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其实都是他上辈子经历过的,这辈子下山早,并没有再来一次。
澹台莲州原本以为自己都忘了,没想到提起笔来的时候,所有回忆都涌上了心头,而且,当时光过滤了往事以后,他所能回忆起来的,更多是岑云谏的好。
他毫不吝啬地在书中写岑云谏的好话,写他们志气相投,琴瑟和鸣。
澹台莲州觉得自己写得很是不错,写完两章就拿去给黎东先生看。
黎东先生甚感新奇:“仙山原来是这样的吗?老夫还是第一次知道,可有意思,若是有生之年,我也能去见一次就好了。”
澹台莲州道:“那我只见过昆仑与其他几个地方,也没走遍仙界。”
黎东先生想了想,按捺下心头的躁动,随即也更加地敬佩澹台莲州了,感叹道:“老夫不过是从您写的东西里窥探见仙界的一枝半叶,就已经如此引人神往,恨不得抛却凡尘的一切去追寻。而太子您却能够放下这许多,回到人间来,把双脚重新踩回泥里。惭愧啊惭愧。”
澹台莲州宽慰他说:“人之常情而已。您要帮我润色一下吗?”
黎东先生放手道:“老臣无从下笔,太子想怎么就怎样写吧。不过,老夫有个建议,太子或可把它写成诗歌传唱,不必太正经,倒不着急,慢慢写就好。”
澹台莲州思忖片刻,颔首道:“不错,您说得有道理。”
世人都知道昭太子剑术无双,行军谋略亦是天下绝步,却鲜少有人知道他在音乐上也很有造诣。
澹台莲州已经很久没有写曲子了。
哪有这个时间?
太忙了。
当旋律重新被他低吟浅唱出来的时候,澹台莲州复又想起昆仑的日日夜夜,还有刚下山的一路历险,那时他既不是昆仑仙君的伴侣,也不是昭国的太子,只是个行走天涯的剑客。
对他来说,那才是他两辈子里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谁都不是。
只是莲州。
想舞剑就舞剑,想唱歌就唱歌。
多快乐。
大多数的曲子都是他上辈子写的,自娱自乐的产物,并没有想要发表过,也不太适合在宴会上唱,所以都没有发表过。
如今尽数被他拿来用了。
说是不着急,他也确实不着急,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写得很顺利。
等到来年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时节,他所写的歌已经随着飞花浪漫地播散开来。
澹台莲州并没有刻意要署名,但也没有刻意要隐瞒,随便别人会不会知道这些诗歌是他写的。
知道也行,不知道也行。
左右他不是乐师,不需要靠这些曲子来扬名天下。
而洛城的大丫、兰药还用他写的诗歌来编作游戏。
没过多久,在昭国上下,随处都可以见到一边唱歌一边玩游戏的成群结队的孩童。
竟然比他们安插细作来宣传谣言要来得更加快速和广泛,澹台莲州想了想,又着笔想写个《百妖录》,也是作成诗歌。
百姓们的害怕往往是出于没见过、不了解,要是他们已经提前听说过了,就算见到了也不会那么怕,即便无法战胜,那么,能够逃走,其实也是一种非凡的勇气。
这项工作全国上下除了澹台莲州,别人都干不了,澹台莲州写了以后就会随机抓了身边的哪个昆仑弟子来问一问写得是否准确。
江岚几个小的知道得还没有他细,而胥菀风则问:“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
澹台莲州呵呵笑道:“当然是仙君告诉我的。”
胥菀风又问:“你写这个,那与仙君的故事还写不写了?”
澹台莲州好笑地问:“哈哈,凡人不知道是假的,你是知道的,假的故事你还想往下看啊?”
胥菀风胆子大了一下,竟然也敢在背后开仙君的玩笑了,她说:“我只在你的故事里见过那样的仙君,觉得很新鲜,等以后回昆仑了,怕是看不了了。”
澹台莲州很是不负责任地说:“等我下回想到了再说吧。”
澹台莲州师从大家,文笔自不必说,可不光是曲子写得好。
他还有点得意,他已经很久没有仅仅是作为澹台莲州这个人得到称赞了。
当然——
在这所有故事之中,昆仑仙君就只是昆仑仙君,澹台莲州并没有把他的本名给写出来,只用“仙君”来指代。
怎么说呢?
有点效果,多多少少地挽回了一些岑云谏在凡间的名声,无论他本人是否在意。
而在这个传唱诗歌的过程中,百姓们也在不知不觉之间,不像以前那样对仙人噤口不言了。因为在澹台莲州所写的故事里,昆仑的仙君有时似乎也只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而已。
尽管还是充满了敬畏,却也没有以前那样全然不知。
在很多百姓们的心里,就算现在偶尔能够见到仙人,而不是在传说中,但仙人给他们的感觉就像是披着人皮、多些理智的另一种妖魔。
总之,不是人。
澹台莲州所写的仙君心怀苍生,只从凡人的标准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好“人”,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并且,仙君断情绝爱,并不对男色感兴趣,更别说是对孩童了。
而当岑云谏无意中听到其中一两句时,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至于各国王室送到昆仑的小美人,他压根就不知晓,更别说见面了。
昆仑的仙门岂是那么好找到的?
第136章
岑云谏会知道这件事也是出于意外,当时他按部就班地清剿了一个大妖,路过凡间,恰好低头看了一眼,看见一座如驼峰的山,忽地认出来这是在昭国王都附近。
他曾经在这里跟澹台莲州约见了一面。
他们还遇见了一个老翁,他赠了老翁一点昆仑的茶叶。
更巧的是,因为是早上,在那块田上,他又见到了在田间劳作的老翁。
岑云谏心尖一动,说不清来由地升起几分好奇,从天上落下来,悄无声息地站在了田埂上,在旁人看来,他就像是凭空出现的。
老翁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站着个人。
第一眼他就认出来这个人是谁,是昭太子的友人,曾经在他家吃过一顿饭,但是吃不惯,只用了一口饭就不吃了。
这一次,他的视线是从下而上看过去的,数年过去,他不但没有变得苍老,反而身子骨越来越好,变得耳聪目明,眼神比当年还要好使了,纤毫必察。
所以,老瓮能够清楚地看到,这个白衣男人的双脚似乎是不着地的,一般人都看不出来,而他的衣服下摆也是,一点都没有沾到地上,其间有一个极其微小却永远不会触地的距离。让你感觉他好像是踩在地上的,可实际上并没有,他仍然是不染尘埃的。
老翁愣怔了一下,打招呼道:“我记得你,你是太子的朋友。路过吗?还是太子也来了?”
他起初没有很热情,问到太子是不是也在才带上了几分期待。他对眼前人的降临并没有喜悦,相较而言,他更想要见到澹台莲州。
岑云谏摇摇头,并不回答,没有与凡人搭话。
他好像跟整个世界都没有干系一样,径自开始疑惑起来,疑惑自己为什么会离开云端,来看一个不感兴趣的凡人老翁。
这有任何意义吗?
没有。
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而已。
于是,岑云谏打算离开。
老翁没有察觉到他的意思,扶了扶歪斜的斗笠,被太阳晒得黝黑粗糙的脸上挤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爽朗地问道:“你就是太子的诗歌里所写的那个‘仙君’吗?”
岑云谏停住脚步,低头望过去:“?”
他慢吞吞地问:“什么诗歌?”
老翁有几分错愕,问:“你不知道吗?太子写了很多诗歌,我们都知道他曾经去过昆仑,在那里学道,所以他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又剑术超绝,而且,他在昆仑还结交了一个朋友,被尊称为‘仙君’。我想,是不是就是你?”
岑云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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