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倒戈(14)
温热的液体从伤口开始溢出来,哪怕是雨,也无法掩盖这惨烈的血腥味。
【第二十四章】
他们在雨夜的树林中浴血相拥。
祝乐辞的手又一次失了力气,呆呆地垂落下来。他睁着眼睛,什么也看不清,只能够感觉到方同喻的手臂拥着他。
“乐辞……别走。”方同喻又重复了一遍,声音里几乎是乞求。
他的血从伤口边缘迫不及待地涌出,沿着皮肤下滑。他疼得嘴唇发紫,裂掉的树枝碎末扎在他的肉里。祝乐辞的手落下来了,树枝也随之掉下,血液没了最后的那点儿阻拦,肆无忌惮地汩汩涌着。
祝乐辞喃喃道:“为什么……”
方同喻只留下了一个执念,死也无所谓,他要把祝乐辞留下来。虚弱的身体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力气,将人狠狠锁在自己怀里,祝乐辞的挣扎又大起来,声音发抖:“你让我走,我就给你叫救护车……”
方同喻没有开口。
祝乐辞哭着道:“同喻,我求你了!”
仿佛绝望的漩涡挟着他们两人,要他们不得逃脱,被撕得粉身碎骨。祝乐辞咬着牙推他,却怎么也推不开那两只手臂,在反抗之间,他的手又无意碰到方同喻的肚子,碰到那个血肉模糊的伤口。
他沾了整整一手的血,触感是那样的热。
祝乐辞快要崩溃了,他破声地吼道:“你想死是不是!”
“我早就死了,”方同喻说,“你要是走了,我就永世不得超生了。”
他的嗓音沙哑而低沉,倒与近日来的癫狂不同,仿佛又回到了过往的他。祝乐辞眼泪不住地溢出,哽咽着停了手,雨声淹没了他们两个人的呼吸声,方同喻不再说话,沾湿了他身体的血慢慢由热转凉,与雨水混做一块,令他恍惚有了方同喻当真死了的错觉。
方同喻的体温也在慢慢降低,失血过多,意识终究是模糊了。祝乐辞被他扑倒在地上,面朝着天,望着被树冠遮蔽的、昏暗得看不见一丝月光的上方,雨水与泪水一同淹没了他整张脸。
“同喻,”他哆嗦着道,“我要逃走的……”
方同喻没有半点回应,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手指握了一握,最后还是完全松开。
祝乐辞费劲地从他身下爬出来,用湿透的衣服擦干了自己的脸。他穿回了那双鞋子,往那栋噩梦一样的房子重新跑去,从二楼的房间里找出了方同喻的手机。他犹犹豫豫,鼻头酸楚,最后还是没有报警,只是拨了一串他烂熟于心的号码。
电话对面的人这些日子已经快要急疯了,终于再次接到电话,一开口便是一连串的问询:“同喻?你在哪里?我怎么也查不到你,你到底把乐辞怎么了?!”
