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mpire手册
发生在一北方中型工业城市中的吸血鬼和人类的快乐生活。
PS.绝对原创,木有雷同,但素会向《都市妖奇谈》致敬。
因为真的很喜欢那文的调调。
于是这其实就是一个披着吸血鬼和耽美外衣的市井童话,希望大家看得轻松快乐^_^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都市情缘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戚七,李爽,薄西岩,帕塔,刘汀
晋江编辑评价:
戚七是个卖光盘的小贩,某天他依旧摆地摊卖碟,
暂代城管执勤的片儿警突然来扫街,于是小贩戚七跑,片儿警李爽追。
连续三天,李爽竟然都没追上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身手敏捷的有些夸张,这让李爽十分不满。
于是,他趁小孩不备,用麻袋套住带回了派出所。
本想义正言辞的教育一番,却被孩子的几滴眼泪弄的心软,还将他带回了家。
慢慢地,他发现这个孩子总是半夜出门去动物园,他到底要干什么,这孩子到底是什么人?
本文是篇吸血鬼文,但是与其他吸血鬼文不同的是,
作者将主角定位为一个平凡的吸血鬼,没有血族亲王高贵的血统,没有整座城市遍地的吸血鬼,他只是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一个小人物,过着平凡的生活。
文章描写了两个小人物之间充满生活气息、十分贴近生活的故事,让人读起来十分亲切。
再加上戚七时不时的孩子气动作——委屈的掉几滴眼泪、缩再被子里赖床等,都戳中了萌点。
第1章
夜总是热闹非凡,尤其是在这样的大城市。
霓虹灯把步行街照得如同白昼,晚饭过后出来散步的人们三三两两的逛着,各色摊贩则辛辛苦苦地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儿,巴望着顾客盈门,呃,应该是盈棚。
别小看这一个个巴掌大的小棚子,那也是有正规营业执照的,摊主再不济,人家那也叫文明个体户。风来了能挡挡,雨来了能遮遮,哪怕城管来了人家都稳坐钓鱼台。
我是商户我怕谁!
可有些业界同仁们,经营成本就比较低廉了。要么在地上铺块破布摆上两样商品就算开张,要么直接对准顾客欺身上前——
“哥们儿,要盘吗?”
戚七捏起破布两角,把自己的摊位又往旁边移了移,生怕让眼前敬业的同行给不小心一脚踩了。他那盘脆弱得跟山东煎饼似的,可禁不住这么摧残。
被上门销售的男人显然对戚七的摊儿更有兴趣,只见他煞有介事的拍拍直销男的肩膀,颇为语重心长道:“跟人家小孩儿学学,都是搞盗版光盘的,你这玩意儿弄得像传销,谁人会问?哪个敢买?”
“少来,你当我第一天跟这儿卖盘啊,”直销男裹紧内侧挂满光盘的军大衣,冲着男人翻白眼,“看上人家小伙就直说,觉得好看你有能耐整回家去,见天儿晚上在这里晃晃晃你不累哥儿几个还都看烦了呢。”
直销男话音刚落,立刻有三个着同款式军大衣的男人横空出世,就跟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整齐划一的点头加附和:“很烦,很烦,你很烦。”
被嫌弃的男人哀怨的蹲了下来,和戚七面对面,眼对眼:“你就忍心看他们这么挤兑我?”
戚七哭笑不得:“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好不好,而且你确实影响我们做生意了。”
男人不能苟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卖盗版光盘是没有前途的。”
戚七饶有兴味的挑眉:“那你说说看,做什么有钱途呢?”
“跟我呗,”男人想都没想,张口就来,“我养你。”
戚七嘴角抽搐:“信不信我咬你。”
男人轻佻的吹了记口哨,然后暧昧的眨眨眼:“别太重就成。”
戚七想挠墙。
摆地摊是个很艰辛的营生,尤其是摆地摊卖盗版光盘。高成本,低收益,外带时不时出现的这种骚扰。戚七知道自己柳叶弯眉樱桃口,谁见了都乐意瞅。但问题是他一男的,怎么还能总招来男的呢!
这事儿困扰了戚七很久,后来还是他的前一任房东,一个在大学生科院担任讲师的男人给他解了惑。
那人的结论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同性和同性凑数,是为了减少地球的人口包袱。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这属于高等物种的自我保护。
戚七不是个记性特别好的人,可就这番高论,他是死活没忘掉。就像个丰碑,伫立在他脑海里,风吹不倒雨浇不烂,偶尔发生刚刚那种骚扰事件,得,它便愈发的高大威猛且泛起粼粼金光。
不远处忽然响起刺耳的警笛声。
戚七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把地摊对折对折一提溜,便塞进了大号的蛇皮袋子里。末了胳膊潇洒一甩,袋子上身,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据小道消息称,最近城管队伍内部整顿队风队纪,所以扫街的事儿就给了辖区派出所。戚七很喜欢这个结构调整,因为片儿警们比城管可爱多了,虽然他们也拿着从保安那儿借来的电棍,可基本都是摆设。拳打脚踢更是不存在,唯一能做的只是徒手扑狼或者在扑不到的情况下言语威胁。
比如——
“前面背蛇皮口袋的小子你给我站住!”
第2章
摆地摊是个辛苦活,不光高成本低收益时不时的被莫名其妙的人骚扰,还得练好脚板以应对市容市貌的清洁工或者其相关兼职人员。
当片儿警是个劳碌命,不光高强度低工资时不时的有光荣了的危险,还得练好脚板以应对某些兼职——比如取缔无牌无证无摊位且倒腾非法音像制品的小商小贩。
李爽刚从警校毕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那真可谓雄心勃勃,尤其是到市局报道的时候,被局长一番铿锵有力的动员给鼓舞的,恨不得立马一腔热血铸春秋。结果没等他体内热血冷却呢,一纸分配,他就被踢到地方派出所了,紧邻当地小区居委会,作用基本就是大妈们的左膀右臂。抓个溜门撬锁的毛贼,平个打架滋事的混混,这就算大活儿。像今天这样为人手不足的工商行政部门的兄弟顶上,实在是太普通不过的事儿。
“前面背蛇皮口袋的小子你给我站住——”
李爽一边追,一边用尽全力的呼喊。街上半数压马路的都让他给喊回头了,可那真正该停下的王八蛋愣是装没听见,且还有愈逃愈快的趋势。
李爽眯起他1.5的眼睛,如果刚刚没看错,自己追的不过是个十五六的孩子,这要还把人追丢了,他这警校800米5000米的双料冠军就没脸回所里了。
思及此,李爽顿觉脚底生风,隐隐有进入无我境界的趋势。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周遭一切都变成了简单的线条和光点,视网膜上没用的都闪一边儿去,只留下狡猾的逃窜者。
李爽一直追到了胡同里。
也不知道城市里哪那么多幽长的小巷,七扭八拐的且阴风测测,小破孩儿在前面跑,李爽在后面追,却又总觉得还有人在背后追自己。李爽不自觉的握紧手中的警棍——扫街不让带枪,一律发棍——脊背一阵阵往上窜凉气。
与此同时,李爽的视线也愈发的模糊,眼前就剩个蛇皮袋子在半空中飞啊飞。
小孩儿跑得飞快,李爽想不通对方小小的身体里怎么有那么强的爆发力和那么持久的耐力。有那么一瞬间李爽恍若回到了少年时代,那时他家门口的土路也是七拐八拐,每到放学,他就喜欢追着村口的野狗跑,有时候跑进山里,也是在这样纵深而狭长的小道,唯一不同的是,巷子或许会有死胡同,而山路,永远没有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