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文沉默了下,看着他们面前的杯子,说:“给他送下酒菜。”
下酒菜。那俩人听完就笑了起来,沈朝文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跟不认识的人待在一起,沈朝文有点无聊,打算掏出手机发短信问姜默多久到。
那男人突然问他:“会喝酒吗?我请你喝。”
沈朝文只能先放下手机,对这个奇怪的男人道:“我不喝酒。”
那男人笑了笑,突然问他:“那你有烦恼吗?”
啊?
……沈朝文不太确定地看了他两眼:“什么?”
那男人指了指自己面前那杯酒,说:“这酒叫阿兹海默,店里才定的名字,我帮她测评了那么多,就这杯最好喝。要不要喝一杯?当个没有记忆的人,忘掉烦恼。”
沈朝文忍不住道:“那怎么不叫孟婆汤,喝了能把自己是谁也忘掉。”
那男人也跟着他笑起来:“还真有孟婆汤,索菲亚会调,你喝不喝?”
叫索菲亚的女孩儿努力推荐:“忘情水也有!”
忘情水,孟婆汤,阿兹海默……都什么奇奇怪怪的酒名。
沈朝文摇头,“我真的不会喝酒。”
那男人也没继续劝,“行。索菲亚,他不喝酒,给他一杯水啊。”
索菲亚应了。抓过一个杯子,又拿起一个新鲜柠檬切了两片丢进去,给沈朝文做了一杯柠檬水。
她刚递过来,沈朝文说了句谢谢,侧过身翻出钱包,问:“多少钱?”
索菲亚和那男人一愣,接着又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索菲亚摆摆手:“一杯水而已,你随便喝。”
沈朝文只能收回钱包,又说了一次谢谢。
他们还说着话,那男人已经站了起来。
他站直的时候沈朝文勉强看清了他的身形长相。瘦,高,穿得很普通,长得倒是不错,仔细看,居然还很耐看。
他在地上那块木板子边上捡起油刷,转头问沈朝文:“我们缺个名字,你有什么建议吗?”
沈朝文:“……什么的名字?”
“这家店。”他说。
这怎么好说。沈朝文摇摇头:“我没有建议,你们开心就好。”
他点点头,在空中比划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然后弯下腰,在板子上一笔笔写出两个大字。
索菲亚在吧台够着看他的字,问:“什么杯……干还是千?千杯?干杯?”
那男人说:“感觉都行,看见是什么就是什么。”
沈朝文也低头看了看。写得确实挺好看的,字像是要从那木板子上飞出来砸人脸上,十分灵动飘逸。
“很好,我喜欢。”索菲亚从吧台里跳出来,刚用手机给那木板子拍了张照,有电话进来,她一边接一边往外走,“装空调的师傅来了,我出去接一下。”
她出去了,变成他们独处。
静了会儿。
歌放到下一首了。
男人突然说:“偶然。”
沈朝文一愣:“什么?”
“这首歌,叫《偶然》。”他说,“词是徐志摩的诗。”
偶然。
确实偶然。
他们都没说话,安静地坐着听那首歌。
这店确实要装空调,热得人头晕,沈朝文想着。而且这灯光太浮夸迷幻了,幽幽的蓝,待久了会让人不舒服。
歌声很美,悠扬,沉静,可沈朝文怎么都听不进去,只觉得越听越热,很想快点离开。当时他隐隐有种感觉,如果再不走,一定会发生一些无法控制的事情。
……姜默怎么还没来,沈朝文在心里抱怨。跟这个人单独相处,他感觉有点热。
沈朝文心烦意乱地拿起手机,在歌曲间奏的时间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姜默哥,你在路上了吗?”
