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57)
郑晴歌蹙眉,“不是。”
她回答的非常快,但等到长生问她还想干什么的时候,她又说不出来了。
长生垂眸想了想,扬起下巴,坦然与她对视,“行,我可以留下,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长生眯起眼睛,一字一顿道:“马上把你家外面的那些已经开花的和即将开花的放荡植物都给我铲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生:都已经有我这个草了,居然还敢出去拈花惹草,不能忍!
郑晴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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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日万没做到,以后慢慢补足吧QvQ
☆、偷鸡不成蚀把米(4)
最后, 这些花还是没逃过长生的魔爪= =
高级口粮送过来, 大部分都进了长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长生强行喂给郑晴歌, 不过无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来。
长生这才信了, 郑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别人的血。
长生觉得这是新生期的问题,现在的郑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来就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会变成这样倒也正常。从始至终, 长生就没想过为什么她的洁癖没在她身上体现这个问题。
长生觉得没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因为她是长生啊, 哪怕换一百个壳子, 只要里面的灵魂是不争,她就永远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长生就是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不过后来在长生的强烈抗议下,郑晴歌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这种方法, 没办法,长生坚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离家出走, 那郑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这里住了一周,长生已经想出来自己要做什么了,此时她正一边给自己抽血,一边算成本问题。
郑晴歌就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盯着血袋的情况, 在长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时候她都不会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有节制,可看着冷冰冰的针管自动抽血,她反而很担心,怕抽的太多影响到长生的身体。
长生跟她解释了无数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没了也没事,顶多晕一会儿,把抽出去的再补充回来,立刻就能恢复,然而郑晴歌还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时候紧迫盯人。
长生懒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觉得自己那点存款可以坚持一个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头看郑晴歌,“明天我就要开始摆摊了。早上十点开始,夜市13号摊位,记得来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给你。”
闻言,郑晴歌坐在她身边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头,“几点回家?”
“卖完就回来,我还得看着你呢。”
郑晴歌的表现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狂性大发了,长生没打算卖多少,前两天只要能回本就行。从前天开始,郑晴歌就开始正常工作了,长生跟了两天,发现她表现还行,只要没人评论她现在的长相,她就不会生气。
长生叮嘱了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弟,小弟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其实是郑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将,有他在,长生就不用担心了。
而且她摆摊的地方就在郑晴歌公司对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她也赶得过去。
第二天一早,长生从被窝爬起来,准备骑一辆小电动去码头买原材料,结果她在郑晴歌家的地下车库里翻了半天,发现连个自行车都没有。而她又是刚刚才成年,根本没有驾驶证。
在她纠结是打车去还是来一发无证驾驶的时候,郑晴歌走过来,拯救了她。
郑晴歌带着她去码头,长生好奇的问她,“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郑晴歌看着路况,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长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楼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声音无关,”郑晴歌回答的漫不经心,“你起来走动,我会闻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对吗?
长生面无表情的在码头买了一百条秋刀鱼,郑晴歌把鱼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时人不多,但各种商贩已经开始准备了,长生抱着一箱鱼和一箱调料走进去,连个道别都没和郑晴歌说。
郑晴歌靠在车边,看着她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周围有各种商贩在不停的出来进去,他们在经过郑晴歌身边的时候,都会惊讶的看一眼她再离开。
在外面,郑晴歌的回头率也很高,不过那些人都带着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过去,郑晴歌非常不喜欢那种眼神,而在这里,人们看她只是单纯的惊讶,惊讶她这样好看又光鲜的女孩子,怎么会一大早上出现在这里,而短暂的惊讶以后,人们就又把视线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门了,马上就要开始做生意,大家都为自己的生计奔波着,哪里有时间去关注别人啊。
这是郑晴歌从来都没接触过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会儿,才回到车里,掉头去了公司。
自从转化以后,郑晴歌就没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绪不对,现在还不适合去和各方势力打交道。
因为之前她刚和C国签了一个大单子,手下们都忙得很,也就没发现郑晴歌的不对劲。
郑晴歌到公司的时候才八点半,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她进去的时候全公司都在一边啃早点、一边胡吹海侃,看到她来了,整个公司都安静了下来。
郑晴歌看了一眼众人,对他们点点头,然后施施然的走进了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桌子上的电子钟,静等数字变成十。
长生见过的那个手下叫孟云,他是郑晴歌的贴身助理,见老大来了,他也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帮着整理东西,看郑晴歌的视线一直放在电子钟上,他好奇的问:“老大,今天有事?”
这两天郑晴歌跟上班族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来了也只是看看文件,基本没出去过,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让他和其他手下代替,过的这叫一个清闲。
不过孟云跟了郑晴歌四年,深觉这位不是能闲住的人,看郑晴歌盯着时间,他第一反应就是工作狂魔郑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结果郑晴歌只是语调悠扬的回了一句,“嗯,十点我要去夜市。”
孟云觉得自己听错了,“您说的夜市……是新开的夜总会么?”
