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下(34)
卢斯却还没说完,他偷偷的伸手在桌子下面拉住了冯铮的手,冯铮没躲他,反而卢斯的手一蹭他的手背,就主动握了过来:“陈兄,不管你是不是要死了,不管你是不是身上疼心里也疼,你既然爱他,那就不要说什么要是不认识了,你真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能够比你更爱他,或者有一个让他比爱你更爱的人吗?如果没有,那跟他在一块,你就得快乐。你都是伤痕累累了,他难道就是完好无损的吗?如果你觉得有,那……我也没办法了。”
卢斯前头说得情绪激昂,最后一句话却泄了底气。
陈同前头听得眼睛发亮,蜡黄的双颊也露出些红晕,听到他最后一句话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笑的时候还把自己呛住了咳咳咳嗽起来。
卢斯和冯铮大惊,赶紧帮他顺着前胸和后背,不过两人刚上手的时候都忍不住一颤,一手的骨头架子,摸起来硌手,就是陈同这样子的。
陈同缓过来,两人也松了口气,只是没坐回去,冯铮道:“陈兄,要不然我俩改日再来?”
就这么咳嗽几声,刚才的那股子兴奋一下去,陈同已经是满脸的虚汗,呼吸都带喘了,他摆摆手,慢慢调匀了自己的呼吸:“今日多谢卢贤弟这一番良言,之前是我想得左了,险些自以为是,害人又害己。多谢,多谢。”
陈同谢了又谢,两人不知道,但他自己知道,别看他表面上依旧笑面生死,坚持求生。其实看着早生华发的靖王,他已经有了厌世的意思。大夫诊治之后,也说他郁结在心……想到这里,陈同猛然醒悟,靖王是误会了让他郁结的心事吧?
“王爷要麻烦两位的,该是我的身世。”不只是要弄明白他是否乃是魏家三房的长子,之后该是也有进一步的动作,他要对魏家复仇。如果蒙元没有攻打过来,靖王该是早就行动了。
“是。”
“其实当年的事情,也有许多奇怪之处。我刚到魏家的时候,魏家对我也是以礼相待,毕竟,那家人从上到下,最是势利。”
“所以,陈兄也是一直不明白,到底为什么,那家人会突然动手,将您……”那话不好说了。
“正是。”陈同点头,“要不然,我还是详细说一说吧。二位贤弟想要从多久的事情开始听呢?”
“若不唐突,能否从您在小时候在魏家的事情说起?”
“也好。”
刨除那个只在梦中出现的道人,陈同能够回忆起来的最年幼的记忆,就是大概五六岁的时候跟很多孩子在一个大院子里头。他们都是从魏家的奴仆中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家生子。
不管男女,都由摸骨的人看过,都是日后容貌身姿相对出色的人。平民人家的孩子还在爹娘怀里撒娇的时候,他们已经学会了什么叫恭顺。而只有足够恭顺的,容貌也没长歪的,才能学习更多。
十岁的时候,陈同被选走,成为了三房长子魏家四公子魏韬琇的书童。
其实魏韬琇六岁开蒙的时候,就有书童了,但那个书童不小心染了风寒,三房直接把那书童遣到了庄子上去,给儿子选了个新的。陈同给魏韬琇做了两年书童,到十二岁的时候,就又跟着一起进宫了。
陈同对魏韬琇评价道:“四公子对我们这些下人还好,不会难为我们,偶尔也会赏赐,算是个好主人。”
“陈兄,我打断一下,您过去叫魏三?这名字在魏家是不是太多了,不会跟别人混淆吗?”