发送。
接着右侧有短信提示音响了一下。
沈朝文僵硬地扭过头……正好看见他掏手机出来。
对方打开短信读完,偏过头看他,笑了笑,低头打字。
几秒后,沈朝文手机震了下,他低头看,对方回复他:
“姜默哥就坐在你身边。”
后来某天深夜他去接喝醉的姜默,沈朝文在路上问过他为什么那天要骗自己,直接说自己是姜默很丢脸吗。姜默答他,我有时候是我,有时候不是,我思故我在,这是一个哲学问题,你懂不懂啊,小朝文。
他就这样的……爱好胡说八道,什么都能乱扯。当时沈朝文无语极了,但还是小心地在旁边看着他,怕他喝醉不好好走路撞到树。
那一晚姜默穿了一件细条纹的长风衣,衬得人很瘦。那会儿他们还没有在一起,沈朝文跟在他身后,有点蠢蠢欲动,想趁姜默喝醉从后面抱他一下。可最后还是不敢抱,只能那样看着姜默慢悠悠往前走,脚步似乎都醉醺醺的,像他独有的舞步。
第3章
到雁荡山的时候是凌晨四点左右。
很显然,这个时间联系姜默留下的那个手机号是很不礼貌的一件事,人家肯定还在休息。沈朝文在找个地方开房睡一觉和在车上睡一觉之间犹豫了一会儿。
困意来袭,他最后选择了前者,开车开得他有点头晕。
那一觉睡得不太好,一会儿梦一会醒,头还特别疼。中午洗漱整理后他到酒店楼下买了个面包,边吃边打那个号码。
电话那边的声音听起来是个中年人,询问后得知他们在景区附近的某个小饭馆里。
地方不好找,沈朝文开车绕了半天才找到地方。烟火气十足的一家小店,看上去是便宜实惠的家常菜馆,沈朝文西装革履地走进去,引起不少人注目。他抬眼找了一圈,看见自己要找的人坐在饭店靠墙的一个小桌上。姜默穿着那件去年沈朝文给他买的灰色衬衫坐在那儿,正在听对面那个大叔说着什么,右手里端着的……应该是一杯酒。
沈朝文一时有些语塞,在心里感慨姜默这令人咋舌的定力和神奇的交际能力,东西丢了没办法回家,他还有心情坐那儿跟人喝酒呢。
姜默不能算一眼看去特别夺人眼球的大帅哥,五官端正耐看而已,就是气质太与众不同了,跟个酒仙似的。
沈朝文一言不发地走过去。
姜默发现他,反应了一下才挑眉,看了他脸两秒,又看了他缺了一颗扣子的白衬衫两秒,指了指椅子,说:“坐。”
沈朝文瞥了眼他手里那杯酒,用眼神询问他:你在干什么?
姜默也选择用他常用那招反弹回来,真诚对他笑了笑,用眼神回答说:如你所见。
眼神交流结束,姜默拍拍他的肩,笑着跟对面的人解释:“孙哥,我弟弟来了。朝文,这就是收留我的警察同志。”
孙哥笑着打量他俩,“别说,我看你俩长得真有点像,像两兄弟。”
哦。沈朝文在心里答他,大哥,这叫夫妻相。
打过招呼,他们捡起之前的话题继续聊。
沈朝文抱着手听了会儿,孙哥正在讲的是他们镇上一个多年未破的杀人碎尸案,确实是姜默会感兴趣的那种故事。沈朝文没听到前因,中途开始听感觉没意思,于是站起来去前台把钱给了,又去隔壁便利店买了条烟。
回来的时候看见孙哥在跟姜默告别。他走过去把烟递给孙哥,说这两天麻烦孙哥了。推让了几句,孙哥把东西收了。
离开前孙哥还抱了姜默一下,笑着说后会有期。姜默也挺不舍,揽着对方的肩紧了紧,说谢谢孙哥,遇见你很幸运。
沈朝文一直对姜默身边的男男女女十分敏感,即使知道这没什么,可他俩这举动还是看得沈朝文眼皮一跳。
和孙哥告别后,他俩一言不发地往停车的地方走,谁都没先开口。
姜默行李丢了,只剩下一个夹着铅笔的牛皮本子,他就那么拿着,慢悠悠地走在沈朝文身侧。
上次见已经是一个月之前的事儿了,当时他俩是大吵一架才分开的,之前的矛盾还拖着悬而未决,这么突然见到,都有点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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