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才认识一天那种网友,想想都荒谬。
走进标注这“12A1区”,宋临初才想起来檀越没给他发几号病房,正要拿出手机问一声,却发现这个区,好像只有一个病房。
——所以不是他忘了发房号,而是这些万恶的有钱人住院都单独住一个区。
“你好,请问你找谁?”宋临初刚走进12A1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过来拦住了他。
男人板着脸,看起来凶凶的,拦着他的手孔武有力,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
宋临初说:“我找檀越先生,来送饭的。”
男人的目光在他手上的饭盒里逡巡了一圈,冷冷道:“抱歉,你不能进去。”
宋临初这时候其实已经有点后悔了,且不说眼前这男人一副凶凶的样子,这病房也和他熟悉的那个人来人往的不同,寂寥到有点空旷,只有偶尔的护士医生走动。
要不还是算了吧。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宋临初刚要转身,病房门“咔哒”一声打开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从里面走出来。
“勇哥,谁啊。”
“不认识,说是给先生送饭。”
“送饭?”年轻男人比守门口这人和善多了,他打量着宋临初,笑得一脸温和,“你是宋先生吧?”
宋临初很少被称为先生,有点不习惯地点点头。
“宋先生你好,不好意思,我忘了事先跟勇哥打招呼,多有怠慢,还请见谅。”
“......没关系。”宋临初干巴巴地说,把饭盒递到年轻男人面前:“麻烦你带给檀先生。”
年轻男人笑了笑,说:“这个我没办法代劳,还是得您亲自送。”
说着,他做了个请的姿势。
别看年轻男人温温和和的,给人的感觉却是很强势,不容拒绝。
宋临初:“......”
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他一定是脑子被驴踢了。
然而,事到临头,还有个凶巴巴的男人虎视眈眈,宋临初只能硬着头皮,走进病房。
第5章
檀越住的这个病房很大,还是套房形式的,带客厅阳台,装修豪华,病房里一点医院特有的消毒水味道都没有,也不像普通医院那样白惨惨的让人压抑。
妈妈以前生病时,宋临初几乎把医院当成家一样住,习惯了那种环境,忽然走进一个不一样的,还有点不习惯。
这不知道的,还以为住酒店呢,还是超豪华的那种。
一切归结为六个字:万恶的有钱人。
“先生,人来了。”年轻男人——也就是檀越的私助程斌说。
檀越正在回复一封邮件,闻言抬头,目光和走进来的青年正对上。
尽管对方用的是他自己的照片做头像,可真人给人的感觉和照片是不一样的。
青年脖子上围着一条灰色的羊绒围巾,迭丽明艳的脸从厚厚的围巾里露出来,因为病房内的暖气有点足,红扑扑的,眼眸清澈明亮,显得灵动又鲜活。
不得不说,他外公还是有点了解他的,知道他喜欢这种涉世未深,看起来没什么心机的男孩子。
宋临初也在看檀越。
他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
他在檀明清的朋友圈看到过他爸的照片,40多岁的男人,看着跟三十多岁似的,高大俊朗又帅气。
他猜测檀明清的小叔应该是三十多岁,有檀明清和他爸珠玉在前,这个血缘关系亲密的叔叔丑也丑不到哪里去。
可眼前的男人,是不是年轻帅气过头了?
