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金盆洗手(57)
他也不说话,虽然不知道为啥唐瑞安老是觉得自己和唐开瀚关系很好,但路文良心里清楚,唐开瀚可不是那种会被人随随便便攀扯上关系的人,这人精明的很,算计别人尚且来不及,怎么会和自己真正搞的多亲密呢?
等到唐瑞安自己被他哥打击到了,自然就会把这件事情搁置不谈,人家毕竟是好意,路文良实在不想当面把话说的太直白,到时候反倒伤害了这小年轻的自尊心。
他笑着点点头,拍拍唐瑞安的肩膀:“好兄弟,这份好意我心领啦,不管咋样,我肯定不会让自己出事情的。”大不了一会儿午休的时候他自己偷偷跑出去找一下房子好了。
唐瑞安瞥了他一眼。
……
在教学楼顶盯着路文良的背影滴溜溜的跑出学校,唐瑞安颇有些泄气,他就那么不可信么,不光他哥觉得他不靠谱,连平常那么温柔的路哥都信不过他。
掏出手机给他哥拨了电话,他其实也挺忐忑,现在他毕竟住在唐开瀚家里,虽然兄弟俩人关系不坏,但唐瑞安是知道他哥这个人的,唐开瀚并不喜欢有陌生人侵占自己的领地,唐开瀚在海川的家里连个保姆都没有,只请了钟点工来打扫卫生,从这上面就可见一斑了。
但这一回他可想岔了,唐开瀚哪里有不同意的道理?他现在最盼着的就是和路文良多点相处的机会,唐瑞安这一自作主张刚巧闹到了他心中的痒处,挂断弟弟的电话后唐开瀚迅速的和助理确定了电视台的事情,然后让人把本该立刻解决的取消节目的消息押后几天再宣布。
晚自习后,抱着书本的路文良走出学校大门,迎面就是一辆熟悉的红旗车。
……
这回是赶鸭子上架,他不住都不行了。唐瑞安这么热心,唐开瀚又没有表达拒绝,甚至亲自到校门口来接人了,路文良这时候假如突然反悔,未免显得他太过矫情。
唐开瀚的家有点出乎他预料,并不如他想象中的在郊外啊半山啊拥有一座占地千亩的大豪宅,而是在距离健康路不远的一处中高档公寓里,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很宽敞,而唐开瀚自己的家……目测,最多不超过一百五十平方。
这房子装修的很简约,进门是比较朴素的一处玄关,玄关上的架子里放着几个花瓶和一套纯色的茶具,袋装的真空包碧螺春斜斜的靠在壁板上,底下的柜子打开是鞋架。
客厅不大,没有阳台,不过是落地窗,此刻被厚厚的帘子遮盖着,一套墨绿色的沙发,地上铺着耐脏的深色地毯,小小的茶几,对面一个壁挂电视。
墙上有非常非常浅的浮雕壁纸,天顶也挂着最平常不过的小圆盘灯,灯光微黄,暖洋洋的,铺洒在路文良所能看到的每一处地方。
这是个挺温馨的家,不过,和唐开瀚挺不搭的。
路文良拎着一小箱子衣服换了鞋站在门口,唐开瀚嘴里叼着烟,把唐瑞安的鞋子和路文良的都收好了,站起来脱下外套,露出自己薄薄衬衫下健美的身体。
他眯着眼睛看着路文良半响,缓缓说:“你住我对面儿那屋吧,下午给你收拾出来的,累了就先去屋里收拾东西,要不要我帮你?”
路文良连忙摇头,事实上他一点都不想住下来,但现在再讲这话已经来不及了。唐瑞安一手夺去他的箱子光着脚丫朝屋里跑:“我帮你一起收拾!”
路文良朝着唐开瀚客气的点点头,然后跟在唐瑞安身后进去了,唐开瀚在原地秀了一会儿肌肉,在心底啧了一声。
唐瑞安这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吧?
然而他仍旧撩起袖子,套好拖鞋后进厨房洗手,打开冰箱看了看,还有几个鸡蛋和一根苦瓜半只鸡。
挑起眉头,他快步走到路文良的房间门口,趁着说话的功夫偷看,“家里没菜了,就鸡蛋苦瓜和鸡,小路你要吃什么?”