“柏赢……”祝乐辞啜泣着开口,“你来救他吧……”
对面的人声音戛然而止。
房间里的灯光温馨而朦胧,祝乐辞低着头,看到自己身上的白裙一片猩红。他把这里的定位发过去,找出了雨伞,再次走出屋子,回到那片小树林,将伞放在了方同喻的身边,为他挡住一点儿雨水。
“同喻,放过我吧,”祝乐辞蹲了许久,万分疲惫,最后对着已经毫无意识的他说,“也放过你自己。”
【第二十五章】
祝乐辞在Z县呆到第二个月的时候,终于找到了一个正经的工作。一家公司录用了他,工作难度不高,工资也不高,时间刚刚好一天七个小时。
从方同喻身边逃出来后,他就来到了这里。
南方的三线小城市县城生活节奏舒缓,这么多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他在这里长到十八岁,才去了另一个城市读书。
遇见了柏赢,遇见了方同喻。
柏赢接手了方同喻,把人接到医院处理。祝乐辞脑内混沌却也清明,他没有回答柏赢的询问,没有说出这些天发生了什么,只是在对方终于停下来时,低声道:“我要走了。”
其实不必多说,这段时间的事情,用想象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他脸色惨白,双目失神,嘴唇都毫无血色。他没有别的衣服可穿,身上只能够披着柏赢的外套,宽大的黑色外套在他身上活活大了好几个号,衬得他的身体瘦弱不堪,仿佛小孩偷穿了父母的衣服一般滑稽。
柏赢看得说不出话,心里像被撕扯成碎片一般疼,嘴唇蠕动许久,最后才挤出一句:“我想补偿你……”
祝乐辞扯动嘴角,似乎是笑了笑。
“是我对不起你!”柏赢抓住他的手,声音忽然扬高。祝乐辞经受了方同喻这么久的折磨,对一切肢体接触都敏感,猝不及防被捉住了,吓得颤抖起来,用力抽回手,后退了好几步。
柏赢愣住了,看着他的脸色,感觉自己连脖子也被掐住,几近窒息。
曾经永远是祝乐辞在单方面地讨好他,亲近他,对他做卑微又渴望的请求。现在的所有却都逆转了,他连摸一下这个人,都会吓得他成为惊弓之鸟。
祝乐辞不对自己的抗拒做出解释,也不需要解释。他的眼睫低垂着,形成一道忧郁而可怜的阴影,许久后,才道:“你不要再让同喻来找我,就好了。”
柏赢如同被鬼迷了心窍:“那我能去找你吗?”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结论他们两个人心里都知道。
祝乐辞自己的东西少得可怜,他只带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塞了几件衣服,收拾好自己的证件,便离开了。他走的时候方同喻尚未苏醒——他走得跟逃跑一样。
在这个城市呆了五年,这样漫长的一段时光,像一场不真实的梦。离开它却只要短短的几十分钟。
几十分钟后动车便离开了这个城市的边界,再几十分钟,到了下一个城市。窗外的景色从繁华的城市变为稍显老旧的城郊,再变为农田,大江,嶙峋山壁。祝乐辞坐在靠窗的位置,始终面朝着玻璃窗,看着一样样东西自眼前飞掠而过,不知不觉间落了几滴眼泪,又慌忙擦干,怕被座位边的人发现异样。
动车换乘火车,跨越了半个中国,花费了十几个小时,将他送回了长大的那个小县城。
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再回到此处,他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刚出车站时天光熹微,空气中尚有朦胧雾气,他盯着这个初醒的、熟悉而陌生的城市,呆呆站了许久,最后在茫茫人流之中蹲下来,捂着脸,泪水汹涌地沾湿了手掌。
他可以做的事情还很多。
他要回去看看把自己养大的孤儿院,在有勇气的时候,查查当年自己被送到这里来的情况;他要租个房子,找个工作,挣一点儿钱。
他可以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工作到傍晚,或者到半夜也行;他会给自己布置房间,毕竟他擅长这个;他会给自己做好每一餐饭菜,这么多年下来,他的手艺磨练得非常好了,曾经连方同喻也称赞过这一点。
他要学会一个人活着。
【第二十六章】
南方的冬日从不下雪,太阳仍然高挂,只是一丝一寸的空气都挟着湿冷的水汽,透着寒意。