“我最早的时候,其实是叫魏戊三。魏家的家奴,都是魏姓,加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再加数字。若是靠前字数的人死了,名字就会给下一个新来的奴仆,不管这个人是刚出生的,还是刚买来的。若是没有空缺的人名,那就看当时是什么年份,按照年份在后头再加一个人。”
两人点头,这大家族果然是根本没把人大人,而是贴了个标签的两条腿走路能说话的器物。
“至于我怎么变成魏三的?正好我头一回入宫那天,天上下着雾,殿下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戊三,他听成了雾散,说这名起的好,笑得极其开心。”想起了当年事,陈同也是一脸的怀念。
其实就是听成了雾散,这也不是啥好名啊。小孩子的脑子,有时候就跟猫一样,神萌(jing)神萌(jing)的,不知道什么地方就戳中了笑点了。
“但四公子却有些不快,说我脑袋不好,早就忘了,我是叫魏三,而不是叫魏戊三的。”
这么点小事这孩子也斤斤计较,又强要人改了名,没把陈同看在眼里是一方面,这人也是嫉妒心够强的。
接下来,卢斯和冯铮没再打断陈同。
当年头一次见面,靖王就让陈同改了个名,之后还险些被魏韬琇把陈同赶回家,但因为靖王对他有了印象,叫人留下,他也才能留下。
其实魏家当时送来了两个孩子,本来是有意太子和靖王身边一人一个的,但他们是得到了名义,却没得到事实——太子接受的是帝王教育,怎么魏家的孩子也想知道什么是帝王教育?找死呢。
太子很忙,只偶尔来看看弟弟,魏家的主仆四人基本上都是陪着靖王的,一起读书,吃饭,玩乐。
“原本每到逢十,我们都是要回魏家的,可是头一回该回家的时候,殿下就把我给拉住了,说我们都回去了,他一个人就没人陪了……可是谁会让殿下孤单呢。他只是那时候就知道,我若是当时回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陈同十二进宫,靖王小他五岁,这年头都论虚岁,所以实际年龄就六岁,顶多小学一年级。那时候,偌大的皇宫里,就只有四个主人,太子为了要继承皇位,自然是要被各种教育的,相较之下,更年幼而且没有责任要求的靖王想来就是真正被“万千宠爱”的那个了。
可被宠爱,不表示他就不明白了。
甚至一开始对陈同的另眼相看也都是出于对他自己一时失言的愧疚,陈同本来就是仆,还被自己的主人看不顺眼,靖王大概觉得,自己再疏忽一点这人的小命就没了吧?结果这种另眼相看,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在不知不觉间,反而让他眼中的那个人,变成了最特别的人。
就这样,日子一下子就过去了快十年,这期间,陈同很少回魏家,就算是回去了,也必然会带着靖王、太子甚至先帝或大将军送给他的小礼物。
他在魏家既是水涨船高,已经有了独立的小院子,下人们也都叫他三郎,而非直呼姓名。同时却又如履薄冰,两个魏家正儿八经的公子都没能得到这份恩宠,一个贱奴却在宫中过得风生水起,莫说是主人家就是那些奴仆们,对他又有哪个不羡哪个不嫉?
中间也有几次,陈同在回到魏家之后“突发急病”,换了人顶替的。结果宫里不但立刻就来了太医,靖王也跑过来了。他自然是不能因为这些“小事”跟自己的姥姥家发脾气,但魏家也不愿意给靖王留下坏印象,只能拿些家仆当替罪羊。如是再三,魏家明白此路不通,也就彻底改成怀柔了。
“……待到靖王十六岁,他出宫建府那一天,突然对我要了个礼物,竟然是要我……”陈同突然脸上一红,毕竟差点说漏嘴,可是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他断的这地方更容易惹人误会。
幸好卢斯和冯铮都脸色正常,应该是没想歪……吧?
