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子朝没回话。
邹莽原自顾自地解释:“因为我们很像,在这里不论什么时候都显得格格不入。你有没有注意过他的眼睛,对这里的一切都带着敌意,而这里也同样不接受他。”
“你到底想说什么。”覃子朝冷声问。
“我想说的是,你不要总想着去试图改变别人,这太蠢了。对于我们这类人,保持敌意恰恰才是最好的保护色。你把它击碎了,有一天当他发现其实你跟那些人也没什么不同的时候,只会感到更绝望。”邹莽原顿了下,“就像当初的我一样。”
“邹莽原。”覃子朝闭了闭眼,语气低沉,“别拿他做比较,他不是你。”
“随便了。”邹莽原无所谓地耸耸肩,也不辩驳,“不过我是真的挺喜欢他,跟当初喜欢你的时候不一样。你曾是我以为的救世主,而他……”
覃子朝的眉皱得更深,邹莽原这所谓的“喜欢”让他生出了一股愤怒,也不知是不是最近自己对这个词实在太敏感了。
他深吸了口气压下了躁郁的情绪:“我要锁门了。”
“他也会喜欢我的。”
“他不会!”覃子朝低喝。
邹莽原眼底划过一缕暗光:“你生气了?”
覃子朝的心倏地收紧了下。
邹莽原看着他的脸又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
当覃子朝再回到宿舍的时候,江闻皓正抱着吉他,用一块绒布仔细擦拭。看覃子朝进屋,抬眼问了句:“这么久?”
“有点拉肚子。”
江闻皓“哦”了声,也没拆穿这蹩脚的谎话:“我还在想那天弹什么。”
覃子朝知道他说的是文艺汇演,温声道:“你弹得那么好,不管弹什么应该都会受欢迎。”
江闻皓将绒布放到一边,开始给吉他调音。
覃子朝在一旁站了会儿,拖出椅子坐在了江闻皓对面。
思考许久后,终于尝试着开口:“你是怎么认识邹莽原的?”
江闻皓调琴的手停了下,覃子朝赶紧欲盖弥彰:“哦,我就是有点好奇。没事,不想说就算了。”
“来这儿第一天,我看到他猫在宿舍楼走廊摸黑读英语。明明有自修室又不去,觉得挺奇怪。”江闻皓重新将视线放在吉他上,“后来见他被杜家傲那伙人欺负,就扔了包纸给他。”
“然后呢?”
“然后没了,剩下的你都在场。”
覃子朝点点头,过了会儿后又问:“那你对他什么感觉?”
“什么什么感觉?”江闻皓被对方的问题整的有些莫名其妙。
“没什么。”覃子朝也意识到自己话多了,简直就差把我跟邹莽原你更愿意跟谁在一起说出来。想想这种心态实在是无聊又幼稚,暗骂了自己一句,转而道,“去吃晚饭么?”
“不吃了。”江闻皓用手指了指嗓子,“中午的玉米还在这儿卡着呢。”
“好,那过会儿直接去上晚自习吧。”
“嗯。”江闻皓扫了下弦,音总算是准了。
他调整了下姿势重新抱好吉他,问覃子朝,“给你个机会,挑首歌。”
覃子朝想了下:“那天咱们从柳安回来,你在车上放的那首就很好听,会么?”
“Hey Jude?”
“嗯。”
江闻皓抱着琴恍了下,低声咕哝了句:“怎么选了这首。”
覃子朝刚想说没关系,换一个也行。江闻皓已经调整了个姿势坐好,舒了下气,指尖一扣拨动了琴弦。
随着舒缓的前奏响起,他那独属于少年的,带着慵懒却干净的嗓音在黄昏的宿舍里响起: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into your heart
Then you can start to make it better
……”
他的发音很好听,还带着些英式的腔调,一点不像个不学无术的学渣。
斜阳染在他的身上,将他的眉眼柔化。
虽然仍是副懒洋洋的样子,但自内而外所释放出的更多是纯净、温和。还带着些,形容不出的怀念。
覃子朝一不小心,就再次深陷了。直到对方弹完了一整段,将手伸到他面前打了个响指,他才蓦然回神。
“好听。”覃子朝找了半天才找回声音,“你是怎么学会弹吉他的?”
“我妈教的。”
“她一定是个很有才华的人。”覃子朝由衷道,“文艺汇演就上这个吧,绝对轰动全校。”
江闻皓舔舔嘴唇,将吉他装回了琴袋:“这首不行。”
“为什么?”
“不想。”江闻皓淡声说,“给你唱唱就算了。”
他没有说,因为这首歌是他妈教他弹唱的第一首。
他还记得当时他妈摸着他的头跟他讲有关这首歌背后的故事。Jude是约翰列侬和前妻的儿子,两人离婚后,创作人保罗为了让Jude不再难过,于是写下了这首歌希望他勇敢。
虽然没有理由,但自从江闻皓的妈妈过世后,这歌便从此对他有了特殊意义。原本是不打算再当着人唱的,只是覃子朝刚刚又提起,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他唱了。
“那就换一首,还是周杰伦吧。”覃子朝说。接着又在心里接了句,我也不想别人听。
这句绝对是实话,刚听江闻皓这么说完,他其实还挺开心的。先前因为邹莽原所产生的烦闷情绪也因此缓解了不少。
这首歌是只唱给他的。
“稻香、彩虹、双截棍也行。”
江闻皓听后笑着骂了句傻逼:“双截棍?你不如弄死我。”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看着差不多时间该去上晚自习了,便起身离开了宿舍。
刚走到门口,就和从对面屋出来的邹莽原撞了个正着。
“我听到你刚在屋里弹吉他。”邹莽原垂着眼,又不见了先前在覃子朝面前的样子,“我也喜欢披头士,你唱的是他们1968年专辑里的。”
“The Beatle.”
江闻皓扬了下眉,有些意外。虽然有人喜欢披头士这么经典的乐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毕竟这是大山深处的云高。
“你唱的真好。”邹莽原低下头轻声说。
覃子朝在旁全程沉默,只是眼底的光变得冷暗。那明明是江闻皓唱给自己的,本不该让外人听到。更何况这人还是邹莽原。
“你们是要去上晚自习么?”邹莽原看看覃子朝,问江闻皓,“我可不可以一路。”
江闻皓无所谓地点点头,三人一起朝着教学楼走去。
这期间覃子朝顺带还去了趟图书馆,江闻皓在外头等着也不知道他借了些什么书。
今晚的晚自习轮到英语测验,是江闻皓为数不多的强项之一。
在搞定除了作文这种需要写很多字以外的题后,他侧目看了眼覃子朝,发现对方仍埋头在桌案上,一只手放在下面夹着本书。
江闻皓皱了下眉,且不说难得见覃子朝写题这么慢过,那本书又是怎么搞的?
作弊?
江闻皓用食指叩了叩桌面,覃子朝本能的将书迅速塞进柜斗。
江闻皓这才看到他的英语卷子早已写好,就压在胳膊底下。字迹漂亮卷面干净,妥妥又一个满分。
而他在笔记本上记录的也并不是什么重点题,而是——
“约翰列侬,1940年出生于英国利物浦。1960年建立披头士乐队,该乐队……”
江闻皓:“……?”
……
*
晚自习下课后,覃子朝又在宿舍的自修室里呆到最后一个才回来。
江闻皓迷迷糊糊觉得旁边有人爬上床,心说覃子朝这真是要考状元的节奏。
结果第二天醒来,一身的起床气愣是被对方上来一句话给整没了。
“那首歌是后来才被收录进《The Beatl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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