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前男友他爸[穿书](6)
歪头看向秦子珩的侧脸,季岚川也猜不透对方说这话时在想些什么,难道他不知道、原主这张脸,本身就是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
“怎么了?”误以为青年在害怕,秦子珩抬手揉了揉对方的脑袋,“家长都见过了,没人敢说你的闲话。”
熟读剧情的季岚川:……呵呵。
“好,”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决定顺其自然,季岚川破罐子破摔地点头,“谢谢你,阿珩。”
“宝贝儿跟我客气什么,”在青年翘挺的臀上一拍,秦子珩将人向前推了推,“先去换身衣服,一会儿记得下楼吃饭。”
耳垂通红,青年如玉的脸颊霎时染上一层烟霞,还没等秦子珩再调笑几句,对方就已经兔子似的跑了出去。
摇头失笑的秦子珩:哎,这么纯情的小孩,现在这世道可不多见。
然而只有老天知道,季岚川脸红完全是因为生气,要不是还记得原主的执念,他保不准会一脚踢上秦子珩的脐下三寸。
心中有火,季岚川走起路来也是步履生风,他闷头向前,一不留神就撞上了一堵硬邦邦的肉墙。
“唔!”
鼻尖泛酸,青年眼中立即有清亮亮的泪水汇聚,秦征看着对方眼泪汪汪的可怜模样,居高临下地双手抱臂:“投怀送抱?这招数未免也太老套了一些。”
投怀送抱你妹!老子鼻梁都要被你撞断了好吗?
心中恨不得将对方大卸八块,可季岚川却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原主是出了名的身娇肉嫩,一点磕碰的痛感都能被放大无数倍。
青年眼眶通红,一双水盈盈的凤眸更是惹人怜惜,秦子珩不知道为什么还没出门,走廊上就只有这互相看不顺眼的两人,秦征被对方哭得心烦,却连一句斥责的话也说不出来。
这人是水做的吗?还有没有点男子汉该有的气概。
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秦征将手伸进口袋:“给……”
“宝贝儿?”
正牌男友匆匆赶来,低声询问着是怎么回事,黑发青年缓过疼劲儿,不好意思地嘟囔着“撞到了鼻子”。
——半句也没有提及自己。
明明三人离得那么近,可秦征却偏偏觉得自己像个多余的局外人。
真是碍眼。
大步从两人身旁走过,男人不自觉捏紧了口袋里的手帕。
第7章
一夜无梦,季岚川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下楼,却正巧碰上了准备上楼叫他的秦子珩。
“早,”笑着冲青年招了招手,站在一楼的秦子珩挂断手机,“今天要提前去公司做点事,就不能陪你吃早饭了。”
秦家大少长相俊美,一双桃花眼更是不笑也多情,尤其当他专注地看向某处之时,更会让人产生一种被深爱的错觉。
“我又不是小孩子,”摇头失笑,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快步下楼,“吃早饭了吗?要不要让小王帮你带点?”
感受到对方不加掩饰的关心,秦子珩嘴角染上几分笑意:“不用麻烦,你乖乖在家,晚上等我接你出去玩。”
知道对方此时是铁了心想对原主好,季岚川也懒得在这件事上作妖,该来的总是会来,不被秦子珩的朋友指指点点,“季岚”又怎么会察觉到白时年的存在。
“那我等你回家,”学着原主的样子替对方整了整领带,季岚川轻声催促,“去吧,别耽误事儿。”
看着青年柔和漂亮的眉眼,秦子珩有一瞬间的晃神,他是爱白时年的,可比起那见不得光又苦涩的暗恋,眼前的季岚反而更能让他心安。
是错觉吗?对方好像不再只是一道替代时年的影子。
“季岚,”一把扣住青年想要收回的左手,秦子珩没头没尾地喊,“季岚。”
莫名其妙。
送走突然抽风的主角攻,季岚川总算能腾出空来吃早饭,可惜他一进餐厅,就接收到了秦征绝对称不上友善的目光。
“三爷。”礼数周全地弯腰,季岚川正想装傻无视对方,谁料一缕黑气却突然闯入他的眼帘。
古语有云:道家观气,需以五行配之,黑如漆而有润泽,为正,为吉;如烟煤蜡而暗,则为邪,为凶。
秦征命宫处黑气暗沉、且位于皮内肉外,换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网上流行的“印堂发黑”。
看来有功德金光护体的人也会倒霉,下意识地多看秦征两眼,季岚川并不认为对方会出什么大事,这人气运冲天,就算刀架在脖子上也能转危为安。
“你……”
发觉对方盯着自己看个不停,秦征本想出声斥责,却又在对上青年眼睛的一瞬收了声。
那不是一只家雀该有的目光。
如同凛冬初至,青年水润的双眸霎时结上一层薄冰,像是超脱世俗的淡然、又像看透一切的悲悯,纵然只有一瞬,可秦征却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浑然不知对方所思所想,季岚川歪头:“三爷?”
利剑归鞘,青年言笑晏晏,又化成一汪软绵绵的春水,他的表情是那样真挚,任谁都会觉得他好拿捏且无害。
就是这么一晃神的功夫,秦征到嘴边的话突然拐了个弯:“无事,你慢慢吃。”
……?
乍然听到对方堪称温和的叮嘱,季岚川差点没能握住手里的勺子,祖师爷在上,难道秦征昨晚也被人魂穿了一遭?
