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景,你怎么——”九千岁见了我,急急刹住脚步,皱起眉头。
“我就在花园里等你,没有出去的。”
我连忙上前一步,伸手环抱住了他的腰,也顾不上身后还有婢女看着,直接把自己贴进了他的怀里,打断了他的问话。
这还是两个月前温泉那一夜之后,我第一次主动与与他如此亲近,虽然每夜都会被按在这个拥抱中入眠,但自己主动终归还是不一样的,我觉得自己的脸上有些发热。
九千岁也有片刻的坚硬,双臂下意识扶住我的背,良久才蹦出一句:“身上怎么这么冷?”
我抬头看他。
“方才我去了冰窖。”
九千岁也低头看我,所以我能看到他的眼神下意识地想要闪躲,往边上偏转了一点点之后,又故作镇定地转了回来。
“嗯。”
“那个雪人,是你放的吗?”
“……嗯。”
他好像有些害羞。
但我今天却突然有股强烈的冲动,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不想再一点一点地去猜他究竟为我做了多少。
“为什么?”
身后的婢女已经自动自觉地默默退远,九千岁沉默,我便也沉默,目光直勾勾地与他对视。
一只手终于还是抬起来,覆上我的后颈,轻柔地摩挲。
“……因为,小景当时看起来很不喜欢这里。”另一只揽在我背后的手微微收紧,“我决意只留你到解完毒,便放你离开。”
“放我离开……?”
“嗯。所以,提前留点念想。”
九千岁身上的味道烘得人晕乎乎的,我撤后一步,从他怀中退开来。想拍拍他的肩膀以作安慰,但他比我高上不少,所以还是临时改为隔着衣袖握住他的手腕。
“没有不开心,那时候只是太怕你了,现在不会了。”
“但也没有开心,对吗?”
九千苏翻手,反把我的手团成一团握进他的手心里,牵着我慢慢往回走,“我还没有做到让小景开心。”
他好像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揣摩我的情绪,在意到钻牛角尖的程度,像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孩子,费力地让自己变得更可爱,生怕私塾中的小同学们不与他做朋友。
我不知该如何宽慰他,只能摇摇头:“不是的。宫中选中的暗卫大多性格淡漠,少有悲喜,我也不例外。”
半响又补充道:“督主待我已经很好了。”
九千岁不答,就此沉默了下来。婢女远远跟着,四周只有我们走动时踩上落叶的沙沙声响。
我发现九千岁与我一点儿都不同,甚至说是完全相反。
他心绪敏感,情感浓烈,却总是习惯性将它们严严实实地藏在心里,并覆上一层冷硬的外壳,不肯让任何人窥见半分。
即便是我在他身边待了这么久,也只能隐约猜到他此时不开心,却猜不到他为何不开心。
牵着我的手大而厚实,带着暖暖的温度。
直到快到寝殿,他才再度开口,“若想出府去玩,我便给你配两个侍卫。”
“嗯?”我没太听清,下意识转头看他。
九千岁却不看我,牵着我的手收紧几分:“小景刚刚看见了吧,苍翊偃。”
“……是。”
“朝堂上他连连失势,陛下派他亲自来与我商量边域暴动之事,是明示着要打压他。他慌了,今天借此一趟,放下了身段向我示好。”
我眨眨眼睛,不知为何突然与我说起这些。
“我索要解蛊所需的全部药材,并要他承诺不再伤你半分,他答应了。”
“所以,你可以不必再日日困在着府里,想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便去吧。”
“如果,这样能让小景开心点的话。”
昨天没写完,今天本来想早点更的,但是写到一半,宿舍突然天降一只好漂亮的小鸟,不仅大吃大喝,还屁股一蹲就呼呼大睡起来,给我整蒙了……所以我就停下了打字的手,认真思考一个问题:是不是督主没有鸟,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特地给我送来了一鸟?emmmmmmm但我心一横,直接给它找了领养,说没有鸟,就不可以有鸟,咱不需要!
