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喻说完收拾了一下书,拿起桌子上的背包就从教室跑出去了。
跑,他是跑出去的。
别看濮喻在赛场上跑的快如闪电,但离开赛场,谁还见他跑过,永远从容不迫,不急不缓,毫无一点少年人的习性,虽然有人因此说他装逼,但不得不说,这逼一般人还真装不了这么自然。
可眼下他拎着背包就跑了出去,显然是去追宁颂去了。
金洋追到教室门口,只看着夕阳普照,金灿灿一片照着翠绿的枝叶,前头盛焱托了球,斜挎着一个背包,一边走一边和宁颂在说些什么。
濮喻跑了几步就慢下来了,看着宁颂和盛焱的背影。
金洋想起就在不久之前,自己还找了宁颂,问了没两句就烦躁地走了,只觉得自己把宁颂当成假想敌实在是有些可笑。
如今看,可笑的竟然是他自己!
濮喻该不会真的喜欢宁颂吧!
他承认宁颂的确不如大家之前传言的那么差劲,可是也不至于优秀到让濮喻喜欢上吧!
他和濮喻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金洋回过身来,看到教室里那几个男生都在看着他。
“看什么看?”他挑眉,告白时候的温柔深情全看不见了,语气都带着怒气。
那几个男生都知道他不好惹,扯扯嘴角,立马各自坐自己座位上去了。
上东公学的论坛上,今天基本都被濮喻的名字和照片给刷屏了,他的许多暗恋者也浮出了水面,开始在各个帖子发自己珍藏的濮喻的帅照,跟帖花痴。
很快一个新帖子冒出来:“报,有人跟我喻哥告白了!”
“谁,谁这么头铁!”
“真的假的,我们学校还有人敢跟喻哥告白?”
“不能说名字啦,不然很容易暴露,我只能说我亲眼所见,告白者泪洒当场!”
“哈哈哈哈哈哈,这倒是预料之内。”
“救命,我喻神害哭了多少人了。”
“应该不是我们学校的吧,我们学校应该都很了解这朵高岭之花吧?”
“我们学校一些小骚男也是喜欢做美梦。濮大少爷怎么可能会找个男人啊。”
“卧槽这都什么时代了,找男的怎么了,同性婚姻都合法了!”
“这么多年没见濮大少身边有什么亲近的男生或者女生,合理怀疑濮大少爷是无性恋。”
“身边没人就怀疑人家是无性恋,那怎么没人怀疑盛大校草啊。跟他告白的不是更多,也没见他谈恋爱啊。”
“盛大校草真是天生的祸水,今天去看比赛,有谁数过到底多少女生去找他加好友了?又有多少个男孩子?”
“刚才谁说濮大少爷身边没个亲近的人啊,濮大少爷身边不是有宁颂么?”
“哈哈哈哈哈哈,也是,之前不是还有人嗑他们俩?天之骄子和贫民区来的穷小子!”
“当玩笑开啦,虽然打了秦大少,可以尊称豆芽菜一声大哥,不过应该不会有人真的会把他和濮喻看成一对吧?”
“我喻哥没人配得上!”
“他也不可能一辈子单身吧。不过他主动追人那应该是不可能了,就看谁能追上他了。”
濮喻就在后面慢慢地追着宁颂走。
夕阳低垂,白荆木花少到几乎看不见了,橘黄色的阳光穿过新绿的老枝照下来,在地上投下一块块光斑。
盛焱有感他今天输很大,有心弥补,早早就来学校等着宁颂了。
他虽然很受欢迎,但他可从来没有乱搞过!
别人找他告白,他也都是很有礼貌绅士地拒绝。
势必要让宁颂感受到他的乖巧纯洁!
