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12)
“嗯。”拍一个猫,也没什么。
凌思凡调成他常用的自动档,对准了猫,轻轻一按快门,只听“咔”地一声,快门开合之间,凌思凡的照片已经拍摄完毕。
他调到了“回看”模式,发现……照片上就是黑乎乎一团,虚得很,身体有残影,黄色的眼睛也没能定格,弯弯绕绕到处都是,弄得那猫像是长了好多眼睛一般。
“拍动物不能这样的。”庄子非说着,从凌思凡身后很自然地伸过去两只手,虚搂着凌思凡。然后,他一只手把着凌思凡的左手说“左手别握机身,这样托着镜头”,另一只手则是移到机身上拨到了S档,也就是“快门速度优先”。接着,庄子非将凌思凡的右手放在了快门按钮上边,自己的手则轻轻地是搭在他的手上,在凌思凡的耳边缓缓地说:“对于动物摄影来说,自动档是不可以的,要用‘快门速度优先’,因为,即使此刻你的拍摄对象没动,你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动。它们经常速度极快,不动则已一动惊人,动的瞬间也经常是最有价值的瞬间。你必须要做好准备,快门速度无论如何不能慢于500分之一秒……”
“……”庄子非讲什么,其实凌思凡没太听进去。被人搂在怀里,并且左右两手都被握着,对凌思凡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他的后背很烫,手也很烫,周围空气仿佛都变得黏稠起来,让他有些窒息、想要昏厥,只能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耳边庄子非还在继续说:“与风光摄影完全不同,动物摄影师宁可增大光圈或者调高ISO牺牲画质导致偏色,也要保证足够快的快门速度。当然,能不牺牲画质是最好的,所以野外摄影师会比较青睐于阳光很足的天气……你知道吧?成像需要的光是固定的,曝光时间短了,进光量就要多,要么光线较强,要么增大光圈,要么提高ISO……”
凌思凡依然在发呆。他一直忍不住想:庄子非这动作,莫非是故意的?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告诉自己,庄子非不会是有意搂自己的,应该只是单纯地在教自己学摄影而已……庄子非那么傻,快三十了还在当国王呢,没有这个心眼,一定是精于算计、长期与人勾心斗角的自己想得太多了。
庄子非再次出了声:“以上都是技术层面上的内容……但那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比如白鹭那张我就用了慢速快门。心理上的准备其实更加重要,你要记住,每种动物、甚至每个动物都是不一样的,他们的习性还有特点都大相径庭,你要仔细观察它们、深入了解它们,确定它们就是你追逐的目标,然后,在清楚你想表现什么的情况下再选择合适的技巧。”
“……”凌思凡问,“所以你能了解不同的动物么?”
感觉有点神奇。在凌思凡的眼睛里,同一种类的动物全都是差不多的。
“当然,”庄子非让相机对着猫,“可能一开始还有点不行,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确信我自己可以做到,要不就可以失业了。”
“……”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很容易上别人的当?事实上并没有。我看人是非常准的。你想,连不会说话的动物我都可以读懂,明白它在看什么、明白它在想什么,怎么会看不透和我同种类的人呢?”
“……”凌思凡好像突然有点明白了,为什么只有庄子非没有被他表象蒙蔽、为什么只有庄子非知道他实际上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瞬间,过去看起来“柔弱”的庄子非让他有些怕,他甚至感觉在对方的面前他无处可遁。
庄子非按下了快门,并且按下了“回看”键:“喏,你看,只要肯用心,多看、多听,你就可以了解全部的它,让它呈现出本来的样子,它在你的脑中会越来越清晰,而不再只是很模糊的概念。”
“……”照片上的黑猫极其可爱,是凌思凡见过的最最可爱的模样,凌思凡过去从来不知道,这只黑猫居然有这么漂亮的角度。
那边庄子非放下了相机:“最后,只有你会发现,连它自己都不清楚的它最美丽和炫目的一面。”
“……”
顿了一下,凌思凡问,“子非,你自己最满意的照片是哪一张?”他有一些好奇,这样的庄子非,会有什么自己难以超越的照片么?