低头喝粥,季岚川默念口诀将左眼解封,余光所反馈来的信息显示,对方还是那个如假包换的大金山。
“管好你的眼睛。”一直偷看我像什么样子。
起身离席,被对方接连扰乱心绪的男人冷冷地出声警告,确定自己没有暴露,季岚川不解其意,只当是自己的打量又惹了对方不开心——
什么温和可亲都是假的,这男人果然还是喜怒无常的蛇精病。
*
宅在家里两天,季岚川终于成功地迈出了秦宅的大门,哪怕被秦子珩牵住左手,也不能打消他重获自由的喜悦。
“今天来的都是熟人,”电梯内,秦子珩柔声安慰着身边稍显紧张的小情人,“我和他们打过招呼,不会有人让你为难。”
说得好听,偷偷翻了个白眼,季岚川想起原著里的剧情。
主角攻受竹马竹马,秦子珩的朋友自然也都和白时年相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么多年过去,谁不知道秦家大少对白家幺子有意思?
原主一个穷学生、又长了一张和白时年七成相似的脸,秦子珩赶在白时年订婚后把人带出来,任谁都会以为季岚是用来疗伤的替身。
替身就是赝品,赝品就是假货,少了白家那样的家世做支撑,就算原主和白时年长得一模一样,也只能成为这群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季岚一心想跻身豪门,却不知自己早就成了上层圈子里的笑话,那些看似平易近人的公子哥,背地里不过是把他当做一个跳梁小丑般逗趣儿的傻子。
胸口一阵憋闷,原著渐渐模糊的文字又在季岚川脑中清晰起来,在这一刻,他完完全全地共情了原主的愤怒与不甘。
“叮。”
电梯门打开,秦子珩并没有发现身边人一瞬间的不适,他牵着青年大步走向包厢,仿佛要证明什么似的扣紧了对方的手指。
“秦少来了!”
两人才进包厢,立即便有一个眼尖的小胖子上前招呼,眼下秦家正是如日中天的好时候,哪怕去到天子脚下的B市,秦子珩也能被大部分人尊称一声“秦少”。
“这就是你新找的小情人?”推开身旁碍事的小胖子,一个穿着花哨的年轻人凑了过来,他手上拿着杯酒,看向季岚川的眼神颇有些不怀好意,“啧啧啧,这张脸、长得可真……”
“黎丰!”赶在对方话说完前匆忙打断,秦子珩蹙眉,故意强调什么似的介绍起季岚川,“这是季岚,我男朋友。”
“……可真漂亮。”
男朋友这个词耐人寻味,黎丰光速改口,并和周围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他吹了个口哨,笑嘻嘻地将酒杯向季岚川面前一递:“嫂子好。”
除了秦子珩,这群人里就属黎丰的地位最高,见对方带头起哄,包厢里的气氛一下子就闹腾起来。
可惜,原主并不是什么刚进城的土包子,作为一个势要闯进上流社会的小白脸,季岚对认酒喝酒都很有一套,黎丰恶作剧失败,便把原主记在了心上。
这都什么事儿啊。
一口干掉杯中琥珀色的烈酒,季岚川笑着晃了晃冰块:“你好,我是季岚。”
他长相干净,挑眉而笑时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撩人,那淡红的眼尾微微上挑,恰到好处地诠释了何为风月旖旎。
艹,秦子珩新找的小情人可真他妈好看。
哪怕和白时年的关系再好,黎丰也不得不承认季岚的耀眼,他盯着青年粉嫩的指尖,总觉得今晚的好戏可能要砸。
眼底闪过一抹惊艳,秦子珩也没想到对方还有如此令他意外的一面,五官相似却气质迥异,在这一秒,季岚川成功地将自己与白时年区别开来。
察觉到气氛微妙,众人面面相觑,下意识将最中间的主位让了出来,季岚川毫不怯场地挨着秦子珩坐下,顺便将这群公子哥和书中的甲乙丙丁一一对应。
花哨男黎丰,原著中白时年的头号拥趸,自打秦子珩带着新欢出现,他就没少明里暗里地对原主使坏;
还有小胖子郝志,这人家世一般却长袖善舞,他在圈子里向来是中立和稀泥,倒是跟原主没太多交集。
剩下的二代们都是小说背景板,每次被拉出来放风时,不是在嘲笑原主的不自量力、就是在衬托主角攻受的绝美爱情。
所以说,小说里的公子哥就是悠闲。
不动声色地按住小腹,季岚川只觉得胃火燎似的痛,鬼知道原主是什么狼火,拖着这副病躯还能和人谈笑风生。
包间里光线昏暗,是故并没有人发觉他的异样,秦子珩也乐得别人打听季岚,仿佛这样就能证明他早已放下了那段漫长无望的暗恋。
“对,他现在和我住在一起……”
话未说完,包间的大门就被人“咔哒”一声推开,来人一身白衣,气质端的是风光霁月:“我说,出来玩也不叫我一块儿?”
“时年?你怎么来了?”干巴巴地张嘴,秦子珩差点没能找回自己的声音,他想都不想地侧过身子,用肩膀挡住了季岚川的脸。
各色目光尖刀般地扎在脊背,众人幸灾乐祸地等着青年的反应,新欢旧爱齐聚一堂,两相对比之下,任谁都能看出白时年才是那个正牌。
可季岚川却很平静,他老神在在地把玩着酒杯,同时在心里确定了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