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岛深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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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1:35 a.m.
04
要说这人与人之间的际遇真的难测难猜。
谁和谁遇见,谁喜欢上谁,谁对谁念念不忘,谁早就把谁忘了个一干二净。
在今天之前,我没想过能再遇到叶怀秋,虽然没想过这个,但却总是会想,他还记得我不?
有些问题就像是长期吸烟的人身上的烟味儿,就算你洗了澡、换了衣服,烟草味依旧死死地黏在你身上,走过的时候,掀起的风都带着那股子苦味儿。
叶怀秋对我来说就像是经久不散的烟草味道,当年尝过一口,从此天天回味,沉迷其中。
也想过要戒掉,但戒断反应实在可怕,最终还是放弃,继续沉迷。
感情这东西,谁都说不清究竟怎么回事儿,明明记忆中那么干净清透的一个人,对我来说却像毒药一样,像缠着我脚踝的藤蔓。
他的一句“好啊”之后,我们又开始沉默。
我们的沉默被身后学生们吵闹的声音和面前大雨坠落的声音衬得更加突兀,各怀心事的两个人抽着烟,看着远方,等着下一趟火车的经过。
我有很多的问题想要问他。
比如,那年怎么只待了一个学期就走了?
比如,后来去了哪儿?经历了什么?遇见过什么人?
再比如,还记得我们之间发生的事吗?
可有的时候,一千个问题纠结成一个毛线团,你不知道线头在哪儿,不知道从哪里问起。
还是叶怀秋先开了口。
他说:“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看吧,我就说之前我们那句“你没怎么变”是最虚假的寒暄。
十几年了,我们都变了挺多的。
“是,”我说,“沧桑了。”
叶怀秋笑了,夹着烟,低着头,眼睛看着自己的鞋尖。
脚边有一颗石子,他用鞋尖一点一点地踢它,像是小猫在逗弄一只注定会死在自己手里的小昆虫。
看起来叙旧这事儿我们都不太擅长,找不到一个合理又能让人滔滔不绝的开场。
我皱着眉抽烟,一口一口地抽,大口大口地抽,烟过了肺,再呼出去,散到空气中,绕到雨幕里。
“胳膊上的疤还在吗?”叶怀秋问我。
我像是突然被一道闪电击中,整个人在一瞬间动弹不得。
我的左手小臂上有一道疤,是因为护着叶怀秋才留下的。
那时候我们的教室在二楼,一直以来我都坐在最后一排角落的位置,旁边就是窗户,有一天下午的自习课,叶怀秋说自己头疼,想睡觉,我琢磨着周围这些家伙太闹腾,就让他到里面去睡,我坐在外面,谁也别来招惹他。他趴在桌子上,闭眼的时候还皱着眉,眉心深深地烙着一个“川”字,看得我很想用手指给他戳平。我没碰他,不敢,我能做的就是吼一嗓子让周围那些闹腾的家伙闭嘴乖乖上自习。当时大家都挺诧异的,毕竟平时我才是班里最能闹的那个,但当他们看到叶怀秋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都明白了,也都安静了。
我喜欢护着叶怀秋,那会儿我们俩还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天他安稳地趴着睡觉,或许也并没有睡着,我不清楚,但我隔上几分钟就要看他一眼。
当时外面有人踢球,一开始谁也没当回事儿,直到那该死的足球朝着我们旁边的窗户飞过来,然后实打实地砸在了上面。
我不知道现在学校的窗户都是什么玻璃,总之那会儿我们学校的玻璃窗石头都能砸碎,更别说是卯足了劲儿踢过来的足球。
我下意识去护叶怀秋,把毫无防备的他搂过来,用胳膊挡了一下足球,用自己挡住了玻璃渣。
别的都还好,就是小手臂被一片玻璃给扎了,伤口挺深的,还缝了针。
在医院的时候,叶怀秋一直哭丧着脸站在我身边,他一言不发,但看着比我还难受。
我缝针的时候没让他看,太血腥了,那场面不适合他,就让他出去了,等我处理好伤口跟着我妈一起出去,叶怀秋已经哭完了,眼睛通红,但装得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过来问我:“疼吗?”
我真觉得还行,我这人大概天生的痛觉神经不灵敏,但他不信,他觉得肯定特别疼。
后来那伤口就留了疤,叶怀秋总是说:“太丑了。”
他总是嘀咕一定有什么办法能把疤痕去掉。
再后来,疤痕还没消,我们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他已经走了。
再再后来,我一直希望这疤就这么留着,竟然把它当成了叶怀秋送给我的永恒的礼物。
但事实证明,这世界上真没什么是永恒的,十几年了,我从来没用过什么祛疤产品,甚至巴不得它千万不要消失,然而,随着时间的变化,它也在逐渐变浅。
不过好在它消失前,我又遇见了叶怀秋。
“还在。”我把烟递到嘴边,叼住,然后撸起袖子给他看。
他盯着那个疤痕看了好一会儿,问我:“现在不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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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1:35 a.m.
05
要说这世界上什么最神奇,那还得数时间。
时间能让深刻的更深刻,也能让深刻的变轻浅。
我的这道疤轻了浅了,我对叶怀秋的记忆却刻在掌纹里了。
“不疼,”我说,“其实一直都不怎么疼。”
叶怀秋点点头,也不知道是真信了还是简单的应付。
“那会儿我是不是都没跟你说句谢谢?”叶怀秋抽了口烟,吐完了烟雾之后才转过来看我。
“说过吧?”
“好像是没有。”他看着我,但好像透过我在看十几年前的那段记忆,目光落在我身上,但好像落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我们怎么跑都到不了。
其实道不道谢对我来说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那些玻璃渣丝毫没伤到叶怀秋。
那么好看的一人,被划破了哪儿都可惜。
当时觉得他好看,现在依旧觉得他好看,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那种好看。
有些男生用“帅”来形容是没那么准确的,得用“好看”,是让人可以忽略了性别界限去欣赏的一种美,线条柔和却不阴柔,连声音语气和眼神都是这样,只觉得舒服,想多看几眼。
叶怀秋一直都很白,我记得当时到了夏天,我们上体育课,大家都嚷嚷着晒黑了,唯独他,晒得那平时白净的脸开始泛红,像漂亮姑娘打了腮红。
队伍解散,自由活动,我把自己的棒球帽扣在他头上,他戴着我的帽子,站在树荫下看着我打篮球。
叶怀秋一丁点儿运动细胞都没有,我尝试过在课间教他用手指头转球,这是他唯一学会的“体育项目”。
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还会不会。
“对了,”叶怀秋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我说,“我转学走了之后,有给你写过信。”
我一时失神,手指夹着的烟头掉在了地上。
地面也潮湿,很快烟头就熄灭了。
我用脚尖用力地碾,心脏跳得快到不行。
“什么时候?”
叶怀秋笑笑:“你果然没收到。”
那时候我们学校有专门收信的信箱,三排,一个年级一排。
信箱的原色是什么我不知道,只记得刷了白色的漆。
那地方很少有人去,有时候堆了好多信件也没人去领。
我从来不知道那堆摞起来像是小山一样的信件里有一封是属于我的,十几年了,那封无人认领的信件最后落到了什么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