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起来,一背手,一挥袖,学着样子道:“客人,我店小怕是伺候不起您,请您另寻他处用饭吧。”
嚯!
众人都是惊奇,兴奋道:“你掌柜的真这样说,这样做了?”
李坤笑着,挺起腰,与有荣焉道:“那是,咱掌柜的说,虽然咱们都是出来讨口饭吃的,但是骨气不能低了,别人要是平白无故骂你,就站起来怼回去,不要怕,他给撑腰。”
众人纷纷鼓掌,称赞道:“真是个好掌柜!”
“好东家啊,为了你得罪客人,李坤你跟着这个东家干,有前途!”
李坤点点头,也是一脸认同,可是很快他又叹了一口气,有些忧心道:“可惜啊,张掌柜这生意也不好做,前天辞了一个小二,还多给人发了五百文钱,说实在没办法雇那么多人了。”
“啊?这……怎么好人的生意都不好做啊!”
“是啊,张掌柜真是个厚道人,可惜了。”
“可不是嘛,咱们种庄稼的也帮不了他什么忙,饭馆吃饭太贵了,不然怎么也去捧个场。”
宁景一直淡笑听他们交谈,听到这若有所思,道:“李二哥可知道是什么原因么?”
李坤看过来,道:“知道啊,还不是对面那‘食香阁’生意太好了么?把客人全抢去了,我还特意站门口招呼,都没什么人进来。”
宁景笑道:“那食香阁为何生意比张掌柜的好呢?是味道还是什么?看张掌柜的作风,应该不是服务不周到吧?”
李坤想了想,摇摇头,道:“掌柜待人厚道极了,现在还能撑下去全靠熟客,味道嘛,说实话,掌柜的偷偷买回来过对面的吃食,我们尝着其实大差不差,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对面那说书先生的问题!”
说到这,他一拍腿,愈加确定,道:“肯定是因为说书先生!”
见众人好奇看来,他解释了一番。
原来,两家酒楼对面而开已经有好十几年了,本来生意一直都差不多,偏偏一年前,食香阁聘请了一名说书先生坐堂说书,食香阁的生意就越来越好。
平日里,不是饭点,人们也爱有事没事去食香阁坐坐,听听书,喝喝茶,和这一比,张掌柜的品佳楼就门可罗雀,一直靠熟客支撑,现在越来越差。
张掌柜也想过请一个说书先生来,但这并不好请,一来说书先生本就稀少,姜朝读书难,说书先生基本都是肚子里有墨水的读书人,而读书人重面子,少有几个肯舍下脸面去大庭广众下抛头露面说书的;二来,就算请来一个说书先生,怎么就能保证说的故事比对面强?
若是故事不好听,来的人还是少,不过白费力气罢了。
“那说书先生讲故事,能白去听么?”有人问道。
李坤瞟那人一眼,道:“能啊,但是不点茶水不能上桌,只能找个地儿蹲着。”
村民听了,有人眼睛亮起,琢磨过段时间有空去城里见识一下,顺便免费去听听书。
宁景没说话,眼眸闪动,心里有了几分盘算。
休息过一阵,便又开始干活,众人便都散开回了各自田地,抓紧时间把谷子割回
宁景走回自家这块,刚刚他们聊天都是男人扎一起,女子哥儿都在一旁竖着耳朵听,那么多男人他们也不好靠近。
宁何氏挽着袖子,对宁景道:“景儿,你快些回家去吧,外面晒。”
宁景手里却摸出一把镰刀,这是他刚刚和李家借的,他们家就两把。
见宁景拿出镰刀,宁何氏和柳静秋明白了他的意思,前者连忙道:“儿啊,用不着你下地,你身子没好利索,而且你一个读书人,手里就应该拿笔杆子写字,怎么能做这些粗活!”