郑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就对门那条街。”
……
那条街去年因为城区规划变成了工商局指定的夜市,虽说顶着夜市的名头,其实不管白天晚上人都很多,在旁边购物逛街的人都喜欢来这吃小吃,郑晴歌还因为这个发过两次火,人多了他们的安保就得加强;而谈生意也不能再来公司了,不然久而久之人们都会发现她这是个皮包公司;这些还都好说,至少有解决的办法,最让郑晴歌受不了的,是每天源源不断的酱料香气和油炸味道。
郑晴歌洁癖的程度大家都有目共睹,她本人也计划好了过两个月就搬公司,连地址都选好了,可是郑晴歌刚刚说什么?她要去夜市?
孟云有点担忧,“老大,你小=说=群=1=1==0=8=1=7=9=5=1=不会是想拆了夜市吧?那好歹也是工商局的地盘,虽然咱的挂名业务有房地产,可没有拆迁队啊。”
郑晴歌默了默,“长生在那里卖东西,她让我过去捧场。”
长生?
孟云回忆了一下,恍然道:“哦,是夏小姐啊。夏小姐在夜市卖东西?卖什么?”
“烤鱼。”
孟云:“……”
夏芙长得像个精灵,唇红齿白,脸还没巴掌大,给她安对翅膀,不用化妆就能演奇妙仙子,这样一个画里走出来的人物,居然要去卖烤鱼……
孟云想象了一下夏芙穿着围裙、蓬头垢面,左手举着一条死鱼,右手拿刷子往鱼身上抹油抹酱料的画面,突然觉得脑壳有点疼。
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听说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么老大不会给,卖烤鱼估计也是突发奇想,觉得好玩就去做了,这样做出来的烤鱼,一定很难吃= =
孟云看看安静如鸡的郑晴歌,觉得自己有必要为经验匮乏且完全不懂得怎么疼人的老大排忧解难,他建议道:“老大,要不我带几个弟兄过去,把夏小姐的烤鱼都买回来。”
省的夏芙连一条鱼都卖不出去,到时候惨遭打击。
郑晴歌听了他的建议,不知想到什么,她笑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你们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来。”
……
说夏芙太聪明不好吗?为什么要用这么扎心的说法= =
还没到十点,郑晴歌就独自溜达了过去,彼时长生正认真的看着烤架上的秋刀鱼,不时给鱼翻面。
郑晴歌过去,打开铝合金的门,新奇的看了一会儿这个小隔间里的各种设备,然后才坐到长生身边,等了一会儿,长生就把烤好的鱼递给她了。
“小心烫,拿这里。”
长生的动作小心翼翼,她捏着竹签的尾巴,怕郑晴歌碰到上面发烫的部分,她干脆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抓起郑晴歌的手,让她捏着自己刚刚捏住的部分,两人手指相碰,郑晴歌垂着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动作,直到长生松开手,继续去翻剩下的鱼。
望着自己手中这条已经被烤成金黄色、散发着鲜香的秋刀鱼,郑晴歌顿了顿,然后低头、咬下一口。
外酥里嫩,脆脆的、咸咸的,腌制的时间不长,佐料的味道没有覆盖鱼本身的鲜美,反而相得益彰。
长生托着下巴,期待的看着她,“好吃吗?”
郑晴歌没说话,又咬了一口,然后才笑着点点头,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觉得这个味道还有点熟悉,好像以前吃过一样。
虽然现在人类的食物对她来说已经没用了,不过因为是长生做的,她还是很捧场的吃了两条,被香味吸引,渐渐有客人上门,长生熟练的烤鱼,没多久,一百条秋刀鱼就卖没了。
郑晴歌很惊讶,第一天就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长生比她还惊讶,在九天境烤着好吃是因为鱼本身就很好吃,换成寻常的秋刀鱼,她以为效果要大打折扣,没想到居然也这么受欢迎,那她攒本钱的过程应该会缩短不少吧?
她原本的计划就是先找个成本低的生意做着,慢慢攒本钱,然后带着本钱去做一个更大的生意,真正的开始经商。虽然郑晴歌说了不用她还钱,但她不想让郑晴歌吃亏,更不想一直靠着郑晴歌生活。
在九天境是没办法,她没身份、没根基,出去就会像唐僧肉一样被所有人盯上,好歹正道不对唐僧感兴趣,可不管在哪一道眼里,她都是一盘菜。如果不是不争一直护着她,她哪有平安长大的机会啊,要么被人吃了、要么被姒颜带回去,做一根沾满鲜血的魔草。
最初她跟着不争,是因为她觉得不争好看、令人心疼,所以她想跟着她,能一直看着她、心疼她,但结果却倒过来了。
长生从没跟不争说过这些,她觉得不争已经很累了,如果说了这些,她还要来安慰自己、想办法打消自己的疑虑,岂不是更累。她是棵懂事的草,已经学会了如何体贴别人,她的沉默,就是她的体贴。
但不说不代表她就忘了这件事,如今有机会再次把两人的角色调换过来,长生特别开心。
她跟个小老板娘一样,一边数着今天挣的钱,一边对郑晴歌说道:“等着吧,早晚我能把自己赎回来,然后再把你买过来。”
郑晴歌在生意场上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这种言论在原来的她看来,就是挑衅。但听了长生的话,她一点没觉得自己被挑衅了,甚至胸腔里有种被塞得满满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