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妖艳贱货竟该死的甜美(319)
乔皎诧异:“不会吧。”
莫二少捏着零食袋袋,越说越伤感:“小皎,我要是跟你是一个类型就好了,白白软软又香香,能一直把我哥牢牢的吸引住但我又不柔软,又不娇小……”
“小老弟,我觉得你想法很有问题啊!”
乔皎登徒子似的用食指抬起莫瑾煜的下巴:“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这张脸,对了……”他眯起眼往下看,“还有这副身体。”
莫瑾煜收回自己的下巴,双手交叉挡在胸前,眼神防备:“大嫂,我不会跟你做有违伦理的事。”
“想啥呢?你乐意,我还不乐意呢!我爱死你哥了,才不会背叛他。”
乔皎笑道:“说真的,小时候看你长个子抽身条儿,我可着急了,天天回去问我妈’怎么小煜长,我不长呢’;还有脸也是,我这张太不爷们儿了,想要更加英气一些的,就像你这样。”
莫瑾煜撇撇嘴:“纯受都想自己帅一点。”
乔皎锤了他一拳:“你最贱的就是这张嘴,平时没少骂盛寒哥吧?依我看,你俩的问题根本不是他不喜欢你的外形,而是你的臭脾气能把人逼退三尺。”
“那死钢板的承受能力还真差。”莫瑾煜不以为然地哼哼。
乔皎戳着莫二少的脑袋:“朽木不可雕也!你就不能稍微温柔点?温柔会不会?不是浪不是骚,是和风细雨、润物细无声的那种……”
“拉倒吧!我还随风潜入夜呢!”莫瑾煜嗤笑。
可等回到房间,他琢磨着乔皎刚刚说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本来嘛,脸和身体已经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小0号了,脾气还那么臭,除了床上放得开一些,其他方面一无是处。
秦盛寒是造了什么孽,才会想要和他这种人结婚?
莫瑾煜决定试试看乔皎说的温柔。
不管行不行,死马当活马医吧。
怀孕期间,他的强项发挥不出来,也许换个方式,能让死钢板觉得新鲜些呢。
不!现在开始,不能喊死钢板了!
他现在可是温柔的小煜。
莫瑾煜整理了下睡衣,到厨房当然他是不可能会煲汤的,让徐叔准备了一盅,他给端去了秦盛寒的房间。
走到房门前,莫瑾煜刚要抬脚踹,突然想起来需要扮演的温柔人设,只好单手托着餐盘,另只手轻叩了几下房门。“盛寒哥?”
黏糊糊地喊了声,屋内没人应。
“不在吗?”莫瑾煜转动门锁,发现房门竟然没锁,“我进来了哦?”
端着餐盘入内,听见浴室传来哗哗的水声。
原来在洗澡,难怪听不见他敲门。
莫瑾煜将餐盘放在茶几上,摸了摸汤盅,还烫着,等男人洗好出来刚好能趁热喝。
等待秦盛寒洗澡的这会儿,他干什么好呢?
莫瑾煜坏坏地一笑,将睡衣往下拉开一点,想了想,又拉下来一些,露出小半香肩,然后“啪叽”往秦盛寒床上一躺,凹了个美人侧卧的姿势。
等男人沐浴后走出来,看见汤在碗里,他在床上,应该会很开心吧。
只可惜他现在是中看不中用,但动动嘴,动动手,动动脚,帮一把秦盛寒还是可以的。
莫瑾煜骑骑骑地掩嘴笑,想象一会儿男人被他撩拨起来的样子,乐得床一颠一颠的。
滋滋 滋
手边有手机震动的声响,莫瑾煜循着声源瞄了一眼。
他发誓不是故意要窥探秦盛寒的隐私的,只不过男人的手机刚好被丢在床上,就在他躺下的位置旁边,只—眼就看清亮起的屏幕上显示的文字。
大概是在群聊,好几条消息咻咻地往外蹦:
——【A:哥,你那样不行,你得说你爱我,然后再求婚。】
——【B:光说爱没用,哥,你得有点行动,送东西什么的,我才跟你结婚。】
——【C:这些华而不实的都没意思!哥,只要床上合拍,我就嫁你!】
莫瑾煜:“!!!”
