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弟是把剑
天逐之战,一代剑师王久之,以身引雷,身死道消,震惊修仙界,他的剑也消失了踪迹。
对于王九儿来说,
很多年前,它是王久之最爱的的一把剑,王久之心动它便身动,心有灵犀。
五十年后,它化形成人,寻找着王久之,陪伴其左右,完成一把剑的使命。
即使王久之已经忘记了自己有这么一把曾经深爱的剑…
PS
1.前期软萌后期长大武力值爆表冷峻攻×前期温和聪慧后期武力值爆表黑化受
2.蠢作者确定了王九儿攻,卫珉受【已完成】
3.卷一王九儿小时候,卷二王九儿长大后,卷三安排卫珉黑化情节
4.卫珉就是王久之的转世,小天使们务必牢记!
内容标签: 强强 前世今生 仙侠修真 东方玄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九儿、卫珉 ┃ 配角:傅凡 ┃ 其它:
卷一:剑寻主来恰相逢
第1章 楔子
王久之已经站不动了,一头栽在焦黑的地上。
天逐之地只有一个小小的孩童站在一片焦土上,他摇摇晃晃地走向王久之,张了张嘴,却只能发出了“啊”“呜”这般单调的发音。
王久之算了算,从将它炼出到现在化形,一人一剑,已经有三百年?不对,可能五百年?记不太清了。
他望着他,孩童粉嫩嫩的小手紧紧抓着他泛着灰黑的衣裳,面色焦急,矮小的身子用力后倾,试图将他拖走。
王久之勉强抬起身,伸出手将孩童从身边推开。他的喉咙发出了一种可怕嘶哑的“咕噜”声。
“走…走…走…啊…”
推了这一下,王久之身子感觉要散架了,又跌回到地上。他嘴里溢满了血,过了一小会,耳朵里,鼻腔里都有血液涌了出来,孩童站在一旁呆呆地看着王久之,他不知道该做什么——
“活…下…去…”他微眯着眼,阻止不了液体不断溢出来,是血,是泪。
孩童疯狂的摇着头,他望着那双微眯的眼睛,有着他无法理解的感情,但一瞬而过,那双眼睛深处有东西永久丢失了,徒留虚无和呆滞。之前伸出的手砰地一声掉在地上,无论孩童如何摇晃,王久之再也不动了。
天逐之地,尸横遍野,只能听见“嗷嗷”的哀嚎。
五十年后,在一家茶馆里,有说书人敲了一下惊堂木,滔滔不绝道:“大道三千,从一而简,一人一剑,王久之因超绝的剑术独傲修仙界,他敢挑衅各大门派天骄,不惧各大势力的协力围剿,只有佩剑在侧,他便无人能敌,无数人为之疯狂。一时间,人人效仿习剑,剑术风靡大陆,人们皆认为王久之必是‘一代剑师’的不二人选。然而…”说书生抿了口茶,卖起了关子。
“然而怎么了,你快说啊。”底下有人催道。
“然而啊,在天逐之战上,王久之的剑竟然毫无预兆的准备化形了,剑泛神色,天色变化莫测,此番异象惹人称奇。”
“剑能化形?闻所未闻啊。”一时间议论纷纷。
“可不是,虽说草木精怪不足为奇,但死物开智化形却是旷古未见的,这已是神仙本领了。”
“剑若化形,修仙界无人能出其右,王久之真真好福气啊!”有客官羡慕不已。
说书人叹了口气说道:“话虽不错,但天意难料。本来佩剑化形算是福缘,待王久之修成真仙只要时机成熟必是胸有成竹,但此时是天逐之战,侧有强敌虎视眈眈,上有化形天雷滚滚作响,王久之血战五派天骄,以身引雷,最后带着所有强敌化为尘埃。天逐之地就这么成了英雄冢啊。”
底下众人无不扼腕叹息,王久之如此风流人物如此结局可不让人唏嘘不已。
“那…那把化形的剑呢?”一个孩童疑惑道。
“不知道啊,那一战后,多少人疯了一样的寻找,可惜一无所获,这大概就是人在剑在,人死剑灭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求大家多多评论啦,拜托拜托
第2章 第一章
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正当时。
现在是农家处处好歌好稻栽的好时节,同时也是平凡子弟鲤鱼跳龙门的好时机。
一声鸡鸣刺破了还未亮透的天空,镇南山的万物渐渐苏醒,小男孩伸了个懒腰,从干燥刺人的草垛上站了起来,抖了抖黏在身上的草草叶叶,准备去河边打理下自己。
早上天气寒的很,水也是刺骨的冰。小男孩捧起水擦拭着,脸颊被擦的泛红。他大概十来岁的模样,也许是因为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缘故,他显得比同龄孩子瘦弱。男孩有一张白嫩消瘦的面孔,乌黑杂乱的头发和一双漆黑冷漠的眸子。他的衣服泛黄褶皱,布满了旧旧的痕迹,因为这件衣服他已经穿了五年了。男孩外露的皮肤上有一些淡淡地疤痕,这些疤痕是被附近孩子用石头砸伤的,他是外来的又不善言辞,遭到排挤欺负也不奇怪,他自己也没放在心上。
男孩姓王,名九儿,这名是他自己想的,意思是王久之的孩子。以前王久之有赐过他名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记不得了。王九儿在镇南山下已经等了两年了,之前因为不满十二岁,他无法参加镇南山派的大选,今年他总算十二了。