“咳咳!”陈同用咳嗽遮掩自己的尴尬,不过他说了许久,也确实喉咙发干,喝了两口水润润喉,“就是向魏家要了我,我也是从那之后,就开始跟随殿下的。那年的冬天,大将军突然就病倒了,好不容易撑到过年,过了十五,十六早晨就去了。陛下……没出半个月也跟着一起去了。”
陈同慨然一叹,转了两圈茶杯。
第174章
“那一年一切都是乱糟糟的,大将军和陛下都入葬了, 太子登基了……殿下从宫里回来的时候憔悴……咳咳!”这下不是为了遮掩尴尬, 是陈同真咳嗽了, 而且这一咳就停不下来了。
“陈兄,我们改天再来, 你还是先休息吧。”冯铮赶忙劝,卢斯倒了一杯温茶,却不敢递过去,怕他咳嗽着喝茶,真把自己呛着。
陈同这回没拦住, 他也确实是累了,同时又有些愧疚,说半天, 自己只觉得说得乱七八糟, 也不知道有用没用:“麻烦两位了。”
“我出去叫人。”卢斯出去了, 结果一出门,就看见好大一只靖王站在门口,看他出来,拱拱手, 无声的道了个谢, 仆人都远远的站在外头。
“铮哥,出来吧”卢斯朝里头喊了一声,冯铮看见靖王也吓了一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站在外头的, 也不知道他听了多少。
冯铮出去后,花厅里没人,陈同就趴在了桌子上,过了好一会才从手臂的缝隙里看见自己旁边有人的衣服,他吓了一跳,赶忙坐起来,结果就是眼前一黑,幸亏有一只手盖在他的背后,将他支撑柱。
等到眼前漆黑褪去,陈同才看见了眼前人:“……殿下?”
好多年不叫他殿下了,都叫他王爷,其实靖王更希望他能叫自己的字——他叫薛灼,字其华。不过,这样也挺好的。
“我抱你回去?咱们在房里吃?”
“……好。”
陈同一条胳膊沟在靖王的脖子后头,等到靖王把他抱起来,他就在靖王脸颊上亲了一下。
靖王动作刹那间有些停顿,等把人抱起来,他嘴唇颤抖却忍不住问:“三郎……当初,我第一次问你,你、你那时候是真心喜欢我吗?”
“……”陈同沉默了一会,靖王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厉害,“我那时候,对殿下只有敬畏与感恩,并无情爱。”
靖王十六,他也不过是二十一岁。比起靖王的无忧无虑,他“生来”就是奴仆,却被主家带进宫,却反而得到了靖王的瞩目,主家不但不为此欣喜,反而因此而觉得他忘恩负义,记恨他,陷害他,想要他死。而靖王虽然保护他,可这个保护能够持续一辈子吗?他做魏家的奴仆可是要做一辈子的啊。
可他从来不去索求更多,也不觉得委屈愤恨,他一直谨守着一个奴仆的本分……
靖王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离开,陈同身体这个样子,除非公务,否则他怎么可能放心离开?他在外头是从头听到了尾的,而陈同在述说的时候,他也在回忆。当年那个年幼的他不明白的时候,现在这个历经世故的他再拿起来回想,顿时明白了自己曾经忽略了多少血淋淋的事实。
那时候他一提,陈同只是愣了一下,就立刻笑着应下了。第一次的时候,熄灭了蜡烛,黑暗中他这个初哥做得手忙脚乱,却又不管不顾的,陈同不但事先准备好了自己,还一直包容鼓励他。那时候他是真傻。第二天看褥子上的血,还傻兮兮的笑着说什么处子血,根本没意识到男人跟女人的不一样。
那时候陈同的反应是什么?他也一切如常的穿衣起身,还附和着他的笑。结果,没轻没重的他第二天晚上继续折腾起了陈同,等到第三天陈同是真起不来了,还只说扭了腰。他当时虽然也是愧疚的,可愧疚跟愧疚根本不一样啊。
后来两人相处时间渐长,他才逐渐有了分寸,也把早时候青涩造成的伤痛忘记得一干二净,直到现在,才终于是重新记起来。
“我去叫人端饭来。”靖王把陈同放在床上,转身就要走。这些年来,他头一次这么不体贴,但却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因为恨,恨他自己!他竟然没发现,那时候的陈同并不是以爱人来爱他,而是以主人来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