鼻子里,肖遥抱着闻了一下,说:“嗯,喜欢。”
何止是喜欢,他真的好高兴啊。
真的很奇怪,这不是他头一次收到花,以前也常收到周海荣或者其他男人的花,火红的玫瑰,芬芳的百合,他那时候最大的感触其实都是窘迫,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却收到男人的花,被人看见了,好尴尬。
但他此刻心里却好喜悦啊,说不出来的激动,羞涩,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谈恋爱的女人都那么喜欢男朋友送花给她们了,原来真的好开心,觉得又浪漫,又感动。
他要把这些花插到花瓶里,他要上网好好搜一搜,看怎么样才能让这些花开的久一些。
“该送红玫瑰。”周海权忽然说。
“蓝色的也好看。”肖遥说。
周海权还是该送红玫瑰,他本来觉得红玫瑰太俗了,他想送的特别一点,但就这么看的话,他还是觉得蓝玫瑰不如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