宁景笑了一下,将镰刀放在一旁,又从袖中拿出两条撕好的布条,拉过宁何氏的手,后者的手是做惯了农活的,粗糙枯黄,道道沟壑纵横,宁景一个男子握在手里都感觉扎手。
在那手背上有几道被稻谷拉开的口子,宁景用布条包住手心手背,道:“看娘为了这个家忙活,孩儿心疼,孩儿现在长大了,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娘就让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吧,不然我心难安。”
宁何氏看着手上的布条,心里一阵颤动,良久才用带了一丝哽咽的声音道:“好,但你累着了就说,不要逞强。”
“嗯。”
宁景笑着应了一声,看宁何氏下了田,他一把拉住默默从旁边走过的柳静秋,后者看过来,他微微一笑,从袖中又拿出两条白布。
他拉起柳静秋的手,那手纤细白嫩,像煮熟的鸡蛋清,可是现在这双手伤痕累累,左手大拇指上包着的布已经被血染出好大一块。
宁景没有说话,他用布仔细把那双手包好,然后放下,自己又拿了两条布,给自己包起来。
柳静秋目光复杂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就转身下田。
真是麻烦,也不知道这个朝代有没有手套卖?也许,这也是一个商机?
宁景想着,打算过两天就去城里逛一逛,看看这里的商品,如果有手套就买两副,没有的话看看能不能做两个。
他包好手,拿起镰刀也下了地。
下午日头更是难熬,只干了一会,汗水就顺着额不断滴落,还有些滑进眼中,顿时眼睛感觉酸涩。
宁景没有干过农活,不论今世还是前生,他以前就是个出身富贵的公子哥,从出生就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和泥土地唯一的交流就是闲时养养花,就连拿镰刀都是第一次。
虽然他速度比柳静秋还慢,但好歹是三个人干活,终于赶在日头落下,他们家三亩地全部割完,稻子先放在地里晒两天,到时候再来运回
回到家时,三个人都像是水里捞出来的,匆匆忙忙把饭烧上,就一个个排队用晒好的水洗漱。
本来是想让宁景先洗,宁景不肯,直接将宁何氏先推进去,随后是柳静秋,最后是自己。
做菜的时候,宁景又念叨着馋肉,宁何氏没办法,一狠心又切下一块腊肉,炒了一个荤菜,三人美美吃了一顿。
古代的夏夜,晚风清凉,漫天星辰璀璨,银河浩大梦幻,夜空干净的不染一丝尘埃,看得人心旷神怡。
宁景负手在院子里看了一会儿夜色,才带着一身微凉的气息回了房间,柳静秋已经乖乖躺在里面,盖着薄被,双手放在被子下面,闭着眼,不知睡着没有。
说来也是有趣,原主和柳静秋成婚后两人虽在一个房间,但是是分开睡的,原主睡床,柳静秋打地铺。
而且两人到他穿越过来之前,没有发生过关系。
也不知是不是原主这辈子痴迷柳和宜,对柳静秋看不上眼,反而很有几分厌恶,新婚之夜也不碰他,倒头就睡,也不让人上床,柳静秋在凳子上坐了一晚,第二天夜里就打了地铺。
不过宁景自然不会如此,开始他还以为是柳静秋性子烈,不愿意和他睡一块,从记忆里找出原因后,就劝人到床上睡了。
于理,他们现在是夫夫,于私,虽然柳静秋是哥儿,但在他眼里也是个男人,睡一起没什么。
“睡了吗?”
宁景清润温柔的声音在房中轻轻响起,柳静秋犹豫了一下,睁开眼半坐起身看他。
宁景一笑,对他轻轻招手,道:“过来。”
宁景把烛火拿近,坐到床边,从袖中拿出一瓶药。
他将柳静秋的手拿过来,就着烛光将药轻轻撒在伤口上,看了看这道狰狞的伤,道:“这两天尽量避着点水,不然灌胧留疤了,就不美了。”
柳静秋怔了一下,抿起唇,轻轻点头。
宁景微微一笑,将他的手放回去,熄了烛光,上床睡觉了。
此后一连两天,宁景都在家呆着,没事就在书房看书,偶尔用毛笔练字。
他是会用毛笔的,因为他家老爷子最喜欢附庸风雅,为了从众多子孙里突出,宁家每个孩子基本都会练练琴棋书画,宁景一手字就写的极好,当初被老爷子夸了又夸。
只是老爷子走后,可能觉得没必要再争了,宁景就很久没有碰毛笔,没想到现在又要拿起来,一时手还有点生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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