第31章 迎面便是一个拳头大的鹅头与我擦肩而过
其实对于出门这件事,我确实发自内心地没有半点渴望。特别是自从引以为傲的轻功全失之后,去到何处都需要靠两条腿逐步行走,这个事实一而再再而三地戳我心窝,所以我不喜欢没必要的乱逛。
但我还是应下了九千岁的话,三天两头便带着他给我的侍卫出门走走逛逛,以稍微安抚他那强烈而莫名的愧疚与不安。
从理智上,我是不太理解的。
他并没有任何对我不住的地方,反而一直以来都好吃好喝地待我,为我解毒解蛊,将一颗真心都往我这边倾斜,究竟从何而来的愧疚呢?
但从情感上,还是大概可以猜到了一点的。在九千岁心中,或许……日日夜夜都被太监这个身份折磨着,折磨到遍体鳞伤,折磨到对自己又嫌又恨,不敢想他自己是一个值得之人,所以,才会觉得以情感为由将我困在他身边,有愧于我吧……
哪怕,我是自愿的。
我叹了口气,眼尾瞧见边上有个小摊摆出了些从未见过的精致甜点,晶莹剔透,里头混着花瓣与果粒。脚步一顿,老板便热情地介绍这是从南方传过来的水晶糕,新鲜出炉,一文钱三个。
我从袖中掏出零钱,随手挑了几个。
这段时间只要出门,我定会给上朝去的九千岁带回些零散细碎的吃食,一是证明我确是有外出,二是表达我的关怀。
既是承诺了要好生相处,我也不愿总是被动,但二十多年来生活乏味,没什么经验,便临时找了些话本来看,学着里头的主人公哄妻子的把戏,送点零嘴吃食。
九千岁虽从不热衷于口腹之欲,但每每都会配合着吃完。
或许,这也算是某些进展……吧?
大苍作为难得的太平王朝,国都自然是繁华非常,闹市街上五花八门的小摊比比皆是,卖什么的都有,但真要细数,其实也无非是胭脂水粉、文房书物、糕点零嘴、佛珠手串之类的寻常物件,对于我这样沉闷的人来说,也只有第一次见时有些新奇,多见两次,就已经丝毫生不出什么兴趣。
唯有前头集市的街尾处有些意思。
那地儿常聚集起自发的斗禽斗兽,能胡乱消磨点时间。但与外头的斗畜不同,这儿的斗畜并非专门训来赢钱的,而是来赶集的商户们随手从自己摊上抓来的肉畜,大到仔猪牛犊,小到肉鸡肉兔,赶上有什么,便斗什么。也不非要斗个头皮血流,也不开赌盘吆喝,看者图个新鲜,商户的畜生斗赢了,便往往能卖上好价钱。
我上一回来,见到的还是斗竹鼠,那畜生虽是吃素,但斗起架来却是凶猛异常。恰巧有个大户人家的老爷混在人群中,说赢了的那鼠肉厚皮实,精神头足,养得好,必定肉质也佳,便大手一挥,直接一口气买下那商户摊上数十只鼠;而输了的那户也很快被图新鲜的街坊买空,落得个人人欢喜。
这回来得早,但前头人也已经围了一圈,我凑上去,见一大汉正拎着大鹅往木栅栏里放,嘴上大声招呼着谁家有同体量的大鹅尽管上前来斗一斗,围观街坊也跟着起哄,热闹非凡。
后头很快便有人高声应和,伴随着公鹅粗糙难听的“嘎——嘎——”声,回头,迎面便是一个拳头大的鹅头与我擦肩而过,被拎着双翅钻进人群,连鹅嘴中密集尖锐的牙齿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好生……震撼。
我抽抽嘴角,吐了一口气,正准备回身,余光却地突然瞄到人群外一抹不甚和谐的粉色。
抬眼,便见隔着主道的对面街巷,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背对着这边,扶着墙一瘸一拐地走,步履狼狈,却又透着焦急慌张,时不时左右观望。
像在躲着什么人逃亡。
我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身影有些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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