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的。”说着,他端起杯子,准备先把果汁喝掉再去接水。
浪费食物是不好的行为,谢初霁喝不掉,他喝就可以了。
洛昔忍不住回忆起他们第一次约会闹出的乌龙。
他带谢初霁去附近一家特别好喝的奶茶店喝奶茶,谢初霁点了新品,他则点了之前常喝的口味。
他们路过街边一台抓娃娃机,娃娃机里面全是白色的大耳朵狗,看起来无辜可爱。
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谢初霁突然就把奶茶递给了他。
他愣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咬住吸管,尝了一口之后才意识到——对方可能只是想让自己帮忙拿一下,然后腾出手去娃娃机抓娃娃。
而不是分享新的口味。
他们还没有熟悉到可以很自然地品尝同一杯饮料,间接性接吻。
谢初霁的脸红得像熟透的番茄,连带他也跟着耳根发热。
两个人面面相觑,傻傻站在路边站了好一会儿,不约而同地跳过刚刚发生的事。
就像电影里的主角们那样生涩。
洛昔一起这件事,就觉得当时的谢初霁默默把奶茶塞过来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当然,没有说现在不可爱的意思。
只是因为那算他们第一次约会,所以格外有纪念意义——尽管那次约会以他突发肠胃炎而草草告终。
“我怎么感觉真的……”半点也不甜。
青年嘴唇刚碰到玻璃壁,只来得及浅浅抿下一丝,手机突兀地响了起来。
宋微之的电话,是工作消息。
洛昔只好给谢初霁递去一个无奈的眼神,“我先接个电话。”
他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快活极了:“你生病了?”
洛昔这才想起来他今天调休的理由是生病。
他和宋微之私交不错,可资本家突然且突兀的关怀还是让人一时间难以适应。
静默数秒,宋微之突然接连咳嗽数声,“不会真的生病了吧,我还以为你请假约会呢。”
洛昔:……
“稍微少八卦一点员工的情感状况不会怎么样的。”他颇为无奈地回答,算是默认。
在家约会也是约会。
宋微之啧啧有声,并发来了视频邀请。
洛昔果断拒绝,公事公办,“客户那边有什么状况吗?”
“没有。”
顶头上司理直气壮,“只是觉得你不太像会请病假,所以打过来问问。”
——知名工作狂居然有找借口请假约会的一天,恋爱果真让人堕落。
洛昔有点想告诉他,自己之所以请假,是因为有些老板任性妄为,刚气跑了好几个合作客户,导致手头上根本没几个项目,去不去工作室打卡都无所谓。
“要是没有工作上的问题,我就先挂了。”
再见都没说青年极为冷酷地摁掉电话,看向沙发上正托着下巴,无聊发呆的妖精时,语气突然温柔了十几个度。
“我刚刚尝了一下,真的一点都不甜。”他把喝水的事忘到了脑后,“初霁,是不是因为妖精的口味要清淡很多?”
谢初霁又不能算真正的妖精。
果汁太甜只是他随便找的借口而已。
尽管已经在心里将刚刚突然打电话进来的宋微之以不同方法杀掉了无数次,对这位素未谋面的恋人上司恨得牙痒痒,谢初霁还是堪堪维持住了娇弱的人设。
他安慰自己不能太着急。
“有吗?你再尝一尝?”妖精露出沉思的神情,语气困惑,“妖精的味觉应该和人差异不大。”
难道是他只沾暔渢了一点,所以没尝出来?
洛昔将信将疑,打算多喝几口试试。
相当不合时宜,手机铃声再度响了起来。
还是宋微之。
洛昔忍不住叹气,想告诉他打扰别人约会会被驴踢。
“别挂,先别挂!”他还没开口,慌慌忙忙的叮嘱声就从那头传来,“真的有很重要的事!”
“真的,知道你今天约会我才特地打过来的。”
宋微之特地托关系要了两张演唱会票,还是有市无价的特等席。
“请我和男朋友看晚上的演唱会?”洛昔一时不知道他唱的是哪出戏。
宋微之想法跳脱,天马行空,他是知道的。但这个提议未免也太过突兀,缺乏逻辑。
“我记得你很喜欢这个歌手啊。”宋微之很自然地劝他把票收下,“以前还经常分享朋友圈。”
洛昔:。
青年深深吸了一口气,直呼上司大名,“宋微之。”
“我真的只是想撮合你和你男朋友,真的,我发誓。”
电话那头气势突然弱下去,声音也小了不少,“撮合都是相互的对吧。”
洛昔有种不太妙的预感。
“看在我这么努力投其所好,撮合你们的份上。”
宋微之极为真诚地开口,“你能帮忙撮合一下我和你男朋友的那辆车吗。”
他竟然还在心心念念那辆迈巴赫。
“不可以。”
谢初霁的耐心彻底告罄,他直接抢过手机,极其冷酷地表明态度,“你永远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他挂断电话,决定今天晚上就通过梦境的解决这个碍事的人类,让他永远消失在地球上。
洛昔也男朋友突然的爆发吓了一跳。
“他其实没有坏心眼,只是有时候想问题想得比较简单。”脑子不太好使。
解释的同时,洛昔委婉地表达了一下自己对宋微之看法,“人还挺好。”
谢初霁才不听。
好在他还记得刚刚在那张双人床上发生的惨剧,哪怕再怎么愤怒,也没有贸然做出任何一个需要腰以下部位发力的动作。
“我真的很生气。”他说。
尤其是发现哪怕遭到拒绝,对方却旧给恋人发送了门票的电子码之后,妖精的愤怒达到了极点。
“你根本就没有最喜欢我,他为什么要给你演唱会门票,请你去看演唱会?”
这个问题很难解释清楚,真要说的话,得从宋微之显然不同寻常的脑回路开始说起。
洛昔不明白为什么男朋友的态度会在瞬间变得尖锐,极富攻击性。
明明刚刚的电话里说得很清楚了。
青年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试图让恋人冷静下来,“可是他邀请的是我们两个人啊。”
“我不听!”
下一秒,妖精尖细的声音响起,刀子一样刺进洛昔的耳朵,“他都知道你喜欢这个歌手!”
不说到这个还好,提起这件事,谢初霁心中那簇愤怒的火苗壮大了数倍不止,“你在遇见我之间就喜欢他了!”
他记得正是正式确定关系的那天,青年微微笑着,用无比郑重的态度重新介绍自己,曾提到过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喜欢哪一位歌手。
当时他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爱好,可现在想来却格外难以忍受。
谢初霁可以宽容大度,不计较恋人对他人抱有喜爱,但前提是这份喜爱是过去式,是在遇见他之前。
哪怕他同样清楚——喜欢和喜欢之间的定义并不相同,甚至毫不相干。
喜欢一朵花是喜欢,喜欢一副嗓子是喜欢。
但人不会去长久地亲吻一朵鲜花,也不会对虚无缥缈的歌声敞开怀抱。
人只会和喜欢的人牵手,拥吻。
妖精同样如此。
不同的是妖精的喜欢只有一份。
谢初霁不喜欢花,讨厌歌声,拒绝一切或许可以去尝试喜欢的事物,因为他已经喜欢洛昔了。
所以,不会再有其他。
然而洛昔的喜欢却有很多份。
“太不公平了。”谢初霁再度认识到这一冰冷的现实,“你明明应该最喜欢我,只喜欢我。”
就像他只喜欢洛昔一样,洛昔就应该只喜欢他才对。
“可是..”
青年被一连串质问问得有点发懵,本能地开口替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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