檀明清算是公认的太帅哥了吧,他小叔居然比他帅了好几个档次,那脸那腰,直冲着颜值天花板去了。
而且虽是檀明清的叔,他看上去却比他们大不了多少,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脸色病弱苍白,一看就是重病之人。
所以怎么说上天是公平的呢,老天爷给了檀越优越的家世,出众的外貌,却要让他英年早逝。
惨,实在是太惨了。
宋临初看着男人病态苍白的面容,心里对他充满了同情。
即便这样了,还不能安心享受最后一点时光,还要勤恳工作赚钱,又把赚来的钱留给檀明清,让他给苏展买奢侈品,再来恶心他。
这么一想,惨还是他最惨。
小绿茶,等着,很快把你搞成小餐叉。
这样想着,宋临初冲檀越举了举手中的保温饭盒,说:“檀先生,我做的药膳鸡,给您送过来了。”
虽然檀越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可大概是他身上的气场太强,宋临初情不自禁用上了敬称。
檀越脸上的表情淡漠如雪,让人很难猜测他的喜恶。
他没什么情绪地说:“放一边吧。”
檀越并没有要吃的意思。
他有专业的营养师厨师,三餐都是精心烹饪的,优越的出身把他的胃口养得很叼,一般的食物轻易入不了他的眼。
宋临初却并没有像想象中那般拘谨地把饭盒放一边,而是劝说道:“我还炒了青菜,再捂要黄了,口感不好,现在也快要到饭点了,您就现在吃呗。”
宋临初知道檀越在敷衍他,说不定就等他走了把他精心做了一下午的饭菜扔进垃圾桶。
那怎么行!
他都豁出去到这种程度了,来都来了,怎么也得让对方尝到他的手艺。
见檀越无动于衷,宋临初垂下眼眸,声音明显低落了不少:“我做了一下午,又挨着冻,挤了一个小时的地铁送来的,您就尝尝呗。”
宋临初虽然不像苏展一样会装乖装巧装可怜,但架不住他这幅好皮相装起可怜来的样子很具感染力,檀越指尖动了动。
半晌,他嗓音清冷道:“拿过来吧。”
宋临初内心给自己的演技点了个赞,程斌闻言,赶紧走过去把笔记本拿走,又支了一张小桌子,宋临初把饭盒放在桌子上,伸手拧开盖子。
檀越并没有对这顿饭尤其是眼前这人说自己做的饭抱有期待,打算敷衍两口了事。
可当保温盒拧开那一刻,檀越鼻间动了动。
香,非常香。
鸡肉的香味从保温盒里弥漫出来,说是药膳鸡,却并没有一点儿药味,是老母鸡久炖之后的醇香,又好像比单纯的鸡肉香味更加层次丰富,应该是草药的香味混入了鸡肉的香中,让它变得更加浓厚。
程斌正洗了手去拿碗,以及盛菜的盘呢,闻到空气中传来的香味,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这也太香了吧!
程斌拿了一堆碗碟过来,檀越讲究,保温盒里的菜必须盛在碗碟里,程斌把药膳鸡倒到大汤碗里,鸡肉是金黄色的,鸡汤的色泽也是浓郁金黄,点缀着一小把细碎的葱花,光是看外表就让人食指大动了,要命的是它还那么香。
他跟着檀越几年了,各种高级餐厅餐品都见过,还是第一次被勾得馋虫直冒。
檀越接过程斌盛的鸡汤,拿起汤匙尝了一口,努力让动作优雅得不那么迫不及待,不过舌尖蔓延上来的鲜味还是让他忍不住又喝了第二口,第三口。
鸡汤入口能尝到一股很清淡的苦味,是属于中草药的味道,却一点都没破坏这碗汤的口感,反倒和调味的盐一样,让鸡汤变得更加有滋味。
程斌默默地把保温饭盒拿去洗,再待下去他要馋死了。
病房里只剩他们二人,宋临初问:“咸淡还合您的胃口吗?”
檀越喝汤的手顿了顿,矜持地点了下头,声线冷静:“很好吃。”
宋临初顿时眉笑眼开,不枉他折腾了一下午。
他再接再厉:“如果您喜欢,我有空再给您做点别的送过来?”
其实宋临初现在大三,课业并不忙,要说有空,天天都可以有,但他知道,什么都是物以稀为贵,钓着他他才会想,天天送跟他家保姆有什么区别。
再者,天天这么来,他经济上也负担不起。
今天老母鸡加药材还有那些菜钱,加上一个保温饭盒,花了他两百多。
他的心在滴血。
檀越握着汤匙的手顿了顿,最后还是低低地“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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