唐瑞安在路文良床上打滚,一双赤脚丫翘到天上去了,路文良安静的在衣柜前面收拾衣服,闻言很吃惊的抬头:“唐哥你会做饭!?”
唐开瀚眯着眼充满威胁意味的瞥了眼唐瑞安,然后带着笑意盯住路文良:“我怎么不会做?你要吃什么?快点说我买菜去。”
这小子,一声哥把他心都喊化了。
路文良心里仍旧有些震惊,脸上笑笑道:“我不挑嘴,你给我白米饭我也吃得下去,别买菜了,吃苦瓜炒鸡蛋就行。”
“不要!!!”唐瑞安立刻开口,他以为路文良会点菜呢,哪知道他居然这么不给力!“我要吃回锅肉和糖醋里脊!”
“没有!”白了唐瑞安一眼,唐开瀚瞅着路文良的衣服收拾的差不多了,皱皱眉头,小孩的衣服少的可怜。
“去洗手吧,今天吃红烧鸡和苦瓜炒蛋,唐瑞安你爱吃就吃不吃滚蛋。”
说罢他又垂眼看着路文良:“去洗手吧,一会儿吃饭了。”
然后这男人就带着一副肃杀的神情去切鸡块和苦瓜了,路文良小心翼翼的路过厨房偷看的时候,都觉得唐开瀚在斩的不是鸡脖子而是人手指头。
唐瑞安很伤感,为啥自己就那么不受待见呢?为啥他哥只问路文良一个人要吃啥饭呢?
他一边洗手一边在心底流泪,看了眼站在自己身边的路文良,心里更悲愤了。
他压根儿就没自己帅!他没自己鼻梁高没自己眼睛大!也没自己的嘴巴好看!
可他睫毛好长……
唐瑞安惊悚的睁大了眼睛盯着路文良的睫毛,片刻后又扭着头努力斜眼儿盯着自己的。
啊啊啊啊啊!睫毛为什么这么短!!
路文良收拾好自己的衣服之后,又腾出空来把房间打扫了一下。
他住的这间客房坐北朝南,位置很好,虽然没有落地窗,但却有一个挺大的飘窗台,台上被铺了细细的草垫,类似榻榻米的材质,上面隔着一个精致的草编茶几和两个蒲团。
路文良坐在松软的蒲团上,看着高楼之下川流不息的马路,健康路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他还能看到自己那栋隐匿在枯树里的即将拆迁的楼房,唐开瀚这房子买在四十多层,在这个年代来说,已经是非常有辨识感的大楼了。
现在想想也对,汉楼这个时候还没有在海川闹出名堂,唐开瀚此刻的身份也只是一个五星酒店的经理,他住在太好的地方反倒引人注目,住在这种公寓,配合他的身价,不高不低,确实是恰好的。
也许这个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清醒,他身居高位,却能够让自己的眼睛不被奢靡蒙蔽,他时刻明白着自己需要配合怎样的伪装,也懂得该如何让这种伪装真实到令人深信不疑,这不是路文良所能接触面上那些所谓的“精英分子”所能比拟的,虽然他身上仍旧有着普通人绝不会有的肃杀气息,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大概只能算是一种特殊的气质,如果路文良不是提前预知了这一切,一定也想不到这个下得厨房平易近人开红旗车陪弟弟逛商场的男人会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汉楼唐先生。
他叹了口气,如今这个局面一开始就不是路文良想要的,以前他进入盘龙会,完全是被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但这辈子,离开了盘龙会,他同样过的很好。与盘龙会既往利益的区分令他毫无罪恶感,他为盘龙会做了太多违背良心的事情,然而盘龙会回报他的,却远远比不上他付出的那些珍贵。
也许不仅是盘龙会,所有的黑帮都该是一样的,讲义气的兄弟们互相手里都握有对方的把柄,在面对外敌时牢固的像是一块打不烂的铜豌豆,然而想要离开这粒豌豆,成为游离在空气中的自由身,唯一的办法,就是变成死亡的细胞,亦或是将要死亡被主动放弃的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