他和宁颂聊着天,手里的足球没托好,掉在地上,他弯腰捡起来,抬头却看见濮喻在后面走着。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凑巧,抛了下手里的足球,大手抓住,对宁颂说:“咱们走快点,我带的吃的都快凉了。”
今天中午在饭馆吃饭的时候,他特别留意了一下,看宁颂特别喜欢吃一道叫蟹仔龙虾烩豆腐的菜,只因为人多,没吃几筷子,正好他家阿姨会做,他就让阿姨做好了带到学校来,还带了平时在学校食堂宁颂就特别喜欢吃的话梅小排。
本来跟宁颂说的晚上吃的,但他实在忍不住,一下午都惴惴不安的,四点多就带着吃的跑学校来了。宁颂还没来,他在教学楼不远处的球场上踢了会球。
踢球的时候还在想,只可惜他踢球就只是为了玩,虽然他们足球也有比赛,但是流行度和橄榄球压根没法比。他是没办法在运动上像濮喻一样出彩了。
不过好在他以后可以比濮喻更火。
濮喻不过是在几千人的体育场开屏,他以后可以在几万人演唱会上给宁颂唱歌。
论气势论浪漫,哪里不碾压闷葫芦一头!
他隐隐觉得闷葫芦有复起的意思,是一种第六感。
情敌的心思就是这么奇怪,前两天还在唇亡齿寒,看濮喻那个孤独寂寞的状态,心里还有几分怜悯,如今看到濮喻雄起,只觉得又哪哪都看不顺眼了!
濮喻原本打算等这俩人分开了再追上去。
没想到宁颂竟然跟着盛焱去了他宿舍。
不知道宁颂去盛焱宿舍干什么了,不知道盛焱要干什么,但眼下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重要的是,他得和宁颂说清楚了。
宁颂是知道金洋喜欢他的。
他当初主动和其他同学调换了座位,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只可惜还没来得及跟宁颂说,两人就变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他觉得这个必须得说清楚。
或者换个说法,他必须得跟上来。
这不是一个误会,这是一个机会。
宁颂在盛焱宿舍吃了晚饭,他是真饿了,盛焱却没怎么吃,只看着他说:“你要喜欢吃,这周末去我那儿,想吃什么我让阿姨给你做,现做的更好吃。”
“周末不是要去露营?”
“那等下下周。”盛焱笑着伸手拿了纸巾递给宁颂,“随时欢迎你去,我一个人吃饭很无聊,青元最近总是去陪他女朋友。”
宁颂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角:“你真不吃?”
盛焱说:“我不怎么饿。”
其实也是饿的,他一直等着和宁颂一起吃饭呢。
但看宁颂吃饭比他自己吃更觉得美味。
宁颂最近可能真的在长身体,很容易饿,他如今皮肤有了青春的光泽,连带着那张脸都生动起来,汤汁滋润了他的嘴唇,十七岁的宁颂,看着他吃饭都像是香的。盛焱看了一一会,又去冰箱给他拿了酸奶酪过来,半趴在桌子上看宁颂吃饭,见宁颂奇怪地看他,又坐直了,大喇喇地靠在座椅上玩手机。
宁颂发现盛焱的腿也很好看,可能没有濮喻的长,但更直,更细一点。
“你腿上的疤是怎么回事?”他问盛焱。
盛焱本来就只是假装在玩游戏,察觉宁颂在看自己的腿,腿都不敢动一下,听见宁颂问他,才知道宁颂在看他膝盖上的疤,立马收了腿,说:“小时候去上学,路上碰到一个女的骑车迎面过来,不记得怎么就撞一起了,那女的把我臭骂一顿,我也不敢声张,一瘸一拐回到家,又怕被我妈骂,就自己用裤子遮起来,结果后面……可能伤口有点深,就留了这么个疤。”
“后面怎么了?”
“就发炎,我怕说了影响你胃口。”
宁颂说:“我膝盖上也有个疤。”
他说着把裤腿卷起来给盛焱看:“我妈说是小时候狗咬的。”
他虽然胖了些,但腿依旧很细,快一米八的个头才110多斤的体重,腿依旧没比竹竿强多少,膝盖上有很明显一道白瘢。
盛焱把自己的腿伸过去做对比:“真细。”
男生这么细的腿其实不算漂亮,但这是宁颂的腿,而且宁颂的腿虽然细,但光滑无毛,膝盖碰到一起,温热光滑的触感让盛焱心猿意马,他立即将腿收回去,那触感却留在了他皮肤上,他拿起手机,试图转移自己下腹的热气,说:“怪不得你这么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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