王九儿每日都会取下藏在腰上的挂件,细细看着。那是个剑穗,做工精致,特别是剑穗上串着的玉石,在阳光的映射下,有潜龙隐动,有趣的是无论怎么转动这剑穗,玉中龙头始终迎着镇南山的山顶。龙头的指向代表着王久之的位置,这也是他要参加大选的原因,毋庸置疑,王久之在镇南山派。
今天是镇南山派的大选,也是每四年一次的入山观礼日。普通百姓都会来山脚处修身净心祈福。镇南山上有着充沛的灵气,越往上越浓郁,山脚下的灵气温婉滋养,一般人呆上一日,小病小痛也就过了,无病无痛的,精神也会更加充沛,谁不想沾沾这仙人的福气。
待王九儿到了,镇南山下已有不少的人,因为不到卯时,镇南山仍然被一股柔韧的灵气包裹,普通人想进也是不行的。王九儿准备去像之前对自己很好何老婆子到个别。
“何婆婆,我要走了。”
“好嘞。豆浆马上到。”今天豆浆铺子的人有点多,何婆婆忙的不可开交,过了会才抬起头发现了王九儿。
“九…九儿?”王九儿洗了脸,何婆婆一时都没认出来。
王九儿轻轻点头算是承认了。
“我们九儿果然长的粉雕玉琢的,平常像个小花猫,今天梳洗一番倒有点仙人童子的样子。等等,你这孩子刚刚说下离开?去哪里?难道你这是准备要上山去?”何婆婆一想到九儿要走,急忙问道。
“我要进入镇南山派。”
“这怎么行,你才多大,修仙不是我们这些平凡百姓该想的。是不是那群小坏蛋怂恿你去的,平常欺负你还不罢休,他们竟然这般害你!婆婆找他们算账去。” 说完何婆婆竟然真的放下长勺要去寻那些孩子。
“不是,我自己要去的。”
“九儿啊,登天之路太危险了,你就像我的孙子一样,我怎么舍得让你去送死,你别去了啊,婆婆会一直养着你的。”何婆婆一脸心酸的望着九儿,从她捡到九儿起,九儿就该是她的亲孙儿。
“不行。”王九儿很果断的拒绝了,他是王久之的剑,陪在王久之身边他才有意义。
何婆婆黯然神伤,她以为两年的时间足以让九儿愿意待在自己的身边,没想到要分别时九儿连犹豫都没有。
“你这白眼狼,有没有良心啊,何老婆子照顾你两年,你说走就走,你这孩子是真真的冷清冷血啊!”有熟客听见二人的对话后打抱不平道,一时间引得周围人的指指点点。
王九儿像是听不到那些谴责他的流言蜚语一样,沉默的将一个布袋子放在何婆婆面前,转身便走了。
那熟客见王九儿对自己不理不睬,赫然而怒,起手欲将长勺扔向九儿,好好教训一番这目中无人的东西,何老婆子一惊,连忙拦住,两人拉扯间一不小心,将布袋打掉在地,袋口松开,满满的铜板露了出来,一时间熟客哑然了,何老婆子拾起钱袋欲还给那实心眼的孩子,可当她再抬眼寻找九儿,已经无影无踪了。
王九儿独自一人等待着镇南山的开启,他知道自己不讨人喜欢,与其留在那碍眼,不如早点离开,这样何婆婆应该就不会难过了吧。他回想到王久之还在的日子,虽然记不清了,但两人间意到剑到,心有灵犀的默契,仿佛昨日一样。
“卯时已到,卯时已到。”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让九儿回过神来,人群已经骚动不安了。
“开了,开了。”不少百姓都朝着镇南山跪拜了下来,灵气不再被抑制,四散开来,阳光下隐隐泛着五彩之色,在场的人一个个都如沐春风,面色红润,眼神清明。
“这是神迹啊,镇南山保佑,仙人们保佑。”其中有一个人高声喊道,接着百姓们也都跟着喊了起来。
人群向主峰移动,再往前又被独特的灵气拦住,前进不了了。
“各位父老乡亲,感谢大家不辞辛苦来我镇南山观礼。”人未来声已至,字正腔圆,不急不缓,尽显正派风范。
一声鹤鸣,十只仙鹤似的大鸟,排列整齐,俯冲而下,每只鸟背上都携一人,青青白白的道衣,整齐划一,个个都像神仙般的人物。
开口的是周正毅,此次镇南山观礼由他主持,三十多的脸庞,整个人精神奕奕,是百姓心中神仙该有的模样。周正毅长篇大论张口就来,深情并茂,下面的百姓听得激动不已,对镇南山派的感激崇拜比之前更甚。周正毅很满意这个效果,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提起了正事。
“和历届相同十二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愿行登天路的人,来此报名集合,辰时登天路大开,机缘福祸有一力承担者,我等在镇南派自会再见。”说完就驾鹤离开,飘飘洒洒,惹得百姓们惊叹不已。
“男儿何不提三尺,共赴镇南凌绝地。既已至此,回去岂不是笑话,就算有去无回,也该闯上一闯。”此时一位风流公子状的少年,高声说道。少年姓傅名凡,出自修仙世家,年纪不大,却是个豪放洒脱的性子,有背景又好脾气,所以总有群人围绕着他。这不,话音刚落,就有人围了过来。
“傅少,豪情万丈,我们都愿意跟随。”
“傅少,果真是世家之风范,让我等钦佩。”
“没错,没错。”众人纷纷赞美道,恨不得将傅凡捧上天去。
“各位捧杀傅某了。”傅凡微微行礼,宠辱不惊,喜怒不形,明眼人已看出他是真的心有丘壑,不累名利的人物,周围这般热闹,居然就这般原地盘坐,静候登天。
没过多久,等待上山的人已过百数,女孩却不到十人,大部分已经分成了几个小团体,还有些和九儿一样的没有去处的。