好你个死钢板,果然出轨了!
—次约伎,一炮三响?还特么放一个群里?很嚣张啊你!重婚罪了解一下啊!
老子跟你拼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
第283章 寒煜番外5三个臭皮匠弄死诸葛亮
淋浴间里雾气蒸腾,花洒水压很足,哗哗哗地冲水声隔绝了浴室外的动静。
男人站在花洒下,让水柱干脆利落地冲刷头顶,板寸的发型在如此强劲的水压下并没有太大变化。
多余的水顺着前胸后背流下,描摹着如山峦起伏般的健美肌肉群,抚过男人身体上的每一道疤痕,最终沿着那凹凸起伏的沟壑蜿蜒流淌,在脚下汇成一汪……
秦盛寒揉着自己肩颈部三角肌的位置,默默叹息。
有一个人,他从第一眼见到就喜欢。
但那个人是他不能奢想的存在。
他努力往上爬,只为了能在那个人身边停留的时间稍微长那么一点点,哪怕用一身的伤疤来换,他也愿意。
莫瑾煜是他的玫瑰,为了守护住娇柔的花朵,他必须成为披荆斩棘的勇者。
可是……他的玫瑰不爱勇者,只爱那些嗡嗡嗡在身边乱飞的蜜蜂。
讨人厌的蜜蜂们!
—想到今天在魅夜里看到的那几个美少年,秦盛寒一拳砸在瓷砖上。
莫瑾煜又去那种地方了。
叫人作陪,一掷千金,点酒狂欢……
而叫来的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身材纤细,娇柔貌美的,没有一个是他这种类型。
这说明什么?
说明莫瑾煜过了新鲜劲儿后,心里渴望的、想要的,还是那些个柔柔弱弱的美少年,不是他这种硬邦邦的死钢板。
秦盛寒都混乱了。
他一时间搞不清楚自己介意的是莫瑾煜身边人的类型,还是介意莫瑾煜身边有人。
事实上,如果今天坐在莫二少身旁的人和他是一个类型,也许他会更加受不了。
当场杀人也有可能。
拳头捏的咔咔响。
他要杀人,只要这双拳头就够了,武器都用不着,他本身就是武器。
但他又怎么舍得吓到小煜?
更加不可能破坏小煜喜欢的东西,不会去伤害小煜喜欢的人。
他用十几年的时间将自己锤炼成人形兵器,为的是守护,不是伤害……
两只拳头抵在墙上,凶猛如野兽般的男人将头埋进双臂之间。
他该怎么做,才能和心爱的玫瑰绑在一起一辈子?才能把那些该死的烦人的小蜜蜂们全部挡在外面?
能想到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婚。
这是他从莫瑾淮那儿学到的。
想要这个人,就哄他结婚。
只要关系合法了,这个人就再也跑不了,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他也有足够的理由将他追回来。
而不像现在,就连对方左右拥抱,他也不能有半句怨言。
想到和莫瑾煜结婚的可能性,坚硬如铁的刀疤男内心变得无比柔软。
他实在是太爱这朵玫瑰了,赶不走蜜蜂,他就想将玫瑰折下来,放进怀里带回家,插在花瓶里细细温养。
但这是不对的……
这样会加速玫瑰的死亡,他的独占欲会成为玫瑰的负担。
莫瑾煜性格不羁,向往自由,大概从来不会去考虑和谁结婚过一辈子这种事。
小时候趴在他身上,说要给他做媳妇的话,无非只是孩童的戏言而已……
童言无忌,岂能当真?
如果莫瑾煜真的想要与他一生一世的话,为什么在他们如此亲密以后,却一次也没提过结婚的话题了呢?
“小煜……”
秦盛寒低低地喊出“玫瑰”的名字。
带刺的小玫瑰,他真的很想要,太想要了怎么办?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就算知道莫瑾煜会拒绝,他也要努力一次。
像他训练体能的时候,无论多少次被超负荷的训练压倒,他也会再次站起来,终有一天,他会达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