庄子非却是摇摇头:“现在还不能给你看。”
“……”
“不过,那张的确是拍得最好的,因为……我对拍摄对象的感情是最深的。”
“……”
“看他看得最多,想他想得最多,那是其他所有的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的程度。”
“嗯?”不知为何,一瞬间,凌思凡就想到了庄子非钱包里那张倒扣着的相片。
第13章 收购安世(十一)
一段时间之后,“逼空”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由于德国金融监管局和反垄断当局联邦卡特尔局均未对几家对冲基金的联合申诉做出回应,几个机构在法兰克福和汉堡两地提出了诉讼,认为“霄凡”涉嫌欺诈、误导了投资者。然而,并没有过太久,汉堡的法院就驳回了针对“霄凡”的指控,地方法官宣称,没有证据可以表明被告有欺诈的行为并故意对对冲基金施行伤害。“霄凡”的发言人也称,“霄凡”没有任何过错,对冲基金的控诉全部都是无端的指责。
“有完没完……”凌思凡揉了揉眉心。
时鹤生将一杯咖啡递给了凌思凡:“还有机构想在美国诉讼,不过因为管辖范围被驳回了,法院建议在德国打官司。”
“等到法兰克福也驳回了,应该就能告一段落了吧。”
“‘欺诈’……真是个有意思的罪名。”凌思凡笑了笑,“我从没说过我放弃收购‘安世’,也从没说过我停止了买股票,何来‘欺诈’?”
“凌总,”时鹤生说,“这一次的收购,好像从头到尾,你都没担心过。”
“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似乎没想过失败。”
凌思凡说:“是没想过。”
“哎,”时鹤生又问,“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过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
“……”凌思凡的心里突然间就被刺痛了一下,他垂着眸子,说:“是有的。”
“嗯?”
“而且,我很小的时候,就体会过什么是绝望了。”在同龄人稚气未脱的年纪里,凌思凡就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和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战斗将会多么凄惨——它不仅仅会让人输,而且,还会在人因为一点小小的胜利沾沾自喜时,让他明白他有多么幼稚。那种无力、绝望被鲜血淋漓地刻在心尖上,每次想起来都惊恐万分,挥之不去。通常来讲,输了并不可怕,即使输了,双方也应是平等的,在堂堂正正地交锋,然而,当差距过于巨大时,过去一切反抗、希望全都成了笑话,整片天都是漆黑的颜色。
“……抱歉。”
“没事,”凌思凡说,“一切只是因为对方还不够强,所以无法让我感受大龙遭屠、无力回天之感。”商场上的对手全都是人,是人便无法摆脱掉人性之弱。
正在聊着,凌思凡便接到一个电话,一看来源,竟然又是庄子非那家伙。
“思凡,”庄子非说,“我在你们公司楼下。”
“嗯,”凌思凡问,“有什么事?”
“我包了包子给你吃。”
凌思凡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又是包子?”
“我、我觉得包子很好吃……”庄子非又一点傻眼,“那……那你想吃什么?”庄子非很爱吃包子,两口一个,两口一个,香得很。
“……没有,”凌思凡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以后别麻烦了。”
那边庄子非却执拗地问道:“你想吃什么?”
“……”
“锅包肉喜欢吗?”
“……喜欢。”因为小时候穷,基本上,只要是肉,凌思凡就喜欢。有的时候,饭桌上有的只是那种很腻的大块的肥肉,或者腥到不行的鱼,别人全都吃不进去,只有凌思凡一个人觉得也挺好吃。他在亲戚家里不敢与人家争,装得十分乖巧懂事,荤菜只敢夹上两口,基本全都留给亲戚家的孩子,很怕别人觉得他喜欢抢好的,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谁会不喜欢吃肉呢,凌思凡只是在忍着而已。
“好。”庄子非笑了,道,“下次给你弄锅包肉。”其实庄子非不会这个菜,但他觉得自己能够学会,再难的菜多练几遍也就会了。
“……”
“……思凡,”见到凌思凡并将包子递给对方后,庄子非看着凌思凡,突然说道,“你的这件风衣,穿了好几年了。”
“嗯?”凌思凡狡辩道,“米色风衣都差不多,你看错了也正常的。”
“不,”庄子非却是执拗地回答,“就是这件,你至少穿了三个初秋了,我绝对不可能看错。”他总是看着凌思凡,知道关于他的一切细节,而且,因为庄子非以观察为生,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有这个自信。
凌思凡:“……”
“你休闲类的几件衣服也都穿了好久了。”
凌思凡没说话。
两秒过后,庄子非小心翼翼地问,“你……舍不得钱?”
“……”凌思凡语气十分生硬地反问,“我没有在东西坏了之前就丢弃的习惯。怎么?有任何问题么?”
他的确是没那习惯。中学时,东西不用到彻底报废他是不会换的,他每一根油笔笔芯都会写到没油,每一个算草本都写到了正反两面再也找不到空白的地方。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要新东西,他甚至常常会穿补过的衣服,他在男孩子中是少见的手巧,不过他也常常被人嘲笑穷酸。小孩子们的捉弄总是赤裸裸的,并不似成人一般会隐藏情绪。直到现在,凌思凡也不会轻易扔掉什么,他总觉得以后都有可能用到,再用到时就不需要再重新购买了。凌思凡的家杂物堆得非常满,也得亏他买下的房子面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