祝乐辞住了两天宾馆,蹲在房间里,一步也不迈出去。他头脑依旧混乱,思绪时常断节,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看起来合适的房子——房龄很新,位置离市中心不远,租金也恰好在他可以负担的范围。
磕磕巴巴地与房主打完电话后,祝乐辞再次踏出宾馆,迎面便是卷着落叶的冷风,冷得他一个哆嗦。
他记忆力还算可以,这里的道路他都记得,倒是没有迷路。去看房时,他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什么毛病来。房主是个古里古怪的老太太,对他的态度十分不耐烦,颇有爱租不租的感觉。
祝乐辞唯唯诺诺的,也没再说什么,交了三个月的租金,把自己的行李也搬了进来。
他生性勤快,刚来到这儿,又没事干,撸袖子里里外外地把这儿清扫了一遍,在附近的超市买了新的床上用品,回来换上,出了一身汗,当天晚上便病倒了。
离开这儿太久,他有点儿水土不服,又吹了风,得个感冒也不奇怪。祝乐辞一个人挨了整晚,到第二天时病得更加厉害,全身都发起热来。他爬起来烧了个热水,倒水的时候还险些烫到自己,摇摇晃晃再回到床上后便拉着被子卷住了自己。
他后知后觉地又开始难受了。
身体的痛苦对他来说是惯于忍受的东西,但那颗被割得千疮百孔的心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变得麻木。单独一个人待着的感觉过于可怕了,房间里没有别的声音,身边没有别的温度。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身边,那里却除了枕头以外毫无一物。
哪怕是总折磨他、总让他畏惧的人,至少也是真实存在的。
什么都没有的感觉比那还要令他窒息。
祝乐辞浑身如置身火中,他迷迷糊糊地想要抱点儿东西,往右边蹭去,却“咚”的一声摔到地上!他被摔蒙了,脑子好半天都没转回弯来,被子也被他裹着扯下了一半,半拉半垂地挂着。他像落水小狗一样挣扎两下,却怎么也没有起身的力气,只好丧气地蜷在地上。
眼泪这个东西对他来说是不值钱的东西,他又开始掉泪了。
祝乐辞缩在地上,把被子全部拉下来,包在自己身上,好似这样就能够让他觉得不那么孤单。他一抽一抽地哭着,却没什么声音,全身上下都出了汗,既烧又寒,哭到失了意识后,昏昏沉沉地终于入睡了。
那次他竟然就靠着自己的命大撑下来了,后遗症感冒大半个月,不断地咳嗽流鼻涕,门也不敢出,怕惊扰到别人,招来哪怕只是一个眼神的注意。
回Z县的前半个月基本就在受罪之中撑过来,算得是出师不利。
祝乐辞半点也没有把自己养回来,甚至又瘦了两斤,几乎快脱形了。他本来外貌清隽温润,现在却过于瘦弱,没有一点儿精气神,自己也要嫌弃自己了。
他的积蓄并不多。走的时候柏赢想要拿钱给他,也被他拒绝了。他只能够斟酌着开始考虑找找这里的公司,把自己当初的简历拿出来,顶着压力一个个公司投过去,忐忑地等待回复。
在这里住到第二十五天时,他出了门,准备去买点儿食材回家。锁门的时候,对门的邻居正好也出了,对他打了个招呼,似乎是有点儿惊奇,不知道这儿什么时候多了个租客。
祝乐辞结结巴巴地回答:“我,我刚搬来不久,还没一个月……”
“这儿都大半年没人租过了,”对面的年轻人摸摸头,“我就是没想到还有人敢租。”
祝乐辞有些疑惑:“什么意思?”
年轻人用手比划着解释:“那间房子就是,死过人,所以才这么便宜嘛,它的租金都只有我这儿的一半。”他努努嘴,“好像是个女租客被强奸……在里面自杀死了,后来就没人敢租了。我看你也是不知道的样子,还是提醒一下你的好。”
祝乐辞愣愣地站着,过了一会儿,勉强地对他笑一笑,说:“谢谢你。”
年轻人颇为自来熟,似乎还有和他多说几句的意思,但看看表,好似是时间来不及了,便急匆匆地说再见跑了。祝乐辞把锁锁好,慢吞吞地下楼,蜗牛似的,晃到超市挑了几样菜,再慢悠悠地晃回来。
他把买来的肉和菜一一摆到冰箱里,坐了好一会儿,才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
就算这是凶宅,应该也不至于害他吧。
他努力让自己笑起来——他和人家也没什么区别。
【第二十七章】
第三十五天的时候终于有一个公司回复了他,通知他两天后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